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务区休息2小时,18元的过路费秒变281元,收费站:你超时了!

在服务区休息2小时,18元的过路费秒变281元,收费站:你超时了!

首页模拟经营科目二模拟收费站更新时间: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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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摘要·】——»

“什么?我就在高速上行驶了四十八公里,就要交281元过路费?”顾某始终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是的,因为你超时了,就要按全程的过路费来计算。”

这件事真是让顾某大吃一惊,贾某怎么也没想到,平时只需要花18元的过路费怎么今天要收281元了。

发生在湖南某收费站的天价过路费事件在网上流传,引发网友们的纷纷热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来一探究竟。

顾某深夜送友

在2018年的一天,顾某和他的母亲在外边吃完晚饭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正准备和母亲开车回家的顾某行驶在路上,此时他的朋友王某给他打来了电话。

原来,王某临时收到通知,第二天要去出差,不得不现在就要赶往车站,但是又因为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了,根本不好打车,就想着麻烦顾某帮忙送到车站去。

顾某一向热心,作为多年好友,王某遇到困难,顾某肯定也是两肋相助,丝毫没有犹豫就接着王某送他去了车站。

距离目的地要走一次全程48公里的高速,这一段高速顾某也是非常熟悉,想当初顾某经常出差,也是走这同样的路程。

这段路程从某收费站到某山服务区,只需要27分钟的路程,平时只需要花费18元。

顾某把朋友王某送下车站,准备折返,此时已经是半夜十二点多了,忙碌了一天的顾某显得有些疲劳,为了避免疲劳驾驶,在开车的时候睡着影响安全,于是顾某选择在服务区停下来休息一会,再继续往回走。

天价路费,大吃一惊

顾某休息两个小时后,继续行驶。到了高速收费站,顾某看到前面的显示牌上显示了281元,这让顾某纳闷了起来,“怎么会这么多?应该不会吧,这条路我经常走,应该是我看错了”顾某心里想到。

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向顾某摆了摆手,示意停车,顾某想着,可能显示出来的金额不对,还是以工作人员说的为准吧。

“一共是281元。”工作人员若无其事的跟顾某说道。

“怎么会是281呢?我才走了48公里!”顾某此时又吃惊又激动。这要是让谁遇到,谁又能不生气呢,200多块钱的过路费,可以走四百多公里了,现在就走了48公里就要了281元的过路费,简直是荒唐。

工作人员又向顾某解释道:“因为您超时了,超时的费用要按全程过路费计算的。”

这一解释让顾某头一次听说,顾某紧忙问道,“我超了多长时间?”

“两个小时六分钟。”工作人员说道。

顾某实在是不理解,自己开了这么多年的车,高速费难道不是按路程来收取费用的吗,现在怎么变成按时间来收费了的呢?于是顾某向工作人员询问,想要工作人员给一个合理的解释,想着还是花18元顺利地下高速。

可是,工作人员的回答并不能让顾某满意,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得一直说着这是上级规定,其余的什么也说不出来,话里话外总是“规定”二字。

这让顾某的心更加不服气,这是到底是谁做出的规定?于是顾某拒绝缴纳这笔过路费,想要和工作人员讨个说法。

可是胳膊又怎能拧得过大腿,在这件事里,顾某显然处于不利地位。工作人员对顾某拒绝缴纳过路费的行为表示,如果拒绝缴纳,那么就不能将顾某的车放行。如果顾某把车放在这里,那么就会让拖车的把顾某的车拖走。

眼看着顾某和收费站已经争论了快要两个小时了,天色逐渐变亮,此时已经是凌晨四点多钟了。

顾某看着这种情况,若不缴纳过路费,恐怕真的走不了了,再加上车里还有顾某的母亲,老人家六十多岁了身体又不好,在折腾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顾某为了解决燃眉之急,缴纳了281元的过路费,这才顺利下了高速,回到了家。

求助记者,探究真相

回到家的顾某看着高速收费站开具的票据心里实在是不服气,认为里面绝对有问题。

但自己身为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想要自己去找收费站讨要说法实在是天方夜谭,难以实现,于是顾某找来了调查员,寻求媒体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到顾某来信的调查员,随即找了顾某。

顾某打开手机导航,向调查员展示,这段路程在手机显示的也确实是只需要18元的过路费,并且还向记者出示了当时开具的281元过路费的票据,还向调查员出具了两张走相同路程的收费单。

一张缴纳了18元,而另一张却缴纳了281元,同样的路程,为什么收费就差之千里?

调查员也表示非常费解,于是决定自己开车照着顾某的轨迹重新走一遍,并且也在服务区休息了两个小时。

结果果然还是出人意料,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仍然向调查员收取了281元的过路费,并且给出的理由也都是一样的,也是超时。

调查员连忙向工作人员解释道自己只是在服务区休息了一会。但工作人员好像对此理由并不在意,仍然以只要超时,就要按全程计算过路费。无奈之下,调查员也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乖乖缴纳了过路费。

随着此次事件在网上的影响愈演越烈,众多网友纷纷表示,这哪是走高速,这明明就是抢劫!

随后,高速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对外声称,高速收费都是以路程收费计算,并没有按时计算过路费的说法。

难道这天价高速费的问题,真的就没法解决了吗?这真的是合理的吗?如果顾某想要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权,法律能否给顾某一个答案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以案释法·】——»

通过顾某缴纳天价过路费这件事来看,当我们作为一名老百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来自行政部门的损害时,应当勇敢地通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为大家阐述此次事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1、此次事件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

对于这一问题,首先要对高速收费站的性质进行区分。目前我国有两种性质的高速收费站。

一是具有还贷性质的高速公路,其还贷性的收费主体属于政府,通常委托高速公路管理局来处理,属于行政主体。

二是经营性的收费主体属于企业,通常是某某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不属于行政主体。

因此对此问题要进行区分,若此高速收费站属于经营性质的,那么属于企业性质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故应当属于民事案件来处理。

若此高速收费站属于还贷性质,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那么若高速公路是属于行政主体,对于行政案件,本案又是否属于行政受案范围呢?

要想知道行政案件是否属于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那么就要首先明确此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像我们所知晓的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颁发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许可,也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一言以蔽之,具体行政行为就是一个会影响某个普通老百姓实体利益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案件的可受案范围,只要属于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就必然可以向法院起诉。

从本案可以看出,高速收费站提供服务休息的区域,乘客就有权利在高速上面停留休息,并履行缴纳过路费的义务,高速收费站也有权利向过路的乘客收取相应路程的费用。

但是现在高速收费站滥用自己的权力,顾某本该缴纳18元过路费的义务现在需要缴纳高出十五倍的过路费。高速收费站向顾某收取超时的过路费显然对顾某的权力义务造成了影响,因此顾某可以向法院对此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高速收费站所作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高速收费站按时计算过路费的行为并没有法律依据。

同时,拿还贷性高速公路为例,在行政法中,高速收费站的行为也违反了行政法合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主要是包括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个内涵,法律优先是消极意义上的合法行政,指的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不得抵触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法律保留则是积极意义上的合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不得设定法外权力。行政机关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行政行为,必须要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明确授权,否则其行为就是违法行为。

本案中,高速收费站的按时计费的行为并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为行政机关必须要做到权责统一,“无授权,则无行政;有授权,才有行政”。

因此,高速收费站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顾某如果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是完全可以的。

四、若顾某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1.本案中,顾某选择向媒体披露自己所遭遇的这件事情,也是一种可行措施。顾某可以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曝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顾某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此行为,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提高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二)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任何其他费用;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通行车辆有权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

同时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条例的价格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1.顾某还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协会反映此事件,通过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此高速收费站,让消费者保护协会来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反应此次事件,让政府予以解决。

2.顾某也可以直接向政府投诉中心来投诉高速收费站,政府接到公民投诉后有义务会对高速收费站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认为情况属实的,政府有权对高速收费站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加强监管。

也许在我们身边,更多的出现的法律问题是关于民事的,大家作为普通的守法公民,相对于行政案件来说都是比较陌生的,感觉离我们的生活比较遥远,但是在我们身边,涉及的行政案件并不少。

本案主要以行政角度为大家讲述此次事件,希望大家能够对于行政案件有一个大概了解,当在日常生活中,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当采取多种途径、亦或是勇敢的拿出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义务,让我们的生活在法律的保护下变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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