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审输了最坏结果是维持一审判决。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目的是希望二审法院采纳或部分采纳自己的上诉意见,作出对自己有利的二审判决。如果法院通过审理后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就是没有采纳上诉人的意见,上诉被驳回,也就意味着上诉人二审也败诉了。
二审为终审判决。不服二审判决,可以向上级院申请再审。《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