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学校都有自己的校规,或称学规、学生守则,很多学校还印成小册子叫《学生手册》。那中国古代书院的“校规”,又是怎样的呢?其中,《岳麓书院学规》就颇具影响力和代表性。
王文清(1688-1779年),字廷鉴,号九溪,湖南宁乡人,乾隆二年(1724年)进士,精于经史,名望很高,乾隆十三年(1748年),受长沙知府吕素高聘请,担任岳麓书院山长。当时,岳麓书院生源不济,院舍草木丛生,尤其是时任湖南巡抚的杨锡绂与长沙知府吕素高不和,有意利用城南书院(长沙的另一座书院)取代岳麓书院的地位。所以,岳麓书院的发展到了一个低谷。
王文清到任后,整理院舍,整顿院规,依靠个人声望,扩大生源。在王文清的努力下,那些读书士子争先恐后地打理好行李,从湘江西岸的城南书院,渡江来到湘江东岸的岳麓书院。长沙地方政府也把岳麓书院重新当作举行祭孔等文化活动的中心,岳麓书院得到了中兴。
不过,王文清对岳麓书院的最大贡献还不仅仅在于中兴,而在于他修订了《岳麓书院学规》。学规共18条,108个字,内容分两个部分:前10条是学生的道德行为规范:忠、孝、庄、俭、和、悌、义等;后8条是具体的学习内容和方法:讲经、诵读、做笔记、通晓时务等。学规很通俗易懂,又寓意深刻。我们看其中的几条:
第一条,要求学生“时常省问父母”。中国的孝文化根深蒂固,书院的学生来自湖南全省乃至全国各地,所以,要求学生用书信、或托友人、或隔一段时间返乡等形式,时常省问父母大人的安康。
第三条,“气习各矫偏处”。书院学生都是10多岁、20岁左右的年轻人,正处在人生观、世界观以及个性的塑造形成期,所以,要矫正个人行为中的偏执,养成与人和睦共处的习性,这一点对一个人一生的发展都非常重要。
第五条,“服食宜从俭素”。封建社会,一般的老百姓是上不起学的,能到书院读书的大多是比较富裕家庭的孩子。王文清认为,年轻人应该过节俭、朴实的生活,不能在服装、饮食等方面太奢侈,这样,才能体会到生活的不易,将来走向社会才能为国家、为广大百姓考虑,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而不是奢侈腐败的蛀虫。
还有“读书必须过笔”“疑误定要力争”,是提倡学生读书时要养成做笔记的好习惯,这是古人学习的一个好方法;同时,有疑问一定要提出来,善于发现问题,通过争论、辩论来弄清楚问题的实质。
即使放到今天的大学,《岳麓书院学规》也很有借鉴意义。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王文清还非常重视社会实践对于学生教育的重要性。曹典球《王九溪先生年谱序》记载,王文清“一生不肯为凿空无据之谈,而必以实事求是、切于人生日用之学为归宿”。
在18条学规的第十三条,王文清明确提出,书院的学生应该“通晓时务物理”,就是提倡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要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为将来经世济民打下良好基础。
不过,这一条学规不是王文清首创的,岳麓书院建立之初,就确立了一个明确的办学宗旨,教育学生重实践、行践履。清朝学者全祖望在评价南宋时期岳麓书院的山长张栻(号南轩)时说,“南轩弟子多留心经济之学”。经济之学,即注重实践、关注社会的经邦济世之学。
到了清代,考据学盛行,但岳麓学子在王文清等人的倡导下,仍讲求义理和经济之学,把重务实、行践履的学风进一步发扬光大。
对于《岳麓书院学规》,岳麓书院后来的学生魏源、曾国藩、谭嗣同等都推崇备至。他们一方面学识渊博,但又强调务实,传承了传统儒家经邦济世的情怀与传统实学的经世致用精神,面向现实,关注国计民生。
(作者:程遂营,系河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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