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是花神历劫传,金陵十二钗皆为花神,黛玉为百花之神

《红楼梦》是花神历劫传,金陵十二钗皆为花神,黛玉为百花之神

首页角色扮演花神传更新时间:2024-08-01

《红楼梦》中给人清晰、直观感受的达到“花人幻化”层次的唯有黛玉、晴雯。

第一百一十六回,宝玉于仙天福地遇见晴雯,照应前文,晴雯当成为掌管芙蓉的花神,而黛玉则成为司管各类花神的主人,当为百花神

书中其他人物,如秦可卿、宝钗、迎春等并未提及成为花神一事,但书的第一回就曾提到,宝钗等金陵十二钗皆为天上的“风流孽鬼”,不过下凡历劫,而他们在凡间亦有各种花与之相喻,回到天上,当为花神。所以,在明线上,唯有黛玉、晴雯是花神,然在暗线上,大观园女儿皆为花神

《红楼梦》“花人幻化”绝非空洞将花神与人联系起来,它做到的是花的特质与人的特质完美融合,花中有人,人中有花,随即再摄入花神元素,用人们对神的敬意与爱慕,使大观园女儿的形象更添一分高贵,更增一分纯洁,使“花落人亡”的寓意更加深刻

晴雯死后,曹氏以木芙蓉喻晴雯,并借小丫鬟之口说出晴雯死后封为芙蓉花神一事。晴雯品性高洁,出淤泥而不染,曹氏以芙蓉来喻她,乃是对晴雯的极大赞美,但此回中晴雯成芙蓉花神一事,似乎是小丫鬟的胡诌,可是曹氏偏偏在后文又有宝玉入仙天佛地时遇花神问芙蓉花神一事,又有见晴雯见黛玉事。文中笔墨皆明,晴雯、黛玉皆成花神。

第四十二回凤姐更明明告诉读者:园中里头可不是花神!

曹雪芹以晴雯为芙蓉花神,黛玉掣花签等芙蓉花签,乃在以晴雯之死映射黛玉之死,黛玉不但是花神,且是总花神。未曾提及其他大观园女儿成为花神,但是在暗线上,曹雪芹从一开始就道明,大观园女儿是神仙下凡,因为此一干人等,便是大观园女儿。

大观园女儿皆为神仙下凡,秦可卿乃是警幻仙子之妹,掌管薄命一司,后看破凡情,超出情海,归入情天;鸳鸯死后前来掌管薄命一司尤三姐、迎春等都在仙天福地,宝玉都曾见过。而红楼诸钗曹雪芹都曾以花喻之,似探春、宝钗此等,不仅有多种花喻,还有六十三回掣花签所定之主花喻,似尤三姐、元春这等或暗示、或明示,至于如鸳鸯、秋纹等,曹氏未曾有笔墨以花喻人,或为篇幅所限,或为精力所限,但曹氏以花喻群钗乃是有意为之,红楼学者早以深谙曹氏之意,故陆续有红楼群芳花谱问世。且黛玉、晴雯已为花神,由此联想,既有神仙身份,又有花喻的红楼其他女儿怎能不为花神,无非曹氏不曾明证罢了。

余英时、合山究、沈治钧皆认为红楼女儿都是花神,沈冶钧说:

“诸艳本是花神,她们祭践花神,正是为自己送行。”

只不过余英时、合山究以宝玉为总花神,于是又引出总花神的问题。《红楼梦》中的花神有司掌各花的花神与统领各花神的总花神之分。曹氏原文中有司掌各花的花神与统领各花神的总花神的意识。

在晴雯成为花神时,就言天上少了一位花神,玉皇敕命她去司主。而宝玉一句

“这原是有的,不但花有一个神,一样花有一位神之外还有总花神。”

此就证明在曹氏花神的架构上,既有司掌各花的花神,也有总花神,也就是百花神。而司掌各花花神中,晴雯专管木芙蓉,为木芙蓉花神;而其余诸钗,如探春为杏花神,惜春为水芙蓉神,迎春为迎春花神,元春为榴花神,宝钗为牡丹花神

此是笔者在各人主花喻的基础上,分析而得。但必须指出的是,虽诸钗有主花喻,与其人物特质最为符合,但并非主花喻为何花,即为何种花神。如黛玉,芙蓉花特质较其他花喻更浓,但黛玉却不是芙蓉花神,而为百花神,此在下文重点分析。

合山究也说:

“那么,晴雯和黛玉以外的美女们的情况又是怎样呢?尽管由于书中没有描写,我们对此并不了然,但她们恐怕也会成为某一种花的花神;或者,纵不成为花神,也会成为天界的某种仙女。总之,从天界降凡的她们,死后必定成神回返天界。”

在诸花喻中,黛玉身上芙蓉的特色最浓,木芙蓉拒霜之节操可喻黛玉孤标傲世之品德,水芙蓉出淤泥而不染之节操可喻黛玉冰清玉洁之品质,木芙蓉娇艳万分、照水之美恰与黛玉形象“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如弱柳扶风”对应,水芙蓉芊芊弱质、亭亭玉立又恰似黛玉风流袅娜之美,且黛玉第六十三回掣花签有得芙蓉花签,故芙蓉为黛玉主花。但木芙蓉又被喻晴雯,晴雯在书中,只用木芙蓉一种花喻,且已有明证当为木芙蓉花神。水芙蓉莲花又为惜春花喻,惜春在书中亦只有莲花一种花喻,当为莲花花神。如此,芙蓉一花已喻三人,若黛玉为芙蓉花神,既犯晴雯,亦犯惜春,还犯己身

黛玉作为《红楼梦》女主角,是红楼女儿中花喻最多的女儿。前文提到已有芙蓉、桃花、菊花喻黛玉,还有柳絮喻黛玉。柳絮在今日看来非花卉,但在古人那里却被称之为“柳花”。然则植物中喻黛玉的还有潇湘竹,且潇湘竹之喻,比黛玉的芙蓉花喻影响更为深远,在书中也更得大观园诸钗的认同。

更重要的是,黛玉之本体在书中明明确确说明乃是“绛珠仙草”,故黛玉为任何一种单类花神皆不符合她的身份,都犯己身

此外,还需指出的是,《红楼梦》一书,黛钗二人“两水分流,双峰并峙”,宝钗之花喻乃“花中之王”牡丹,花类品级甚高,而黛玉之芙蓉无论是花中君子水芙蓉还是拒霜之节木芙蓉,花类品级都不能与牡丹同日而语,且曹氏在书中以宝玉为代言人,明显表露出对黛玉之美的倾向,那在天界,以宝钗为牡丹花神,以黛玉为芙蓉花神,岂不委屈了黛玉。

黛玉主花喻为芙蓉,乃百花神,既不犯惜春、晴雯,亦不犯己身,且不委屈宝钗与自己。而曹氏以花喻人时,也当有此虑,故以众多花喻黛玉,使黛玉身兼众花之特质,既有桃花之“薄命”,又有菊花之“傲世”,还有柳花之“漂泊”,身兼众花,林冠夫说:“书中写到与林黛玉有关的花,即喻林黛玉本人。”

而后四十回中,又有黛玉为单类司花神之主的笔墨。此处写明黛玉乃是百花神。花神中都有专管一花的,这“无数名花必有专管的”,此处神仙专管绛珠仙草一支,如前文提到的晴雯为司掌芙蓉的花神。还有黛玉这样凌驾于各司掌一花花神之上的主人,即为百花神,无需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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