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尔第三王朝的中,“双轨制”与“巴拉”税的征收

在乌尔第三王朝的中,“双轨制”与“巴拉”税的征收

首页战争策略城邦争霸更新时间:2024-05-11

根据施泰因克勒对舒勒吉第四条改革措施的阐发,乌尔第三王朝经济和行政管理的根本特征是基于地域把王国划分为中心和边缘的“双轨制”模式。

王国中心包括巴比伦尼亚地区(即两河流域南部)和迪亚拉河流域的下游,分为二十三个行省。每个行省除充当行政中心的省会外,还包括规模较小的市镇或定居点。行省地位的判定,主要依据该省是否上缴“巴拉”税以及是否由总督进行直接统治。

虽然行省总督在理论上由国王任命或调动,但实际往往演变为世袭职位,到乌尔第三王朝后期尤其如此。施泰因克勒判断,总督职位世袭的行省有尼普尔、巴比伦、马拉德和舒如帕克,非世袭的行省可能包括温马,一定不世袭的行省则是卡扎鲁。

边缘地区大致位于中心地带以北和以东的方位,主要是国王舒勒吉在位时扩张征服的区域,大体平行于扎格罗斯山脉。边缘地区的行省,其总督或将军职位的世袭倾向不如中心地带的行省那般明确。

由此可见,这一中心和边缘分而治之的“双轨制”模式以地域区分为基础,即两河流域传统的文明中心相对于乌尔第三王朝通过军事扩张所控制的新兴领土。

该模式主要表征为不同地区缴纳的不同税种,即中心行省上交的“巴拉”税,边缘地区上交“古恩马达”税。由于边缘地区出土的材料匮乏,因此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巴拉”税,以沙尔拉赫的著作最为全面和系统。

在乌尔第三王朝诸遗址中,温马、拉伽什(Lagash)和普兹瑞什·达干出土的泥板数量依次位居前三。源于这三处遗址的文献为沙尔拉赫考察“巴拉”税提供了最佳史料,她揭示“巴拉”税的征收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一个中心行省通常承担为期一个月的“巴拉”税。拉伽什作为经济实力最强的省份,是唯一承担多个月“巴拉”税的行省,一年可达三到四个月。其次,“巴拉”税由中心行省总督向国王缴纳,主要包括大麦和家畜(如牛、绵羊和山羊)两类产品。

其他原材料(如芦苇和木材)和手工业产品(如陶器、扫帚、屋梁和盛放液体的皮袋)也作为“巴拉”税上交,并无证据表明各个行省必定上交本省特产。劳动力也是“巴拉”税的征收对象,温马省就向中央王室输送了大批熟练和非熟练的劳动力。

“巴拉”税的实质是中心行省需要向中央政府上交的定额(quota)。目前尚不清楚单个行省“巴拉”税的税额如何确定,可能是行省事先自行估计各项产品的产量,再经中央政府确定税额。零星数据表明,在温马和拉伽什两省缴纳的各类“巴拉”税产品中,大麦的数量可能接近该省集体土地产量的一半左右。

在中心行省向王室缴纳的各类“巴拉”税产品中,我们对家畜类产品的用途了解最多。这得益于贡牲中心普茨瑞什·达干出土的众多文献。该中心位于两河流域传统宗教中心尼普尔附近,由国王舒勒吉在其统治的第三十九年设立,目的在于汇集作为“巴拉”税上交的牲畜并在王国范围内实行再分配。

这些牲畜主要服务于王室需求,或为设在行省内部的中央神龛提供给养,或作为国王赏赐给行省总督的礼物。在缴纳作为“巴拉”税的牲畜时,行省总督也可不通过贡牲中心,而将牲畜留在本省或直接输送到首都乌尔城及其他地点,以满足王室的不同需求。

贡牲中心普茨瑞什·达干收集的牲畜不仅源于中心行省上交的“巴拉”税,而且来自边缘行省缴纳的“古恩马达”税。它与“巴拉”税同为年度税,每年上缴的时间大致对应于现代的九月中旬到十二月中旬。“古恩马达”税始于舒勒吉继位后第三年,一直持续到末代国王伊比辛统治的第二年。同年“巴拉”税收系统也崩溃了。

上述乌尔第三王朝中心和边缘分而治之的“双轨”管理框架,其证据主要来自巴比伦尼亚南部的三个遗址温马、拉伽什和普茨瑞什·达干。事实上,乌尔第三王朝出土文献最丰富的五个遗址都位于巴比伦尼亚南部。其他位于或可能位于北部的遗址,仅有埃什嫩那(Eshnunna)出土的泥板数量超过一百块。

此外,近期出版的两批档案,即旮尔沙那和伊里·萨格利格,每批的泥板数量都超过一千块。它们的出土地点很可能同样位于巴比伦尼亚南部。

因此,韦措尔特对施泰因克勒总结的第四条改革措施的质疑是成立的。我们确实缺乏从巴比伦尼亚北部遗址出土的材料,因此无法断言国王舒勒吉在巴比伦尼亚的南部和北部创建统一的行政管理体系。

乌尔第三王朝统治的“双轨制”,在国家层面体现为中心与边缘地区的分而治之,在中心行省内部则体现为神庙领地和王室领地的平行管理。上文施泰因克勒所辨识的舒勒吉改革的第三条措施,就是针对神庙领地管理的*。

神庙领地的起源可追溯至两河流域早王朝晚期(约公元前2500~2350年),当时两河流域南部处于城邦争霸的状态。大体而言,城邦土地在名义上属于该城的保护神所有,城邦首领以神的代理人身份行使管理权。到统一的乌尔第三王朝时期,虽然城邦首领转变为行省总督,但继续对这部分庙产和在其中劳作的人口实施管理。

在乌尔第三王国的不同行省,神庙作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功能得到不同程度的保留。在最大的行省拉伽什,神庙依然作为重要的、基本的土地所有者以及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组织单元发挥着核心作用。

在第二大省温马则是另外一种情形。神庙在很大程度上仅保留其作为神祇崇拜场所的功能。原属神庙的土地和劳动力被整合到以地域为基础的不同行政管理区域内,接受总督的统一控制和支配。换言之,温马省的经济活动打破了不同神庙间的藩篱,转而围绕经济部门来组织。因此,该省总督直接控制的这部分土地及其附属资源也被称为行省领地(provincialdomain)。

行省内部除神庙领地或由其脱胎而来的行省领地外,还存在王室的直属领地(royaldomain),由头衔为“沙基那”(苏美尔语shagina)的将军控制。他作为地方军事首领和新兴王权的代表,独立于总督,直接听命于中央政府最高行政长官和国王本人。王室领地的起源可追溯到前朝阿卡德时期。它或从原有的城邦贵族收缴而来,或为新近开垦的土地。王室领地的管理由军事组织和地方自治政府共同组成。在温马省,属于王室领地的人口和耕地大大超过行省领地的人口和耕地。

施泰因克勒论及舒勒吉*神庙的改革措施后不久,针对中心行省神庙管理的一项个案研究面世了。作者策特勒考察了尼普尔行省境内伊楠娜神庙(Inanna)出土的约1100块泥板。该省作为王国的宗教中心,得以免除上交“巴拉”税的义务。这一神庙档案极为重要,因为类似的档案在同时代其他神庙中要么没有发现,要么尚未公开发表。尤为难得的是,这批泥板都源自考古发掘,其原始考古情境得以保存。

这一千余块泥板均属乌尔第三王朝的经济管理文献,其中三分之一注明了写作年代,系年都晚于舒勒吉在位第二十八年。研究揭示,对伊楠娜神庙的管理集中在一位官员手中,其苏美尔语头衔为ugulaé-(shabra)inanna,大致可译为“伊楠娜神庙大总管”。

从国王舒勒吉统治晚年到其两任继任者(国王阿马尔辛和舒辛)在位期间,该神庙大总管的角色从直接控制转变为监督管控。策特勒认为,这一职位的出现及其职责不仅证实国王舒勒吉通过*神庙获取了对神庙土地的控制,而且反映出神庙管理日益成为国家官僚体系的组成部分。

策特勒的研究还证实,乌尔第三王朝王室不能左右尼普尔行省重要职位的人选。该省总督和伊楠娜神庙大总管这两个职位都是世袭,且把持在同一家族即著名的乌尔美美(Ur-meme)家族手中。

总督职位世袭的情形在王国各中心行省屡见不鲜,除上文施泰因克勒提及的巴比伦、马拉德和舒如帕克外,还包括阿达卜(Adab)和埃什嫩那。施泰因克勒一度认为情况不明的温马行省,其总督职位也证实为世袭。

与这一世袭模式相反的案例出现在卡扎鲁和拉伽什两个行省。卡扎鲁的总督职位已确定不是世袭。拉伽什作为王朝经济实力最雄厚的行省,其四任总督间也毫无血缘关系。

总体而言,乌尔第三王朝中心行省的总督一职多为世袭,仅个别行省的总督由国王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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