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没有儿子,女儿出嫁了,其承包的土地仍然归其父母亲所有。
因为女儿出嫁时,她承包的土地,村里不能无条件收回,毕竟她的父母亲要生活,其女儿有抚养的义务,在其出嫁后,她承包的土地可以由父母亲来耕种,作为一种经济上的补偿。如果其父母都不在了,应该由村民小组收回。
农村没儿子,女儿出嫁以后,土地仍然归老人所有。在土地承包年限还没到期的时间里,如果父母已经不在人世了,土地的经营权应由女儿去继承。
下一轮土地调整以后,按照新的规定进行执行,在没有调整之前土地经营权仍然还是 不变,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利将土地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