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改判,300万不用赔腾讯了?游戏玩法规则受法律保护吗?

二审改判,300万不用赔腾讯了?游戏玩法规则受法律保护吗?

首页角色扮演英雄血战更新时间:2024-04-11

这是第91篇文章。

就《英雄联盟》vs《英雄血战》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上诉人爱九游公司、敬游公司、魔伴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州知产法院,二审撤销了一审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8)粤0106民初20222号的民事判决。

腾讯在另案中还主张了《英雄血战》游戏地图缩略图与《王者荣耀》游戏地图缩略图构成实质性相似。本文重点来聊《英雄联盟》vs《英雄血战》。

《英雄联盟》地图经过了十余年的积累与发展,野怪设计、路线排布、数值体系等内容蕴含了研发团队的心血与付出。

游戏中哪些属于公有领域的设计,哪些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独创性表达?该案的二审判决书可以给我们很好的启发。

左《英雄联盟》 右《英雄血战》 图片来源:判决书

上面两张对比图就是所谓的游戏地图或缩略图,这种表达形式属于作品,没有疑问。对一般玩家或普通大众来说,上面两张图或许较相似。

但对于喜欢MOBA类(或Dota类)游戏的玩家来说,还是能较明显地看出地图设计元素的区别。

所以,在认定实质性相似的过程中,选取谁的视角就至关重要,甚至会影响判断结果。

当然这里有个大背景,就是MOBA玩法已成为一个游戏品类,自MOBA玩法雏形诞生以来,已有20余年的历史。所以在比对两款游戏的同时,应当排除MOBA类游戏地图缩略图的通用设计或者在先设计,基于“必要场景”或者“有限表达”的设计也应予以排除

倘若上面的左图换成《王者荣耀》的地图或缩略图,大家认为两者构成实质性相似吗?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如下:

一、《英雄联盟》游戏地图缩略图、场景地图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二、被控侵权游戏地图缩略图、场景地图与《英雄联盟》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三、被告爱九游公司、敬游公司、魔伴公司行为性质及其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四、被告爱九游公司、敬游公司、魔伴公司行为是否对原告构成不正当竞争;五、被告爱九游公司、敬游公司、魔伴公司应如何承担侵权责任,本案经济损失数额如何确定。

一审法院认为《英雄血战》与《英雄联盟》中的部分游戏场景地图,构成实质性相似。《英雄血战》未经合法授权,使用了《英雄联盟》游戏地图缩略图、部分场景地图,该行为侵害了腾讯公司就涉案图形作品、美术作品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连带赔偿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关于腾讯主张被告侵害其改编权的主张,一审法院认为涉案行为并未改变作品形式,不构成对其改编权的侵害。

一审法院的结论是,认定《英雄血战》抄袭《英雄联盟》游戏地图,并抄袭了《英雄联盟》游戏的核心玩法。确定被告敬游公司、魔伴公司向腾讯公司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合理费用共计300万元,被告爱九游公司就其中5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二审针对一审,进行了改判。二审法院在与被诉侵权缩略图进行比对时,首先应当排除 MOBA 游戏中“三条线路、中路与河道十字交叉” 、以红蓝色区分对战双方等属于公有领域的表达或者通用的元素设计。将《英雄联盟》游戏地图缩略图与《英雄血战》游戏地图缩略图进行比对,二者在防御塔、水晶、大小龙、野怪等游戏元素的表达上存在明显差异,野区内障碍物的数量、位置布局及形状亦存在较大差异。从示意图作品的角度出发,在排除MOBA类游戏公有领域的表达以及通用的元素设计后,应认定二者内部构成要素的结构、布局以及相同元素的表达方式均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在《英雄联盟》游戏地图缩略图具有独创性表达的部分并不相同,能够体现不同作者对作品中元素的选择和设计上存在的差异,应认定二者不构成实质性相似。

此外,二审法院还在判决书引用了,腾讯公司在另案中主张《英雄血战》游戏地图缩略图与《王者荣耀》游戏地图缩略图构成实质性相似,且《英雄联盟》与《王者荣耀》游戏地图缩略图各自构成不同的作品,在《英雄联盟》系端游、《王者荣耀》《英雄血战》系手游的情况下,本院如果同时认定《英雄血战》游戏地图缩略图与《英雄联盟》《王者荣耀》游戏地图缩略图均构成实质性相似,则与上述《英雄联盟》与《王者荣耀》游戏地图缩略图各自构成不同作品的主张存在矛盾

提醒下,大家可以关注下上文中的另案。

针对本案一审法院认定部分美术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法院的这一观点。二审法院认为,由于腾讯公司截取的《英雄联盟》《英雄血战》游戏静态画面均为游戏地图中相似位置的截图,在作为美术作品进行比对时,不应过多考虑画面中体现的游戏中的河道、道路等元素的位置关系,而应侧重于对画面中体现的不同元素的美术表达进行比对,在上述游戏场景图中的主要元素的美术表达存在较大差异。

二审法院认为: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应当秉持谦抑的司法态度,对竞争行为保持有限干预和司法克制,严格把握一般条款的适用条件,以避免妨碍市场自由和公平竞争,为公共领域和创新创造保留必要的空间。

此外,二审法院认为,MOBA游戏作为一种非常成熟的游戏类别,其基本游戏规则和操作模式均属于该类游戏公有领域的范畴,腾讯公司在一、二审中均未举证证明其对《英雄联盟》 中的增益、升级、获胜、攻击难度等游戏规则进行了区别于在先MOBA游戏的个性化的特别设置,亦未举证证明魔伴公司、敬游公司实施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竞争行为而导致腾讯公司《英雄联盟》的竞争优势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扰乱网络游戏市场竞争秩序,故本院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魔伴公司、敬游公司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审判决认定魔伴公司、敬游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予以纠正。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300万元也就无需赔偿给腾讯公司。

在这个事情上,需掌握一个度,如果游戏场景地图上的元素构图,其相对位置、方向、所占比例、数值体系等方面高度相似,那就可能跨越了公有领域的范畴,其行为便有侵权之嫌疑

在游戏玩法规则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这个争论点上,有几大重要案件,横跨近十年,从这个历程中,能看得出法院判决的态度转变。

2014年的炉石VS《卧龙传说》案,法院是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切入论证,认为被告属于不正当竞争,并未从著作权法角度对原告予以救济。

2016年的奇迹MU案,法官采用了“类电”思路予以保护救济,该案中的整部网络游戏的整体全局,一二审法院均认定为具有作品属性的“类电”作品(2020年新《著作权法》提出了视听作品的概念)

2019年的三国*案,法院认为两者部分文字内容表述高度相似,侵犯了权利作品的著作权

2020年二审的太极熊猫案,其主审法官认为,这种“换皮”抄袭可以大大地加快游戏的研发进度,而且可以借着“影游联动”的势能,被告公司侵权的主观恶意明显。法院认为,该案中,《花千骨》手游有29个包括用户界面布局在内的玩法规则与2014年上线的《太极熊猫》高度相似或相同,有47个装备的属性数值也与《太极熊猫》呈现出微调或相同的状态

而本案也具有重要的意义,能给到企业或权利人很好的启发。了解法院类案的裁判观点,企业和权利人能明确自身的权利边界,更好地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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