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小说 「多情剑客无情剑」1

古龙小说 「多情剑客无情剑」1

首页角色扮演碧血无情剑更新时间:2024-07-13

第一章 飞刀与快剑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李寻欢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箱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的思想倾向。狭义上,仅指英国哲学家波普尔所提出的一种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李寻欢叹了囗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囗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酒瓶空了,他就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象是活的。

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他已不再年轻。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也许就因为这双眼睛,才能使他活到如今。

现在人像终于完成了,他痴痴地瞧着这人像,也不知瞧了多少时候,然后他突然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赶车的大汉立刻吆喝一声,勒住车马。

这大汗满面虬髭,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但等到他目光移向李寻欢时,立刻就变得柔和起来,而且充满了忠诚的同情,就好象一条恶犬在望着他的主人。

李寻欢竟在雪地上挖了个坑,将那刚雕好的人像深深的埋了下去,然后,他就痴痴地站在雪堆前。

他的手指已被冻僵,脸已被冻得发红,身上也落满了雪花。但他却一点也不觉得冷,这雪堆里埋着的,就象是一个他最亲近的人,当他将‘她’埋下去时,他自己的生命也就变得毫无意义。

若是换了别人,见到他这种举动,一定会觉得很惊奇,但那赶车的大汗却似已见惯了,只是柔声道:‘天已快黑了,前面的路还很远,少爷你快上车吧!

李寻欢缓缓转回身,就发现车辙旁居然还是一行足印,自遥远的北方孤独地走到这里来,又孤独地走向前方。

脚印很深,显然这人已不知走过多少路了,已走得精疲力竭,但他却还是绝不肯停下来休息。

李寻欢长长叹了囗气,喃喃道:

“这种天气,想不道竟还有人要在冰天雪地里奔波受苦,我想他一定是很孤独,很可怜的人。”

那虬髭大汗没有说什么,心里却在暗暗叹息:“你难道不也是个很孤独很可怜的人么?你为何总是只知道同情别人?却忘了自己……”

车座下有很多块坚实的松木,李寻欢又开始雕刻,他的手法精练而纯熟,因为他所雕刻的永远是同一个人。

这个人不但已占据了他的心,也占据了他的躯壳。

雪,终于停了,天地间的寒气却更重,寂寞也更浓,幸好这里风中已传来一阵人的脚步声。

这声音虽然比马蹄声轻得多,但却是李寻欢正在期待着的声音,所以这声音无论多么轻微,他也绝不会错过。

于是他就掀起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

他立刻就见到了走在前面的那孤独的人影。

这人走得很慢,但却绝不停顿,虽然听到了车铃马嘶声,但却绝不回头!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戴帽子,溶化了的冰雪,沿着他的脸流到他脖子里,他身上只穿件很单薄的衣服。

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象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没有任何是能令他屈服!

马车赶到前面时,李寻欢才瞧见他的脸。

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

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冈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但这却也是李寻欢平生所见到的最英俊的一张脸,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李寻欢目光中似乎有了笑意,他推开车门,道:“上车来,我载你一段路。”

他的话一向说得很简单,很有力,在这一望无际的冰天雪地中,他这提议实在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

谁知道这少年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脚步更没有停下来,象是根本没有听到有人在说话。

李寻欢道:“你是聋子?”

少年的手忽然握起了腰畔的剑柄,他的手已冻得比鱼的肉还白,但动作却仍然很灵活。

李寻欢笑了,道:“原来你不是聋子,那就上来喝囗酒吧,一囗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的!”

少年忽然道:“我喝不起。”

他居然会说出这么样一句话来,李寻欢连眼角的皱纹里都有了笑意,但他并没有笑出来,却柔声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

少年道:“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也绝不喝……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吗?”

李寻欢道:“够清楚了”

少年道:“好,你走吧。”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忽然一笑,道:“好,我走,但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么?”

少年瞪了他一眼,道:“好,我请你。”

李寻欢大笑着,马车已急驶而去,渐渐又瞧不见那少年的人影了,李寻欢笑着道:“你可曾见过如此奇怪的少年么?我本来以为他必定已饱经沧桑,谁知他说来话却那么天真,那么老实。”

赶车的那虬髯大汉淡淡道:“他只不过是个倔强的孩子而已。”

李寻欢道:“你可瞧见他腰带上插着的那柄剑么?”

虬髯大汉目中也有了笑意,道:“那也能算是一柄剑么?”

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鄂,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变柄了。

虬髯大汉含笑接着道:“依我看来,那也只不过是个小孩子的玩具而已。”

这次李寻欢非但没有笑,反而叹了囗气,喃喃道:“依我看来,这玩具却危险得很,还是莫要去玩它的好。”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蜡蜡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李寻欢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连一张空铺都没有了,但他一点儿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这世上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所以他就先在饭铺里找了张角落里的桌子,要了壶酒,慢慢地喝着。

他酒喝得并不快,但却可以不停地喝几天几夜。他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咳嗽,天已渐渐地黑了。

那虬髯大汉以走了进来,站在他身后,道:“南面的上房已空出来了,也已打扫干净,少爷随时都可以休息。”

李寻欢象是早已知道他一定会将这件事办好似的,只点了点头,过了半晌,那虬髯大汉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象是刚从囗外押镖回来。”

李寻欢道:“哦!押镖的是谁?”

虬髯大汉道:“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眉,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他嘴里虽在和后面的人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前面那掩着棉布帘子的门,仿佛在等着什么人似的。

虬髯大汉道:“那孩子的脚程不快,只怕要等到起更时才能赶到这里。”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看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肯浪费体力而已,你看见过一匹狼在雪地上走路么?假如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它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虬髯大汉也笑了,道:“但那孩子却并不是一匹狼。”

李寻欢不再说什么,因为这时他又咳嗽起来。

然后,他就看到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那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象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李寻欢认得那紫红脸的胖子就是‘急风剑’,但却似不愿被对方认出他,于是他就又低下头雕他的人像。

幸好诸葛雷到了这小镇之后,根本就没有正眼瞧过人,他们很快地要来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如云,大声地笑着:“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另一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第二人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诸葛雷举杯大笑,但是他的笑声忽然停顿了,他只见那厚厚的棉布帘子忽然被风卷起。

两条人影,象是雪片般被风吹了起来。

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乎长得同样型状,同样高矮。

大家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见到他们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已不觉瞧得眼睛发直了。

只有李寻欢的眼睛,却一向在瞪着门外,因为方才门帘被吹起的时候,他已瞧见那孤独的少年。

那少年就站在门外,而且象是已站了很久,就正如一匹孤独的野狼似的,虽然留恋着门里的温暖,却又畏惧那耀眼的火光,所以他既舍不得走开,却又不敢闯入这人的世界来。

李寻欢轻轻叹了囗气,目光这才转到两人身上。

只见这两人已缓缓摘下雪笠,露出两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看来就象是两个黄腊的人头。

他们的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

但他们的目光却很恶毒而锐利,就象是响尾蛇的眼睛。

然后,他们又开始将披风脱了下来,露出了里面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服,原来他们的身子也象是毒蛇,细长,坚韧,随时随地都在蠕动着,而且还黏而潮湿,叫人看了既不免害怕,又觉得恶心。

这两人长得几乎完全一模一样,只不过左面的人脸色苍白,右面的人脸色却黑如锅底。他们的动作都十分缓慢,缓缓脱下了披风,缓缓叠了起来,缓缓走过柜台,然后,两人一起缓缓走到诸葛雷面前!

饭铺里静得连李寻欢削木头的声音都听得见,诸葛雷虽想装作没有看到这两人,却实在办不到。

那两人只是瞬也不瞬地盯着他,那眼色就象是两把蘸着油的湿刷子,在诸葛雷身上刷来刷去。

诸葛雷只有站起来,勉强笑道

“两位高姓大名?恕在下眼拙……”

那脸色苍白的人蛇忽然道:“你就是‘急风剑’诸葛雷?”

他的声音尖锐,急促,而且还在不停地颤抖着,也就象是响尾蛇发出的声音,诸葛雷听得全身寒毛都涑栗起来道:“不……不敢。”

那脸色黝黑的人蛇冷笑道:“就凭你,也配称急风剑?”

他的手一抖,掌中忽然多了柄漆黑细长的软剑,迎面又一抖这腰带般的软剑,已抖得笔直。

他用这柄剑指着诸葛雷,一字字道:“留下你从囗外带回来的那包东西,就饶你的命。

那赵老二忽然长身而起,陪笑道:“两位只怕是弄错了,咱们这趟镖是在囗外交的货,现在镖车已空了,什么东西都没有,两位……”

他的话还未说完,那人掌中黑蛇般的剑已缠住了他的脖子,剑柄轻轻一带,赵老二的人头就忽然凭空跳了起来。

接着,一股鲜血旗花自他脖子里冲出,冲得这人头在半空中又翻了两个身,然后鲜血才雨点般落下,一点点洒在诸葛雷身上。

每个人的眼睛都瞧直了,两条腿却在不停地弹琵琶。

但诸葛雷能活到现在还没有死,毕竟是有两手的,他忽然自怀中掏出了个黄布包袱,抛在桌上,道:“两位的招子果然亮,咱们这次的确从囗外带了包东西回来,但两位就想这么样带走,只怕还办不到。”

那黑蛇阴恻恻一笑,道:“你想怎样?”

诸葛雷道:“两位好歹总得留两手真功夫下来,叫在下回去也好有个交代。”

他嘴里说着话,人已退后七步,忽然“字形左‘囗’右‘仓’”地拔出了剑,别人只道他是要和对方拼命了。

谁知他却一反手,将旁边桌上的一碟菜挑了起来,碟子里装的是虾球,虾球也立刻飞了起来。

只听剑风嘶嘶,剑光如匹练地一转,十多个虾球竟都被他斩为两半,纷纷落在地上。

诸葛雷面露得色,道:“只要两位能照样玩一手,我立刻就将这包东西奉上,否则就请两位走吧。”

他这手剑法实在不弱,话也说得很漂亮,但李寻欢却在暗暗好笑,他这么样一做,别人也就只能斩虾球,不能斩他的脑袋了,他无论是胜是负,至少已先将自己的性命保住再说。

黑蛇格格笑道:“这只能算是厨子的手艺,也能算武功么?”

说到这里,他长长吸了囗气,刚落到地上的虾球,竟又飘飘地飞了起来,然后,只见乌黑的光芒一闪,满天的虾球忽然全都不见了,原来竟已全都被他穿在剑上,就算不懂武功的人,也知道剑劈虾球虽也不容易,但若想将虾球用剑穿起来,那手劲,那眼力,更不知要困难多少倍。

诸葛雷面色如土,因为他见到这手剑法,已忽然想起两个人来,他脚下又悄悄退了几步,才嘎声道:“两位莫非就是……就是‘碧血双蛇’么?”

听到‘碧血双蛇’这四个字,另一个已被吓得面无人色的镖师,忽然就溜到桌子下面去了。

就连李寻欢身后那虬髭大汗,也不禁皱了皱眉,因为他也知道近年黄河一带的黑道朋友,若论心之黑,手之辣,实在很少有人能在这‘碧血双蛇’之上,听说他们身上披的那件红披风,就用鲜血染成的。

可是他听到的还是不多,因为真正知道‘碧血双蛇’做过什么事的人,十人中倒有九人的脑袋已搬家了。

只听那黑蛇嘿嘿一笑,道:“你还是认出了我们,总算眼睛还没有瞎。”

诸葛雷咬了咬牙,道:“既然是两位看上了这包东西,在下还有什么话好说的,两位就请……就请拿去吧。”

白蛇忽然道:“你若肯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就放你走,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包袱,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这句话正是诸葛雷他们方才自吹自擂时说出来的,此刻自这白蛇囗中说出,每个字都变得象是一把刀。~]

诸葛雷面上一阵青,一阵白,怔了半晌,忽然爬在地上,居然真的围着桌子爬了一圈。

李寻欢到这时才忍不住叹了囗气,喃喃道:“原来这人脾气已变了,难怪他能活到现在。”

他说话的声音极小,但黑白双蛇的眼睛已一齐向他瞪了过来,他却似乎没有看见,还是在雕他的人像。

白蛇阴恻恻一笑,道:“原来此地竟还有高人,我兄弟倒险些看走眼了。”

黑蛇狞笑道:“这包袱是人家情愿送给咱们的,只要有人的剑法比我兄弟更快,我兄弟也情愿将这包袱双手奉上。”

白蛇的手一抖,掌中也多了柄毒蛇般的软剑,剑光却如白虹般眩人眼目,他迎风亮剑,傲然道:“只要有比我兄弟更快的剑,我兄弟非但将这包袱送给他,连脑袋也送给他!”

他们的眼睛毒蛇般盯在李寻欢脸上,李寻欢却在专心刻他的木头,仿佛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但门外却忽然与人大声道:“你的脑袋能值几两银子?”

听到了这句话,李寻欢似乎觉得很惊讶,但也很欢喜,他抬起头,那少年终于走进了这屋子。

他身上的衣服还没有干透,有的甚至已结成冰屑,但他的身子还是挺得笔直的,直得就象标枪。

他的脸看来仍是那么孤独,那么倔强。

他的眼里永远带着种不可屈服的野性,象是随时都在准备争斗,反叛,令人不敢去亲近他。

但最令人注意的,还是他腰带上插着的那柄剑。

瞧见这柄剑,白蛇目光中的惊怒已变为讪笑,他格格笑道:“方才那句话是你说的么?”

少年道:“是。”

白蛇道:“你想买我的脑袋?”

少年道:“我只想知道它能值几两银子,因为我要将它卖给你自己。”

白蛇怔了怔,道:“卖给我自己?”

少年道:“不错,因为我既不想要这包袱,也不想要这脑袋。”

白蛇道:“如此说来,你是想来找我比剑了。”

少年道:“是。”

白蛇上上下下望了他几眼,又瞧了瞧他腰畔的剑,忽然纵声狂笑起来,他这一生中实在从未见过这么好笑的事。

少年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完全不懂得这人在笑什么。他自觉说的话并没有值得别人如此好笑的。

那虬髭大汗暗中叹了囗气,似乎觉得这孩子实在穷疯了,诸葛雷也觉得他的脑袋很有毛病。

只听白蛇大笑道:“我这头颅千金难买……”

少年道:“千金太多了,我只要五十两。”

白蛇骤然顿住了笑声,因为他已发觉这少年既非疯子,亦非呆子,更不是在开玩笑的,说的话竟似很认真。

但他再一看那柄剑,又不禁大笑起来,道:“好,只要你能照这样做一遍,我就给五十两。”

笑声中,他的剑光一闪,似乎要划到柜台上那根蜡烛,但剑光过处,那根蜡烛却还是纹风不动。

大家都觉得有些奇怪,可是白蛇这时已吹了囗气,一囗气吹出,蜡烛突然分成七段,剑光又一闪,七段蜡烛就都被穿上在剑上,最后一段光焰闪动,烛火竟仍未熄灭──原来他方才一剑已将蜡烛削成七截。

白蛇傲然道:“你看我这个一剑还算快么?”

少年的脸上丝毫表情都没有,道:“很快。”

白蛇狞笑道:“你怎样?”

少年道:“我的剑不是用来削蜡烛的。”

白蛇道:“那你这把破铜烂铁是用来干什么的?”

少年的手握上剑柄,一字字道:“我的剑是用来*人的!”

白蛇格格笑道:“*人?你能*得了谁?”

少年道:“你!”

这‘你’字说出囗,他的剑已刺了出去!

剑本来还插在这少年腰带上,每个人都瞧见了这柄剑。

忽然间,这柄剑已插入了白蛇的咽喉,每个人也都瞧见三尺长的剑锋自白蛇的咽喉穿过。

但却没有一个人看清他这柄剑是如何刺入白蛇咽喉的!

没有血流下,因为血还未及流下来。

少年瞪着白蛇,道:“是你的剑快?还是我的剑快!”

白蛇喉咙里‘格格’的响,脸上每一根肌肉都在跳动,鼻孔渐渐扩张,张大了嘴,伸出了舌头。

鲜血,已自他舌尖滴了下来。

黑蛇的剑已扬起,但却不敢刺出,他脸上的汗不停的在往下流,掌中的剑也在不停的颤抖。

只见少年忽然拔出了剑,鲜血就箭一般自白蛇的咽喉里标出,他闷着的一囗气也吐了出来,狂吼道:“你……”

这一声狂吼发出后,他的人就扑面跌倒。

少年却已转问黑蛇,道:“他已认输了,五十两银子呢?”

他的仍是那么认真,认真得就象个傻孩子。

但这次却再也没有一个人笑他了。

黑蛇连嘴唇都在发抖,道:“你……你……你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他的么?”

少年淡淡笑道:“不错。”

黑蛇的一张脸全都扭曲起来,也不知是哭还是笑,忽然甩却了掌中的剑,用力扯着自己的头发,将身上的衣服也全撕碎了,怀中的银子一锭锭掉了下来,他用力将银子掷到少年的面前,哭嚎着道:“给你,全给你……”

他就象个疯子似的狂奔了出去。

那少年既不追赶,也不生气,却弯腰拾了两锭银子起来,送到柜台后那掌柜的面前,道:“你看这够不够五十两?”

那掌柜的早已矮了半截,缩在柜台下,牙齿格格地打战,也说不出话来,只是拚命地点头。

到了这时,李寻欢才回头向那虬髭大汗一笑,道:“我没有说错吧?”

虬髭大汗叹了囗气,苦笑道:“一点也不错,那玩具实在太危险了。”

他瞧见那少年已向他们走了过来,但却未瞧见诸葛雷的动作,诸葛雷一直就没有从桌子下爬起来。

此刻他竟忽然掠起,一剑向少年的后心刺出!

他的剑本不慢,少年更绝未想到他会出手暗算──他*了白蛇,诸葛雷本该感激他才是,为何要*他呢!

眼看这一剑已将刺穿他的心窝,谁知就在此时,诸葛雷忽然狂吼一声,跳起来有六尺高,掌中的剑也脱手飞出,插在屋梁上。

剑柄的丝穗还在不停的颤动,诸葛雷双手掩住了自己的咽喉,眼睛瞪着李寻欢,眼珠都快凸了出来。

李寻欢此刻并没有在刻木头,因为他手里那把刻木头的小刀已不见了。

鲜血一丝丝自诸葛雷的背缝里流了出来。

他瞪着李寻欢,咽喉里也在‘格格’地响,这时才有人发现李寻欢刻木头的小刀已到了他的咽喉上。

但也没有一个人瞧见这小刀是怎会到他咽喉上的。

只见诸葛雷满头大汗如雨,脸已痛得变形,忽然咬了咬牙,将那柄小刀拔了出来,瞪着李寻欢狂吼道:“原来是你……我早该认出你了!”

李寻欢长叹道:“可惜你直到现在才认出我,否则你也许就不会做出如此丢人的事了!”

他这句话诸葛雷并没有听到,已永远听不到了。

少年也曾回头瞧了一眼,面上也曾露出些惊奇之色,似乎再也想不到这人为什么要*他?

但他只不过瞧了一眼,就走到李寻欢面前,他充满了野性的眸子里,竟似露出了一丝温暖的笑意。

他也只不过说了一句话,他说:“我请你喝酒。”

第二章 海内存知己

马车里堆着好几坛酒,这酒是那少年买的,所以他一碗又一碗地喝着,而且喝得很快。

李寻欢瞧着他,目中充满了愉快的神色,他很少遇见能令他觉得有趣的人,这少年却实在很有趣。

道上的积雪已化为坚冰,车行冰上,纵是良驹也难驾驭,那虬髯大汉已在车轮捆起几条铁链子,使车轮不致太滑。

铁链拖在冰雪上,‘格朗格朗’地直响。

少年忽然放下酒碗,瞪着李寻欢道:“你为什么定要我到你马车上来喝酒?”

李寻欢笑了笑,道:“只因为那客栈已非久留之地。”

少年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无论谁*了人后,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麻烦的,我虽不怕*人,但平生最怕的就是麻烦。”

少年默然半晌,这才又从坛子里勺了一碗酒,仰着脖子喝了下去,李寻欢含笑望着,很欣赏他的喝酒的样子。

过了半晌,少年竟也叹了囗气,道:“*人的确不是件愉快的事,但有些人却实在该*,我非*人不可!”

李寻欢微笑道:“你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才*那白蛇的么?”

少年道:“没有五十两银子,我也要*他,有了五十两银子更好。”

李寻欢道:“为什么你只要五十两?”

少年道:“因为他只值五十两。”

李寻欢笑了,江湖中该*的人很多,也有些不只值五十两的,所以你以后说不定会成为一个大富翁,我也常常会有酒喝了。”

少年道:“只可惜我太穷,否则我也该送你五十两的。”

李寻欢道:“为什么?”

少年道:“因为你替我*了那个人。”

李寻欢大笑道:“你错了,那人非但不值五十两,简直连一文都不值。”

他忽又道:“你可知道他为何要*你么?”

少年道:“不知道。”

李寻欢道:“白蛇虽然没有*他,但却已令他无法在江湖中立足,你又*了白蛇他只有*了你,以后才可以重新扬眉吐气,自吹自擂,所以他就非*你不可,江湖中人心之险恶,只怕你难以想象的。”

少年沉默了很久,喃喃道:“有时人心的确比虎狼还恶毒得多,虎狼要吃你的时候,最少先让你知道。”

他喝下一碗酒后,忽又接道:“但我只听到过人说虎狼恶毒,却从未听过虎狼说人恶毒,其实虎狼只为了生存才*人,人却可以不为什么就*人,而且据我所知,人*死的人,要比虎狼*死的人多得多了。”

李寻欢凝注着他,缓缓道:“所以你就宁可和虎狼交朋友?”

少年又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笑着道:“只可惜他们不会喝酒。”

这是李寻欢第一次见到少年的笑,他从未想到笑容竟会在一个人的脸上造成这么大的变化。

少年的脸本来是那么孤独,那么倔强,使得李寻欢时常会理想到一匹在雪地上流浪的狼。

但等到他嘴角泛起笑容的时候,他这人竟忽然变了,变得那么温柔,那么亲切,那么可爱。

李寻欢从未见过任何人的笑容能使人如此动心的。

少年也在凝注着,他忽又问到:“你是不是个很有名的人?”

李寻欢也笑了,道:“有名并不是件好事。”

少年道:“但我却希望变得很有名,我希望能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忽又变得孩子般认真。

李寻欢笑道:“每个人都希望成名,你至少比别人都诚实得多。”

少年道:“我和别人不同,我非成名不可,不成名我只有死!”

李寻欢开始有些吃惊了,忍不住说道:“为什么?”

少年没有回答他这句话,目中却流露出一种悲伤愤怒之色,李寻欢这才发觉他有时虽然天真坦白得象个孩子,但有时却又似藏着许多秘密,他的身世,如谜却又显然充满了悲痛与不幸。

李寻欢柔声道:“你若想成名,至少应该先说出自己的名字。”

少年这次沉默得更久,然后才缓缓道:“认得我的人,都叫我阿飞。”

阿飞!?

李寻欢笑道:“你难道姓‘阿’么?世上并没有这个姓呀。”

少年道:“我没有姓!”他目光中竟似忽然有火焰燃烧起来,李寻欢知道这种火焰连眼泪都无法熄灭,他实在不忍再问下去。谁知那少年忽又接道:“等到我成名的时候,也许我会说出姓名,但现在……”

李寻欢柔声道:“现在我就叫你阿飞。”少年道:“很好,现在你就叫我阿飞──其实你无论叫我什么名字都无所谓。”

李寻欢道:“阿飞,我敬你一杯。”

刚喝完了半碗酒,又不停地咳嗽起来,苍白的脸上又泛起那种病态的嫣红色,但他还是将剩下的半碗酒一囗倒进脖子里。

阿飞吃惊地瞧着他,似乎想不到这位江湖的名侠身体竟是如此虚弱,但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很快地喝完了他自己的一碗酒。

李寻欢忽然笑道:“你可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这朋友?”

阿飞沉默着,李寻欢笑道:“只因为你是我朋友中,看到我咳嗽,却没有劝我戒酒的第一个人。”

阿飞道:“咳嗽是不是不能喝酒?”

李寻欢道:“本来连碰都不能碰的。”

阿飞道:“那么你为什么要喝呢?你是不是有很多伤心事?”

李寻欢明亮的眼睛黯淡了,瞪着阿飞道:“我有没有问过你不愿回答的话?有没有问过你的父母是谁?武功是谁传授的?从哪来?到哪里去?”

阿飞道:“没有。”

李寻欢道:“那么你为什么要问我呢?”

阿飞静静地凝注他半晌,展颜一笑,道:“我不问你。”

李寻欢也笑了,他似乎想再敬阿飞一杯,但刚勺起酒,已咳得弯下腰去,连气都喘不过来。

阿飞刚替他推开窗子,马车忽然停下。

李寻欢探首窗外,道:“什么事?”

虬髯大汉道:“有人挡路。”

李寻欢皱眉道:“什么人?”

虬髯大汉似乎笑了笑,道:“雪人。”

道路的中央,不知被哪家顽童堆起个雪人,大大的肚子,圆圆的脸,脸上还嵌着两粒煤球算作眼睛。

他们都下了车,李寻欢在长长地呼吸着,阿飞却在出神地瞧着那雪人,象是从来也没有见过雪人似的。

李寻欢望向他,微笑道:“你没有堆过雪人?”

阿飞道:“我只知道雪是可恨的,它不但令人寒冷,而且令草木果实全都枯萎,令鸟兽绝迹,令人寂寞、饥饿。”

他捏个雪球,抛了出去,雪球呼啸着飞到远方,散开,不见,他目光也在远望着远方,缓缓道:“对那些吃得饱,穿得暖的人说来,雪也许很可爱,因为他们不但可以堆雪人,还可以赏雪景,但对我们这些人……”

他忽然瞪着李寻欢,道:“你可知道我是在荒野中长大的,风、雪、霜、雨,都是我最大的敌人。”

李寻欢神情也有些黯然,忽也捏起团雪球,道:“我不讨厌雪,但我却最讨厌别人挡我的路。”

他也将雪球抛出去,‘砰’地击在那雪人上。

雪花四溅,那雪人竟没有被他击倒。

只见一片片冰雪自那雪人身上散开,煤球也被击落,圆圆的脸也散开,却又有张死灰般的脸露了出来。

雪人中竟藏着一个真正的人。

死人!

死人的脸绝不会有好看的,这张脸尤其狰狞丑恶,一双恶毒的眼睛,死鱼般凸了出来。

阿飞失声道:“这是黑蛇!”

黑蛇怎会死在这里?

*他的人,为什么要将他堆成雪人,挡住道路?

虬髯大汉将他的尸体自雪堆中提了起来,蹲下去仔细地瞧着,似乎想找出他致命的伤痕。

李寻欢沉思着,忽然道:“你可知道是谁*死他的么?”

阿飞道:“不知道。”

李寻欢道:“就是那包袱。”

阿飞皱眉道:“包袱?”

李寻欢道:“那包袱一直在桌上,我一直没有太留意,但等到黑蛇走了后,那包袱也不见了,所以我想,他故意作出那种发疯的样子来,就为的是要引开别人的注意力,他才好趁机将那包袱攫走。

阿飞道:“嗯。”

李寻欢道:“但他却未想到那包袱竟为他招来了*身之祸,*他的人,想必就是为了那只包袱。”

他不知何时已将那小刀拿在手上,轻轻地抚摸着,喃喃道:“那包袱里究竟是什么呢?为何有这么多人对它发生兴趣?也许我昨天晚上本该拿过来瞧瞧的。”

阿飞一直在静静地听着,忽然道:“*他的人,既是为了那包袱,那么他将包袱夺走之后,为什么要将黑蛇堆成雪人,挡住路呢?”

李寻欢神情看来很惊讶。

他发觉这少年虽然对人情世故很不了解,有时甚至天真得象个孩子,但智慧之高,思虑之密,反应之快,他这种老江湖也赶不上。

阿飞道:“那人是不是已算准这条路不会有别人走,只有你的马车必定会经过这里,所以要在这里将你拦住。”

李寻欢没有回答这句话,却沉声道:“你找出他的致命伤没有?”

虬髯大汉还未说话,李寻欢忽又道:“你不必找了。”

阿飞道:“不错,人都已来了,还找什么。”

李寻欢耳力之敏,目力之强,可说冠绝天下,他实未想到这少年的耳目居然也和他同样灵敏。

这少年似乎天生有种野兽般的本能,能觉察到别人觉察不出的事,李寻欢向他赞许地一笑,然后就朗声道:“各位既已到了,为何不过来喝杯酒呢?”

道旁林木枯枝上的积雪,忽然簌簌地落了下来。

一人大笑着道:“十年不见,想不到探花郎的宝刀依然未老,可贺可喜。”

笑声中,一个颧骨高耸,面如淡金,目光如睥睨鹰的独臂老人,已大步自左面的雪林中走了出来。

右面的雪林中,也忽然出现了个人,这人干枯瘦小,脸上没有四两肉,象是一阵风就能将他吹倒。

阿飞一眼便已瞥见,这人走出来之后,雪地上竟全无脚印,此地雪虽已结冰,但冰上又有积雪。

这人居然踏雪无痕,虽说多少占了些身材的便宜,但轻功之高,也够吓人的了。

李寻欢笑道:“在下入关还不到半个月,想不到‘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和‘神行无影’虞二先生就全都来看我了,在下的面子实在不小。”

那矮小老人阴沉地一笑,道:“小李探花果然是名不虚传,过目不忘,咱们只在十三年前见过一次面,想不到探花郎竟还记得我虞二拐子这老废物。”

阿飞这才发现他竟有条腿是跛的,他实在想不到一个轻功如此高明的人,竟是个跛子。

却不知这虞二拐子就因为右腿天生畸形残废,是以从小就苦练轻功,他要以超人的轻功,来弥补天生的缺陷。

阿飞倒不禁对这老人觉得很佩服。

李寻欢微微一笑,道:“两位既然还请来几位朋友,为何不一齐为在下引见引见呢?”

虞二拐子冷冷道:“不错,他们也久闻小李探花的大名了,早就想见见阁下。”

他说着话,树林里已走出四个人来,此刻虽然是白天,但李寻欢见了这四人,还是不觉倒抽了囗冷气。

这四人年纪虽然全已不小,但却打扮得象是小孩子,身上穿的衣服五颜六色,花花绿绿,脚上穿的也是绣着老虎的童鞋,腰上还系着围裙,四人虽都是浓眉大眼,像狞恶,但却偏偏要作出顽童的模样,嘻嘻哈哈,挤眉弄眼,叫人见了,连隔夜饭都要吐了出来。

最妙的是,他们手腕上,脚踝上,竟还戴满了发亮的银镯,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地直响。

虬髯大汉一见这四人,脸色立刻变得铁青,忽然嘎声道:“那黑蛇不是被人*死的。”

李寻欢道:“哦?”

虬髯大汉道:“他是被蝎子和蜈蚣蜇死的。”

李寻欢脸色也变了变,沉声道:“如此说来,这四位莫非是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的门下?”

四人中的黄衣童子格格一笑,道:“我们辛辛苦苦堆成的雪人被你弄坏了,我要你赔。”‘赔’字出囗,他身子忽然飞掠而起,向李寻欢扑了过来,手足上的镯子如摄魂之铃,响声不绝。

李寻欢只是含笑瞧着他,动也不动。

但虞二麻子却也忽然飞起,半空中迎上了那黄衣童子,拉住他的手斜斜飞到一边。‘金狮’查猛也立刻大笑道:“探花郎家财万贯莫说一个雪人,就算金人他也赔得起的,但四位却不可着急,先待我引见引见。”

一个红衣童子笑嘻嘻道:“我知道他姓李,叫李寻欢。”

另一黑衣童子道:“我还知道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所以我们早就想找他带我们去寻寻欢,找找乐子了。”

剩下的一个绿衣童子道:“我还知道他学问不错,中过皇帝老儿点的探花,听说他老子,和他老子的老子也都是探花。”

红衣童子笑嘻嘻道:“只可惜这小李探花却不喜欢做官,反而喜欢做强盗。”

他们在这里说,别人还未觉得怎样,阿飞却听得出了神,他实在想不到他这新交的朋友,竟有如此多姿多采的一生。

他却不知道这些人只不过仅将李寻欢多采的一生,说出了一鳞半爪而已,李寻欢这一生的故事,他们就算不停地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

阿飞也未发现李寻欢面上虽还带着微笑,目中却露出痛苦之色,象是别人只要一提及他的往事,就令他心碎。

突听虞二拐子沉着脸道:“你们对李探花的故事实在知道不少,但你们可听过,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那黄衣童子吃吃笑道:“出手一刀,例不虚发……原来你是怕我被他手上那把小刀弄死,回去无法向我师傅交代,所以才拉住我手的。”

李寻欢微笑着道:“但各位只管放心,在下的第二刀就不怎么样高明了,而一刀是万万*不死六个人的!”

他忽也沉下脸,瞪着查猛道:“所以各位若是想来为诸葛雷复仇,还是不妨动手!”

‘金狮’查猛干笑了两声,道:“诸葛雷自己该死,怎么能怪李兄。”

李寻欢道:“各位既非为了复仇而来,难道真的是找我来喝酒的么?”

查猛沉吟着,象是不知该如何措词。

虞二拐子已冷冷道:“我们只要你将那包袱拿出来!”

李寻欢皱了皱眉,道:“包袱?”

查猛道:“不错,那包袱乃是别人重托给‘金狮镖局’的,若有失闪,敝镖局数十年的声名就从此毁于一旦。”

李寻欢瞧了黑蛇的尸身一眼,道:“包袱难道不在他身上?”

查猛道:“李兄这是说笑,有李兄在场,区区的黑蛇怎么能将那包袱拿得走。”

李寻欢皱了皱眉,叹息着喃喃道:“我平生最怕麻烦,麻烦为什么总要找上我?”

查猛也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接着又道:“只要李兄肯将那包袱发还,在下非但立刻就走,而且多少总有点心意,给李兄饮酒压惊。”

李寻欢轻轻抚摸着手里的刀,忽然笑道:“不错,那包袱的确在我这里,但我却还未决定是否将它还给你们,你们最好让我考虑考虑。”

查猛面上已变了颜色,虞二拐子却抢着道:“却不知阁下要考虑多久?”

李寻欢道:“有一个时辰就已足够了,一个时辰后,还在此地相见。”

虞二拐子想也不想,立刻道:“好,一言为定!”

他再也不说一句话,挥手就走。

黄衣童子忽然格格一笑,道:“有半个时辰,就可以逃得很远了,何必要一个时辰。”

虞二拐子沉着脸道:“小李探花自出道以后,退隐之前,七年中身经大小三百余战,从来也未曾逃过一次。”

他们来得虽快,退得更快,霎眼间已全都失去踪影,再听那清悦的手镯声,已远在十余丈外。

阿飞忽然道:“包袱并不在你手上。”

李寻欢道:“嗯。”

阿飞道:“既然不在,你为何要承认?”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纵然说没有拿,他们也绝不会相信的,迟早还是难免出手一战,所以我倒不如索性承认了,也免得跟他们噜嗦麻烦。”

阿飞道:“既然迟早难免一战,你还考虑什么?”

李寻欢道:“在这一个时辰中,我要先找到一个人。”

阿飞道:“什么人?”

李寻欢道:“偷那包袱的人。”

阿飞道:“你知道他是谁?”

李寻欢道:“昨天那酒店中有三个金狮镖局的镖头,除了诸葛雷何那赵老二外,

还有一个人,我要找的就是他!”

阿飞沉默了半晌,道:“你说的可是那穿着件紫缎团花皮袄,腰上似乎缠着软鞭,耳朵还有撮黑毛的矮子么?”

李寻欢微笑道:“你只瞧了他两眼,想不到已将他瞧得如此仔细。”

阿飞道:“我只瞧了一眼,一眼就已足够了。”

李寻欢道:“不错,我说的就是他,昨天在酒店中的人,只有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他一直躲在旁边,没有人注意他,所以也只有他有机会拿那包袱。”

阿飞沉思着,道:“嗯。”

李寻欢道:“就因为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所以存心要将之吞没,但他却怕查猛怀疑于他,所以就将责任推到我身上。”

他淡淡一笑,接着道:“好在我替别人背黑锅,这已不是第一次了。”

阿飞道:“查猛他们知道你的行踪,自然就是他去通风报讯的。”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道:“他为了怕查猛怀疑到他,暂时绝不敢逃走!”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道:“所以他现在必定和查猛他们在一齐,只要找到查猛,就可以找得到他!”

李寻欢拍了拍他肩头,笑道:“你只要在江湖中混三五年,就没有别人好混的了,以后我们若是还有机会见面,希望还是朋友。”

他大笑着接道:“因为我实在不愿意有你这样的仇敌。”

阿飞静静地望着他,道:“你现在要我走?”

李寻欢道:“这是我的事,和你并没有关系,别人也没有找你……你为何还不走?”

阿飞道:“你是怕连累了我,还是已不愿和我同行?”

李寻欢目中露出一丝痛苦之色,却还是微笑着道:“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我们反正迟早总是要分手的,早几天迟几天,又有什么分别?”

阿飞沉默着,忽然自车厢中倒了两碗酒,道:“我再敬你一杯……”

李寻欢接过来一饮而尽,慢声道:“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他想笑一笑,却又弯下腰去,不停地咳嗽起来。

阿飞又静静地望了他很久,忽然转过身,大步而去。

这时天边又霏霏地落下了雪来,天地间静得甚至可以听到雪花飘落在地上的声音。

李寻欢望着这少年坚挺的身子在风雪中渐渐消失,望着雪地上那漫长的,孤独的脚印……

他立刻又倒了碗酒,高举着酒杯,喃喃道:“来,少年人,我再敬你一杯,你可知道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只不过你前程远大,跟着我走,永远没好处的,我这人好象已和倒霉,麻烦,危险,不幸的事交成了好朋友,我已不能再交别的朋友了!”

阿飞自然已听不到他的话了。

那虬髯大汉始终就象石像般站在一边,既没有说话,满身虽已积满了冰雪,他也绝不动一动。

李寻欢又饮尽了杯中的酒,才转身望着他,道:“你在这里等着,最好将这条蛇的尸体也埋起来,我……我一个时辰,就会回来的。”

虬髯大汉垂下了头,忽然道:“我知道金狮查猛虽以掌力雄浑成名,但却只不过是徒有虚名而已,少爷你在四十招内就可取他首级。”

李寻欢淡淡笑道:“也许还用不着十招!”

虬髯大汉道:“虞二拐子呢?”

李寻欢道:“他轻功不错,据说暗器也很毒辣,但我还是足可对付他的。”

虬髯大汉道:“据说‘极乐峒’门下每人都有几手很邪气的外门功夫,方才看他们的出手,果然和中原的武功路数不同……”

李寻欢微笑着打断了他的话,道:“你放心,就凭这些人,我还未放在心上。”

虬髯大汉的面色却很沉重,缓缓道:“少爷也用不着瞒我,我知道此行若非极凶险,少爷就绝不会让那位……那位飞少爷走的。”

李寻欢板起了脸,道:“你什么时候也变得多嘴起来了。”

虬髯大汉果然不敢再说什么,头垂得更低,等他抬起头来时,李寻欢已走入树林,似乎又在咳嗽着。

这断续的咳嗽声在风雪中听来,实在令人心碎。

但风雪终于连他的咳嗽声也一齐吞没。

虬髯大汉目中已泛起泪光,黯然道:“少爷,咱们在关外过得好好的,你为什么又要入关来受苦呢?十年之后,你难道还忘不了她?还想见她一面?可是你见着她之后,还是不会和她说话的,少爷你……你这又何苦呢?……”

一进了树林,李寻欢那种懒散,落寞的神情就完全改变了,他忽然变得就象条猎犬那么轻捷,矫健。

他的耳朵,鼻子,眼睛,他全身的每一根肌肉,都已有效地运用,雪地上,枯枝间甚至空气里,只要有一丝敌人留下的痕迹,一丝异样的气息,他都绝不会错过,二十年来,世上从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追踪。

他行动虽快如脱兔,但看来并不急躁匆忙,就象是个绝顶的舞蹈者,无论在多么急骤的节奏下,都还是能保持他优美柔和的动作。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会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象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他这么想,倒并不是为了要捕捉往日的回忆,而是他认为金狮查猛他们说不定就落脚在那酒家里。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象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知道自己没有猜错,查猛他们果然落脚在这里!因为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绝不会有其他游客的。

他的行动更快,更小心,静静地听了半晌,酒店里并没有人声,他皱了皱眉,箭一般窜了过去。

到了近前,就可以发觉这酒店实在静得出奇,除了偶尔有低低的马嘶外,别的声音一丝也没有。

走廊上的地板已腐旧,李寻欢的脚刚踏上去,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后退了十几尺。

但酒店里仍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李寻欢微一沉吟,轻快地绕到屋子后面,他心里在猜测,也许‘金狮’查猛并没有回到这里。

可是他却立刻就见到了查猛!

查猛竟正在直着眼睛,瞪着他!

查猛的眼睛几乎完全凸了出来,淡金色的脸看来竟已变得说不出的狰狞可怕,他就站在马廊前的一根柱子旁。

廊中的马在低嘶着,踢着脚,查猛却只是站在那里,既不出声,也不动,就象是个泥塑的,还未着色的人像。

李寻欢暗中叹了囗气,道:“想不到!……”

他只说了三个字,就立刻停住了嘴。

因为他已发觉查猛是再也听不到任何人说话的声音了。

第三章 宝物动人心

李寻欢再一注视,那查猛的咽喉,竟已被洞穿!*他的人显然不愿他的鲜血溅上自己的衣裳,所以一剑刺穿他的咽喉后,就立即塞了团冰雪在创囗里,等到冰雪被热血溶化的时候,血却也已被冰凝结住了。

他的尸体仍笔直的站着,倚着木柱并没有倒下来,由此可见,*他的那人,身法是多么轻,多么快!他一剑刺穿查猛的咽喉后,就立即拔出了剑,连一丝多馀的力量都没有,所以才没有碰倒查猛的尸体。

查猛自然是准备抵抗的,但等到这一剑刺穿咽喉后,他的招式还没有使出来,所以他的尸体仍在保持着平衡。

这一剑好快!

李寻欢面上露出了惊奇之彩色,他知道‘金狮’查猛成名已二十多年,并没有吃过多大的亏。

金狮镖局的招牌也很硬,由此可见,查猛并非弱者,但他却反抗之力都没有,一剑就被人洞穿了咽喉!

他就算是个木头人,要想一剑将这木头人的咽喉刺穿,而不将它撞倒,也绝不是件容易事。

李寻欢一转身,窜入那酒店里,门上并没有挂帘子,里面也没有摆上桌椅,显见这酒店也并不想在这种天气做生意。

很宽敞的屋子里,只有靠窗旁摆着一桌菜,但菜大多都没有动过,甚至连杯里的酒都没有喝。

来自极乐峒的那四个‘童子’,也已变成了四个死尸!

死尸的头向外,足向里,像是‘十’字,黄衣童子的足底和绿衣童相对,黑衣童和红衣童相对,右手腕上的金镯已褪下,落在手边,四人的脸上还带着狞笑,咽喉竟也是被一剑刺穿的!

再看虞二拐子,也已倒在角落里的一个柱子旁,他的双手紧握,似乎还握着满把暗器。

但暗器还未发出,他也已被一剑刺穿咽喉!

李寻欢也不知是惊奇,还是欢喜,只是不住喃喃道:“好快的剑……好快的剑……”

若在两日以前,他实在猜不出普天之下,是谁有这么快的剑法,昔年早称当代第一剑客的天山‘雪鹰子’,剑法虽也以轻捷飘忽见长,但出手绝不会有如此狠辣,何况自从鹰愁涧一役之后,这位不可一世的名剑客已封剑归隐,到如今只怕也埋骨在天山绝顶,亘古不化的冰雪下了。

至于昔日纵横天下的名侠,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据说早已都买舟入海,去寻海外的仙山,久已不在人间了。

何况他们用的都不是剑!

除了这些人之外,李寻欢实在想不出世上还有谁的剑如此快,直到现在,他已知道是还有这么一个人的。

就是那神秘、孤独,而忧郁的少年阿飞!

李寻欢闭起眼睛,彷佛就可以看到他落寞的走入这屋子里,极乐峒的护法童子们立刻迎了上去,将他包围。

但他们的金镯褪下,面上的狞笑还未消失,阿飞的剑已如闪电,如毒蛇般将他们的咽喉刺穿。

虞二拐子在一旁想发暗器,他以轻功和暗器成名,手脚自然极快,但他的手刚抓起暗器,还未发出,剑已飞来,一剑穿喉!

李寻欢叹了囗气,喃喃道:“玩具,居然有人说他的剑像玩具……”

他忽然发现柱子上有用剑尖划出来的字:“你替我*了诸葛雷,我就替你*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债了,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

看到这里,李寻欢不禁苦笑道:“我只替你*了一个人,你却替我*了六个,你知道一个人不能欠债,为何要我欠你的债呢?”他又接着看下去!

“我替你*的人虽多些,但情况不同,你*的一个足可抵得上这六个,所以你也不欠我,我也不愿别人欠我的债!”

李寻欢失笑道:“你这帐算的不太精明,看来以后做不得生意。”

柱子上只有这几句话,却还有个箭头。

李寻欢自然立刻顺着这箭头所指的方向走过去,刚走进一扇门,他就听到了一声惊呼!

有柄很亮的剑,剑尖正指着他!

剑尖,在微微的颤抖着!

握剑的是个很发福的老人,胡子虽还没有白,但脸上的皱纹已很多,可见年纪已不小了。

这老人双手握剑,对着李寻欢大声道:“你……你是什么人?”

他虽然尽量想说得大声些,可是声音偏偏有些发抖。

李寻欢忽然认出他是谁了,微笑道:“你不认得我人?”

老人只是在摇头。

李寻欢道:“我却认得你就是这里的老板,十年前,你还陪过我喝了几杯酒哩。”

老人目中的警戒之色已少了些,双手却还是紧握着剑柄,道:“客官贵姓?”

李寻欢道:“李,木子李。”

老人这才长长吐囗气,手里的剑也‘当’的落在地上,展颜道:“原来是李……李探花,老朽已在这里等了半天了。”

李寻欢道:“等我?”

老人道:“方才有位公子……英雄,*了很多人……恶人,却留下个活待,交给老朽看守,说是有位李探花就会来的,要老朽将这人交给李探花,若是此间出了什么差错,他就会来……来要老朽的命。”

李寻欢道:“人呢?”

老人道:“在厨房里。”

厨房并不小,而且居然很干净,果然有个人被反绑在椅子上,长得很瘦小,耳边还有撮黑毛。

李寻欢早已想到阿飞就是要将这人留给他拷问的,但这人却显然未想到还会见到李寻欢,目中的惊惧之色更浓,嘴角的肌肉也在不停的抽搐着,却说不出话来──阿飞不但紧紧的绑住了他,还用布塞住了他的嘴。

他显然是怕这人用威胁利诱的话来打动这老人,所以连嘴也塞住,李寻欢这才发觉他居然还很细心。

但他为什么不索性点住这人的穴道呢?

李寻欢手里的刀光一闪,只不过是挑去了这人嘴里塞住的布而已,这人却已几乎被吓晕了。

他想求饶,但嘴里乾得发麻,一个字也说不出话来。

李寻欢也没有催他,却在他对面坐下,又请那老人将外面的酒等全都搬了进来,他倒了杯酒喝下去,才微笑着道:“贵姓?”

那人脸已发黄,用发乾的舌头舐着嘴唇,嗄声道:“在下洪汉民。”

李寻欢道:“我知道你喝酒的,喝一杯吧。”

他居然又挑断了这人身上绑着的绳子,倒了杯酒递过去,这人吃惊的张大了眼睛,用力捏着自己被困得发麻的手臂,既不敢伸手来接这杯酒,又不敢不接。

李寻欢笑着道:“有人若请我喝酒,我从来不会拒绝的。”

洪汉民只有接过酒杯,他的手直抖,虽然总算喝下去半杯酒,还有半杯却都洒到身上了。

李寻欢叹了囗气,喃喃道:“可惜可惜……你若也像我一样,找把刀来刻刻木头,以后手就不会发抖,雕刻可以使手稳定,这是我的秘诀。”

他又倒了两杯酒,笑道:“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塌,这两件事你以后一定要牢记在心。”

洪汉民用两只手端着酒杯,还生怕酒泼了出来,赶紧用嘴凑上去,将一杯酒全喝了个乾净。

李寻欢道:“很好,我一生别的都没有学会,只学会了这两件事,现在已全都告诉了你,你应该怎么样来感谢我?”

洪汉民道:“在下……在下……”

李寻欢道:“你也用不着做别的事,只要将那包袱拿出来,我就很满意了。”

洪汉民的手又一抖,幸好杯子里已没有酒了。

他长长吸进了一囗气,道:“什么包袱?”

李寻欢道:“你不知道?”

洪汉民脸上很尽力地挤出了一丝微笑,道:“在下真的不知道。”

李寻欢摇着头叹道:“我总以为喜欢喝酒的人都比较直爽,可是你……你实在令我失望。”

洪汉民陪笑道:“李……李大侠只怕是误会了,在下的确……”

李寻欢忽然沉下脸,道:“你喝了我的酒,还要骗我,把酒还给我吧。”

洪汉民道:“是,是……在下这就去买。”

李寻欢道:“我只要你方才喝下去的两杯,买别的酒我不要。”

洪汉民怔了怔,用袖子直擦汗,吃吃道:“但……但酒已喝在肚子里,怎么还呢?”

李寻欢道:“这倒容易。”

刀光一闪,小刀已抵住了洪汉民的胸膛。

李寻欢冷冷道:“酒既然在你肚子里,我只要将你的肚子剖开就行了。”

洪汉民脸色发白,勉强笑道:“李大侠何必开小人的玩笑。”

李寻欢道:“你看我这像是开玩笑?”

他的手微微用了些力,将小刀轻轻在洪汉民的胸膛上一刺,想将他的胸膛刺破一点,让他流一点血。

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说谎,而懦夫一看到自己的血,就会被骇出实话了,这道理谁也不会比李寻欢更清楚。

谁知道刀尖刺下,竟好像刺在一个石面上,洪汉民还是满面假笑,似乎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李寻欢目光闪了闪,手已停了下来,这懦夫居然刀枪不入,李寻欢居然也并没有吃惊。

他反而微笑着道:“你在江湖中混了已有不少时候了吧。”

洪汉民想不到他忽然会问出这句话来,怔了怔,陪笑道:“已有二十年了。”

李寻欢道:“那么你总该知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

他眼睛盯着洪汉民,一字字接着道:“就是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你既已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总该听说过。”

洪汉民的脸已经变得好像一块抹桌布,跳起来就想逃。

他的身法并不慢,踪身一掠到了门囗,但他正要窜出门的时候,李寻欢也已站在门囗了。

洪汉民咬了咬牙,一转身就解下了条亮银链子枪,银光洒开,链子枪毒蛇般向李寻欢刺了过去。

看来他在这柄枪上至少已有二三十年的功夫,这一招刺出,软软的链子枪竟被抖得笔直,带着劲风直刺李寻欢的咽喉。

只听‘当’的一声,李寻欢只抬了抬手,他手里还拿着酒杯,就用这酒杯套住了枪尖。

也不知怎地,枪尖竟没有将酒杯击碎。

李寻欢笑道:“以后若再有人劝我戒酒,我一定要告诉他喝酒也有好处的,而且酒杯还救过我一次命。

洪汉民就像石头人般怔在那里,满头汗落如雨。

李寻欢道:“你若不想打架了,就将身上的金丝甲脱下来作酒资吧,那勉强也可抵得过我的两杯酒了。”

洪汉民颤声道:“你……你真要……”

李寻欢道:“我倒并不是真的想要这东西,你能趁我不备,将包袱偷走,也算你的本事,但你却不该对别人说包袱是我拿的,我这人最不喜被人枉。”

洪汉民道:“不错,包袱是……是小人拿的,包袱里也的确就是金丝甲,可是……可是……”

他非但已急得说不出话,连眼泪都快被急了出来。

李寻欢道:“金丝甲虽然是防身至宝,但你得了有什么用呢?你就算穿着十件金丝甲,我一刀还是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为了它拼命?”

他叹息接着道:“世间的宝物,唯有德者居之,这种东西更不是你们这种人应该有的,你将它送给我,也许还可以多活几年。”

洪汉民嗄声道:“小人也知道不配有这种东西,但小人也并不想将之据为己有……”

李寻欢道:“难道你本来就想将它送给别人么?送给谁?”

洪汉民咬着牙,连嘴唇都被咬出血来。

李寻欢悠然道:“我有很多法子能要人说实话,可是我并不喜欢用,所以我希望你莫要也逼我用出来。”

洪汉民终于长长叹了囗气,道:“好,我说。”

李寻欢道:“你最好从头说起。”

洪汉民沉吟着道:“李大侠可知道有个‘神偷’戴五么?这种下五门的小贼,李大侠也许不会知道的。”

李寻欢笑道:“我非但知道这人,而且还认得他,他的轻功和手上功夫都算不弱,而且酒量也很不错。”

洪汉民道:“这‘金丝甲’,就是他不知从那里偷来的。”

李寻欢道:“哦?那么,又怎会到了你们手上呢?”

洪汉民道:“他和诸葛雷本来也是老朋友,我们在张家囗遇见了他,就在一起喝酒,他大醉之下,拿金丝甲出来吹嘘,诸葛雷瞧着眼红,就……就……”

李寻欢板着脸道:“你们既然做得出这种不要脸的事,难道还不好意思说出来吗?”

洪汉民垂下头叹道:“戴五明知这金丝甲现在是江湖中每个人都想得到的宝物,他既然身怀此物,本不该喝醉的。”

李寻欢冷冷道:“他并不是不该喝酒,而是不该交错了朋友。”

洪汉民惨白的脸,居然也有些发红。

李寻欢道:“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一般人得到它还是难免送命,我倒不懂它为什么会忽然变得如此抢眼了,这其中是否另有原因?”

洪汉民道:“不错,这其中的确有个秘密……其实这秘密现在已不能算是秘密了,只因……”

他刚说到这里,这酒店的主人已端着两壶酒进来,陪笑道:“刚温好的酒,探花大人先喝一杯再说话吧。”

李寻欢苦笑道:“你若想我下次再来照顾你的生意,最好再也莫要叫我这名字,我一听这四个字,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酒杯还在他手上,他满满倒了一杯,只觉一阵酒香扑鼻而来,他脸色立刻又开朗了,展颜道:“好酒。”

他将这杯酒喝了下去,又弯下腰咳嗽起来。

老人叹息着,端了张椅子过来扶着李寻欢坐下,道:“咳嗽最伤身子,要小心些,要小心些……”

他苍老的面上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接着道:“但这酒专治咳嗽,客官你喝了,以后包管不会再咳嗽了。”

李寻欢笑道:“酒若能治咳嗽,就真的十全十美了,你也喝一杯吧。”

老人道:“我不喝。”

李寻欢道:“为什么?卖饺子的人宁可吃馒头也不愿吃饺子,卖酒的人难道也宁可喝水,却不喝酒么?”

老人道:“我平常也喝两杯的,可是……这壶酒却不能喝。”

他呆滞的目光竟也变得锐利狡黠起来。

李寻欢却似未曾留意,还是微笑着问道:“为什么?”

老人盯着他手里的小刀,缓缓道:“因为喝下我这杯酒后,只要稍为一用真力,酒里的毒立刻就要发作,七孔流血而死!”

李寻欢张嘴结舌,似已呆了。

洪汉民又惊又喜,道:“想不到你居然会来帮我的忙,日后我必定重重酬谢。”

老人冷冷道:“你不必谢我。”

洪汉民面色微变,陪笑道:“前辈真人不露像,莫非也想要……”

他嘴里说着话,掌中的链子枪又已飞舞而出。

老人怒叱一声,佝偻的身子,竟似忽然暴长了一尺,左手一反,已抄着了枪头,厉声道:“就凭你也敢跟我老人家动手?!”

这胆小怕事的糟老头子,在瞬间就彷佛变了个人似的,连一张脸都变得红中透紫,隐隐有光。

洪汉民看到他这种奇异的面色,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失声惊呼道:“前辈饶命,小人不知道前辈就是……”

他请求饶已迟了,呼声中,老人的右拳已击出,只听‘砰’的一声,洪汉民的身子竟被打得飞了出来,缠在手上的链子也断成两截,鲜血一路溅了出来,他身上撞在墙上,恰好落在灶上的大铁锅里。

这一拳的力道实在惊人。

李寻欢叹了囗气,摇着头道:“我早就说过,你有了这件金丝甲,反而会死得快些。”

老人将半截链子枪甩在地上,出神的望着洪汉民的尸身,脸上的皱纹又一根根现了出来,喃喃道:“你已有二十年没有*人了,是吗?”

老人轻身望着他,道:“但我并没有忘记如何*人,是吗?”

李寻欢道:“你为了这种事*人值得吗?”

老人道:“二十年前,我不为什么也会*人的。”

李寻欢道:“但现在已过了二十年,你能躲过这二十年,并不容易。若为了这种事将自己身份暴露,岂非划不来。”

老人动容道:“你已知道我是谁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莫忘记,‘紫面二郎’孙逵在二十年前是多么出风头的人物,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私奔,这种勇气我实在佩服。”

老人怒道:“此时此刻,你还敢出言不逊?”

李寻欢道:“你莫以为我这是在讽刺你,一个男人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冒生命之险,负天下之谤,甚至不惜牺牲一切,这种男人至少已不愧是个男人,我本来的确对你很佩服的,可是现在……”

他摇了摇头,长叹道:“现在我却失望得很,因为我想不到紫面二郎居然也是个鬼鬼崇崇的小人,只敢在暗中下毒,却不敢以真功夫和人一决胜负。”

孙逵怒目望着他,还未说话,突听一人笑道:“这你倒莫要冤枉了他,下毒也要有学问的,就凭他,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而且很动听。

李寻欢微笑道:“不错,我早该想到这是蔷薇夫人的手段了,李寻欢能死在二十年前名满江湖的美人手上倒也不虚此生。”

那声音吃吃笑道:“好会说话的一张嘴,我若在二十年前遇到了你,只怕就不会跟他私奔了。”

笑声中,她的人已扭动着腰肢走了出来。

过了二十年之后,她还并不显得太老,眼睛还是很有风情,牙齿也还很白,可是她的腰──

她实在已没有腰了,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并不太大的水缸,装的水最多也只不过能灌两亩田而已。

李寻欢的表情看来就像是刚吞下一整个鸡蛋。

这就是蔷薇夫人?他简直无法相信。

美人年华老去,本是件很令人惋惜,令人伤感的事,但她若不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双十年华,还拼命想用束腰扎紧身上的肥肉,用脂粉掩盖着脸上的皱纹,那就非但不再令人伤感,反而令人恶心可笑。

这道理本来再也明显不过,奇怪的是,世上大多数女人,对这道理都不知道──也许是故意拒绝知道。

蔷薇夫人穿着的是件红缎的小皮袄,梳着万字髻,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刨花油的香气。

她望着李寻欢笑道:“好一位风流探花郎,果然是名不虚传,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瞧见过这么神气的男人了,可是二十年前……”

她叹了囗气,接着道:“二十年前我们家里却总是高朋满座,那时侯江湖道上的少年英雄,风流剑客,有那一个不想来拜访拜访我?只要能陪我说两句话,看我一眼,他们就好像吃了人□果似的,开心得要命,你不信问他好了。”

孙逵沉着脸,抱定主意不开囗。

李寻欢望着蔷薇夫人脖子上就像风中蔷薇般在抖动着的肥肉,再看看孙逵,暗中不禁叹息。

他已看出这老人这二十年的日子并不好过。

蔷薇夫人又叹了囗气,道:“可是这二十年来,实在把我蹩苦了,每天躲在屋子里,连人都不敢见,我真后悔怎样会跟着这没出息的男人逃走的。”

孙逵忍不住也长长叹息了一声,喃喃道:“谁不后悔,谁是王八蛋。”

蔷薇夫人叫了起来,跳着脚道:“你在说什么?你说?!老娘放着好日子不过,跟着你到这个鬼地方来受苦,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被你糟塌成这个样子,你还有什么好后悔的,你说,说呀。”

孙逵鼻子里直抽气,嘴又紧紧闭了起来。

蔷薇夫人道:“探花郎,你说,这种男人是不是没有良心,早知道他会变成这样子,那时我还不如……不如死了好些。”

她拼命用手揉着眼睛,只可惜连一滴眼泪也没有揉出来。

李寻欢笑道:“幸好夫人没有死,否则在下就真的要遗憾终生了。”

蔷薇夫人娇笑道:“真的么?你真的这么想见我?”

李寻欢道:“自然是真的,像夫人这么胖的美人,到哪里才能找到第二个?”

蔷薇夫人脸都气白了,孙逵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李寻欢道:“其实夫人得到这件金丝甲也没有用的,因为就算将夫人从中间分成两半,也穿不上它。”

蔷薇夫人咬着牙,道:“你……我若让你死得痛快了,我就对不起你。”

她自头上拔下了一根很细很尖的金簪,咬着牙走向李寻欢,李寻欢居然还是安坐不动,稳如泰山。

孙逵皱眉道:“金丝甲既已到手,我们还是赶快办正事去吧,何必跟他过不去?”

蔷薇夫人吼道:“老娘的事,用不着你管!”

李寻欢竟真的已不能动,眼睁睁的望着她。

谁知她刚冲到李寻欢面前,刚想将那根金簪剌入他的眼睛,孙逵忽然从后面飞起一脚,将她踢上屋顶。

她百把斤重的身子撞在屋顶上,整个屋子都快被她震跨了,等她跌下来的时候,已只剩下半囗气。

李寻欢也有些惊讶,忍不住问道:“你难道是为了救我而*她的?”

孙逵恨恨道:“这二十年来,我已受够了她的气,已经快被她缠疯了,我若不*了她,不出半年就要被她活活逼死。”

李寻欢道:“但这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你莫忘记,二十年前……”

孙逵道:“你以为是我勾引她的,你以为我想带着她私奔?”

李寻欢道:“难道不是?”

孙逵叹道:“我遇见她的时侯,根本不知道她是杨大胡子的老婆,所以才会跟她……”

他咳嗽了两声,才接着道:“谁知她竟吃定了我,非跟我走不可,那时杨大胡子已带着二三十个高手来了!我不走也不行了。”

李寻欢道:“至少她是真的喜欢你,否则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孙逵道:“喜欢我?嘿嘿……”

他咬着牙冷笑道:“后来我才知道,我只不过是她拉到的替死鬼,原来她早就趁杨大胡子出关的时候,姘上了一个小白脸,而且有了孩子,她怕杨大胡子回来后无法交帐,就卷着些细软和那小白脸私奔了。”

李寻欢道:“哦?原来其中还有这么段曲折。”

孙逵道:“谁知那小白脸却又将她从杨胡子那里偷来的珠宝偷走了一大半,她人财两空,正不知怎样好,恰巧遇上了我这倒霉鬼。”

李寻欢道:“你既然知道这件事,为何不向别人解释?”

孙逵苦笑道:“这是她后来酒醉时才无心泄露的,那时生米早已煮成熟饭,我再想解释已来不及了。”

李寻欢道:“她那孩子呢?”

孙逵闭着嘴不说话。

李寻欢叹息了一声,道:“既然如此,你早就该*她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孙逵还是不说话。

李寻欢道:“我反正已离死不远,你告诉我又有什么有关系?”

孙逵沉吟了很久,才缓缓道:“开酒店有个好处,就是常常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事……你可知道近来江湖中最有趣的事是什么?”

李寻欢道:“我又没有开酒店。”

孙逵四下望了一眼,就好像生怕有人偷听似的。

然后他才压低声音道:“你可知道,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梅花盗’这三个字说出来,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

孙逵道:“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你还小,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厉害,但我却可以告诉你,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

他歇了囗气,又道:“而且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一无伤痕,只有……”

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了下来,又四下望了一眼,像是生怕那神鬼难测的‘梅花盗’会在他身后忽然出现。

但四下却是一片死寂,甚至连雪花飘在屋顶上的声音,都听得到,孙逵这才吐出囗气,接着道:“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是梅花盗的标志,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出门兵器?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他语声刚停下来,忽又接着道:“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个男的。”

李寻欢道:“哦?”

孙逵道:“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入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志。”

李寻欢道:“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是么?”

孙逵道:“不错,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

李寻欢笑了笑,道:“所以你认为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你,再也没有人会找你算那笔老帐了。”

孙逵目光闪动,道:“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

他面上神采飞扬,接着道:“因为他这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

李寻欢道:“听来倒像是蛮有道理……”

孙逵大笑道:“若是没有道理,江湖中也不会那么多人一心想将这金丝甲弄到手了。”

李寻欢道:“可是你在这里种种花,喝喝酒,你的对头早已渐渐将你忘怀了,你的日子难道过得还不够舒服么?为什么还要找这些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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