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真是一件奇妙的事。
同一个故事,盛载着千百种解读。
在电影院看电影,更是一件美妙的事。
同一场梦境,流淌着千百种热爱。
但。
没有一种解读(或者热爱)的名字叫做——
屏摄。
五一假期,Sir的个人号收到这样一条“求救”。
没错,怕的就是屏摄。
屏摄,朋友圈的一大牛皮癣。
擦不净,赶不走,还特能杠:
“我又没影响别人!”“跟朋友安利一下怎么了?”鸡同鸭讲辩到最后,放大招,高举“个人自由”大旗。
“此时此刻对我非常重要……就算罚款我也要拍”。
于是。
今年五一两部热门:《复联4》《何以为家》。
被屏摄党“热爱”得体无完肤。
开门见山。
对“屏摄”,Sir的第一看法是——
不懂。
看《飞驰人生》。
一张屏摄的沈腾照片,加一句“巴音布鲁克没有海”。
看《流浪地球》。
一张屏摄的吴京照片,加一句“亲人两行泪”!
看《复仇者联盟4》。
一张屏摄的钢铁侠照片,加一句“爱你三千遍”!
自我感动溢出,难以自持拍一张的还好。
还有更恐怖,是拍全场。
周六二刷了妇联4imax
截取(?)了一些比较喜欢的片段
这其中,不乏某些微博网红。
一边用三个感叹号,呐喊着对电影的失望。
一边凑齐九张屏摄,从灭霸登场到美队跳舞,净是电影的高光瞬间。
Sir就不懂了。
电影不行,就决心争当最佳摄影?
△ 精心挑选出了九张,谁知道在电影院里拍了多少张......
只是《复联4》这样的超级大片受难吗?
不。
文艺剧情片也好不到哪去。
奥斯卡最佳外语、戛纳金棕榈奖双料提名的《何以为家》,4月29日在国内上映。
趁着五一,Sir又到电影院看了一遍。
影片结尾男孩对着镜头的笑容,作为所有情感的总结,又一次戳到了Sir的泪点。
直到……Sir看到前座的人。
掏。出。手。机。
咔。嚓。
只是Sir不幸遇见吗?
不。
微博搜索“何以为家”,你会看到不同角度,不同机位,不同配文。
但同样模糊、同样丑陋的屏摄照片。
他们都是被这笑容催下热泪的业余摄影师。
他们,表达“热爱”的方式是如此整齐划一。
这让Sir很困惑——
你到底热爱这部电影,还是热爱急于感动的自己?还是希望借助这种“热爱”,在微博,朋友圈刷一波存在?
也许有人会说。
“拍它也是为了去安利给更多人,对电影好不是吗?”
讲真,这份心意,没人领情。
因为会被“剧透”“屏摄”召唤来的,除了票房,更多的,是票房黑洞——盗版。
盗版违法犯罪,众所周知,没什么好说。
那,屏摄违法么?
201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什么是录音录像?
注意。
不限于完整资源,是今天,你在微博搜索“美队”“雷神之锤”等关键词,种种营销号,个人号发布的偷录小视频。
当然。
Sir也必须声明,“录音录像”,不包括你掏出手机,对着屏幕咔嚓一张。
问题是,不违法,就可以堂而皇之去做么?
法律之外,还有公德。
公德。
在人类公共生活方面,除了法律维护外,社会公德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在公共生活以及社会交往的许多方面的关系要依靠甚至主要是依靠社会公德的力量来加以调整,凡是有人群的地方,社会公德都在发挥其职能。
简单说,公德的存在,就是为一帮遵纪守法的人聚在一起,提供一种更文明,更有序的保护。
比如不乱扔垃圾,比如不大声喧哗,比如不随地吐痰,随意插队。
而,屏摄,一直是“观影公德”摒弃的陋习。
一个笑话。
2016年,美国最大院线AMC为了“个人自由”,他们计划开放部分影院,允许观众在观影过程使用手机。
全网嘲笑,进而抵制。
最后,AMC老板不得不发布声明:
不会让任何人在旗下电影院里使用手机。
一个段子。
2000年,杨德昌带着《一一》,回到母校交通大学办台湾首映。
电影开演后,有个记者在银幕前举起摄像机,准备拍摄一些观众反应。
杨德昌直接爆粗:“我操*的逼!”
随后,冲了过去,拳打脚踢把他赶出电影院。
必须承认,在维护观影文明上,我们太“文质彬彬”了。
在台湾,戏院影厅内严禁各种拍照、录音、录影等未经授权的摄录行为。
一旦触犯,将会面临最高5年有期徒刑。
也无可回避,因为法律、教育环境差异,我们的影迷做出了不少丢人事。
香港百老汇电影中心,曾在Facebook发出严厉警告。
看到以上那段话,不知道你作何感想。
Sir不好受。
尤其是当Sir看到那句——
“就算是来自外地的观众,也绝对不能以‘不懂香港戏院礼仪’为借口。”
绝非挑地域矛盾。
事实上,今天,种种观影的公德规定,已写在每一张电影票背后。
如果再有人跟你争辩“屏摄”“喧哗”不违法为什么不能做,Sir建议你直接把电影票根甩过去。
可能不违法,但绝不提倡。
说到底。
对于屏摄党,Sir不想只聊对错。
越是绝对的对错。
越有可能稀释掉每个人本该拥有,本该珍视的情感。
《何以为家》屏摄微博,Sir还刷到了一条蛮可爱的。
屏摄非常不对
实在被最后一笑暖到心里了
但你没有疑虑吗?
在收获感动时,为什么要把自己从眼前的美妙中抽离,转而拿起自己的手机?
这样的悖论,从手机摄像功能的普及,社交网络的兴起就一直存在——
记录感受的,是机器,不是大脑。
收获愉悦的,是点赞,不是体验。
Sir在微博上看过一张照片,印象深刻——
天安门的升旗仪式。
画面里除了国旗,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
博主为照片取了一个名字,叫作:敬礼。
△ 图片来自微博@您的网友王富贵
究竟是一个怎样激动人心的时刻?
值得发送一条朋友圈,却不能沉浸于眼前的感受。
《白日梦想家》中也有一个拍照狂魔。
肖恩·潘饰演的职业摄影师,业界鼎鼎大名。
就为了一张好照片,他所承担的风险远远超过了“违反观影守则”。
拍火山,扒飞机冲进火山灰。
拍军阀,身负枪伤,底片上都染着血。
拍雪豹,一动不动地藏在喜马拉雅山的山沟,等待着它的出现。
但当雪豹真正出现了。
他却不愿意按下快门。
就那样看着,看着,看着那神奇的生灵,在他的取景器中呼吸、行走、隐没。
有时候我不拍
如果我很喜欢某个瞬间
我是说,就我个人而言
我不喜欢为了拍照而拍照
只想享受在那一刻
“美好的东西从来不会寻求关注。”
当美好就在你的眼前,它不属于任何人,只服务于你的感受。
它应该先喂饱我们的精神。
而不是先用手机喂饱社交网络。
况且,拜托了,剧照真的比你拍的好看。
像这次屏摄党围猎的那个男孩赞恩的笑容。
它明明就是电影的官方海报啊。
百度、豆瓣随手一搜,净是高清无码的剧照和宣传物料。
可有些人偏不。
偏要舍精求糙。
偏要*敌一千,自损八百。
哎。
感动确实值得被记录。
但记录的载体,除了照片,也可以是那张寄托你90分钟美好回忆的票根;那桶因为电影精彩而忘记吃掉的爆米花;甚至散场之后,你和Ta紧紧攥住的双手......
哎。
分享也确实是一种美德。
但美德的实现,并不一定非得是屏摄这样粗糙、简陋,又会妨碍到现场他人感受的方式。
陈凯歌导演有句话,你可能也听过。
“电影,是很多人在黑暗中聚会,去共同分享一个梦想。”
在这场黑暗的聚会中,银幕,应该是唯一光亮。
请允许Sir一而再,再而三地唠叨。
电影院是公共场合,有规章制度,有道德秩序。
出于对公共场所制度的遵守——
请不要屏摄。
出于对他人观影体验的配合——
请不要屏摄。
出于对电影本身和自己的尊重——
请你不要屏摄。
因为这1200万像素,不过是某些人自我膨胀,自我玩味的“感动”。
因为这自我膨胀,自我玩味的“感动”,惊扰了我们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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