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到常州,是下午3点多,沿途阴云惨澹。渡江南下的寒潮,以几日的晴暖为前驱,先哄得满城的花都开了,再一举摧折。风吹得一街人捂紧衣襟,低头急急地走。黄仲则故居在一条寻常巷子里。巷中有一树早樱花,正被冷风拨弄得半荣半枯。背风的一面,还残留着前几日的绮丽,另一半已然秃了,剩下细枝在阴天下摇摆。细枝分岔成更细的枝,神经末梢似的,探向空中。好像这半边树在那里胡思乱想。我想着反正不急,在树底下看了一会。这趟来常州多耽半日,没有别的事,专为了黄仲则。等走上故居石阶,保安却已关了半边门,对我说,4点钟关门,十分钟不到了,还进去吗?意思是别进去了。
我忙说,就看一眼。
其实没什么可看的。想象中黄仲则故居是衰草荒宅,因为常州名人极多,这儿甚至算不上景点。没想到雅致寂然如一小庙。当然是重建的。来之前,我曾荒唐地设想,当有一门卫老头,清瘦而忧郁,枯坐在门房里,抽屉里藏着诗稿。他神经兮兮地告诉我,这是他上辈子住的地方。实际上是一个穿着猪肝红制服的胖大保安,嗓门洪亮,刷着抖音。他说,按我的理解啊,那间屋又当书房又当卧室,所以就叫两当轩了。确有道理。黄仲则还号鹿菲子,鹿菲是一种粗陋的鞋,这种自嘲是他的趣味。我往院中走去,天井中阴阴的,种着桂花树。堂屋里灯都关了,黄仲则的生平印在墙上看不清,也不必看,不第,不达,不遇,无非这些。名字下方的括号里,直线两端的数字相减,得到的是三十四。而存诗是一千余首。屋中一尊半身铜像,在昏暗中沉默而森严,好像随时要咳嗽。我有些心慌,听见外面喊关门喽,便出去了。
有一个时期我很喜欢黄仲则。几乎读遍了他的七律。每次读到如《感旧》《感旧杂诗》《绮怀》时,总忍不住抄一遍。而且不敢多读。因为知道读完了就没有了;而读太多,滋味也就淡了。我也总抄杜诗,那是因为光读不尽兴,那些句子的精密和拗硬处,给人一种永在之感,抄它如同拓碑。而抄黄仲则,尤其抄《绮怀》,像收集蝴蝶标本,同时赏玩它的斑斓与脆弱。
《绮怀》十六首,主题并无高深处,从头至尾,写一场恋情的初始与终结,终结后的重逢,重逢时的怅恨,别后的哀伤,和对这哀伤的玩味。其间恋人的形象始终不真切(一说是表妹,一说是姑母家的婢女,似乎后者更可信),隐藏在典故的重重画屏之后,有时是古人,有时竟是仙人,不妨理解为贝雅特丽齐的形象之于但丁。这场初恋期间,他寄住在宜兴姑母家中读书,虽然诗中的华贵名物,不可较真,但姑母家境显然较为优渥。如果不明作者生平(贫与病缠绕的三十四年),单看这些花浓玉冷的句子,大概会误会他是多情的贵公子——张岱或纳兰性德。我曾将黄仲则的绮语和苦语抄在一起,有一种残酷的错落:“惨惨柴门风雪夜,共搴珠箔数春星。”柴门的粗糙与珠帘的晶莹,正可代表古代阶级之两端;而风雪夜只要如实下两字“惨惨”就足够,“数春星”,则体物精微(无端觉得秋星明净而略带凉意,春星则朦胧而温暖),那段安闲无忧的岁月,都藏在一个“数”字中。贵公子气质与贫书生的境况,是仲则身上第一重冲突。
仲则爱用“锦”与“灰”取对,如“检点相思灰一寸,抛离密约锦千重”,如“尺锦才情还割截,死灰心事尚消磨”,这二者恰是构成他的重要意象。组诗《绮怀》中,他的华美与衰颓,正似锦与灰的错综。《绮怀》十六首,依次读来,像观看一匹锦缎慢慢延烧,锦缎上的种种纹样,都浮动在光焰中:彩云春水,仙侣宝车,栀子丁香,水晶帘,玉箫,鸳鸯,鹤……看它们一寸寸成灰,一面观看,一面在失去;而这些灰烬亦是精美的。我在末一首中找到了这感受的由来:“……结束铅华归少作,屏除丝竹入中年。茫茫来日愁如海,寄语羲和快着鞭。”《绮怀》之于仲则,不单是对少年情愫的封存,也是对华美衰颓风格的一次告别。他自幼多病,自谓“我曾大小数十病,虽脱鬼手生则残”,却偏说“男儿作健向沙场”,又说“自嫌诗少幽燕气,故作冰天跃马行”。“作健”二字是他风格上的自我期许,刚健胜于绮靡,也是古典美学中的政治正确。他想豪迈起来——虽然有时他的豪迈中流露出病态的亢奋,想苍劲起来——他的苍劲尤见于那些故意拗口的七言古体,他要放弃丝绸的柔光转而追求山石的荦确,要辞别“美”的迷楼而去跻攀“力”的险峰。这是他身上第二重冲突。而他既决意今后不再这样写,反倒在这十六首中恣意起来,不管不顾地华美衰颓了一场。诗人的自我认知常不可靠,被他归于少作的,反成其最高杰作。
古人不忌师承。从《秋夕》到《感旧》四首,从《感旧杂诗》四首到《绮怀》十六首,这一批七律中,黄仲则走的纯是李商隐的路子,非但窥其堂奥,可谓直取神髓。“闻道碧城阑十二,夜深清倚有谁同?”(“碧城十二曲阑干,犀辟尘埃玉辟寒”)、“何须更说蓬山远,一角屏山便不逢”(“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此类化用,圆熟得像在引用前生的记忆。其余如“雷声车是梦中过”“银汉红墙入望遥”“似此星辰非昨夜”,均是有意而无迹,可作互文性的典范。仲则精擅用虚词,使句法摇曳多姿而不板滞。自然也非篇篇杰作,其间几则典故稍牵强或不可解(他自言“绮怀稍懒注虫鱼”,但较之义山,仍算晓畅);偶尔一联中,能看出一句是妙手偶得,另一句是为此而凑的,虽然也凑得好。我钟爱的是第一、第三、第七、第十三至十六首。脆弱而奇矫。阴郁而瑰丽。有玲珑心,有包天胆。这是去年底我通读《两当轩集》之前,很长一个时期里,我所知道的黄仲则。
仲则一生倾慕李白。他诗中多次吊李白,怀李白,追蹑李白游踪,他的成名作即是在采石矶太白楼上当众吟成,他本人也被时人称为今朝之李白。可我读他的七古,委实看不出何处似李白,除了同爱名山与爱酒,爱作狂态,而语言上,倒更像韩愈或苏轼(苏即学韩)。仲则在太白楼上的名句“若论七尺归蓬蒿,此楼作客山是主。若论醉月来江滨,此楼作主山作宾”,两个“若论”的语调,就绝不似太白,而有一点东坡。他在《太白墓》一诗中,甚至说嫌老杜太愤激,向李白表忠心:“我所师者非公谁?”可这句“我所师者非公谁”,就完全是韩愈的句式,而韩愈部分学自老杜。最具太白气象的一篇,我觉得当是五古《天都峰》,其间数句也有老杜痕迹。本来自宋以后,几乎无人不是老杜的支流了。或支流的支流。学太白如修仙,仙途缥缈不可攀;学杜甫如入仕,仕途虽然多险阻,但至少一级一级地升,有路径可循。我以为李白更多是作为黄仲则的精神图腾,而非文学上的导师。李白的豪旷与洒脱,正是生性敏感、偏激的仲则所向往的。
其实李白最难学之处,是他对大俗大雅无分别心,可以随脚出入。若摘一句诗,自陈其风格,李白应是“青冥浩荡不见底,日月照耀金银台”,单看后一句,堪作富家翁的寿联,而李白不在乎,他把它置于浩荡青冥之中,宇宙背景之下,就辉煌而且神秘。这是黄仲则无法追及的境界。仲则有人格洁癖,身在泥滓而有脱俗之志、愤世之心。他要么将尘世提纯为幻境,“云阶月地依然在,细逐空香百遍行”,要么与琐屑的现实对坐而叹,“全家都在风声里,九月衣裳未剪裁”。本来,并非谁都能像李白一样,既来往仙宫,又吸纳俗世的光芒。
到仲则死前最后一年,还在说:“……纷纷世俗谁可告,乍许追欢莫凭吊。烂醉千觞且未休,不然却恐青莲笑。”太白在此,不光是他终生想象的师和友,已成为酒神精神之象征了。仲则时时向他赊一点狂兴和豪情,来抵御时世的苍凉。
钱钟书早年爱仲则诗,“好义山、仲则风华绮丽之体,为才子诗,全恃才华为之。”他的师长陈衍告诫他,黄仲则不可学,愿他多读而少作。陈衍指的黄仲则,是那个写《绮怀》《感旧》等篇的最广为人知的黄仲则。陈衍主张“学人(学者)之诗”,作诗不凭恃才气,而以学识涵养为根基,黄仲则则是所谓“诗人之诗”,这是另外的话题了。我读陈衍的诗,确实也看不出多少才气来。可是“风华绮丽”四字,的确是黄仲则自己也想摆脱的。这其实是一个关于南朝文学的老争论。
南朝文学绮靡艳丽,甚至有人将亡国归罪于诗文风气。唐以来,陈子昂、韩愈等文坛干将都旗帜鲜明地贬斥南朝;李商隐、温庭筠则温和地接纳了南朝文学这一脉。前者始终是主流。这一主流甚至绵延至今,成为国人的思维惯性。雄健的好,纤柔的就不好;质朴的好,华丽的则不好。连李白都说,“绮丽不足珍”。仲则不免也被裹挟在这审美潮流中,因而反省“自嫌诗少幽燕气”,又说“独恨其诗无幽并豪士气”。可以说在黄仲则的意识中,曾发生过一场美学的交战,在他身上,北国再次攻陷了南朝。
本文原刊载于《ellemen睿士》2023年五月刊
Copyright © 2024 妖气游戏网 www.17u1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