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周社会属于统治阶层贵族,分各种等级,从高到低有天、诸侯、卿大夫、士,各级贵族都是土地使用者。士以下都是被统治者,主体部分是平民。士是最低一级的贵族,按照嫡长子继承制度,士的嫡长子仍然为士,而其他庶则为庶人,庶人以下为贱民,一旦获罪则被降为奴隶。
西周社会属于统治阶层的贵族,分各种等级,从高到底有天子、诸侯、大夫、士,各级贵族都是土地所有者。士以下都是被统治者,主体部分是平民。
国”中的农、工、商,和“野”外的庶人构成了西周社会中的被统治阶层。
贵族们又称“君子”,田野里劳动的农人被称“野人”或“小人”,“君子”和“野人”或“小人”是对立的。他们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
庶人的地位很低,但并不像奴隶那样一无所有。当时的农业劳动者有自己的妻子儿女,家室庐舍,他们还有自己的生产工具。
此外,也存在着部分奴隶,主要作为家奴而存在。铜器铭文中有关于用匹马束丝赎回奴隶的记载。这些奴隶多来自战俘,但其总体数量和用于农业生产的比例都不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