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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角色扮演浪剑说2更新时间:2024-04-25

关键词:尚方镜 尚方斩马剑 朱云折槛 虎符 丹书铁券

在旧小说或戏曲中,常常有这么一个套路:某当道奸臣要谋害好人,到了事情的节骨眼上来了个“八贤王”或“并肩王”之类的人物,手持先王御赐的尚方宝剑,所谓“上斩昏君,下斩佞臣”,遂将奸人先斩后奏,忠良冤情得以昭雪,最后皆大欢喜。在“权大于法”的封建社会,文学作品中尚方宝剑是最高明的道具,它往往掌握在平日没有什么实际权力的元老贵族手中,理想化地被赋予高于君权、法权的神圣性,成为冥冥中最高主宰的化身,是平民百姓对公平正义的一种精神寄托。那么,除了文学艺术作品,现实中是否真正存在尚方宝剑呢?20世纪80年代,在河北承德举行的全国挖掘整理成果展览会上,河南展出了一把“尚方宝剑”,上面有“救赐兵部尚书”“先斩后奏”的金字,由此以实物证明了历史上确有“尚方宝剑”,而并非文艺作品的凭空杜撰。那么“尚方宝剑”的名字又是如何得来的呢?

尚方宝剑尚方制

“尚方”本是古代制办和掌管宫廷饮食器物的官署,皇帝的御用宝剑便由此机构锻造,故名“尚方宝剑”。秦朝时设置的“尚方”属少府管辖。“少府”是古时的九卿之一,其职责基本是管理制造皇室一切生活起居的所需品,清代划归内务府,故一般以少府为内务府大臣之别称。

秦、汉少府所属有尚方令及尚方丞,令秩六百石,掌造皇帝御用刀剑等珍贵器物。唐人杜佑的《通典》中说汉末分为中、左、右三尚方署。而出土文物表明,汉武帝时已有中尚方,所造多钟、鼎、壶等用器,汉宣帝初已有右尚方,由此可见三尚方之分最晚始于武帝时。魏、西晋沿袭前代设置,而东晋仅置一尚方。南朝宋、齐有左、右尚方,各设令、丞属官,除却皇室用品,还建造军器。梁分左、中、右三尚方署。北朝魏孝文帝改少府为太府。北齐因循,三尚方均隶属太府寺。隋炀帝分设太府寺和少府监,三尚方署(隋改“中”称“内”)又属少府。唐沿用隋朝制度,改称“尚署”,三署令均从七品下,设有辅官丞。唐时对三尚方署有明确分工的记载:“中尚署掌供郊祀圭璧、天子器玩、后妃服饰之制,并制造赐给百官的鱼袋;左尚署掌供扇伞车辇等;右尚署供十二闲(厩)马之辔。”唐以后,金少府监亦有尚方署,掌造金银器物、车舆、床榻、鞍辔、伞扇等物。元则削减为中尚监,明朝始废。后“尚方”成为为宫廷制办和掌管饮食器物之官署、部门的泛称。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载:“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司马贞解释说:工官就是尚方署的工匠,所作物品归属尚方,因此叫做工官尚方。尚方署工匠的地位十分低下,而且其工作量之繁重大大超过个人所能承受的范围。隋朝的高劢在《请伐陈表》提到:“尚方役徒,积骸千数。”(《隋书?高劢传》)唐司空图《容城侯传》亦道:“其先因秦时调发诣尚方输作,世苦之。”然而,这些地位低下的工匠却是民间艺术家,在特权阶级高压统治下,创造出难以计数的珍贵器玩,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明宋应星《天工开物?饴饧》:“饴饧人巧千方,以供甘旨,不可枚述。惟尚方用者名‘一窝丝’,或流传后代,不可知也。”清吴伟业《织妇词》:“少时织绮贡尚方,官家曾给千金直。”在现在的交易品市场上,也时见汉朝尚方造的“尚方镜”,做工精细,造型古雅,价格不菲。

《汉书?朱云传》记载了一个故事:西汉名臣朱云有一次当着满朝公卿对汉成帝说,如今的大臣只白白享受俸禄,却不能匡君安民,“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朱云说的佞臣是当朝丞相、安昌侯张禹。张禹也是汉成帝的老师,当时备受宠信,因此成帝龙颜大怒,命御史将朱云绑下。朱云紧抱殿前栏杆,据理力争,以至于拉扯间折断栏杆。左将军辛庆忌为朱云求情,才使他幸免一死。这就是有名的“朱云折槛”,成为后世直臣诤谏的事典,也可以看出当时已有御赐尚方剑的先例。另据《后汉书》记载,当时的权臣彭宠和“大树将军”冯异都曾被赐予尚方宝剑。

众所周知,“四大发明”中纸的发明者是东汉的蔡伦,史载他也曾经监造过尚方宝剑。《后汉...

尚方宝剑可以说是中国古代集权政治的产物,是皇权至上的象征。明刘基(字伯温)《赠周宗道六十四韵》诗曰:“先封尚方剑,按法诛奸赃。”这种法律思想和作为法律施行主体的刑具,实则是法外之法、刑外之刑,是统治者个人权力的扩大。然而到了民间,在很多文艺作品中,人们却对它进行了浪漫的加工,使之成为贤臣良将所执有的伸张正义的工具,这一方面是对公正的渴求,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对皇权的畏惧心态。

丹书铁券免死牌

元朝关汉卿的名剧《窦娥冤》第四折中,窦娥哭诉道:“枉自有势剑金牌,把俺这屈死三年的腐骨骸,怎脱离无边苦海。”这里的“势剑”是尚方宝剑的别称,金牌即指免死金牌。所谓“免死金牌”是民间称谓,官方的称呼应唤作“丹书铁券”或“丹书铁契”,它同御赐尚方宝剑一样,是皇帝奖励给功臣、近臣带有盟约性质的信物,功用在其民间称呼中即已揭晓——被赏赐的臣下可以凭此得到死罪的赦免。

考铁券制度历史,多认为脱胎于战国时期天子赐给诸侯大臣的铜节。流传下来的战国铜虎节为伏虎形状,上刻“韩将信节”等十字的阴刻铭文。虎节还有个更为人熟悉的名称——虎符,乃是战国时期将领发兵过关的凭证。为取信和防止假冒,虎符分为左右两半,左侧半边交给带兵统帅,右侧半边由国君亲自保存。若遇战争或军事行动,国君便差遣信使将自己的一半拿给统帅,使得两符接榫完整,统帅方有权力调动军队。《史记》中有一篇文章《信陵君窃符救赵》,讲的就是魏公子信陵君恳请如姬夫人窃得虎符,调动八万魏军解了赵国之围的典故。郭沫若还曾以此为本创作了著名的五幕话剧,即名《虎符》。除了用在军事领域中的“虎节”,铜节还有与民生相关的舟节、车节等。如1957年在安徽寿县出土的“鄂君启错金铜舟节”,是战国时楚怀王发给鄂地(今湖北鄂城县)君主启的免税凭证。铜节作剖开的竹节形,上有错金篆书的铭文165字,记载了公元前323年发此舟节的过程,并详细说明了鄂君启水路、陆路交通运输的路线,以及运载额、运输种类和纳税情况。

“丹书铁契”这一称谓和形式最早见于汉朝。据《汉书?高帝纪》记载,刘邦建立汉朝后,为巩固统治拉拢人心,遂颁给功臣“丹书铁契”作为褒奖,“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帛礼仪;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于宗庙”。顾名思义,“丹书铁契”是用朱砂写在铁板上的文契,其构造与铜节一脉相承,仍将一个整体剖作两半,君臣各执一半。但当时“丹书铁契”还未具有免死免责的功用,仅作为封赏信任的凭证并用以表德,与今日的勋章很相似。到了南北朝至隋唐时期,丹书铁契始具有了“免死金牌”的意味。北魏孝文帝颁发给宗室近臣的铁券已然是作为防身护家之用,西魏还密赐铁券予欲归附者,作为投诚后享有特权的保证,并可世相传袭。至南朝的宋、齐、梁、陈四代,皇帝颁发铁券则更为普遍。隋唐以后颁发铁券已成常制,凡开国功勋、中兴功臣、少数民族首领皆赏赐铁券,甚至宠臣、宦官也有颁发的事例。在其制作工艺与称谓上,梁朝用银填字,因名“银券”,隋唐时改用金填字,所以又名“金券”或“金书铁券”,而铁券可以由臣子世代相传,故也称为“世券”。宋人程大昌在《演繁露》中曾描述过铁券其形如圆筒瓦状,而从现存最早的铁券看来,至唐后期圆筒瓦形已变作覆瓦形。至宋元明时期,铁券的赏赐制度趋于完备,明代起对整套流程已有明文规定,朝廷根据功臣、重臣爵位的高低分为七个等级,铁券各依品级颁发,不得逾越。铁券上镌刻的内容一般为四个方面:一是赐券的日期,受赐者的姓名、官爵、封邑;二是受赐者的功绩勋业、对朝廷的贡献;三是皇帝授予受赐者的特权;四是皇帝的誓言,允诺受赐者及其后代享有前述特权云云。值得一提的是,与唐代的铁券相比,明代铁券的券文有两种差别:其一是谋逆不赦,只宥其他死罪;其二是免死的次数趋少,且子孙不免死。由此可见,明代的统治者更加注重铁券的实用功效。

目前铁券传世的极为稀少,仅有四例,其中最早也最珍贵的,当属保存在中国历史博物馆中的公元896年唐昭宗为嘉奖吴越王钱镠讨伐董昌有功而赏赐的“金书铁券”。该铁券形如覆瓦,纵长29.8厘米,横宽52厘米,厚2.41厘米,重约132两,上嵌350个金字,正文25行,每行14字,全文端楷工整,金字多有剥落。铁券所书内容主要是钱镠征讨董昌的功绩,并授予“卿恕九死,子孙三死”的特权。除去此例,其余三块现存铁券均为明朝所留,分别是收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的两件——明宪宗于成化五年(1469年)在敕封朱永为抚宁侯时和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进封他为保国公时颁赐的金书铁券,以及青海博物馆收藏的天顺二年(1458年)明英宗敕封李永为高阳伯时颁赐的金书铁券。

当尚方宝剑遇到免死金牌

读者阅至此处,或许会产生一个疑问:如果尚方宝剑遇到免死金牌,究竟哪个会取得最后的胜利?这个类似于“最利的矛与最硬的盾”之争着实有趣,可惜历史文献中并没有为我们留下明确的解答。我们不妨自行推测一下,御赐“尚方宝剑”有皇帝亲临的意味,可以先斩后奏,然而“免死金牌”——也就是丹书铁券,却也可免皇帝判下的死罪,由此看来第一回合是丹书铁券胜出了,但是大多数的铁券是有使用次数限制的,而尚方宝剑却可无限次使用,那么僵持下去,是不是尚方宝剑将获得最终的胜利呢?当然,这种推测不过是个笑谈,所谓尚方宝剑与丹书铁券,皆是皇帝个人权力的延伸,最终解释权必然归皇帝所有,结局也只能是“君要臣死臣即死,君要臣活臣便活”了。

在小说《水浒传》第五十二回有段别有意味的对话。柴进说:“我家也是龙子龙孙,放着先朝的丹书铁券,谁敢不敬?”殷天锡接着说:“便有丹书铁券,我也不怕!左右与我打这厮!”其后若不是梁山好汉前来搭救,柴进早身死枯井之中了。虽然这是小说家言,并不一定作得准,然而我们也可以看看正史中的事例。后唐庄宗李存勖曾赐李继麟、郭崇韬和李嗣源三人铁券,结果是三人均遭猜忌排挤,甚至冤死殒命。李继麟本名朱友谦,巨盗出身,归附李存勖后赐名李继麟,起始深得宠幸,两个儿子都被封节度使,后来得罪庄宗身边伶人,被构陷谋反,庄宗信之,便诛了他九族,竟连他部将史武等七人也一并被牵连族诛。郭崇韬是为后唐立下赫赫战绩的大将,在平灭后梁过程中居于首功,因此被颁铁券奖励。虽然他又几乎凭一己之力攻下后蜀,却也因此遭到李存勖的猜忌,加之在宦官的挑拨下与李存勖之子李继岌不和,又因为人粗鲁而犯下一些小过失,最后惨死在乱锤之下,几个儿子也先后被*。李嗣源为三人中结局较好的一个,他年轻时因骁勇善战被李存勖的父亲李克用收为养子,并辅佐庄宗李存勖建立后唐。李嗣源的晋军主力率先攻破梁都汴京后,李存勖曾拉着他的衣服说:“我的天下都是你血战得来的,以后我们一起治理。”其得宠程度可见一斑。然而李存勖做了皇帝之后,一改往日英明决断,变得昏庸无能,他开始重用伶人太监,搞得后唐乌烟瘴气,对“功高盖主”的李嗣源也起了猜疑之心,派人暗中监视李嗣源的起居。后唐庄宗同光四年(926年),魏州(今河北大名一带)士兵因不满庄宗的昏庸而发生哗变,李嗣源奉旨前去镇压,没想到他自己的部下也参与到兵变之中,要拥戴他在北称帝。李嗣源一方面有感于庄宗的无义,另一方面在女婿石敬瑭的劝诱下,于是自立为王,在庄宗李存勖为伶人所*后继承后唐大统,史称“后唐明宗”。其实这样的事情也不止后唐才有,明朝的开国功臣李善长一度位居群臣之首,官拜右相国,朱元璋钦赐丹书铁券,最后却仍难逃惨死的厄运,妻女弟侄70余人也都做了刀下冤魂。

从上面的事例不难看出,赏赐丹书铁券是皇帝对人心的收买,功臣也需要它作为一种肯定,可以说是稳定皇帝与臣子间关系的制衡之举。然而位居权力顶层的帝王面对着一个矛盾:既要倚重大臣们治理国家,又要对他们时时加以提防。反观那些大臣们也有着同样的矛盾:既想建立功业有所作为,又深恐“勇略震主者身危,功盖天下者不赏”,遭到皇帝的猜忌。“丹书铁券”制度的确立多少使这几对矛盾在表面上得以缓冲,却未能撼动矛盾本源,大臣们得到铁券受皇帝宠信,难保不招人妒忌,正所谓“树大招风”,立于风口浪尖之上其性命危险则更甚于凡人了,而一旦大臣恃宠而骄,更要为日后埋下祸患。譬如,当年弥子瑕见宠于卫灵公之时,私驾国君车子探望母病,本应罪以刖刑,却被灵公赞为“孝子”,把吃剩下的桃子留给灵公,亦令其发出“爱我哉”的感叹。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卫灵公便问难他:“你曾私自驾我的车子,还给我吃你剩下的桃子!”之前宠爱的因由竟变作日后责难的口实了。在个人权力极度膨胀之下,法令法规都可以成为一纸空文,生*予夺无不要看皇帝的脸子行事,尚方宝剑和丹书铁券也真如文艺作品中的一样,仅是稍稍高明些的道具罢了。

链接:古人的名剑风流

中华武术被称为“国术”,博大精深,创造出的武器也种类繁多,常说的“十八般”只是概称而已。然而在诸多武器之中,唯有剑被赋予了更多的内涵,冠绝群伦,号称“百兵之首”。

《释名》记载:“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其发明应用于商代,盛于春秋战国,后世屡经改易。出土的文物中,商代的剑为玉制,可以看出最初更多的是装饰之用。商代中期开始以铜为剑,沿袭至西周及春秋战国。当时的造剑工艺已经很高,春秋时越王勾践曾造过不少质量上乘的铜剑,其中流传至今的剑刃仍很锋利。汉代后铜剑渐被钢铁剑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古时的剑并不是一般人都能佩带的,只有具备一定地位的人才有资格佩剑。隋唐时佩剑盛行起来,不独武夫,甚至也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大诗人李白便自称当年“仗剑去国”,常是剑不离身。剑因其所佩带的人身份尊崇,常与风流雅士为伴,加之后世道家以其为法器,因此它的地位高于侪辈,历史上传颂的名剑与掌故也是不胜枚举。

干将莫邪。广为人知的古代名剑干将莫邪,是以其锻造者名字命名的,《搜神记》记载了这个传说。干将是春秋时吴国人,曾为吴王造剑,后与其妻莫邪奉命为楚王锻剑,以自身之血祭炉,始成宝剑两把,一曰干将,一曰莫邪(也作镆铘)。干将将雌剑献与楚王,雄剑传给其子。楚王得知干将私匿宝剑便将其*害。后干将之子眉间尺长成,终于为父报仇。此一传说赞颂了剑工高超的技艺,宝剑的灵秀神采,统治者的残暴和少年的壮烈。鲁迅先生的小说集《故事新编》中有一篇《眉间尺》,对此进行了重新演绎。

湛卢。《辞海》载:“湛卢山位于福建北部松溪县境内,山高岭峻,四季雾凝,相传为春秋时欧冶子铸剑处,遂以剑名山。”传说欧冶子为春秋时越国人,最著名的铸剑师,是莫邪的父亲。他曾应越王允常(勾践之父)之命,于湛卢山结庐铸剑,三年始成。此剑削铁如泥,吹毛断刃,为当世五大名剑之首。传说湛卢后世曾辗转至唐朝名将薛礼(仁贵)之手,又为南宋抗金英雄岳飞所有,及至绍兴十二年(1142年)岳飞父子风波亭遇害后,湛卢剑亦不知所终。

钜阙。一作巨阙,刃长三尺有三,柄长七寸,刃宽约五寸,重约五斤,挥动时剑气纵横,亦为名匠欧冶子所铸,春秋五大名剑之一。传说钜阙剑初成时,越王勾践坐于露坛上,忽见宫中有一马车失控,横冲直奔,惊吓了宫中饲养的白鹿。于是越王勾践拔出钜阙一剑指向暴走的马车,未及剑身滑落,剑气却已将马车砍为两节,又将马车的碎片激飞得四散很远。勾践又以铜釜铁锅试剑,便如同切米糕一样轻松,因此称其“巨阙”。这段故事记录于《越绝外传?记宝剑》,是勾践对薛烛所言。薛烛为春秋时越人,也是当时号称天下第一的年轻相剑师。

纯钧。纯钧亦是越王勾践的佩剑,《越绝外传?记宝剑》曾对其外观有精彩的描述,说它仿佛刚出水的芙蓉,文彩灿烂如天上斗列的星辰,光芒浑然如清水漫出池塘,剑刃锋锐如天工造化的巉岩,材质神幻如即将消融的冰凌。薛烛甚至说它比钜阙还要珍贵,是天人合一的产物,即便给骏马千匹、两处富庶之乡、两座有千户人家的大城市也不能换取,真可称得上价值连城了。

鱼肠。鱼肠剑是少数见于正史的宝剑之一,刺客专诸用其格*了吴王僚。《史记?刺客列传》载,吴国公子光想要*死父亲吴王僚自立为王,伍子胥向他推荐了勇士专诸。当日专诸将鱼肠宝剑暗藏于鱼腹之中,虽然天上出现了“长虹贯日”的异象,但吴王僚没有发觉,遂被专诸刺*,鱼肠剑也因之声名大噪。关于鱼肠剑的样式得名,一说其短小可入鱼腹,一说剑之纹理盘曲仿若鱼肠。

太阿。又作泰阿,是古代楚国的宝剑。《越绝外传?记宝剑》中楚王请欧冶子、干将、莫邪来西平堂溪铸成太阿名剑,“观其纹,巍巍翼翼,如流水之波”。《越绝书》中讲到楚王与智者风胡子论太阿,说它是把威道之剑。秦朝李斯《谏逐客书》:“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由此看出,太阿后为秦始皇所有。太阿也是为数不多出现在正史中的宝剑,《汉书?梅福传》载:“至秦则不然,张诽谤之罔,以为汉驱除,倒持太阿,授楚其柄。”后人用成语“太阿倒持”比喻大权交给别人反受其害。《晋书?张华传》亦记载,西晋人张华见斗、牛二星之间有紫气,后使人于丰城狱中掘地得二剑,一曰龙泉,一曰太阿。

隋刃。亦名浪剑,是南诏国最为著名的宝剑,又称“浪川剑”,因发源于“三浪诏”,即邓赕、浪穹、施浪三诏(今洱源邓川一带)故地而得名。剑身用毒药淬炼,相传伤人即死。南诏是唐朝时期西南部的奴隶制政权,国土大致为今日的云南全境及贵州、四川、西藏、越南、缅甸的部分地域,五代末期被段思平所灭,后建立大理政权。南诏国尚武,当时一般将士和普通民众大多佩带南诏剑,所谓“不问贵贱,剑不离身”。唐人樊绰《蛮书?云南管内物产》:“浪人诏能铸剑,尤精利,诸部落悉不如,谓之浪剑。”此处浪人指行踪不定之铸剑师,而非日本的失业武士。《旧唐书?德宗纪下》:“南诏献铎槊、浪人剑、吐蕃印八纽。”《新唐书?南诏传》:“隋刃,铸时以毒药并冶,取迎曜如星者,凡十年用成,淬以马血,以金犀饰镡首,伤人即死。浪人所铸,故亦名浪剑。”

除了上述种种,古代流传下来的宝剑有上百种之多。如王勃《滕王阁序》的“紫电青霜,王将军之琥库”中,“紫电青霜”即为古时的两把宝剑,还有《列子?汤问》中提到的含光、承影、宵练等,《越绝书》《吴越春秋》《古今刀剑录》《名剑记》等书中多有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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