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我第一次读《阅微草堂笔记》时,感觉满纸的狐狸精气息扑面而来。粗略统计了一下,与狐相关的故事多达两百余则。联想到《聊斋志异》中娇娜、青凤、婴宁、小翠、封三娘、辛十四娘等摇曳多姿的狐女所占的分量,遂以为若无狐狸精的存在,这两座代表清代文言小说水平的高峰就会轰然倒塌。
《狐说》:一部雅俗共赏的狐文化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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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说》,岳麓书社出版
中国古代相当长的时间里,很多人在一定程度上相信狐狸精(有时表现为民间信仰中的狐仙)的存在。蒲松龄和纪晓岚也不例外,纪氏还煞有介事地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讨论狐狸精的性质及发展史,如:
人物异类,狐则在人物之间;幽明异路,狐则在幽明之间;仙妖异途,狐则在仙妖之间。故遇狐为怪可,遇狐为常亦可。三代以上无可考,《史记》称篝火作狐鸣曰:“大楚兴,陈胜王。”必当时已有是怪,是以托之。吴均《西京杂记》称广川王发栾书冢,击伤冢中狐,后梦见老翁报冤。是幻化人形,见于汉代。张
《朝野佥载》称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当时谚曰:“无狐魅,不成村。”是至唐代乃最多。《太平广记》载狐事十二卷,唐代居十之九,是可以证矣。
中国农村有些地区现在仍祭祀狐神,“狐仙附体”也是神汉巫婆跳大神的惯用伎俩。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康笑菲在陕北调查过“狐巫”雷武一的事迹,此人靠降狐仙治病,在当地有广泛影响,受访者评价:病有千百种,而狐仙有千百种治病的方法。(康笑菲《说狐》)
对于现代社会大多数人而言,狐狸精之虚妄无稽乃是不言而喻的。它只是想象的虚构之物,是一种心理真实和文化象征。它根植于传统社会集体无意识的深处,或许可以被理解为一种中国特色的心理原型。
“狐狸精”一词的本义是指狐狸变成的人,而动物能成精变人是具有十足中国特色的观念,即所谓“物老成精”,培育它的土壤是发端于战国且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的神仙思想。物老成精是神仙思想类比推理的逻辑结果,是以追求长生不老为终极目标的理念向自然界投射而转化出的观念。因此,人成仙,物成精,有着同一的思想源头。
不仅如此,以神仙思想为核心的道教,千百年来一直在装扮狐狸精的面容。唐代牛僧孺所撰《玄怪录》已有狐狸精修仙的记录,明清时期的狐狸精多被称为“狐仙”,是民间宗教的重要祭祀对象。在文人笔下,狐狸精的生命历程则被描述为践行成仙理想的修炼过程。据纪晓岚等人的说法,狐狸精的修仙术还有正邪之分,邪道是所谓“配合雌雄炼成内丹”,此即丹鼎道末流之采补术,这个暧昧的环节又把狐狸精的修仙与妖媚结合在一起。狐狸精的种种超能,如变化、隐形、飞天、摄取等等,都直接来自道教法术。很多故事中的狐道相争,看上去很像道士内部正邪两派的斗法。
此外,佛教思想甚至儒家的正统观念也对狐狸精形象的塑造产生过影响。佛教强调因果报应和六道轮回,狐狸精由兽而人,天然具备前世今生的转化基因。这种题材可以表现人狐之间的友谊,如《聊斋志异·刘亮采》写刘某与一狐友往来如兄弟。刘某无子,经常为此烦忧。狐友宽慰他不用担心,自己死后投胎成了他的儿子。在纪晓岚等人的笔下,狐狸精的轮回转世经常表达报应思想。如《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一》写弓手王玉射死拜月黑狐,狐魂到地府告状,方知自己前世是刑官,私收贿赂害死了负冤告状的王玉前身,所以转世为狐被王玉射死也是报应。而被张爱玲诩为中国“最好的写实作品”的清初长篇小说《醒世姻缘传》,其情节安排简直就是“狐狸精两世复仇记”。
狐狸精与传统社会主流思想的关系,仅从纪晓岚身为大儒却高度关注这个话题,就可窥见一斑。
他经常借此题材宣扬纲常伦理,如《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三》的狐翁教小狐狸们读书,有人问读书为何,狐翁摇头晃脑地答:“吾辈皆修仙者也……故先读圣贤之书,明三纲五常之理,心化则形亦化矣。”使用的课本皆“五经”《论语》《孝经》《孟子》之类,但有经文而无注;这伙狐狸精不仅熟读孔孟之书,还特别注重对原文的理解!
《如是我闻四》写里人范某与狐友相善,经常畅饮对谈;后来范某与自家兄弟打官司,狐友便避而不见了。一日偶遇,范某问何以见弃,狐友道:“亲兄弟尚相残,何况我俩是结拜兄弟呢!”此狐友显然也是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坚定维护者。
传统社会的主流生活方式也影响着人狐之间的男女关系,袁枚《子不语·狐读时文》写四川临邛县人李生,家贫无依,读书备考。狐女来了,表示愿为婚姻,但说:“我家无白衣女婿,须得功名,我才和你成婚。”李生因此更加努力,狐女则尽心陪读,时时指点。李生文思日进,最终考取举人。据《子不语·狐生员劝人修仙》记载,狐界还有科举考试:“群狐蒙泰山娘娘考试,每岁一次,取其文理精通者为生员,劣者为野狐。”
“狐狸精”是个口语词,最早出现于明代话本小说,并沿用至今;文言作品中,则多称为“狐”。在文言语境中,“狐”可以指动物,也可以指狐狸变成的妖精,没有性别指向;而“狐狸精”只是妖精,且一开始就偏指女性。狐狸精的喻义古往今来一以贯之,即风*善媚的女子。狐狸精的话题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容,其最核心意象则与性有关,而且,从晋唐至明清直到现代,这种色情意象越来越与女性重合,包括“淫”“色”“媚”三个方面。“淫”是过度的性欲,“色”是基于性的视觉美感,“媚”则是对异性的超常诱惑力。集此三者于一身,狐狸精遂成为男人们又爱又恨的超级尤物。
在古人连篇累牍有关狐狸精的文字中,到处可见对她们的责骂、诅咒。白居易曾作《古冢狐》,诗云:“古冢狐,妖且老,化为妇人颜色好。头变云发面变妆,大尾曳作长红裳……忽然一笑千万态,见者十人八九迷。假色迷人尤若是,真色迷人应过此。彼真此假俱迷人,人心恶假贵重真。狐假女妖害尤浅,一朝一夕迷人眼。女为狐媚害即深,日长月增溺人心……”《二刻拍案惊奇》则说:“天地间之物,唯狐最灵,善能变幻,故名狐魅……又性极好淫,其涎染着人,无不迷惑,故又名狐媚,以比世间淫女。”但这些警告还是止不住登徒子们对狐狸精的迷恋,甚至表现出一种“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的豪迈。在蒲松龄、纪晓岚等人笔下,还有那种性情落拓的书生,怀着“得狐亦佳”的希望,流连于荒圃颓园,夜宿于废屋古寺,寻找与狐狸精的艳遇。
狐狸精的色诱经常发生于婚姻关系之外,因此,她们又被视为妓女式的存在,好言狐事的小说家屡屡妓狐并举,如《九尾狐》曰:“狐是物中之妖,妓是人中之妖,并非在下的苛论。试观今之娼妓敲精吸髓,不顾人之死活……虽有几分姿色,打扮得花枝招展,妖艳动人,但据在下看起来,分明是个玉面狐狸。”《壶天录》亦云:“人之淫者为妓,物之淫者为狐。”即便是对狐狸精有再造之恩的蒲松龄,也说过“妓皆狐也”。
狐狸精故事的主要载体是文言笔记小说。它的第一个高峰出现在唐代中后期,传奇里此类作品不少,以《任氏传》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第二个高峰在清朝的康乾时期,出现了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和袁枚的《子不语》。白话小说以狐狸精为主角的作品不多,《三言二拍》中有三两篇,其中之一还是唐传奇的改写。长篇为人所知者有《封神演义》《醒世姻缘传》和冯梦龙版《三遂平妖传》。
因此,笔记小说无论从体量还是题材上都是母体,这些作品大致分两类:一类是传闻事件的记录,大致相当于现在的“非虚构类”作品;另一类则完全是小说家言,属于“虚构类”作品。在蒲松龄笔下,狐狸精题材大多表现人间男女之情,这个范式为后世长白浩歌子(《萤窗异草》)、和邦额(《夜谭随录》)、解鉴(《益智录》)等人所继承,成为清代“狐说”的主流。纪晓岚文章与蒲氏之流大异其趣,少言风情,多讲道理,以期“不乖于风教”“有益于劝惩”。袁枚的风格处于二者之间,有些作品具备某种诡异的另类气质。
狐狸精作为一个文化话题至今很少进入学者的视野,大陆地区的专著仅见李剑国先生的《中国狐文化》。该书极尽搜集之力,几乎将上下两千年的狐文一网打尽,归纳出了一条明晰的狐文化发展史,不仅提出、明确了狐文化范畴中的一些基本概念,也梳理了很多故事类型和主题的来龙去脉,因此,说该书对此专题的研究有奠基之功,殆不为过。李先生曾如此评价:可以说狐与狐精挟带着许多极为重要的传统观念——世俗的和宗教的,伦理的和哲学的,历史的和审美的,因此,它才能在漫长历史岁月中形成一种独特的内涵丰富的文化现象。
葛兆光先生在《中国思想史·导论》中提出“一般的思想史”的概念,以区别于以往我们通常所见的“精英的思想史”。他认为精英的思想与实存世界有很大差距,当我们的学者在大学里宣讲孔子、老子、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佛陀的时候,地铁的书报摊上在热火地销售着各种各样载满了明星逸事的小报……思想与学术,有时是一种精英知识分子操练的场地,它常常是悬浮在社会与生活的上面的;真正的思想,也许说是真正在生活与社会支配人们对于宇宙的解释的那些知识与思想,它并不全在精英和经典中。
狐狸精的故事对于古人的意义,可能要胜于明星八卦对于今人的意义,它在中国延绵了一千多年,现在仍是绵绵不息的思想暗流,那么,它所包含的各种观念不正是“一般思想史”的材料吗?
本文为岳麓书社《狐说》序,作者呼延苏。
《狐说》
作 者:呼延苏 著
定 价:¥78.00
本书为研究狐狸精文化集大成之作,辑录并研究《山海经》《搜神记》《聊斋志异》《子不语》《阅微草堂笔记》《太平广记》等数十种经典古籍中的数百则“狐狸精”故事,从历史、心理、宗教等多个角度认真细致地探讨了狐狸精如何变人、如何修炼、如河渡劫、如何魅惑人类等“专业”问题。
书中探讨了诸多新奇领域,如:狐狸精如何变化成人?狐狸精如何修仙?狐狸精如何避雷劫?狐狸精如何魅惑人?……揭秘狐狸精从兽到妖,从妖到仙的全部历程,讲述狐狸精与人类千百年的爱恨情仇。相信读者读后能充分领略中国妖怪文化的博大精深与奇幻诡谲,堪称一部出色的妖怪文化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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