#投稿真事改编
我和Y第一次见面是在2021年11月的羽毛球场,寒雪冰封大地的日子。
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陌生人。
本来我们各自打球,理应没什么交集。但完场后,他不是往出口离去,反是过来跟我搭话。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妳的声音很熟悉。」他擦一擦汗说。
我当时心想,哗这个年代原来还存在原始人,如此陈旧老土的撩妹方法,竟然还有人在用。
「才没有。」我没好气说。
「啊⋯⋯妳是不是有在微博上面弹结他?」
「这你也知道?」
我从来没有露过脸耶,他仅凭影片中的结他、声音、还有手就认出我。
「妳弹和唱都好好听。」他笑说。
我不自觉地和他聊了起来,结识成为朋友。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Y先生是独特的人,若要加上标签,会是#安静 #学霸 #运动 #羽毛球 #滑雪 #跑步 #吃辣 #弹钢琴 #善良⋯⋯数之不尽。
他长相不是出众,普普通通的,但内涵却会令人着迷。
特别和他相处很舒服,熟络后,我都会跟他一起上街,到图书馆或是小区周围逛逛。
有一次滑雪,坐缆车上山的途中,我一只手套掉了,当时大雪纷飞,手都快要冻死。
这时他脱下自己的手套,借给我戴上。
「给妳。」
「你不冷吗?」
「不会啊,我不怕冷的。」他假装坚强,手却在不停颤抖,他说的这个谎,令人顿时觉得他好可爱。
内心一股暖流经过。
在我们滑下山时,他一个人滑了不知去哪,良久后才回来,还满身是雪。
「你去哪了?完全不见人。」我问。
他左手摇晃一下,正是我的手套。
他故意去拾回,还花了不少时间去找。
当时一刻,虽然四周寒雪飘落,但我的心一阵温暖。
我被他的暖心打动了。
我喜欢了他。
滑雪的中途,我试探他:「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有啊。」他回答我。
这是一个又惊又喜的答案。
我一直在想,有没有机会是我,但又觉得不太可能,如果是他人怎办?
到情人节当日,我尝试约他出来在图书馆见面,想跟他表白,如果不行就死了心吧。
那天,他的心情很好,春光满脸。会不会有机会是因为我?
「那个,我有些话想跟你说。」我说。
「我也有话想跟妳说啊!」
「什么?」我的心跳得快有心脏病。
他说了一句让我窒息的说话。
「我今天跟她表白成功了!」
她⋯⋯她?哪一个她?
「我喜欢的那个女生。」
我的脑袋空白了,身躯就像往后跌落一个无底洞,一直沉⋯⋯一直沉⋯⋯
「啊⋯⋯」
「换妳,妳有什么想跟我说?」
「就是⋯⋯恭喜啊。」
「什么,妳哪会知道啦。」
「猜到的,恭喜你啦。」我勉强假笑,我想这时候的我,笑容一定非常虚伪。
原来心痛,会痛得难以有任何表情。
「妳不舒服吗?」
「啊,可能食物不好,有点想呕。」我转身奔入厕所,对着镜子哭了不知多久。
「没事吗?」
「没。」我冷冷地回应。
那次之后,我没有再理会他,因为我知道,我不能再喜欢他。
我都凭歌寄意,他之后有问我,为何近来在微博弹的歌都那么悲伤。
「听到我都快哭。」他说。
「是喔是喔。」
「听上去好悲情。」
「是喔是喔。」
「是不是失恋,因为谁?」
「因为你。」我冲口而出。
「?」
就在我以为一切已成定局,意外就发生了。
「因为我?」Y先生疑惑地问。
「因为你经常问我,害我都想起他。」我随便解释。
呼,快要吓死我,幸好解释到,他应该不会怀疑吧?
「他是谁?」
「就是一个笨蛋而已。」
「喔⋯⋯哈哈。」他的反应耐人寻味,幸好的是,他没有再追问下去。
我松了一口气。
是的,我不能再喜欢他。我告诉自己,绝对、绝对不能。
他已经有女朋友啦,他是其他人的男朋友。我还在想什么?
我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人家有自己的幸福。
忘记他吧。
时间就这样一直流逝,我鲜少再找他,原本也相安无事。就是一次朋友聚会,大家相约在图书馆温书,他也在场。晚上,由于我们的家相邻,他就先送我回家。我想,朋友之间也没有什么所谓。
路上,因为我借了不少书,书包甚为沉重,压得我的肩膀酸痛,我不时都拉起书包带,几秒后又背回。
重复几次后,他忽然一手抽起我的书包,背在自己身上。
「喂喂⋯⋯怎么了?」我被他这一举动吓呆。
「没什么,我想练练肌肉。」
他还是这样的笑容。
我知道,他对我好,纯粹因为他对所有人都一样好。
虽然我告诉自己一百次,绝对、绝对不能心动⋯⋯
「可不可以不对我那么好?」
到我的家门口,他把书包还给我时,我缓缓吐出这句。
「为什么?」
因为我就怕自己会继续情不自禁地喜欢你。
「我不值得啊。」
「不值得?」
「你就不怕我胡思乱想吗?」
他无言,直直盯着我。过了数秒,我赶急打完场说:「说笑而已,别想多了!快回家吧。」
「妳⋯⋯」
「你找你女朋友吧。」
接着我就急忙推他离开。
关上门后,双脚一软,我失去全身的气力倒在门口,眼泪沾湿了衣襟。
为什么要暗恋一个有女朋友的男生?
我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却无法控制自己的心。
人是控制不到自己的心跳,控制不到为谁而心跳。
所以是的,我仍旧喜欢他。
我只能尽力控制着自己,不要去故意找他。
一举一动都小心翼翼,不能让他看出来,也不能让他发现。
不然我们连朋友都不是。
只要等时间,时间够长,我就会忘记他。
「你近来很少找我喔。」Y先生问我。
「对,我在忙嘛。」
「有这么忙吗?」
我在忙着忘记你。我心想。只是这句话没有说出口。
失败,全然失败。我没有忘记他,每一次见面我还是喜欢他。
人,果然无法控制自己的心跳。
有关喜欢他的事,我只跟几个知心好友说过,不想太多人知就是。
我也以为这个秘密会一直守下去。
但事情往往不如我想象中发展。
这时候,他的学校传出了我喜欢他的谣言。
他再告诉我另一件惊天的事件。
「女朋友说要跟我分手了。」
是谁传出我喜欢他这件事,我已经不得而知。
最终还是追究不了,可以怎样?
无奈谣言的威力是惊人、无情,大家喜欢加盐加醋,谣言开始满天飞,什么「Y先生一脚踏两船」传遍学校。
我想找个洞埋了自己。
我脑海中,一直幻想各种跟他表白的场面,唯独没有一个场面是如此。从没想过会这样令他知道我喜欢他。
最要命,他的女友不满,二人吵过几场架后就分手了。
我不敢找他,尽管我觉得分手分得好儿戏,但始终导火线也是我,没资格说太多。
「没事吧?」
「没。」
他们分手后,我也感觉到他开始疏远我,有目的地疏远。
他其实不开心,这是我知道的,也是我内疚的一件事。
如果⋯⋯当初我没有跟其他人说,自己喜欢他,会不会他们就不分手?
如果我没有喜欢他⋯⋯
我脑海有无数个如果。
一段时间没有找大家后,某天我主动跟他说话,大家又变回普通朋友一样,有谈有笑。
直至学期结束,我要搬家了,将要离开蒙特利尔到多伦多读书。
临离开前我决定跟他表白,无论如何我都要离开,亲口告知他我的心意也好。
「喂。」我先传讯息给他。
「什么?」
「你看IG吧。」
我在弹吉他的账号上载了一首歌,那是花了一星期所写的歌⋯⋯我们的歌。
大概只有两分钟长,都是在说我们相识的经过,在一起遇过的事。
最后我唱出自己一直以来不敢说的心声:「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就是这一句会终结暗恋,让一切的关系浮现于水面。
先前的一切都可以当是谣言而已。
但从这一刻起,就是明恋不是暗恋。
为此,我已经花光了所有的勇气。
「你看了吗?」我问。
「你确定希望我看到吗?」
当他这样回答时,我的心早已凉了半截。我知道,他以下的回答是什么。可是一切还得继续,我的心刺痛一下,以冰冷的手打下回复。
「嗯。希望的。」
因为确实这是我的心声啊。无论他喜不喜欢。
隔了五分钟,他终于回复:
「对不起。」
「是我对不起,打扰你。谢谢你的回复。」
我吸了一口大气,鼻子怎么酸酸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下。
「搞什么,你不是一早知道人家不喜欢你吗?」我笑问自己。
是啊,你一早知道这结果的。
是啊,你怎么会有一丝希望。
他一直都是当你朋友。
不过,给喜欢的人拒绝,还是会痛得要生要死。
其实对于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做再多感动的事,也只是感动自己而已。
哭了一整晚。
反正⋯⋯也不会再见。
搬到多伦多后,我继续读书的生活。本以为故事就此写上句号。
谁知,该死的命运没有放过我。
朋友对我说,Y先生也搬到多伦多了。
多伦多?我还以为可以避开Y先生。
这也是正常,他早就说过想去多伦多,只是没想过我们是同一时间搬去。
除了知道Y先生搬到多伦多,还知道他已经有新的女朋友。
知道这消息,心里还是一阵刺痛,不过比之前已经淡了很多。
我只是默默的祝福他,反正也没有什么可以做。
于我是插班生的身份,还有进度要赶,所有的精力投入到学业,以及适应新的环境,所以渐渐Y先生不再那么浮现在我脑海。
学习、弹结他、跑步、打羽毛球⋯⋯一切一切都够我忙,忙得不可交加也有好处,就是令我有时忘记想念他。
我已经放下他。
在重遇前我一直是这样想。
再次重逢,是在市中心的羽毛球场,好一会才认出打球的身影正是Y。
他也望了过来,我们尴尬地相视而笑,感觉是既陌生又熟悉。
一段时间不见,他长高了,气质也变得成熟。
「你没变。」我说。
「你变了,样子变笨了。」他嘲弄我。
「你去死吧!」
我们还是一样的好聊。
当看见他的笑容,我就知道我是放下他,不过是放下到我心中,最重要、深藏的位置。
我还是喜欢他。
那次之后,有种相见老朋友的兴奋,使我们又再相熟起来,先前的误会好像消失了。
每周我都会和他及其他朋友打羽毛球,有时候也会和他一起去图书馆温书。
以朋友的身份,一直陪他渡过许多个冬日,反正我一向都最擅长掩饰自己的心意,他也以为我已经不再喜欢他。
临进大学的那年,他又跟女朋友分手。我陪了失恋的他一整晚,他哭得死去来活的。
在公园的草地上,他哭了不知多少次,或许是醉了吧,忽然开口说:「谢谢妳总是陪伴我,为什么妳永远那么好。」
当时我内心一阵翻滚,顺口而出:
「可能因为我还喜欢你。」
这句说得很淡,云淡轻风一样。
他以通红的眼睛盯住我说:「但是我⋯⋯」
「我知道,知道啦,先别急着拒绝我。」
「这样对你不公平。」
「才不会,我自愿的。」
「只是我未必⋯⋯」
「喜欢总是不可思议的,或许等到某天你就会喜欢我呢,又或者等到某天我就会不喜欢你。」
他还想说什么,我只好弹起结他来。
还是那一首歌。
我喜欢他,反正不是为了什么。明知他不喜欢我也好,还是想跟他待在一起。
当晚的对话,由于他是昏醉,所以他记得几多成,我不晓得也不想去问。只知道我们如常的相处,一切如常。而几个月,他拖着新女朋友见我。
「这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微微一笑,跟他的女朋友打招呼。
大学几年过去,毕业后我决定离开多伦多,移去其他国家工作。
离别前我删了自己微博弹吉他的账号,Y先生有问过为什么,我只是回答:「嗯,好像都不太需要。当记录某一段时间的自己吧。」
「放弃结他会不会太可惜。」
「不会。曾经喜欢过就好。」
飞离加拿大的当日,他在机场抱得我好紧好紧,紧得以为他喜欢过我。
到英国后,这里经常阴天和下雨,雨量不算很大,却是不时都毛毛细雨。
我常常在公寓打开吉他盒,独自一人对着绵绵细雨加上灰暗的天空弹吉他。
看着随风飘晃的雨粉,我觉得有点像自己对Y先生的爱。
我没有告诉Y先生的是,其实我没有删去账号,只是单纯封锁了他。
我还是喜欢弹吉他。
这句说得很淡,云淡轻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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