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由山西三晋报刊传媒集团主办的《政府法制》期刊在其2010年第36期杂志上刊登了一篇《本人娶刘亦菲的可行性报告》。这名网友表示,虽然这篇文章刊登的栏目写有“幽默”二字,但这篇文章内容恶俗,省级法制类期刊能否刊登这样的文章?
2020年1月16日下午,《政府法制》杂志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早些年管理不是很规范的时候刊登过这类文章,有文摘版,各方面的东西都采用。现在管理都规范了,“幽默”的内容已经很少了,但有些幽默类的也可以发。
记者从中国知网上下载了《本人娶刘亦菲的可行性报告》,该文章刊登在核心期刊《政府法制》2010年第36期上。文章没有署名,编辑为解建荣。
这篇文章写到,尊敬的领导:首先鄙人要严正申明,鄙人的感情是非常真挚的!鄙人的身世也是绝对清白的!鄙人每次见到刘亦菲娇美的面容都惊为天人: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鄙人对伊的感情苍天可鉴!天可崩,地可裂,此情不可灭!鄙人呕心沥血耗时7200秒,翻遍诸多法律文献,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最后终于得出以下刘亦菲成为我老婆的可行性研究成果……
《政府法制》期刊上刊登的《本人娶刘亦菲的可行性报告》
记者注意到,这篇作者不详的文章《本人娶刘亦菲的可行性报告》,2006年9月时曾发在天涯社区的天涯杂谈板块,帖文题目为《我想娶刘亦菲的可行性报告》。《政府法制》期刊在其2010年第36期杂志刊登的这篇文章,和天涯社区的文章内容大致一样、略有不同。
记者在维普网检索发现,对《政府法制》杂志的介绍是“我国目前唯一一份宣传依法行政的大型综合性法制半月刊,系中国政府法制系统核心期刊”。
2019年的各期《政府法制》杂志中,仍不时有“漫画幽默”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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