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以武立国,在马上夺取天下后,也没有放松对军事的管理,很快就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军事制度,武将的入仕、升迁、调职等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相比宋明等朝代,清代武将的地位相对较高,而以武职入仕的途径也更宽广。
世职,即世爵的承袭制。按照清朝军事制度,凡是武职封世爵,公以下,恩骑尉以上的人,都允许以品级补授武职,就是所谓世职。满、汉皆可封世爵,比如清初的洪承畴,因立功被封的三等轻车都尉就是一种世职。八旗佐领、散秩大臣以及陵寝守护,亦有世代承袭者,也称世职。
洪承畴
八旗世职,比如公、侯、伯爵承袭后引见,或授侍卫,或授散秩大臣,多半是内官。
如果遇到“开列缺”的情况,公、侯、伯、子、男爵授予副都统,拟单引见;男以下,骑都尉以上,授步军协尉;轻车都尉、骑都尉,授信炮总管等;云骑尉,授监守信炮官、城门领、步军副尉等。
各地驻防,轻车都尉授协领,骑车都尉授佐领,云骑尉授防御,恩骑尉授晓骑校。凡是拣选入绿营,子、男爵授副将,轻车都尉授参将、游击,骑都尉授都司,云骑尉授守备。
汉人公、侯、伯、子、男爵,在侍卫岗位上实习年满后,遇“开列缺”,则授予副将。其分发地方各标学习者,年满后,轻车都尉授参将,云骑尉授游击、守备,恩骑尉授千总。
武举顺治初年定武举,凡遇子、午、卯、酉的年份举办乡试,辰、戌、丑、未年举办会试,其制如文科。乡试在地方举办,中试者即武举人;会试在京城举办,中试者即为武进士。
顺治年间,朝廷规定武进士授官,会试列一甲进士者,头名授参将,第二名授游击,第三名授都司;列二甲进士者授守备;三甲进士者授署守备。后来,朝廷又将殿试第一名授副将,第二名授参将,第三名授游击,但需要先在京城学习一年骑射,再由兵部题请授职。
到了雍正元年,以武进士一甲一名为一等侍卫,二、三名授二等侍卫;二甲前十三名授三等侍卫。
雍正五年,朝廷规定:一甲武进士补授一、二等侍卫,二甲授三等侍卫,三甲挑选十名授蓝翎侍卫。武进士归班候选者,授卫守备、营守备。武举人拣选一、二等者,凡汉军武举授门千总,汉武举授营千总;三等者,汉军、汉武举皆授卫千总。
武举人、武进士有凭借资劳而进用者,比如,武举人、武进士充营伍、堤塘差官者,年满三年后,由兵部考察弓马骑射,优异者为营、卫守备;次之则为防御所千总。
满人参加武举科试,从雍正元年开始,规定乡试录取二十人,会试录取四人。到雍正十二年停止招收,嘉庆十二年又重新开满人武科,规定乡试满、蒙录取十三名,会试没有定额。
满人武举补授京师内九门千总者,遇到会试年份,依旧可以参加考试。每三年,步军统领会考察一次武举人,技能优异者补授巡捕营守备;中等者补授佐领下护军校及本旗骁骑校等官缺;平常者留门当差,等到学习有成,再行保送。
行伍在清朝,武职以行伍出身为“正途”,而武举次之,可见行伍出身之优。所谓“行伍”出身,指的是由兵丁提拔为官者。《大清会典》记载:
“满洲、蒙古之前锋,准拔补为前锋校、委署前锋校;亲军准拔补亲军校、委署清军校等;汉军领催、马甲准拔补骁骑校,亦准拔补城门吏;绿营之兵丁,均准拔补把总、外委。”
“拔补”任何准则,完全依据将官意志,因而产生许多徇私舞弊。针对这种“陋习”,雍正曾严加整顿,然而收效甚微,直到清末也未改观。
荫生荫叙之制,文武相同。朝廷录用荫生,“文职改武职用”为一途。
雍正年间形成定制,在京一品尚书等官员,在外将军、总督等,其荫生录用为都司衔管都司;
在京二品侍郎等官,在外提督、巡抚,其荫生用为署都司衔管都司;
在京三品副都御史等官,在外总兵官、布政使等,其荫生用为守备衔管守备;
按察使和加一品衔副将等,其荫生用为守备衔管守备;
二品衔副将,其荫生用为守御所千总。
乾隆年间又规定,汉子爵三品之荫生用为千总,男爵四品之荫生用为把总。
荫生下放各标营,学习年满者,四品荫生授都司;五品荫生授守备;从五品荫生授守御所千总;六品荫生授卫千总、营千总;七品、八品荫生授把总、外委;八旗荫生随旗者,按品授职。
捐纳武职捐纳与文职相同,本质上也是朝廷为了增加收入而出售一部分“官缺”。雍正初年,武职捐纳,仅限于千总、把总。到了乾隆年间,战时比较多,对武官的需求增加,捐纳也开始成为常态,可捐至守备。
这些通过捐纳走上武官岗位的人,缺乏实际领兵才能,严重影响清军战斗力。
同治年间,左宗棠在上书朝廷时指出,武营捐纳班过多,应严加区别,并要求罢武职捐输。到了光绪年间,海军武职捐纳十年,收入仅十余万。因此,朝廷下令,停止武职捐纳。
在整个清代官制中,武官的地位虽胜过前朝,但仍不及同品级的文官。就入仕途径而言,成为清朝武官比文官容易,一个普通基层士兵通过自己努力能成为武官,而文官系统的基层小吏却很难成为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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