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辉丨从挂灯解厄,到如傩狂奔——细说灯会

孙文辉丨从挂灯解厄,到如傩狂奔——细说灯会

首页角色扮演玄帝万灵界更新时间:2024-04-27

从挂灯解厄,到如傩狂奔

——细说灯会

【摘要】灯会在中国是一种历史悠久、分布极广的传统民俗活动。灯会,即以灯聚会。在湖南,挂灯解厄的历史非常久远。以灯为法器,上照诸天,下照地狱的灯仪,应该来自以河图洛书文化为代表的史前文明。纵观从古至今的迎春灯会,有一个从祭祀到赏玩的渐变过程,这种转变的完成,得益于隋唐时期佛教在中国的兴盛。从衡州城的灯会,到瑶族子孙在成年之时举行的挂灯之礼,我们可以看到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灯会的发展脉络。

【关键词】灯会;上元节;河图洛书;解厄;赏灯

南宋咸淳十年(1274),在湖南任职的诗人文天祥(1236—1283)陪同吏部官员来到衡阳,“撞”上了一次城市民俗活动——上元灯节。之后,他留下了一篇《衡州上元记》,记载了当时衡阳灯会的盛况:“岁正月十五,衡州张灯火合乐,宴宪若仓于庭。州之士女,倾城来观,或累数舍,竭蹶而至。凡公府供张所在,听其往来,一无所禁,盖习俗然也。咸淳十年,吏部宋侯主是州,予适忝陈臬事常平,以王事请长沙,会改除,于是侯与予为客主礼。是晚,予从城南竟城东,夹道观者如堵。入州,从者殆不得行。既就席,左右楹及阶、阶及门,骈肩累足,艥艥如鱼头,其声如风雨潮汐,咫尺音吐不相辨。侑者集,三面之人趋向前,执事几不可曲折。酒五行,升车诣东厅,厅之后稍偏,为燕坐,俎豆设焉。主人既肃宾,车不得御,乃步入燕坐之次。至,儿童妇女杂袭而争先,男子冠以上,往往引去。及献酬,州民为百戏之舞,击鼓吹笛,斓斑而前,或蒙倛焉,极其俚野,以为乐。游者益自外至,不可复次序。妇女有老而秃者,有羸无齿者,有伛偻而相携者,冠者,髽者,有盛涂泽者,有无饰者,有携儿者,有负在手者,有任在肩者,有哺乳者,有睡者,有睡且苏者,有啼者,有啼不止者,有为儿弁髦者,有为总角者,有解后叙契阔者,有自相笑语者,有甲笑乙者,有倾堂笑者,有无所睹随人笑者,跛者,倚者,走者,趋者,相牵者,相扶擎者,以力相拒触者,有醉者,有倦者,咳者,唾者,嚏者,欠申者,汗且扇者,有正簪珥者,有整冠者,有理裳结袜者,有履阈者,有倚屏者,有攀槛者,有执烛跂惟恐堕者,有酒半去者,有方来者,有至席彻者,儿童有各随其亲且长者,有无所随而自至者,立者,半坐于地者,有半坐杌下者,有环客主者,有坐复立者,有立复坐者。视妇女之数,多寡相当。盖自数月之孩,以至七八十之老,靡不有焉。其望于燕坐之门外,趑趄而不及近者,又不知其几千计也。当是时,舞者如傩之狂奔之呼,不知其亵也。观者如立通都大衢,与俳优上下,不知其肆。予与侯颓然其间,如为家人之长坐于堂,而骄儿騃女充斥其间,不知其偪也。……今衡之民,务本而勤劳,岁时一观游之外,衣食其耕桑,俭而不泰,风气淳厚,犹南方建国之德,其将进而未已者乎!”①

灯会在中国,是一种历史悠久、分布极广的民间民俗活动。文天祥笔下的衡州灯会,规模之宏大、场面之热烈,是盛世中国上元节时城市的普遍景观。从文天祥的描述可知:衡州城的灯会,灯不是主要的观赏对象;人们倾城来观、竭蹶而至,追逐的是“百戏之舞”:击鼓吹笛、斑斓(彩服)而前、头戴面具(蒙倛)、如傩狂奔。文天祥描述的那些各式各样神态的人物,实际上是千姿百态的人物妆扮——市民们在进行化装游行。灯会,即以灯聚会。灯,在这里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灯节的起源,又是为了什么呢?

一、暗夜前行

灯的起源与火把有关,火把的起源与春天的祭祀有关,春天的祭祀又与对太阳崇拜有关。让我们来看一看地方志对这一民间风俗的记载。

清乾隆三十年《辰州府志》载:“立春先一日,守令率同城僚属迎春东郊。祀句芒,出土牛,散春花、春枝,结绿亭,扮故事,鼓吹喧阗,迎入官署。郡城有春鼓三四十具,来自石冈。先期乡人各挂长鼓,绕村歌击,曰打春。至是日,随彩仗往来街市,唱山歌,曰送新春。以土牛色占水旱疾疫,以句芒帽鞋占春之迟早,及晴雨寒暖。”“立春日,守令鞭土牛,谓之打春,别以小土牛用鼓吹送绅士,谓之送春。农人有以松针作插秧田中,击鼓群歌,以相贺者。”“元宵前数日,城乡多剪纸为灯,或龙或狮子,及各鸟兽状。十岁以下童子扮演采茶、秧歌诸故事。至十五日夜,笙歌鼎沸,盈街达旦,士女聚观,统曰闹元宵。是日作油粢元宵团相馈遗。舞灯之后,又各聚赀唱梨园,名曰灯戏。元宵前,居民彼此款宾,曰请年客。”②这里,“立春先一日”即立春的前一天,出发迎春;那么,这个祭祀仪式至少历时两天,中间必有一个夜晚。在冬春交际的这个夜晚,是一个没有月光的暗夜;在暗夜中前行,必有照明之物——火把!“迎春东郊”,前行的方向是东郊,也是走向太阳升起的方向。“乡人各挂长鼓,绕村歌击,曰打春。”“守令鞭土牛,谓之打春。”此处“打”,有将春天打开之意。“绕村歌击”,即是游傩。

民国《重修灵台县志》载:“旧俗立春先一日,官令招集各里、各甲杂业人等,名为七十二行,各按一分穿朱衣玄裳,妆成故事,会聚县署大堂点验,称曰‘社火过堂’。”③这里,“社火过堂”值得注意:“社火”不是他物,而是灯火!“社火”成为上元灯节的俗名。

火,是一个起源很早的概念。在甲骨文中,“火”字的字形同“山”,但在具体的文字和语言环境中,仍然可以清楚地区别。

在甲骨文中,以“火”为部首的字,很多还没有被破译。日本民俗学家白川静认为:汉字的“构造的原理,表现了那个时代的观念和思维方法。……文字的原义,在其构造中显着地残存着”④。由于汉字是一种象形文字,是一幅简笔的图画,因此,在一个古老的汉字中,就纪录下了一个古老的习俗。中国的甲骨文大多与祭祀有关,那些没有被破译的、以“火”字为部首的甲骨文,是许多与火有关的、已经失传的古老的祭祀习俗。

▲ 图1 四个甲骨文字

这四个甲骨文字便是一例(图1)。此字许慎《说文解字》认为是“爇,烧也,从火,蓺声”。徐中舒《甲骨文字典》认为:“

像炬形,会焚烧之意”,为“祭名”,即一种祭祀的名称⑤。我认为,这个具有“执火”形象的甲骨文字,不会是单一的“烧”或“热”字;火在上,成火炬,这是一种“祭名”或是一种“祭祀仪式”。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仪式呢?甲骨文形象地告诉我们,举起着火把的人在跪拜、在行走,这不就是“迎春东郊”、“送寒气以迎岁时”的“社火”游行仪式么?

人们在立春之日迎接春天,其仪式是异常隆重的。

周代,《礼记·月令》:“孟春三月……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郊。”“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措之参于保介之御间;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藉。”仲春之月“至元日以大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后妃帅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⑥周天子的迎春祭礼,自载耒耜,紧紧地围绕着农业丰产祭祀进行。“弓韣”,即为弓套。在祭礼中,嫔妃以弓箭插入弓套之中,这是一种具有浓烈的性巫术意味的祭式,其目的同样在于祈求丰收。

《后汉书·礼仪志》:“立春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师百官皆衣青衣、郡国县道官下至斗食令史皆青帻,立春幡,施土牛耕人于门外,以示兆民。”⑦这里明确地指出,“夜漏未尽五刻”,在暗夜中去东郊,必然要执灯笼火把前行。《后汉书·祭祀志》云:“立春之日迎春于东郊,祭青帝句芒,车旗服饰皆青,歌《青阳》八佾,舞《云翘》之舞。”⑧到汉代,天子朝不再是“躬耕帝藉”,而只是“施土牛耕人”,以虚代实;另一方面,《青阳》《云翘》入祭祀,祭祀仪礼的更为歌舞化了。

歌舞化的倾向也带到了民间,自汉代起,民间正月的迎春活动更加热烈、隆重。作为火旁的“灯”字,在东汉许慎所编的《说文解字》还没有收录,证明在这一时期“灯会”还没有风行。

在隋代,灯的习俗兴起,隋炀帝每年要举行盛大灯会,招待各国使节。灯节成为专门的节日。

在唐代,唐玄宗于开元二年(714)正月十五重开宵禁,命点千盏花灯,张灯三夜,成为一时之盛。盛唐之时,诗人褚遂良《潭州偶题》云:“踏遍九衢灯火夜,归来月挂海棠前。”闹花灯之俗已经在湖南盛行。

到了北宋乾德年间(961—965),放灯时间又增至五夜。起于十四,止于十八,更为兴盛,时有“宋时汤圆隋时灯”之说。宋代的灯会出现了灯谜,即将谜语系于灯上,使人们在赏灯之际伴以猜谜,更添情趣。

明永乐七年,宫廷下诏“元宵节自十一日始,赐节假十日”⑨。这成为历代最长的法定假日,也形成了全民性的节日。到了清代,灯节假日定为四天,但盛况不减。从正月十三上灯,十四试灯,十五正灯,一直热闹到十八落灯,整个新春佳节才算落下帷幕。

从火把到龙灯,春天的祭祀渐渐世俗化,进入了人们的休闲生活;祭日成为了节日,仪式成为了娱乐;度过了漫长寒冷的冬天,迎来了阳光明媚的春天,人类有理由在这样的节日里尽情地欢乐。

人们常说:过年过年,只有过完了正月十五才算是过完了年。因此,在吃饱了、吃好了、吃腻了的新年大餐之后,人们合家走出家门,走向社会。他们充分发挥出了自己的才智,开始制造精神上的享乐。因此,到了正月十五的这一天,玩灯、赏灯、比灯、赛灯,成为了节日新的主题;而尽情忘我的狂欢,却超越于灯节之上。

二、河图洛书

甲骨文中找不到“燈(灯)”字,但并不能说“灯”在殷商时期不存在。甲骨文中有“登”字,其祭字头有敬神祇之义;“豆”为瓦豆,也有灯盏之义。《尔雅·释器》云:“木豆谓之豆,竹豆谓之豆笾,瓦豆谓之登。”贾公彦认为:“瓦豆谓之镫。诗云:于豆于登。毛传云:木曰豆,瓦豆登。”⑩登、镫,即为“灯”字;只是后人为“登”加火字旁为“燈”,强调了灯中“火”的地位和意义,使之“灯火通明”。作为瓦豆的登(燈),又与后来灯会的灯有何内在的联系呢?让我们再回首更为遥远的中华文明。

河图与洛书是中国上古时期流传下来的两幅神秘图案(图2、图3)。它奠定了中华文化的根基,是中华文明、特别是中原文化的源头。自古以来,影响中华文明极深的太极、八卦、周易、六甲、九星、风水等等皆可溯源至河图与洛书。中国传统哲学、军事、政治、医学、美学、伦理学、天文学、民间习俗等,都围绕并寄生在它们的土壤之中。因此,它对中国乃至世界文化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

这是两幅什么样的神秘图案呢?

▲ 图2 《河图》 ▲ 图3 《洛书》

《易·系辞上》告诉我们:河出图,洛出书。《河图》出现在黄河流域,《洛书》出现在黄河的支流——洛河流域。河图,最早记录在《尚书·顾命》之中;同时,河图与洛书在《易传》之中、诸子百家中多有记述。这些记载,都是文字的描述。直到北宋初年才被道教学者、易学界的一代宗师陈抟根据那些著述绘出了一个图式,取名龙图。不久,刘牧又将陈抟的龙图发展为河图、洛书两种图式。南宋时,思想家朱熹撰写《周易本义》时,将其图载于卷首。于是,二图流传至今。

河图上,排列成数阵的黑点和白点,蕴藏着无穷的奥秘;洛书上,纵、横、斜三条线上的三个数字,其和皆等于15,奇异中蕴藏着诡秘。对河图与洛书,中外学者作了长期的探索研究,也发掘出其中深刻的文化内涵,形成了五花八门的理论体系。在这里,我们无法、也无须介绍这些宏阔而又玄秘的知识。我们只能关心其中的一点:在远古的时候,这两幅图式是如何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在实际的生活当中又是怎样来体现和运用这两幅图式的?

因为在那么遥远的年代,没有文字,也没有笔墨,更没有纸张,甲骨文中没有传承,青铜器上没有记载;并且,它必定存在于当时无处不有的祭祀活动当中,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众多的典籍当中,我们看不到先民是怎样使用河图与洛书;但在民间,却有河图与洛书出现的传说。自古相传,在伏羲氏时代,黄河中浮出一匹龙马,背负河图,献给伏羲;伏羲依此而演成八卦,后为《周易》来源。至大禹时,黄河支流的洛河中浮出神龟,背驮“洛书”,献给大禹;大禹依此治水成功,遂划天下为九州。因此,有人推测:河图,最早源于马背上的旋转的鬃毛;洛书,是源于龟甲上的纹印。推测归推测,这种以现代思维来解读史前的原始神话,所得出的答案既无意义也无价值。

然而,1987年,安徽省含山县铜闸镇凌家滩村突然出土了两件与河图洛书似乎有着联系的玉器——玉龟与玉版。凌家滩位于长江与巢湖之间,考古工作者认定,在新石器时代,这里生活着一个强大的原始聚落。玉龟和玉版,与这个聚落的祭祀文化有着密切的关联。玉龟的龟壳和龟板可以拆卸,龟壳和龟板上都钻有小孔(图4)。出土时,在龟壳与龟板之间,衔着一块刻画了太阳纹等神秘图案的玉版(图5)。

▲ 图4 玉龟

▲ 图5 玉版

考古专家认为,玉龟和玉版出现在一起,这就是传说中的“玉龟衔符”。也有学者认为,玉版上的图案,就是早于河图、洛书的“母本”。⑪

对于河图与洛书,学者们有一个共同的认识,河图与洛书出现在礼仪与祭祀当中,它与礼仪与祭祀有着的关联。那么,河图、洛书在礼仪和祭祀当中,究竟是怎样体现的呢?我们的回答是——灯!

三、挂灯解厄

▲ 图6(左) 《家礼》中的河图

▲ 图7(右) 《家礼》中的洛书灯图

我们来看看这两幅图(图6、图7)。这是我于2012年11月在长沙市古旧市场购到的一本没有署书名和作者名的手抄本上获得的图片。仔细阅读这本书,应为清末流传在长沙浏阳地区的《家礼》科仪本。其中包括婚礼、丧礼、祭礼几个部分,全书220页,内容多为祭师主持丧礼时所用的文书和操作仪程,与朱熹《家礼》大异小同。

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卷首的河洛图,以及其中的文字:“河图:共五十五盏灯。”“洛书灯图:共灯四十五盏。”它是以灯仪来展示、体现河图与洛书。书中接下来的文字是《摆河图洛书灯式》:“河图洛书灯共一百盏。设桌二张。东西各一。东摆河图,西摆洛书。或先夜摆河图,次夜摆洛书。摆时礼生着蓝衫依次而摆,执事者着灯芯注油。摆河图灯五十五盏,念云:‘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一六居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二七居上);天三生木,地八成之(三八居左);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四九居右);天五生土,地十成之(五十居中)。’摆洛书用灯四十五盏,念云:‘戴九履之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五居中央。’点灯时,礼生念之,又摆太极图灯一盏。周围用灯三十六,摆后天八卦,奇书一盏,偶二盏。点毕,礼生执香水幡等绕棺朗诵《易经》《圣经》,及《西铭》《太极图说》《正气歌》,总宜用《文公赞》及‘三小赞’作收。”这段文字是对图片的说明和补充。文字和灯图出现在抄本的最前面,说明了它在整个仪礼当中的重要性。与此同时抄录的灯仪图还有“八卦灯”59盏、“四海为家灯”289盏、“三个回字灯”121盏、“鬼王灯”69盏、“大衍灯”49盏、“王字灯”49盏、“天文灯”45盏、“地舆灯”37盏等。

在这本长沙浏阳《家礼》手抄本中,当丧礼进行到“招魂”仪式之后,河图灯与洛书灯再一次出现,题目为《赈济水幽》:“于河边设一方桌,以荤席安河伯水神位外,用盘或酒饭肴馔,并造冥钱幽衣,赈水族等众。又设重台洞烛,以礼生赈幽之位。候礼生登台,各执事人等,即将船一只,鼓乐执色,往河中放水灯。台前摆河图、洛书灯图(或太极灯图)。”水幽,即水鬼、水怪。赈济他们的目的在于:不让他们惊扰亡灵。

▲ 图8 瑶人奏铛

浏阳《家礼》中的河图、洛书灯,是摆放在地上,与丧事有关;而瑶族祭祀仪式“奏铛”却是以人执灯,与成人仪式相连(图8)。瑶人奏铛一个主要的内容就是表现盘王子孙传承盘王香火而举行的传灯活动,名为“还盘王愿”。仪式中最重要的仪程就是承接盘王香火的奏铛——“挂灯”。瑶族子孙在成年以后,都要举行挂灯之礼,一是为了传宗接代,二是它属于成年之礼的一部分。即挂了灯,将成为宗教人,获得法术,在有生之年得到阴兵的保护,同时在死后能有一定的名份。

在坛场的一切准备工作做好以后,传灯就是第一个仪程。传灯的第一步为“升灯”。升灯时让接受“度戒”的少年坐于凳上接受传灯,参与仪式的少男少女将三盏桐油或茶油灯盏,分别放在少年的头上和双肩,每升一盏灯就点亮一盏灯。同时,巫师念升灯咒语,歌郎歌女唱《灯歌》。巫师将油灯挂在竹子扎成的架子上,因此,置灯被称为“挂灯”。第二步为“贺灯解厄”。弟子挂上灯后,主持巫师带领众师为新弟子贺灯解厄,巫教认为人生是有罪过的,解厄就是解除挂灯者的罪过、以及因这种罪过给他带来的苦难。接着就是冗长的解厄仪式,直至“退灯”。⑫灯,在瑶人奏铛中同样用于照亮幽冥世界,让鬼邪藏身,以解除生者的罪恶与痛苦,让受戒者健康长寿。

挂灯解厄的历史非常久远。从南北朝道经中可知,道教斋醮中已有了比较完整的礼灯科仪。《太极真人敷灵宝斋戒威仪诸经要诀》说:“灵宝斋法,燃十灯火,以法十方。十是数之至,故人十月而生也。”“七世父母燃七灯于堂前,靖舍常燃一灯,侠门燃二灯。”“日月星宿、病人行年本命,各燃一灯。斋时,日夕各三时烧香悔过,唯一心听受经法妙赜之义。”⑬

《洞玄灵宝道学科仪》卷下《燃灯品》说得更清楚:于本命上燃三灯,以照三魂;行年上燃七灯,以照七魄;太岁上燃一灯,以照一身;大墓上燃三灯,小墓上五灯,堂前燃七灯,以照七祖;中庭九灯,以照九幽;夹门二灯,以照宫宅;地户上二十四灯,以照二十四生气;向八方燃八灯,以照八封;四面中央九灯,以照九宫;四面十方燃十灯,以照十方;二十八灯,以照二十八宿;三十二灯,以照三十二天;五灯分子五方,以照五狱。合一百五十三灯。此是六朝时期燃灯之法最详细的记载。⑭其后,杜光庭述《金箓斋礼灯之法》,在此古制基础上又增加了道户上的二灯,天门上的四灯,前者取法于三十二天,后者取法于三十六天,都包含着道教教义的思想。⑮

以灯为法器,上照诸天,下照地狱的灯仪,应该来自以河图洛书文化为代表的史前文明。甲骨文中早有火祭、烛祭的记载,也有“登”字的出现。在周代,“镫”“登”通用,《楚辞·招魂》中有“兰膏明烛,华镫错些”的记录⑯,说明在战国时代的招魂祭祀中,灯与灯仪已经盛行。秦时,皇宫中有青玉五枝灯、百华树灯等,灯已被用于宫廷祭祀。至汉代,有祀太乙之俗,在宫中燃太乙灯,通宵礼祀。两晋南北朝时,灯进入士大夫和庶民的生活之中。在文学作品中,已出现赞咏灯的篇章,傅玄撰《庭燎诗》曰:“元正始朝享,万国执圭璋。枝灯若火树,庭燎继天光。”⑰江淹也有《灯赋》:“紫霞没,白日沈。挂明灯,散玄阴。”⑱并述及大王之灯:“铜华金擎,错质镂形,碧为云气,玉为仙灵,双流为枝,艳帐充庭。”⑲又谈及庶人之灯:“非银非珠,无藻无缛,心不贵丽,器穷于朴。”⑳可见灯之礼仪,较为普及。

隋、唐、宋是我国封建社会重大发展时期,在大统一的格局下,南北朝各方面的文化积累得到了进一步的融合,出现了中国灯文化发展的最灿烂辉煌的时期。由于灯仪的盛行,隋、唐、宋的道教已造作出一批灯仪经典,这使举行灯仪类法事有章可循。《道藏》收录的灯仪科本主要有《上清洞玄明灯上经》《九天三茅司命仙灯仪》《洪恩灵济真君七政星灯仪》《玉皇十七慈光灯仪》《上清十一大耀灯仪》《三宫灯仪》《玄帝灯仪》《万灵灯仪》《五显灵观大帝灯仪》《北斗七元星灯仪》等数十种。

此时,不但大量生产以祭祀实用为主的灯具,同时迅速发展了兼有照明和装饰双重功能的彩灯。皇宫中使用的彩灯,称之为宫灯。从此,灯,作为观赏的对象,为以休闲娱乐的“灯会”活动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四、他乡故乡

元宵观灯,有一个从祭祀到赏玩的渐变过程。这种转变的完成,得益于隋唐时期佛教在中国的兴盛。

对众多的宗教来说,“灯”不仅代表了光明,同时也象征了“法”的存在。佛教的灯与道教的灯,在这一点上没有差别。经过魏、晋、南北朝数百年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之相互激励、磨合,至隋唐时期,佛教走向鼎盛繁荣。由于皇帝的推波助澜,灯的文化也进入辉煌时期。

隋大业十一年(615),隋炀帝于正月十五大宴百僚。他邀请突厥、新罗、靺鞨、毕大辞、诃咄、传越、乌那曷、波腊、吐火罗、俱虑建、忽论、诃多、沛汗、龟兹、疏勒、于阗、安国、曹国、何国、穆国、毕、衣密、失范延、伽折、契丹等国的使臣观赏佛灯,写下《正月十五日于通衢建灯夜升南楼》诗一首,记述了当时的盛况:“法轮天上转,梵声天上来。灯树千光照,花焰七枝开。月影疑流水,春风含夜梅。燔动黄金地,钟发琉璃台。”㉑

在唐代,佛教“无遮大斋”对皇帝的吸引不亚于隋朝。唐中宗睿宗皇帝携皇后在上元夜(正月十五)微服出宫,不是去祭拜佛灯,而是去观赏花灯,《旧唐书·卷七·本纪第七·中宗睿宗》载:景龙“四年春正月乙卯,于化度寺门设无遮大斋。丙寅上元夜,帝与皇后微行观灯,因幸中书令萧至忠之第。是夜,放宫女数千人看灯,因此多有亡逸者。丁卯夜,又微行看灯。”㉒前一夜因观灯造成宫女大量失踪的事故还未处理,后一夜皇帝还要微服出宫观灯,可见当时灯的吸引力何其之大!

至宋代,由于宗教的进一步世俗化,观灯成为了远离宗教的民俗活动。皇帝老爷也把观灯看成了一件娱乐活动。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载:

十四日车驾幸五岳观

正月十四日。车驾幸五岳观迎祥池,有对御(谓赐君臣宴也)。至晚还内围子……诸班直皆袱头锦袄束带,每常驾出有红纱珠帖金烛笼络二百对,元宵加以琉璃玉柱掌扇灯。快行家各执红纱珠络灯笼。驾将至,则围子数重,外有一人捧月样兀子锦,覆于马上。天武官十余人,簇拥扶策,喝曰:“看驾头!”……驾入灯山,御辇院人员辇前喝“随竿媚来”,御辇团转一遭,倒行观灯山,谓之“鹁鸽旋”,又谓之“踏五花儿”,则辇官有喝赐矣。驾登宣德楼,游人奔赴露台下。

十五日驾诣上清宫

十五日诣上清宫,亦有对御,至晚回内。

十六日

……至三鼓,楼上以小红纱灯球缘索而至半空,都人皆知车驾还内矣。须臾闻楼外击鞭之声,则山楼上下,灯烛数十万盏,一时灭矣。于是贵家车马,自内前鳞切,悉南去游相国寺。寺之大殿,前设乐棚,诸军作乐,两廊有诗牌灯云:“天碧银河欲下来,月华如水照楼台。”并“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之诗。其灯以木牌为之,雕镂成字,以纱绢幂之于内,密燃其灯,相次排定,亦可爱赏。资圣阁前安顿佛牙,设以水灯,皆系宰执、戚里、贵近占设看位。最耍闹:九子母殿及东西塔院,惠林、智海,宝梵,竞陈灯烛,光彩争华,直至达旦。其余宫观寺院,皆放万姓烧香。如开宝、景德大佛寺等处。皆有乐棚,作乐燃灯。惟禁宫观寺院,不设灯烛矣。次则葆真宫有玉柱玉帘窗隔灯。诸坊巷、马行,诸香药铺席、茶坊酒肆,灯烛各出新奇。就中莲华王家香铺灯火出群,而又命僧道场打花钹、弄椎鼓,游人无不驻足。诸门皆有官中乐棚。万街千巷,尽皆繁盛浩闹。每一坊巷口,无乐棚去处,多设小影戏棚子,以防本坊游人小儿相失,以引聚之。殿前班在禁中右掖门里,则相对右掖门设一乐棚,放本班家口,登皇城观看。官中有宣赐茶酒妆粉钱之类。诸营班院于法不得夜游,各以竹竿出灯球于半空,远近高低,若飞星然。阡陌纵横,城不禁。别有深坊小巷,绣额珠帘,巧制新妆,竞夸华丽,春情荡飏,酒兴融怡,雅会幽欢,寸阴可惜,景色浩闹,不觉更阑。宝骑骎骎,香轮辘辘,五陵年少,满路行歌,万户千门,笙簧未彻,市人卖玉梅、夜蛾、蜂儿、雪柳、菩提叶、科头圆子、拍头焦。唯焦以竹架子出青伞上,装缀梅红缕金小灯笼子,架子前后亦设灯笼,敲鼓应拍,团团转走,谓之“打旋罗”,街巷处处有之。至十九日收灯,五夜城不禁,尝有旨展日。㉓

从《东京梦华录》的详细记录来看,在皇帝的带领之下,正月十五普天同庆,“惟禁宫观寺院,不设灯烛矣”㉔——只有皇宫中的观、寺、院,不摆花灯,祭祀的灯仪不再复现,观灯已基本世俗化了。

隋、唐、北宋三朝,都城均设立在中原,因此中原一带正月十五元宵节灯会十分盛行,它的影响也不断向周边扩散。

湖南洞庭文化区域,在湖南率先承接了来自中原的文明,并由此沿四水向南传播。灯的文化,是其中最为明显的一例。岳阳的灯会久负盛名,至今仍十分兴盛的长乐故事会(抬阁)就是来自于中原社火(图9)。

▲ 图9 岳阳长乐故事会

在长沙,“元宵,张挂彩灯,有走马、鳌山、花爆、烟火诸戏。乡间则坟墓送灯,田园爇柴,豚栅、鸡栖皆置灯烛,并有金鼓、爆竹、龙灯、竹马、狮子等戏,彻夜不息,为闹元宵”㉕。至清代,县城里的灯,纯为观赏;乡间的灯,仍有祭祀的元素。在这里提及的“鳌山”灯,在湖南众多的县志中多有记载。这是源自一个远古时代的神话:那时天崩地裂,洪水恣肆,灾害连连,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又让东海龙王之子神鳌献出四足,以立四极。女娲念神鳌断足之功,遣他雄镇中央,成为鳌山,分流南北,从此地维沉稳,天下风调雨顺。为答谢鳌王之功、祈求风调雨顺,人们制鳌山灯以祭祀。经历代传承,鳌山灯逐渐演变成人们熟知的故事情境,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大型灯火表演。

在常德,“上元,剪纸为灯,糊以竹格,饰以五彩,有绣球、走马、莲花诸类,虽无闽、浙刻丝剪绢等项,亦颇精巧。好事者作成灯谜,夜则相聚以猜,名曰‘打鼓灯’。妇女相邀,成队宵行,名曰‘走百病’。……至十八日烧灯,以草为船,实以纸马,送至江浒焚之,谓之‘禳灾’”㉖。

在怀化,“元宵前数日,城乡多剪纸为灯,或龙或狮子,及各鸟兽状。十岁以下童子扮演采茶、秧歌诸故事。至十五日夜,笙歌鼎沸,盈街达旦,士女聚观,统曰闹元宵。是日作油粢元宵团相馈遗。舞灯之后,又各聚赀唱梨园,名曰灯戏”㉗。这里提到的舞灯,比单纯的挂灯多了一种欢乐;中原一带常见的“扎故事”也出现在湘西。

▲ 图10 湘南宜章夜故事

自唐宋,灯会也随移民迁徙到了湘南(图10)。“元宵,自十一日为始至十五日止。街市乡村或作龙数十丈,或装散灯,每家一、二树,各自出心裁,争奇斗丽。昼则装演故事,夜则彼此迎灯,互相往来,鼓吹喧闹不绝。惟元宵之夕,灯火倍增,歌声达旦,间有制造烟火以庆良宵者,远近咸往观焉。”㉘

北宋年间“开梅山”,中原抬阁也随移民迁徙到湘中的安化、涟源、桃江、邵阳等地,至今涟源市的珠梅,桃江的马迹塘,邵阳的白仓等地,仍保留着十分精彩的“扎故事(抬阁)”盛会(图11、图12、图13)。

▲ 图11 涟源珠梅抬故事

▲ 图12(左) 桃江马迹塘扎故事

▲ 图13(右) 邵阳白仓高跷

这些地方的抬阁,不但成为了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也成为了当地节庆活动中的主角、成为了当地人民欢乐的源泉。

在湘西,“苗民看春,几习成风,异常热烈。每届此日,男女老幼,尽量装饰,形形色色,光怪陆离,父率其子,姐率其妹,麕集如云,前往观之,为数不下万余人。而一班屯土官弁,尤为洋洋得意,是日穿着礼服,调集部属之兵丁,各持武器,列队游行,威风凛凛,气象庄严,随着邑宰,一路同行,绕场示威。红绿旗伞,随风飘扬,鼓锣喧阗,震天动地。龙灯狮子,充满全场。春戏毕后,齐聚县署,击猴鼓,唱年歌,斑衣舞彩,献技能于公堂;歌声和唱,颂长官之德政。官受褒扬,欢欣已极,于是即以银牌、糕点、手巾、金钱、布匹等奖赐之。有爱热闹者,或鞭炮为之鼓励。凡苗区县邑,均甚风行”㉙。(图14)

▲ 图14 湘西乾州春会

这是清代的迎春灯会,这里,我们看到真正推动迎春活动开展的,都是外来的移民,他们把家乡的风俗带到了苗乡,同时,也把他乡作故乡;而本地的原住民喜爱这种庆典,非常爽朗地接纳了这种文化:“苗民看春,几习成风,异常热烈。”

本文项目图片由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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