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的游戏小众是什么体验?玩家:同学嘲笑,却一个人玩了五年

热爱的游戏小众是什么体验?玩家:同学嘲笑,却一个人玩了五年

首页角色扮演极道飞仙游戏更新时间:2024-04-11

活在当下,最大的忌讳,便是不入流,而我就是这样一个“不入流”之人,这一切的根源,都源自我对一款“冷门”游戏太过于执着。不过我却从未后悔过,只因我爱的那款游戏,叫做《星际争霸》。

高一那年,因为厌学的缘故,每天离开家门后,我最常去的地方不是学校,而是网吧。

在那个时候,由于撸啊撸的出现,带动了moba游戏的盛行。每天去网吧都可以看到坐成一排打撸啊撸的人,喊的跟鬼叫一样,成了网吧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我从他们身边走过,偶尔看上一眼,也只是笑笑。大都是找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坐下,打开游戏菜单最下方的那款图标是个穿着动力服大叔的游戏。不需要多久,我便会化身为如蒙哥马利一样的指挥官,以老练独到的方法,打退一波又一波虫群的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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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S的玩家是孤独的,对我而也是一样,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那个人。

回想起当日的情形,如往常一样,我坐在网吧属于我的那个角落,全神贯注的操纵着我的SCV,修筑以行星要塞为基础的万里长城。

游戏进行到三十五分钟,眼看地图上的矿就要采完了,对面的虫族恼羞成怒,准备发起最后一波进攻。这时,一个身影在我旁边的机子坐下,也不开机,只盯着我的屏幕看。

“城市化,够恶心的啊!”

听到这话,我楞了一下,心里在想:“我去,这破网吧里除了我,还有第二个打星际的?”

我侧过头看了他一眼,那人穿着个灰色风衣,脖子上围着一条不知多久没洗的红围巾,已经发黑了,看面相,年龄大概与我相仿。

“嗯.....随便玩玩....打发时间......你也玩这个?”

“我很菜的,新手而已。”

“在这儿还能遇到个打星际的二五仔,不容易啊!”

“是啊,过气游戏,没啥人玩了......”

就聊了这么几句,就出事儿了。对面的虫族也不知运气好,还是看出了破绽,抓住我分心的空档,一波二百人口的飞蛇带腐化,点*了我所有的铁鸦,大和也残了一片,丧失制空权的我,再无反打的余地了。

“GG”我叹了口气,话音随着屏幕上的战败而落地。

我正因为自己的分心而懊悔,他却笑的合不拢嘴。

“哈哈哈...栽了吧?来,加我战网ID,咱们练练。”

我也不想扫了他的兴,陪着他苦笑两声

“你加我吧,ID‘襄阳钱赞企’”

他听了之后,笑的更加开心。

“哈哈..你这ID,可以的,果然打星际的都是谐星!”

我看着好友列表里的提醒:“季姬击鸡记”请求添加你为好友。

我也被他的ID逗乐了,回了一句:“彼此彼此。”

自那以后,我就叫他“鸡哥”,每次想翘课去上网的时候,跟他打个电话,五分钟之类,必然赶到。也正是因为他闯进了我的生活,才让我那乏味的高中的几年,摆脱了无聊和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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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哥打起星际来很有意思,每次上网他都趁着电脑开机的时间,将他那几百年不换的风衣的扭扣解开,然后取下围巾,放在键盘下面当手托。每次看他上机前的这波*操作,在我眼中都和“教主”flash的“量天尺”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这一点上,特立独行的鸡哥和规规矩矩的我,形成鲜明的对比。不过有一点我们是相同的,那就是猥琐而又谐星的战术。每次跟他打,我们两人仿佛都得到了“会长”的真传,什么“镜花水月”“落英剑法”“天地同寿”“天外飞仙”等谐星战术层出不穷,在我看来,与其说是打星际,还不如说是“斗法”。

“你机械化真TM恶心,你能不能学点正常的打法?”

“少扯没用的!你们P这么IMBA,还有脸说我?棱镜往基地一挂,部队出门就刷波叉给我农民*完,不出门你又发育......”

不过,扯完了犊子之后,该结的账,是要结清的。当时的两个穷学生,自然是赌不起“鸡公煲”“羊腿”这些好东西,只能拿五块一桶的泡面来当作对练的筹码。现在想来他好像还欠我不少呢...

一晃两三年就这么过去了,我和鸡哥也迎来了命运中的一项挑战--高考。考试之前,我问他:“我们打了两三年星际,现在该咋办呢?”

他倒是蛮乐观:“能咋办,A上去就行,大不了GG呗。”

“......”

再后来,不出所料,他没考上大学,选择了去当兵。而我却比他多了几分幸运,因为文笔还勉强过得去的缘故,考上了一所高专。临行前,我本想对他讲:“鸡哥,回来后,咱们还一起对练啊!”可不知为何,当时的我,如鲠在喉,火车走的太快,这句话终是没能说出口。

到了大学,我依然一个人打着星际。仿佛又回到了高一时,在网吧角落里一个通宵的日子。

室友出于好心,找我一起玩。

“你这玩的什么?感觉跟红警差不多啊。”

“星际”

“好像听说过,十几年前的游戏了,你怎么爱玩这种?还特么不如跟我打DNF,带你升级快得很。”

“......”

无论是春夏秋冬,我依然学着他的样子,拿围巾垫着当手托。我不在乎周围同学如何嘲笑,我只想用这些,找回当年记忆的影子。

因为这款游戏太过于小众,渐渐地,我成为了同学眼中的那个“异类”。其实,也不足为怪。在当今这个除了MOBA便是吃鸡的时代,我这个RTS玩家确实不那么入流。

管他呢,我喜欢就好。我对待生活的态度,就如我最爱的战术“城市化”一般,固执而又单一。那些来自外界的压力与排挤,在我看来,就如二百人口的虫群一样来势汹汹。可最终的结果,还是得倒在我万里长城般的行星要塞之下,被轰成灰烬,随着我的那段记忆,吹散在风中。

游戏里我最喜爱的角色:吉姆雷诺

算起来,《星际争霸2》这款游戏已经陪我走过五年了,现在的我,虽然已经没有当初的那份争强好胜,早已不会整日泡在网吧里,跟天梯上那些不知名的对手搏*。但我对这款伴随着我数年时光的游戏,热情却没有丝毫退却,因为,我还在等好友列表里那个暗淡已久的ID亮起。

投稿玩家:萌萌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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