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点读机女孩”高君雨自曝患罕见脑瘤,引发大众关注。随后有网友指出,其所发视频疑似“库存”,并非近况。3月12日,官方通报称,视频确系“库存”,拍摄于去年,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图片来源:中国新闻网)
官方通报“点读机女孩”视频系去年9月拍摄
3月12日下午,杭州市余杭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发布通报称,经接到举报后核实,相关视频为2023年9月拍摄,2024年2月开始剪辑制作,被高君雨所属MCN机构配以近期发生的文字描述发布到网络,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说法
涉事MCN机构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就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涉事MCN运营管理机构发布过时新闻博取流量、误导公众、散布谣言,造成了一定的公共秩序混乱。该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相关人员将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类似移花接木、断章取义甚至无中生有的视频,如果在网络上广泛传播,误导网友、引发恐慌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如果该MCN机构散布通过虚假信息而编造的谎言,致使网友产生错误认识,而网友又基于错误认识而进行了财物处分(如捐款等),数额较大的,则可能涉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MCN机构所发视频经过当事人同意,责任如何划分?
如果MCN机构发布的内容是经过高君雨同意的,或者高君雨及家人事先不知情,但在看到相关视频后仍采取默许纵容态度,那么我们就认为当事人对于这个违法行为是明知且共同参与的,应当与MCN机构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就按照共犯论处。
如果当事人不知情,则不承担法律责任,相关责任应由视频发布者承担。但高君雨及家人知晓后,应第一时间公开解释说明、删除视频、消除影响,退还不应收取的款项。
律师提醒
高君雨事件不仅涉及到社会道德和伦理问题,也涉及到了相关法律问题。在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我们呼吁广大网友保持理性、审慎的态度,避免被不实信息误导,共同维护清朗、安全的网络空间。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万镇律师
部分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杭州余杭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来源: 江苏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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