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A股1.45万亿商誉采用摊销法处理,不过是外界过度解读,但商誉采用减值法还是摊销法的指向意义巨大,值得深入探讨。
这次事件的起因是,上周五财政部下属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动态(2018年第9期)》,大部分咨询委员认为相较于现行的商誉减值,商誉摊销更为合理。
外界解读则是,关于商誉处理的会计准则要发生大变化,以后要采用摊销法来处理。对此,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8日已表示,这只是咨询委员们针对有关会议文件发表的专家研讨意见,商誉处理的会计准则没有变化。
也就是说,现在还使用减值法。
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对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解读比较杂乱,这也反映了此事复杂一面。
很多投资者直观认为,摊销法是大利好,按照减值法,1.45万亿的商誉地雷估计这一两年纷纷引爆,*伤力太大,而分摊法下,可以慢慢消化,以时间换空间,伤害变小。目前这种看法占主流。
但情况并不如此简单,要想弄清此事,需要了解商誉和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不同。
商誉一般产生在上市公司并购时,收购方支付的收购价与被收购企业的净资产差额。并购双方净资产可以合并,但收购方支付的价格中高于净资产的部分没办法处理,就放在商誉这个科目里。
一般并购都会有大幅度溢价,除非是资产比较重的行业,极端情况下比如按照净资产价格来收购,就不会有商誉产生。现在进入新经济服务业时代,很少考虑净资产情况,主要考虑盈利能力甚至用户规模增长速度等,比如有公司净资产1亿元,每年赚1亿元,那就可以估值十多亿元,甚至亏损的情况下,只要发展前景看好,也可以估值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元。
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A股共有超过2070家上市公司存在商誉,商誉总额约为1.45万亿元,同比增长15%。2018年11月16日证监会还发布文件,要求企业积极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一度让市场惶恐。市场担心现在经济形势不大好,如果进行测试,估计有不少上市公司要进行减值。市场估计有不少公司商誉有问题,但是藏着掖着。
商誉采用减值法的话,企业有很大话语权,可以运作一下,选择减或者不减,减多或者减少,早减或晚减。但是商誉摊销法不同,摊销法是强行摊派,一旦收购形成之后,就开始一直摊销下去,直到减完。摊销法很像固定资产折旧,有些工程建成投产之后,比如投资100亿元,就要进入折旧期,以10年折旧期为例,每年就要折旧10亿元。有些上市公司为了业绩好看,在建工程迟迟不转固,当然摊销法下,收购产生的商誉就会影响利润。
假若按照10年期摊销,那A股市场每年就要摊销1450亿元的商誉减值。这在整个A股上市公司年度净利润中占比是不大,但是对有些商誉占比较大的公司,伤害就大了。目前有约160家公司商誉占净资产比例超过50%,21家超过100%,这部分公司此后盈利压力就很大。
摊销法对并购的打击是巨大的,因为商誉摊销具有强制性,假设上市公司并购11亿元并购一家净资产1亿元的公司,并购对象每年净利润1亿元,那么每年商誉摊销和净利润情况相抵,净利润没有增长,但是企业还有资金成本,肯定不划算。这还是乐观的估计,上市公司并购PE很少有低于10倍的,很可能商誉摊销之后对净利润贡献为负。
同样是上述案例,在减值法下,如果并购对象可以按照承诺完成,那么商誉就不用变动,上市公司可以安享利润增长,这特别有利于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并购,甚至持续亏损也没有多大问题,只要现金流稳定,经营情况稳定。
可以简单理解,减值法下,商誉产生之后,会随着资产质量发生变化,而摊销法下,商誉就像固定资产一样,直奔向零。
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商誉减值法下,商誉可以更灵活反应资产质量,更贴近实际,但企业主动权太大,市场无法准确掌握企业真实情况;而摊销法便于操作,有利于投资者理解,可增强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但是这种方法没有考虑资产质量的变化,商誉变成了一个处理的过程。
两种处理方式背后,其实就变成鼓励并购和不鼓励并购。此外,摊销法会让会计机构的工作量变小,政府监管更容易。对1000多家没有商誉的上市公司而言,其今后利润不需要摊销商誉,会有比较优势。
其实,2007年会计准则修改之前,中国商誉处理是摊销法,商誉的摊销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商誉减值法实施了不过11年,当时更新的原因是参照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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