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网上有两个比较热门的侵权话题,一个是主播PDD在直播间随口唱了一段《向天再借五百年》结果被诉侵权,版权方索赔10万元,说是钱不钱都无所谓,主要是让大家打开格局,拥有版权意识;
另外就是《谭谈交通》的谭警官,在还是交警身份的时候拍摄了不少宣传公益和普法的非盈利视频,因为比较接地气因此非常受欢迎。但是近期同样被版权方授权的代理公司给告了。
其实这类事情在互联网上面是比较常见的,早年的版权意识,以及相关的条款比较模糊,让不少人钻了空子。目前似乎就只有敬汉卿,因为艺名就是本名而力挽狂澜,其他的不少网红都被资本给玩了。
上面的两个案例一旦告成功的话,那将会作为后期同类侵权官司的典范。对于自媒体来说应该是毁灭性的。
其实我们做自媒体都是一样,如履薄冰。做视频的素材,只要不是自己拍摄的,无论是游戏还是电影,即使加入解说都涉及到侵权问题。电影和游戏的剧照和图片都是属于版权方,我们在视频和文章中使用,即使你标注了出处,人家要是较真的话,还真就侵权了。
也正是这个原因,很多自媒体在做大之后都是直接割韭菜,因为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人告了,账号就没有了。
提到这个侵权的话题,就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很多年前CAPCOM的那场官司,《斗士的历史》侵权案。
CAPCOM当年官司的败北,才迎来了格斗游戏的盛世。当时CAPCOM要是告成功的话,或许就不会有我们后期看到的那些格斗游戏了吧!《拳皇》《饿狼传说》之类的游戏将全部扼*在摇篮之中。
格斗恒久远,街霸永流传。
自从《街霸II》这款伟大的作品诞生之后,格斗游戏便如雨后春笋般增长,短短的时间内抢占了街机游戏的主流市场。
《饿狼传说》、《侍魂》、《铁拳》、《王者铁拳》、《街头快打》、《异种角斗士》、《魔兽之王》、《世界英雄》、《幕府快打》、《真人快打》......这些发行比较早的游戏,都成为了热门,甚至不少游戏还发展成为一个系列。
当然了,其中大部分的游戏都是昙花一现,顶多算是《街霸II》的跟风游戏。
阿朵跟、耗油跟、端枪不落耕,全都是《街头霸王》首创。
但有一款游戏却直接颠覆了整个格斗游戏市场未来发展三十年,那就是DATA EAST的《斗士的历史》(FIGHTER'S HISTORY)。
这款游戏的体验和质量都一般般,但偏偏名气很大,就是因为当年被CAPCOM特殊照顾了。
1993年的《斗士的历史》,在国内也被称为“斗士之历史”或“格斗列传”。
《斗士的历史》在街机上只有两部作品,续作就是1994年在NEOGEO上的《斗士的历史:爆裂》或者《卡洛夫的复仇》
可能有玩家奇怪了——不是叫“沟口危机一发”吗?
其实“沟口危机一发”是超任SFC版的副标题。恕我直言,当年我们在游戏厅玩到的版本就是SFC盗版移植的,其中一个玛特洛克可以无限释放飞行道具。如今想找到这个版本,难度登天啊!
柳英美,黑丝,很明显是在山寨春丽,也会百裂脚。不过在剧情中,她是个韩国妹子。
沟口诚,其实就是山寨版的隆,也会打出波动,设定是一个离家出走的武痴不良少年。因为在NEOGEO平台发行过续作,因此SNK拥有版权。在后期的极限冲击,拳皇14背景中都出现过
刘飞铃,是一位中国女生,身份是京剧名伶,后来转战好莱坞开始了自己的传奇。
原型是,好莱坞巨星:刘玉玲
为什么CAPCOM这么有把握,说《斗士的历史》侵权呢?看看下面的图片就知道了
古烈的脚刀
沙加特的膝顶
巴洛克的飞踢
本田的百裂手
肯的升龙拳
当然了,这些都还仅仅是九牛一毛。几乎每个人物都有那么几招比较眼熟的动作。
但即使如此,CAPCOM仍然以败北告终(其实是不了了之)
在法庭上,Data East直接搬出了当年的远古游戏:《空手道冠军》。这可是真正意义上的格斗游戏鼻祖啊!开创了对打游戏的模式,甚至在《功夫》之前。
如果你说我们抄袭了你的动作,那你则抄袭了我们的模式。CAPCOM竟也一时语塞。
最后,法院这边给出的解释则是:虽然Data East将《街头霸道2》作为自己游戏的参考,但根据scènes à faire的原则(即游戏类型的定义,存在于公共领域),这些游戏之间的相似之处并不会受到保护。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人物的衣服,比如空手道服、中国旗袍,还有各种武术,比如功夫、空手道等都属于“公共领域”,不能说是抄袭。
在经历了这一次的官司之后,格斗游戏市场算是放飞自我了。优秀的模式和玩法被其他同类游戏借鉴。只要某款游戏有创新,很快其他游戏公司就会推出一款同类的游戏趁热度。
但也正是因为这种相互借鉴的存在,才让游戏有更多的创新,以及更加成熟的系统。三十年后的今天,当我们再次回顾这段历史时也会感到庆幸。要是当年CAPCOM赢了的话,哪还有如今格斗游戏新的盛世呢!
如今国内也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只是目前自媒体这块的条条款款还在进一步的完善之中,不免让一些机构钻了空子。
因此,虽然我很支持版权意识的觉醒,但仍然期盼谭警官和PDD能够胜诉。毕竟这直接关系着国内文化传播,以及娱乐发展前景啊!要知道,一旦成立的话,以后影视作品解说、音乐UP主,以及视频背景加入音乐的作品,都有可能涉及到了侵权问题。
以后大街上唱歌的人,用乐器卖艺的人,甚至临摹画画的人,只要没有拿到相关的授权,都将面临巨额罚款。那怎么得了?
Copyright © 2024 妖气游戏网 www.17u1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