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烽火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绝大部分村庄都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包产到户”,但仍有极少数村庄,如天津市静海县的大邱庄村、江苏省江阴县的华西村、河南省临颍县的南街村,保留了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农庄模式。经过几十年发展,中国的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其中有一个特定现象非常引人关注,就是那些少量的保留了集体生产模式的村庄,它们的发展反而比大多数实行了农户承包制的村庄快,尤其比“大包干”的发源地村庄快。至今有人仍然拿安徽小岗村的欠发达状况与这些村庄相比较,从而让不少人产生了疑惑:究竟是哪种体制能够更快促进农村发展?
说老实话,多年以来,本人也不能很清晰地分辨这个问题。早年有一位水平很高的党校教授受邀给县级领导班子讲课,吃饭时我私下向他询问了这个问题,他给出的回答是:经济模式就是要多种多样。这样笼统的回答,的确不能令人满意。在长期的观察和思考中,一些看法逐渐地清晰起来。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的“大包干”起步,继而延伸到城市企业改革,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消了计划经济、人民公社等制度,实行了多种经济成份、多种所有制成份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政策。全方位推进对外开放,坚持走全球化和信息化的道路。所有这些,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政策和制度基础。作为中国社会基本单元的南街、华西等村庄,不能脱离这些政策和制度环境而单独存在,即便内部制度如何不同,也不能不受到大环境的影响。
实际上,观察此类村庄的发展历程,它们唯一不同于其他村庄的,是没有推行“大包干”的政策,耕地部分仍然延续了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农庄模式,但其他方面仍然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发生了变化,主要有:一是大办乡镇企业,靠企业壮大村级经济;二是积极融入市场,在市场上获取财富;三是大力引进人才,借助外力加快发展;四是优化内部机制,不断提高运行效率。
从起步以后的经济结构看,这些村庄都是以二三产业为主导的,农业已经变成了很小的一部分。而在计划经济时代,它们的经济成份仍然以农业为主,几乎没有二三产业。因此,与其说它们因为保留了原有体制获得了快速发展,不如说是因为大办新兴产业获得了快速发展。这里面表现出来的内外因素的变化依然十分明显:一是外部政策体制的助力不可或缺。如果没有农村经营体制的大幅变革,城乡经济要素自由流动,它们的产品也不会拥有市场,外面的人才和劳力也进入不了这些村庄,作为中国农村的一个或数个极小单位,又有什么能耐获取如此多的人力和财富?二是内部管理机制的变革不可或缺。这些村庄虽然没有承包耕地,但内部一二三产业的管理遵循的是企业规范,即使保留了公有制的财产制度和高福利的分配制度,但业绩管理、报酬分配和公私财产,打理得非常清楚,绝不互相混淆。即便有的村子村民和职工入股多、发钱少,但每月的工资和年终分红还是计算得非常清楚的。至于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执行得更是十分到位。所有这些内部管理机制,是人民公社时代的村庄根本无法比拟的。
详细对比这些村庄与中国农村整体发展的过程和业绩,可以概括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整体不变,局部变与不变,都不会有新的突破和发展;整体变了,局部保留一些过去的做法,其他方面却产生出不少新内容,并获得新成果,并不能证明那些保留的东西就是发展的根本动因。反而是新兴产业的发展,改造了集体农庄的生产水平和耕作方式,如农业机械的运用、大量投资的介入、新型技术的投入,彻底改变了以往的手工耕作模式,使村级农业实现了机械化、规模化、信息化的新目标。所有这些,如果没有全国性改革开放的政策环境,没有大办乡镇企业的举措,没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反观小岗村及其他一些偏远村庄的落后,也并不是“大包干”导致的,而是他们在解决温饱之后,没有有效发展二三产业的结果。
在传统的话语体系下,不少人把南街、华西等村庄保留集体农庄模式,解读为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而把推行“大包干”的村庄解读为改走了别的道路。一个村庄的种植部分保留了集体模式,是否能够代表一个主义的成功与否?南街村的党委*王宏斌有精彩解说:“南街村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成份各有几斤几两,市场上还没有发明这样的计量器具,如果有,我会称给你们看。只可惜,现在还没有这样的器具,因此,我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主义是一种学说,一种主张,或一种思路,不同的主义有其表达的外延和内涵。有的主义甚至在不同时段能够给予新的解说,如社会主义的传统内涵是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三大要素,在传统的观念中,但凡违背这三个要素中的一项,就不属于社会主义的主张。但改革开放以后,*对社会主义的概念作了新的解释:“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与传统说法完全不一样了。胡适在四十年代也说过:“社会主义有150种,看你们实行哪一种!”
就一个国家推行某一种主义来说,应该是从上到下讲起来比较恰当,或者从社会面上考量,也应该占有大部分的比例,才能叫实行了某某主义。如果仅仅是一个或几个村庄、单位保留或实行了某一项制度,就可以定义为一种主义的实践,是非常不充分、不恰当的,这从逻辑上完全说不过去,从主义的实行范围来说,也过于狭小。当年欧文、傅立叶和圣西门搞的集体农庄试验,就因为范围狭小,结果很糟,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一直不予承认,将其定义为“空想社会主义”。
为了便于思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留了集体经营模式村庄的发展成果与主义、政策和制度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将它们看做一个掺杂了多种所有制成份的、采用了现代管理制度的企业,在全球化、信息化和市场经济体制支持下,通过发展二三产业,建立了全新的经济结构,并将传统的集体种植模式改造为规模化生产方式,以二三产业为引领,将本身数量不多的耕地变成了现代化农场,并通过内在制度的变革,充分激发了村民的生产积极性,并吸引了大量的外地人才和劳力,打造出了有规模有优势的企业集团,也就是后来的大邱庄、华西和南街村。
据说,目前这些企业集团模式的村庄,纷纷遇到了经营困难,有的甚至难以为继。除了从产业经营方面寻找原因,思想上的固化和误导,恐怕也是根源之一!
(注: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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