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消息 每年冬季,全国各地有不少老人选择到海南租房居住,等天气回暖了,再返回到老家,他们一般支付一定数量的租金,与房产商签订一定年限的租房合约,以此给自己选择合适的冬日“栖息地”,这些老人往往被称为“候鸟”老人。
一次偶然的海南之旅,让现年68岁的江苏宿迁人聂老伯成了这样的“候鸟”老人,但几年来在那里实际居住三个月左右,他的“栖息地”就因违建被拆除了,而他当初交纳的10万元租金也因出租方联系不上而讨要无门。
记者了解到,与聂老伯一样选择租住海南乐东县的荷花园公寓作为“栖息地”的,还有来自全国十多个省份的40个左右的家庭,有好几户租房后甚至连一天都没住过,房子就被拆了。目前,这些“候鸟老人”组建“候鸟栖息群”微信群,每天交流信息,抱团维权,并向辖区的派出所报案。
诱人的合同:13万租公寓50年,惬意度假养老
聂老伯家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他选择在海南“栖息”养老,缘于三年前的一次海南之旅。
2015年年底,聂老伯和朋友到海南旅游,在海口市住宿时,一则媒体刊登的信息吸引了聂老伯的注意:乐东县的荷花园公寓,面积在30平方米左右,租期20年仅需10万元。聂老伯当时心动了,“海南气候不错,自然环境又好,我当时想,住下来后,还可以弄一块地种种植物养养家禽,实现二次创业。”
拆除前的荷花生态园
第二天,聂老伯就去了乐东县荷花生态园,看了公寓后,聂老伯很是满意。回到宿迁后,聂老伯向亲友借了10万元,于2016年初到了位于乐东县尖峰镇长安村的荷花生态园。但到签订合同时,聂老伯才发现,合同约定的租期是50年的,租金要13万。“我说当时没带那么多钱,再说我68岁了,租50年没有必要,就要求按照媒体上登的10万元租20年。”但生态园的负责人没有答应,让聂老伯先交10万元,余下的回去筹齐后再交过来。
合同和先期宣传的不一样,这让聂老伯心里很是忐忑不安。在和生态园里的工作人员聊天时,工作人员告诉他,生态园的法人胡某某到处欠钱,让他留心些,别上当了。
回到宿迁不久,聂老伯再一次来到乐东县,他告诉胡某某,自己没借到钱,就按照10万元租20年的来履行。对方没有答应,并发生了争执。聂老伯当即要求退钱,遭到拒绝后,聂老伯和生态园打起了官司。后来因为他本人没过去,官司也就不了了之。
聂老伯说,他前后在生态园公寓住了也就三个月左右,直到半个多月前,他被一个同住在荷花生态园公寓的人拉进群,才得知生态园公寓属于违建,将面临拆除。而此时,荷花园的法人胡某某早已不知去向,她的多个手机号码,要么停止使用,要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虽然租住在荷花生态园“候鸟”老人多方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表达诉求,但生态园还是在4月1日被当地拆除了。一些居住在里面的老人顿时失去了“栖息地”,无奈返回老家,不知道几十万元租金向谁讨要。
根据聂老伯向记者出示的《公寓房使用权订购合同》,甲方为海南荷花生态园休闲养老度假有限公司,法人为胡某某,乙方为聂老伯。合同显示,甲方开发的荷花生态园区占地100亩多,实际房屋用地约占10%,所用地为“四荒地”。合同约定,一间公寓房套内面积为32.5平方米,带厨卫和基本家具,以人民币13万元转让给乙方使用50年。
合同同时约定:乙方入住后,如不满意可以随时退房,房款按所住年限计算,每年2600元,所剩下年限乘以2600元。例如住了10年还剩40年,即40乘以2600等于104000元,即应退还104000元。
“诱人”的合同,13万元租期50年
记者调查:老人们来自全国各地,有的一天未住
记者了解到,像聂老伯这样在荷花园公寓的租房户在40户左右,他们大多来自贵州、内蒙、新疆、河北、吉林等地,也有来自北京、江苏、四川的,大多是六十岁以上的老人。而他们租房时间和租金各不相同,最高的租房租期为40年。截至4月5日上午,“候鸟群”微信群内的初步统计金额达到523万元。
当老人们聚在一起,将当初与开发商胡某某所签的合同全部放在一起比较,结果发现,胡某某多次变更公司名称和法人,在不同的合同上,她的女儿和公司员工都曾充当法人。
多位老人听说自己上当受骗了,一时难以接受,到辖区派出所报案称胡某某涉嫌诈骗。一位姓胡的老人心脏病突发,当场昏了过去,后被送到医院抢救。
来自吉林的姜先生在一次去海南旅游后,感觉当地环境不错,想到父母年迈了,每年冬季到海南居住会更舒适一些,于是他花了9万元租了一间公寓,租期40年。“也就是最近两年过冬时去住一下,前后住了六七个月这样。”姜先生说,公寓的租金这样便宜,让他有些难以相信,他当时特意看了胡某某的工商营业执照,见上面的经营范围有“住宿”一项,这才放心交钱租房,“有政府部门发放的正式营业执照,谁能想到是违建呢?”
4月1日,乐东当地对荷花园公寓进行拆除时,姜先生的父母还住在荷花园的公寓里。房子拆除后,这对老人无奈返回了吉林老家。
公寓拆除前,一位老人在公寓内
一位租住在荷花园的老人告诉记者,住在荷花园的老人不买房,不炒房,只是租房养老,胡某某向租房户隐瞒事实,将所占用农田变为“四荒地”,无县国土局审批,违规私建公寓骗租给老人,造成被强拆后果。
来自贵州的盛先生说,他的儿子和朋友一共7个人花了一百万元准备在胡某某的生态园买地建房养老,“胡某某当时说,一切手续齐全,如建不了房,所有的损失由她承担。”但就在今年2月,盛先生一家和另外六家人带着施工队来到荷花园刚开始施工,就被县国土资源局叫停。
拆除后的荷花园
当地回应:荷花园非法占用农用地,属违建
荷花园住户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营业执照副本,这是乐东工商部门在2014年10月发给胡某某的,公司名称为“乐东荷花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住所为乐东县尖峰镇长安村委会一队中国园,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成立日期为2012年9月11日,营业期限自2012年9月11日至2052年9月10日,经营范围包括种养殖业,农业观光,农业信息咨询等。
而由乐东工商部门在2015年8月13日发放给胡某某的另一份营业执照副本显示,虽然公司的住所和法人没变,但公司名称则变为海南荷花生态园休闲养老度假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4年12月22日,营业期限自2014年12月22日至2064年12月21日,经营范围包括休闲度假、养老、疗养;农业观光、农家乐、采摘、垂钓、餐饮、住宿等,注册资金为1000万人民币。
荷花园住户
4月4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乐东县国土资源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荷花园被拆,是因为非法占用地,属于违建。既然是违建,那么当初是怎么建起来的呢?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
生态园一位“候鸟”老人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海南省自然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在3月7日发给乐东县人民政府的函,函件内容就是荷花园违法占地案。函件显示,“乐东荷花园违法占地案”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注意,乐东县“海南荷花生态园休闲养老度假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件”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较为严重,目前尚未完全查处整改到位,要求海南省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和要求,严肃查处以上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荷花园住户信息统计显示,“候鸟”来自全国十多个省份
函的附件显示,海南荷花生态园休闲养老度假有限公司占用耕地建设荷花生态园。经初步核查,2014年10月起,海南荷花生态园休闲养老度假有限公司在乐东县尖峰镇长安村违法建设海南荷花生态园(爱莲共享农庄)项目,共违法占用耕地8.82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已建成两层旅店(42间房)、餐厅、7幢木屋别墅、2间钢混别墅及景观水塘等建(构)筑物等。
记者随后查询发现,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日前发布了关于抓紧开展海南荷花生态园休闲养老度假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件情况,调查处理整改工作的函,文件上显示,国家自然资源督查广州局致函省政府指出,乐东县“海南荷花生态休闲养老度假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件”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较为严重,目前尚未完全查处整改到位,要求乐东县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市县政,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严肃查处以上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记者登录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官方网站,输入“海南荷花生态园”关键字查询,发现有几位市民就海南荷花生态园违法占地的问题进行投诉,网页上的处理流程显示,该案件当局已经上报给县政府牵头处理。
市民投诉截图
律师说法:合同涉嫌欺诈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进认为,对于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效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返还其已支付的房屋租金。在出租人拒绝返还或者无法联系到出租人的情况下,承租人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返还租金的问题。
“根据承租人的描述,出租人在宣传和签订租赁合同时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王进认为,出租方在事发后失联,如涉及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途径追究出租人的刑事责任。”
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置问题,王进认为,并非只有强制拆除这一种处置方式,“考虑到承租人群体(年龄)的特殊性,直接强制拆除可能造成的其他社会问题较大,相关部门应该也会充分考虑这些问题。”
王进提醒说,老年人大多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应该在租房之前,对出租方资质和出租房屋各方面的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充分的了解,如条件允许的话,可向成年子女或法律专业人员咨询,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带来重大的财产损失。
编辑 康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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