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中世纪欧洲的国王和皇帝,权威并没有中国的皇帝大。应该这么说,欧洲中世纪的国王,很类似中国的周朝封建时代,天下分封了无数诸侯国,虽然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实际上这些小国全都是各自为战。
周朝的都城是在镐京,周边百里皆是周王的属地。中世纪欧洲的国王差不多也是这样,有着自己的“王族领地”,但这片地方可能并不是很大。而且中世纪一开始的时候,也没有什么“首都”或者“王城”的概念。各地的大贵族才是大片土地的真正占领者,也就是说,在一个王国的范围内,独立着各种各样的公爵或者伯爵领地。这些爵爷们名义上替国王行使权力,但是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前来见国王一面。这帮大贵族气焰可能嚣张到敢与国王面对面对骂,敢在自己的领地公开反对国王的程度。有些即便不是那么大的贵族,也敢在私底下宣称,在自己的领地他比国王更有权力。
那是不是在王族领地上,国王总该说了算了吧?恐怕事情也不是那么简单。实际上,拥有城堡远比拥有国王这个头衔来得更为有效,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国王在自己的领地上巡游的同时,就开始盖城堡的原因,假如有一个地方没盖上,这个地方就会“漏风”。国王盖城堡,贵族也在盖,有些贵族甚至直接把城堡盖在了国王脸上,自己设关卡抽税。
面对这个尴尬的场面,国王该怎么办呢?可以陪笑脸、拉关系,让大贵族站到国王这边。但是假如真的把国王逼得无可奈何了,恐怕也只有诉诸暴力和武力来解决了。所以,当一个中世纪比较早期的国王,首要任务就是打仗——努力扩大自己的地盘,把自己看不顺眼和看自己不顺眼的贵族统统消灭掉!可是“师出有名”也很重要,西方人也讲究这一套。假如国王想消灭个不顺眼的大贵族,最好希望他领地上的民众也不喜欢他,这样国王才可以凭借着“王师”之名,率军前来“替天行道”。
不过作为国王,他也不可能是孤立无援的,毕竟头上顶着国王的名义。他可以注意随时挑拨贵族之间的关系,时刻给自己寻求盟友,打击共同的敌人。这也不失为一种巧妙的计策。国王还可以鼓励当地的农民结成公社,这样农民就会团结起来和大贵族对着干,而国王就可以坐山观虎斗,坐收渔翁之利。
如果国王能够不断地击败贵族,彻底占领他们的领地,那么实际上他的权威也会跟滚雪球一样迅速膨胀。说话硬气,则必须枪杆子硬、钱袋子鼓,而这两方面的收益则都来自于国王对那些贵族的讨伐。
国王还需要一些政治上的手腕来保证自己作为国王的权威。大贵族并非总是通过外在的占有王国领地来限制国王的权力,他们同样也会打入到国王身边的各个角落。中世纪的国王有一个为他服务的贴身机构,主要负责打理国王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及帮助国王处理一些政务。但是占据这个机构职位的人,却往往不一定是国王的心腹。而且更关键的是,这些职位还是世袭的!也就是说,这帮人不仅要伴随国王一生,甚至还会子子孙孙无穷尽也。这家族如果一直忠心还好,但凡对国王有二心,那么恐怕他们将是国王一辈子都无法摆脱的阴影。
因此,“攘外必须安内”,要知道有多少国王和皇帝是死于宫廷内乱,而非战死沙场。所以国王要想尽办法,裁撤掉他身边的这群紧紧附在你身上的大小官吏,让他们必须听从他的权威,而不能让他们有机会结党营私。
从国王的角度来说,第一步他想采取的措施,就是撤掉职位上的世袭制,改成任命制,并且把任命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第二步就是拣选人才,尽量从一些小贵族和平民中选择优秀的年轻人,让他们接受教育,为国王效力。这样,一方面可以激励王国中的平民和小贵族阶层,让他们更加拥护国王,同样他们在地方上,也是帮助国王战胜大贵族的基础。更多的小贵族和平民出身的官员还有助于稀释朝廷中大贵族们的影响力,毕竟这些人都是经你国王之手提拔上来的,而非凭着祖上的荫蔽。查理曼大帝就是这种方法的最早实践者。他率先选择一些出身比较低下的年轻人进入他的宫廷服务。这种思路在中国,就逐渐发展出了科举制,科举中胜出的人才,都被作为“天子门生”加以笼络,这样就限制了大贵族的权力。比较可惜的是,中世纪的国王还没有那么大的财力去修建个凡尔赛宫,把全国所有的贵族软禁在那里,声色犬马。
消除了身边的隐患,下一步就是巩固在王族领地,以及新占领的领地上,国王的权威。但是仅凭国王一人四处出游,或者微服私访,也不是正常手段。如何才能达到保护好国王领地的作用呢?国王可以选择一些亲信,作为王权的代表,下去巡查。这就好比是中国皇帝任命钦差大臣一样。这些皇帝直属的官员,可以代替国王到地方上处理司法、行政和财政三方面的事务。其实最主要的事务可以归结为两点,就是如何不让地方上的权贵造反,以及如何顺利把税给收上来。当然,作为国王,如果总是用强硬的手腕来收服贵族,也是会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战争总是有风险的,恩威并施才是最好的办法,胡萝卜加大棒的组合,才是一个好国王应该掌握的驭人之术。
除了一些适当的赏赐拉拢之外,跟贵族搞好关系的最终极武器,当属“联姻”了。如果两家人并作一家亲,岂不是一下子就能消弭很多利益上的冲突?更为重要的是,联姻首先给国王带来的利益是“嫁妆”。和某地的公爵或者伯爵联姻,意味着这个公爵和伯爵就得出点儿血来表示下,而最普遍,也是最贵重的聘礼莫过于地皮了。国王的生存空间是紧密地和领地大小联系在一起的。不仅如此,将来这个伯爵或者公爵一旦去世,作为他的女婿,也是有可能参与到对老丈人遗产的争夺的。遗产中当然也包括领地。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中世纪的国王会到处不断地结婚,或者离婚,然后再婚。一方面,国王要生养众多的子嗣,尤其是男性的子嗣;另一方面,则是要根据不同的政治形势改变合作关系,这就是所谓的“政治婚姻”。中世纪的欧洲普遍信奉天主教,天主教是规定一夫一妻制的,国王也不例外。国王可以有众多情妇,却只能有一个妻子,正室的子嗣比私生的子嗣享有优先继承的权力。当然,这同时也是教会反制国王四处撒种的一个重要武器。宣判一个国王的婚姻有效还是无效,是牵扯着各方利益的。特别是当一个国王没有男性子嗣的时候,国王往往希望通过再一次的婚姻和生育,让自己的王位延续下去。
这殚精竭虑斗心眼儿的,当个国王可真的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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