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去世整整一年了。观其一生,集武侠小说家、报人、时事评论家、电影评论家等诸般身份于一体,可称传奇。当年轻的金庸考入《大公报》后,他从事的是英文电讯的翻译以及编辑工作,他的人生理想是做外交官,是做电影人。他爱看武侠小说,但肯定没有丝毫写武侠小说的愿望。若他如此这般将人生继续下去,那么金庸二字是否能够如今日般响彻全球华人圈数十年,恐怕一个大大的问号是跑不掉的。
作者顾臻
新华社记者 吴晓初 摄
幸好,他在1955年被逼写出了武侠小说处女作《书剑恩仇录》,俘虏了读者,也让他的人生出现了转向的契机。而二十多年后,这部人到中年的作品,居然再次成为大陆广大读者的武侠小说启蒙读物,开启了大陆武侠小说的流行潮,实乃读者之幸,亦是书之幸。
太极斗白鹤过招两回合
金庸的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写于1955年,在此之前,武侠小说主要是广东、香港的本地作家创作的、讲述广东武林人物如洪熙官、方世玉等人传奇故事的武侠小说,一般称为广派武侠小说,读者对象是粤语读者以及东南亚的华人华侨,发表阵地只是若干香港本地报纸,1949年前则还有广州的若干小报。金庸当时供职的《大公报》是新闻界的主流媒体,影响很大,但是不登武侠小说,同一系统内的其他报纸也不登。有趣的是,如《星岛日报》、《香港时报》等大报那时也不刊登武侠小说,报纸副刊上发表的都是历史小说、文艺小说或者侦探小说。
广派武侠小说的重要特点就是仔细介绍少林武术的招数和练习方法,也细致描写打斗的过程,这一特点的形成固然有读者口味的因素,但当地武术人士的支持也有一定的关系,著名的广派武侠小说作者本身或者就练习武术,或者与武术界人士相熟。
香港武术界在当时的社会中是有自己一席之地的,武术界人士开办拳馆之外,还创办武术杂志,同时也受到相熟报纸的关照,比如太极拳的掌门人就在一家名为《中声晚报》的小报上设有武术专栏,白鹤派的掌门人则在另一家报纸上有自己的阵地。不过,这两位的“纸上谈兵”渐渐地露出交火的迹象,谁也不服谁,于是有人起哄,要他们公开比试,见个高下。看热闹的从来不怕事大,一来二去,两人还就真的同意打上一场,当时香港石硖尾村民遭灾,澳门的一家医院也需经费,正好借此募捐,而比试地点定在澳门,这消息一下子成了所有港澳报纸的头条。
为了这场比试,澳门康乐体育会在澳门的新花园里专门建了一座擂台。门票也如今天剧场般,根据位置远近,售卖不同价格,最近一百元港币,最远五元,价钱着实不菲。港澳各报的报道标题倒没有玩标题党的把戏,都是“太极白鹤澳门义赛”、“太极白鹤花园比武”之类,而且都会写上“筹集善款”。随着比武时间的临近,报纸上的标题也渐渐变热闹些,如“拳师比武红伶演唱”、“澳门比武节目繁多,红伶歌唱,国术表演”等等,连往返港澳的渡船都日夜加班,运送观众。
比武的两位分别是太极拳掌门人吴公仪、白鹤派掌门人陈克夫,动手的全过程在《大公报》上有详细介绍,上台后,两人互相引招,按照原来的要求,双方是“合演”,而非真的动手比武。
吴公仪刚摆出手抱琵琶,陈克夫没不客气,上步一记鼓浪搥,吴刚闪身避开,陈就接着一记左勾搥,打中吴公仪面颊。吴差点跌出台外,他双手扶住擂台边上的绳索,随后翻身一记撇身搥,打中陈的下颚。吴不容对方反应过来,接着连发两拳,一拳打中陈的鼻孔,一拳击中胸口,鲜血立刻从陈的鼻孔和嘴角汩汩流下,滴在衣服上。陈并未还招,而是撒腿绕着擂台跑,吴则在后面猛追,这时铃声响起,第一回合时间到。
待第二回合开始,陈上来就抢先出拳,被吴避开,接着又一腿,这下被吴逮到了破绽,使出“提手上势锁喉搥”,正中陈克夫的喉部和下颚。之后两人连过数招,“合演”变得越来越“真”了。陈突然一记撩阴搥,吴把腰一弯,但未能避开,小腹上挨了这一下,但他立刻借长身的机会,右手一拳击中陈的鼻梁。陈的面色变得青白,立刻飞脚踢出,吴闪身避开……两人间斗出了火,总裁判一看不好,立刻叫停。比赛虽然半途而废,但过程还是挺激烈,并非如有人说的那样,吴公仪一掌打得陈克夫鼻子见血,就立刻停了比赛。
最初动笔想起的是辛弃疾的词
太极斗白鹤结束后的第三天,香港第一部新派武侠小说《龙虎斗京华》面世,作者梁羽生一炮而红。《新晚报》也因此销量大增。
这时的金庸经常和梁羽生讨论、切磋武侠小说,但却是个标准的文艺青年。看西方文学作品、苏联小说,翻译英美文学作品,喜欢听戏、看电影。他写了大量影评,还编了若干部电影剧本,忙得不亦乐乎,也忙得十分开心。
梁羽生写完了《草莽龙蛇传》,决定喘口气,休息一阵。此时武侠小说已经是《新晚报》的重要看点,总编自然不干,力劝之下,倒让梁羽生灵机一动,向老总推荐,由金庸接手武侠小说连载。
金庸得知此信,没敢答应,毕竟张嘴侃武侠小说和一字一字地写完全是两回事。但总编一直耐心地、诚恳地相劝,金庸最后招架不住了,一个电话打给总编,说这活他接了,小说的名字也想好了,就叫《书剑恩仇录》。
在《漫谈〈书剑恩仇录〉》中,金庸谈到这件事时说,他和总编辑之间的关系,简直如同该书中章驼子和文四哥的那般交情,“大丈夫说写就写,最多写得不好挨骂,还能要了我的命么?”
这位总编辑听到金庸的肯定答复,二话不说,立刻派了一个老工友去金庸家,索要第二天的小说连载稿。这下金庸尴尬了,故事和人物都没构思,一个字都没写呢!老工友可不管这些,说老总讲了,晚上九点以前必须拿到一千字,否则报纸开天窗,就丢大人了。
金庸没辙了,只能想法子现编。他直勾勾地看着眼前这位坐等稿子的老工友……灵感来了!
金庸提起笔,先写下半阕自己喜欢的词:
“将军百战身名裂,向河梁、回头万里,故人长绝。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正壮士悲歌未彻,啼鸟还知如许恨,料不啼清泪长啼血,谁共我,醉明月。”
然后,
“一个精神矍铄的老者,骑在马上,满怀感慨地低低哼着这首词。这老者年近六十,须眉皆白……”
词是南宋辛弃疾《贺新郎·别茂嘉十二弟》,至于那位老者,则当然是那位老工友了。
上述场景并非笔者如时下很多自媒体人般杜撰,而是出自金庸本人一篇名为《漫谈〈书剑恩仇录〉》的文章。
野史传说纷纷化为己用
金庸在《书剑恩仇录》之前,可从来没写过武侠小说,被逼仓促上阵,肯定有点捉襟见肘。好在肚中的武侠小说存货很多,临战之际,就打出了一套“百花错拳”。按照《书剑恩仇录》里的介绍,这套拳就是“擒拿手中夹着鹰爪功,左手查拳,右手绵掌,攻出去是八卦掌,收回来是太极拳,诸般杂陈,乱七八糟”。这也是他当时小说内容的真实呈现,比如武当大侠陆菲青的绝技“无极玄功拳”,其实是朱贞木《庶人剑》里终南派老镖头的绝技;和卓木与清军兆惠的战争,则能看到孙剑秋《神怪剑侠》部分内容的影子……
作为初涉武侠小说写作江湖的金庸,将前人小说中的武功名称、故事桥段拿来使用或者化用,是可以理解的。
光使用各个门派的武功招式名称显然是不够的,对金庸这样一个认真的、有自觉追求的人,一路敷衍地写下去显然都过不来自己这一关。因此,他为《书剑恩仇录》找到了一个大的故事框架——金庸老家浙江海宁的民间传说——雍正皇帝用自己的女儿,调换了海宁陈阁老的儿子,这个儿子后来成为乾隆皇帝。
这个传说在今天很多人看来有些匪夷所思,殊不知,在1949年前的不少书中都能见到这个传说的身影。
清末《满清野史》一书(亦称作《满清外史》或《清代外史》)中,就说乾隆常穿汉服,知道自己不是满人什么的。据说此书是最早记录这个野史传说的。到了《清朝野史大观》尤其是到了喜欢自行编撰的许啸天手里,这个传说就彻底成型了。在1926年出版的《清宫十三朝演义》里,他绘声绘色地叙述康熙年间,雍正还是王爷的时候,和陈世倌关系特好,两家同年同月同日各生了一个孩子,雍正特高兴,让陈世倌把孩子抱过去看看,结果抱回来的孩子陈家一看,竟然不是自己儿子,而且还是个女孩。书里还提到乾隆特别礼遇陈家,南巡的时候更亲自到陈家云云。这类书金庸肯定看过不少。
说来有趣,据说在严肃的史学著作中,这个传说也露过身影。1914年,日本学者稻叶君山所著《清朝全史》出版,该书是第一部全面论述清朝历史的学术著作,据友人说,作者在书中居然提到乾隆可能是海宁陈家的儿子,当然他表示难以确认。
萧一山在其《清代通史》中,提到在《清史要略》和《清秘说》两本书里见过这个传说,他本人认为是错误的。金庸在《书剑恩仇录》后记里也提到,著名的清史专家孟森考证过这个传说,判定为假说。
历史学家探讨的是真伪,而读者只要求小说好看,真假与否并不重要。满清的皇帝居然是个汉人,这绝对是传奇小说的好材料。反清复明这个主题一直被很多1949年前的武侠小说所使用,后来的台湾武侠小说也有很多提倡反清复明。于是,当武功高强的红花会新任总舵主出场,围绕着营救“奔雷手”文泰来,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一场又一场精彩的打斗就此展开,小说里各色人物纷纷出场,从西北的荒野,到发大水的黄河,又到秀美的杭州西湖,金庸带着读者见识了著名的中秋钱塘潮,他的思路越来越开,写得也越来越顺手。
这部小说在金庸小说中的评价不算高,但作为一个没有写过小说的人,临时被领导抓差的情况下,竟能够写出如此水平,实在相当了得,所以个人才能只在重压之下,释放得才彻底。
没有《新晚报》总编的那一逼,世上可能就不会出现金庸的武侠小说,他日后的一切也将不复存在,在金庸而言或许不会不幸,但对读者却是大不幸。
以此纪念金庸逝世一周年,纪念那个属于我们的武侠小说时代。
原标题:金庸武侠处女作《书剑恩仇录》是现场被“逼出来”的?开篇想到这首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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