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13日),江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优化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时间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优化停车服务水平,缓解城区交通拥挤,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城区停车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江政办发[2020]84号)及《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标准的通知》(江发改[2020]48号)文件精神,结合近期试运行实际,我公司将对江山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时间进行阶段性优化调整,具体优惠内容公告如下:
一、优惠执行时间
从2021年9月21日零时起,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优惠具体内容
(1)道路泊位:免费时间由21:00-次日8:00(含)调整为20:00—次日8:00(含),其他标准不变;
(2)公共停车场:目前公共停车场处于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间停车场全时段免费,待试运行结束后,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由20分钟延长至30分钟,其他标准不变。
三、联系方式
小编来给大家划重点
中秋节(9月21日)当天起
1.道路泊位免费停车时间变长由21:00-次日8:00(含)调整为20:00—次日8:00(含)
2.以下公共停车场试运行期间全时段免费
除此之外
自9月1日起
江山市23家“错时停车共享单位”提供
450多个车位供市民在非工作时间段停放
开放共享单位
开放共享时间及车型工作日原则上驶入时间:
夏令时18:30-21:30
冬令时18:00-21:30
驶离时间:
工作日早上 8:00 之前
休息日(节假日、双休日)入停时间为8:00-21:30,原则上 21:30 之后不予进出。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开放的,由开放单位提前通知。
开放车型:七座(含七座)以下的小型客车
停车管理 各部门(单位)提供的内部停车位实行错时免费开放属于公益性工作,不因车辆被盗、损毁等承担法律责任。
如遇屡次超时停放等违反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相关停车要求;如遇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时间驶离的,可由管理单位直接联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拖离等方式处理。停车人员有损坏停车场设施的,须照价赔偿。
据江山市创文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后续还将结合相关单位具体情况,将更多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到错时停车共享单位名单中来,方便更多市民停车。
停车新技巧你get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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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内容来源唱响江山)
(来源:江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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