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黎明——新西兰达尼丁灭门疑云(上)

血色黎明——新西兰达尼丁灭门疑云(上)

首页角色扮演怪奇事务所更新时间:2024-06-01

大家好,这里是怪奇事务所,今天我们要讲的是一个充满争议的案件。事实上直到今天,仍然有很多人对这个案件的判罚有着自己的见解。

这个案件与家庭关系有着重要的因果关系,一个人一生成长的土壤都离不开家庭,家庭内部成员的关系就像土壤里的各种营养成分。一个人无论去哪里、做什么、年龄多大,家庭关系会永远存在其内心,影响其行为。在家庭关系中,核心是理解与包容,缺失了理解与包容,其它则无从谈起。豆瓣上有一个小组叫做《原生家庭匿名互助会》,里面大部分的帖子就是在讲如何摆脱原生家庭带来的负面影响。

今天这起案件无论凶手是谁,其*人动机终究是一个畸形的家庭关系长期影响结出的恶果,这个案件就是新西兰历史上最复杂最有争议的谋*案之一——新西兰达尼丁灭门事件。


达尼丁市(Dunedin)位于新西兰南岛东南海岸,是新西兰南岛的第二大城市,也是新西兰第四大城市,仅次于奥克兰、惠灵顿和克赖斯特彻奇,是南岛东南地区经济、贸易和文化中心。它曾是英国殖民地的地方,因此是南半球最多维多利亚时代印记的地方。整个城市建筑为典型的苏格兰风格,被誉为“苏格兰以外最像苏格兰”的外国城市。

达尼丁一度成为新西兰商业财富的奠基石和新西兰最大的城市

达尼丁市艾佛瑞街65号住着一家六口人,家中的父亲名为罗宾·班(Robin Bain),时年59岁,曾经是一名牧师,案发时为达尼丁南部小镇一所学校的校长,在当地颇有名望。母亲名叫玛格丽特·班(Margaret Bain),时年51岁,两人育有4个孩子,两男两女,从大到小分别是22岁的大卫·班(David Bain)、19岁的阿拉瓦·班(Arawa Bain)、18岁的莱妮特·班(Laniet Bain)和14岁的斯蒂芬·班(Stephen Bain)。

一家人在达尼丁的小镇上过着平静安逸的生活,然而1994年6月的一天,这份安逸的平静被打破,一场惊天的灾难摧毁了这个家庭,那么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让我们把目光拉回到那一天——1994年6月20日。

案发

1994年的6月20日,这天是个星期一,早上7点09分,新西兰111紧急呼叫中心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

——出什么事了?

——他们都死了!我回家发现他们都死了!

——你在哪里?

——艾、艾、艾佛瑞街。

——艾佛瑞街?

——艾佛瑞街65号(Every ST,65)。

“111”是“New Zealand Emergency Services Telephone Number”的缩写,意思是“新西兰紧急服务电话号码”,新西兰的匪警、火警和救护车的报警电话号码都是 "111",这比 119、110、120等各种不同的紧急号码容易记很多,而且在拨打的时候手指也不需要大幅度的跳动,把 1 键按三下即可。在接到这个电话后,呼叫中心的接线员并没有马上意识到这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还以为是瓦斯中毒之类的导致一家人死亡,因此一开始过去的只是一辆救护车。

直到报警后的15分钟,呼叫中心才将事件报告给了警察,随后警察立即出动,在7:33的时候抵达了艾佛瑞街65号,眼前是一幢两层楼的房子,当时虽然已经天亮了,但整个屋子都有处于一种诡异的安静,除了风声几乎没有别的声音,现场的气氛十分压抑。

艾佛瑞街65号的一幢两层楼房子

赶到现场的4名警员互相看了一眼,都不敢贸然入内。突然,他们在二楼的其中一扇窗户上看到一个人的头和肩膀,此人正是报警人大卫,他正背靠着窗子,呆坐在地上。

警察们观察了大约20秒后,决定还是进入屋内,他们各自掏出了警用左轮手枪,十分戒备地进入了屋子。屋子内一片昏暗,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血腥味,几名警员仔细地搜索着每一个房间,在鉴证专家和法医到来之前,他们尽量不触碰屋子里的任何东西。

在一楼的一间卧室内,警方首先发现的是老二阿拉瓦的尸体,她正对房门倒在地上,双腿微曲,双肘弯起,双手作祈祷状,一颗子弹从她前额射穿。警方搜查完一楼,确保没有其他人后,谨慎地上了二楼,但二楼更是惨不忍睹,现场的情况让几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员都倒吸一口凉气。

走上楼他们首先看到的是斜对着楼梯口的是母亲玛格丽特的卧室,她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似乎是在熟睡中被人一枪打在额头。玛格丽特卧室的对面是另三间卧房,靠里那间是次女莱妮特的房间,莱妮特躺在桌边,身边是掉落在地的书本,早已被血浸透。莱妮特的头部中了三弹,其中一发直接从头顶射入。靠外的一间是老幺斯蒂芬的房间,与前三者不同,斯蒂芬明显与对方进行过搏斗,房间满是打斗后凌乱的痕迹,他上身的T恤撕裂,部分被缠绕在他的脖子上,近距离头部中弹。后来鉴证人员从床边的地上,发现一个沾满灰尘的眼镜片。

最后,警方在起居室里发现了罗宾·班的尸体,他头部中枪,倒在了咖啡桌旁,在他尸体边,有一双白色的手套。在地上,有一把带着消音器的点22口径步枪,枪口对着罗宾,写字台上的电脑是打开着的,屏幕上打着这样一行奇怪的字:

“对不起,你是唯一一个有资格活下来的人。”

接着,警方找到了家中唯一的幸存者——打电话报警的22岁长子大卫·班,当警方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呆坐在自己的房间内。看到警察来后,大卫开始大喊大叫,情绪很不稳定。

大卫·班(David Bain)

到此为止,4名警员已经很好地完成了他们的使命,他们初步确认了房间内的情况,并保护好了现场。随着时间的推移,鉴证专家、法医、心理专家等陆续到达了现场做进一步调查,在心理专家对大卫做了一系列的心理疏导之后,他逐渐恢复了平静,大卫开口做出了第一份证词。

第一份证词

这天早上5点多,他像平常一样起床,当时并没有发现家里有什么异常,于是就跟往常一样牵着狗出门送报纸了。大卫每天早上都要去送报纸,因此他有早起的习惯,送完报纸后在7点左右回到了家,结果上楼之后就发现家人们都死了,于是在恐惧和绝望中慌乱地拨打了111报警。

与此同时,调查人员已经完成对现场的取证,对大卫一家的家庭状况的调查也在进行之中。

曾经幸福的一家人

根据调查,班夫妻一家曾在非洲的巴布亚新几内亚生活了15年,罗宾曾经是一个传教士,妻子玛格丽特是一个有着高等教育,有教养,有才华的人,早期的婚姻生活中,她充满着对家庭的温暖关怀。但在新几内亚时,她开始探索精神哲学,占星术,某些异教仪式。她之后转而信仰轮回,她认为通过降神,她可以通灵。

夫妻两在巴布亚新几内亚时期的照片

大卫·班是家中长子,也是第一个出生的孩子,幼年随父母前往非洲巴布亚新几内亚。回新西兰后,他在达尼丁大学学古典音乐,兴趣是马拉松,越野跑和戏剧歌剧表演;阿拉瓦·班是长女,在从巴布亚新几内亚回到新西兰时,她的教育水平低于当地孩子的平均水平,但她努力证明自己继承着父母的天赋与才华,案发时已经成为了学校的优秀学生,阿拉瓦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梦想成为一名教师;莱妮特·班被母亲认为是最像自己的一个,但她的人生却是另一个极端。莱妮特在17岁时曾离家出走,后误入歧途,而这个案子之所以会变得如此有争议,很多纷争也是来自于莱妮特;老幺斯蒂芬·班具有音乐天赋,当时仍处于青春期。

曾经幸福的一家人

1988年班夫妻从巴布亚新几内亚回到了新西兰,在南部达尼丁定居了下来。一开始夫妻恩爱,孩子可爱,是让当地人十分羡慕的一家。但与和睦的表面不同的是,在新几内亚的最后三年,罗宾·班就出现了一些经济问题,夫妻双方的感情随之出现裂痕。而二女儿莱妮特自从离家出走之后就沾染上了毒品,为了给她戒毒,夫妻二人想尽了一切办法包括切断她的经济来源,但这反而将女儿逼上了绝路,为了凑齐毒资,莱妮特甚至走上了卖淫的道路。

在经济问题和教育问题的双重压力下,夫妻之间的情况越来越糟糕,后来演变到了夫妻开始分居,罗宾平时就住在学校的宿舍里,而到了周末学校放学时,他只能回家睡在屋外的一辆房车里。

睡在这样的房车内可见经济条件的窘迫

警方在罗宾的房车里,搜出20个空弹夹,并在其房车内一件雨衣的口袋里收到了一把扳机锁的钥匙。

看来,事实好像很明显了。

应该是父亲罗宾在这个清晨,枪*了全家,然后自*。罗宾的婚姻几近破裂,且无法和家人们住在一起,也许他压抑了,绝望了,于是他在这个黎明到来之时,终结了包括自己在内5个人的生命,只留下大儿子大卫来延续香火,他在起居室的电脑上留下了自己的遗书。

但这些证据实在是过于明显直接,那些负责办案的警员们根本不相信罗宾这个为人师表的校长会*害自己的家人,而一个正值叛逆期的22岁少年,在警方看来,简直就是一个再合适不过的犯罪嫌疑人。

房车里的床

检方首先列举了一系列大卫是凶手的证据:

1.经过弹道测试,案件的涉案枪支只有一把,就是在起居室地上发现的带有消音器的点22口径步枪,这把枪的所有者并不是罗宾·班,而是属于大卫·班,而无论是凶器步枪以还是遗落在大卫房间里的扳机锁上,都没有发现罗宾的指纹,警方在这把步枪上只发现了唯一一枚指纹,这枚指数属于大卫·班。

2.在大卫房间的衣柜里,警方找到了超过1000枚子弹,还发现了扳机锁和扳机锁钥匙,就是说,大卫和罗宾同时拥有一把扳机锁钥匙,他们都可以打开步枪上的扳机锁。

3.在罗宾房车里的闹钟设定的时间是早上6点半,法医对罗宾进行尸检时发现他的膀胱是满的,如果罗宾是凶手的话,一个6点半起床的中年男子,不可能憋了一晚上的尿醒来第一件事不是上厕所,而是去*人。

4.罗宾死亡时衣服上除了有罗宾自己的血迹外,没有其他人的血迹,根据现场勘查记录,在老幺斯蒂芬的房间内是有明显的搏斗痕迹的,现场有大量的血迹,这是斯蒂芬在死前的打斗中由于头被打破而喷出的血。如果罗宾是凶手的话,不可能身上没有沾到血迹,有些人可能要问,那罗宾有可能*完人后去换了一身衣服,但如果一个人要*完全家后要去自*,他还会有心情去沐浴更衣吗?

图中贴黑色箭头的均为喷溅状血迹

5.在到现场后的第一时间,警方就对大卫·班进行了身体检查,发现了他的头部有受伤,按照警方的推定,这个伤很有可能是与斯蒂芬搏斗的时候产生的。随后,警察将大卫的衣物全部拿去化验,发现在他短裤的边缘发现了血迹,这个血迹就属于斯蒂芬。

6.在大卫·班房间的椅子上,警方发现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上只有右眼有镜片,而另一只左眼的眼镜片是在斯蒂芬的房间内发现的,因此可以合理推断,大卫与斯蒂芬搏斗时,其中一片镜片在打斗中掉落。

7.警方在斯蒂芬房间内发现一个血手套,可以推断出凶手是带手套作案,如果罗宾是凶手,那么在他用电脑上写下遗书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戴手套来行凶呢?这显然也说不通。

现场发现的血手套

8.在起居室的电脑上,警方无法提取到有效指纹,这可能是打字的刻意抹掉了指纹,或者是戴着手套打字,而在起居室的地上,正好有一副手套,手套主人就是大卫·班。

9.在母亲玛格丽特和莱妮特的房间之间,警方发现数个血袜印,可以看出凶手曾在这两个房间内穿行,这个血袜印的尺寸比父亲罗宾的脚要大,因此警方排除了是罗宾的可能。同时,警方在洗衣机上发现了一个血手印,手印上没有指纹,在屋外还晾着一些衣服,很明显是清洗过的,在这些衣服中有一件绿色运动衫属于大卫。

屋外晾着的衣服

1994年6月25日,在收集完一系列证据之后,新西兰警方以涉嫌五项谋*罪的名义逮捕了大卫·班,并且表示,还有更多的证据正在陆续收集之中。

消息一出,很多当地的居民都惊呆了,人们完全不相信这个少年会谋*他的全家,特别是他的一些朋友,开始作为他的支持者为他辩解,而大卫自然不会认罪,他认为这一切完全是莫名其妙。他觉得自己全家被*,而警方却认为自己是凶手。

在检方的重重压力之下,大卫·班首先表示警察在他房间里发现的眼镜是他的母亲玛格丽特的,然后给出了第二份证词。相比之前的那次,这次的证词更为详细,当然,肯定是经过了深思熟虑。

第二份证词

1994年6月20日的早上,他在5点30分的闹钟响起来之后就起床,一番洗漱穿戴之后,他换上运动鞋背上黄色背包,牵着狗出去送报纸。当他送完报纸回到家的时间大概是6点40分,他先上楼回到了自己的卧室,把鞋和背包放在屋里,然后去洗漱间洗手。

对此他的解释是,送报纸手上要沾染油墨,所以他是为了洗掉手上的油墨,接着他把脏衣服扔进了洗衣机,其中包括穿了超过一周的绿色运动衫,在设定好洗衣时间之后,他就回到自己的屋内。

这时,他发现地上有弹壳和扳机锁,于是他马上去了母亲的房间,看见母亲已经中弹身亡,慌乱之下,他又一个个检查了所有人的房间,发现家人们都死了。

大卫·班的房间

在此期间,他又听到莱妮房间传出垂死时喉咙发出的“咯咯”声,但他入内时,莱妮已经断气了。在极度绝望和恐惧之中,在早上7点09分他拨打了111报警。

而检方听到大卫的第二份证词后立即指出其中的一个破绽——大卫说曾经听到妹妹发出垂死的“咯咯”声,而事实上,只有凶手才能听到这样的声音。莱妮特一共身中三枪,根据鉴证专家和法医检验,其中一枪造成头顶伤口形成的时间,要明显晚于另外两个伤口,对这一点,检方一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而现在,大卫的证词正好补充了检方理论的最后一环。

检方复原的案发经过

1996年6月20日早上5点左右,大卫·班以正常的时间起床,他戴上了眼镜,拿出一副白色手套,从柜子里取出了一把点22口径步枪,为了让射击不发出声音,大卫特地装上了消音器。

接着,他从罐子里拿出了钥匙,打开了步枪上的扳机锁,找了一个弹夹,往里面装了10颗子弹,然后就离开了自己的卧室。

他首先进入的是小妹莱妮特的房间,当时她正躺在床上看书,大卫二话没说就对着莱妮特的头部连射两枪。之后马上走到旁边母亲玛格丽特的房间,对着熟睡中的母亲近距离一枪击穿额头。

然后,他走到隔壁斯蒂芬的房间,进入房间的时候,斯蒂芬也在睡觉,大卫再次举枪射击,然而这个时候某个原因导致没有射击成功,可能是枪卡壳了也或者是其他的原因,而这个声音导致了斯蒂芬从梦中醒来,于是进行了反抗。

在这个过程中,斯蒂芬的头被打破,血液喷溅到了大卫的身上,大卫扯住斯蒂芬的T恤,勒住斯蒂芬的脖子直到他失去意识,大卫自己头上也受到了伤害。接下来,大卫拿起枪重新装上了子弹,然后朝着斯蒂芬的头部补上了一枪。

处理完这一切,大卫走下楼来到了阿拉瓦的房间,推开门之后无情地向自己的妹妹开枪了。由于刚才跟斯蒂芬搏斗过程中眼镜被打掉了,因此大卫这个时候的视力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第一枪大卫并没有打中,阿拉瓦也醒了过来,她跪着向自己的哥哥求饶,但大卫没有丝毫的犹豫,紧接着又打出了第二枪,正是这一枪夺去了阿拉瓦的生命。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警察发现阿拉瓦的时候,双腿是弯曲的,因为她是跪着被射*的。

房间二楼平面图,右上角为斯蒂芬的房间,左边为母亲玛格丽特的房间

接着大卫返回二楼,听到了楼梯口边上莱妮特房间里传来了“咯咯”的声音,于是他再次进入莱妮特的房间,用枪顶住莱妮特的头部又开了一枪,这就是为什么莱妮特头部一共会有3枪,而其中1枪造成的伤口形成时间要晚于另外2枪。

这个时候大卫发现自己的眼镜不见了,于是返回斯蒂芬的房间内寻找,找到眼镜之后发现少了一个镜片,但大卫也管不了这么多了,这里是走廊上为什么会留下这么多血袜印的原因。

接着大卫来到了洗衣房,把身上带血的衣服都脱下来扔进了洗衣机进行清洗,期间不小心在洗衣机上留下了一个血手印。

这个时候罗宾·班正在屋外的房车里沉睡,丝毫没有听到屋子里发生的动静。大卫换了套干净的衣服,若无其事地牵着自己的狗出门送报纸,他一边送报纸一边思考着如何完善这个计划,送完报纸后,大卫在6点42分左右返回家中,他来到了二楼起居室打开电脑,用父亲的口吻在电脑上打了一份自*遗书。

“对不起,你是唯一一个有资格活下来的人。”

无论是谁,最后使用这台电脑打下遗书的,一定是凶手

大卫之所以这么从容是因为他对父亲的每日作息时间了如指掌,他知道父亲每天都会到二楼起居室做例行的早晨祈祷,于是大卫就拿着步枪躲在了起居室的窗帘后,过了一会父亲果然进来了,当父亲在咖啡桌边跪下进行祈祷时,大卫从窗帘后出来,对着父亲的脑袋开了一枪。

做完这一切后,他把枪放在了地上,枪口对着父亲,伪造成父亲自*。随后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在7点09分的时候拨打了111报警。

面对检方的指控,大卫拒不认罪,他认为自己是无辜的。辩方律师称:他没有任何精神病史以及暴力史,另外最重要的一点——*人动机,检方并没有提供,究竟是怎么样的深仇大恨才会让大卫对家人痛下*手?

而与此同时,在监狱外面大卫的支持者们人数开始增多,他们坚信大卫是无辜的。

判决

1995年5月29日,达尼丁市高院在经过三周的审理之后,陪审团认为证据确凿,达成了一致,大卫·班被指控五项谋*罪名全部成立,法庭宣判处于终身监禁,16年不得监禁,并且最低保释期不包括过去已经在监狱中度过的一年。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大卫自然是不服,在宣判后立刻准备上诉。他之所以不服,是因为有一条关键性的证据法庭没有掌握,而这条证据,对整个案件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那么这条证据究竟是什么?大卫到底是不是真凶?这个案件是否有反转的可能?

让我们下期接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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