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据“首都教育”公众号消息,为了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近日,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分别发布了“自强计划”“筑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名已经开始,截止时间为4月25日,同学们千万不要错过哦!
具体详情,请往下看↓↓↓
清华大学2024年
自强计划
一、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
申请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申请学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2024年清华大学自强计划录取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各学科类型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和专业类(专业类名称以高考填报志愿系统公布为准)如下:
三、报名方式
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1)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在“报考类型”中选择“自强计划”。
(2)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学科类型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1)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2)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3)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4)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理想及申请清华大学的理由。
(5)可由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和特殊事迹的推荐人为其撰写至多1封推荐信,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四、选拔程序
1.初评:清华大学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
专家组将从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自强精神,高中学习发展的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基础(物化综合)或文科基础(文史综合),学生依据填报的学科类型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清华大学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面试、体质测试等。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强计划招生认定结果由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五、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清华大学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自强计划降分录取优惠认定,具体降分幅度由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获得认定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为准),高考填报志愿时需填报本省的相应批次,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学科类型保持一致。
3.获得认定的学生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
(1)为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动手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减轻求学压力和家庭负担;
(2)为学生安排专门的学习与发展指导,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3)为学生配备优秀校友担任个人导师,指导其个人发展。
4.自强计划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清华大学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高考改革省份学生优惠分数将视情况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清华大学2024年自强计划的认定结果不寄送书面认定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强计划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六、日程安排
2024年4月10日-4月25日,自强计划报名。
2024年5月3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4年6月11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初试准考证为准)。
2024年6月18日左右,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24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七、其他
1.清华大学将高度重视对自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清华大学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清华大学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清华大学自强计划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清华大学申请资助,资助申请表请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清华大学从不举办或委托他人及中介举办任何与自强计划招生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中学生相关群体警惕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北京大学2024年
“筑梦计划”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24年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录取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三、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
报名平台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登录后请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
4月10日至4月25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北京大学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
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北京大学2024年“筑梦计划”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
2024年6月13-14日(具体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获得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
按北京大学认定结果进行录取。
6.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公正、客观、全面的初步审核评价,合格者获得测试资格。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最终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择优认定“筑梦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获得北京大学“筑梦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确定。高考改革省份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公示结果为准。
五、重要日程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5日24:00。
初审公示
2024年5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测试通知
初审通过考生按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测试通知。
测试时间
2024年6月13-14日(具体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测试结果公布
2024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志愿填报
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录取时间
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六、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
七、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北京大学将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筑梦计划”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4.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大学王克桢楼20层2001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1407,010-62755074
传真:010-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京大学招生网:https://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来源: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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