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书之名|刘亮程:每一部我喜欢的书,都回到语言的家乡

以书之名|刘亮程:每一部我喜欢的书,都回到语言的家乡

首页模拟经营神奇菜园红包版更新时间:2024-06-04

佩索阿说“我将宇宙随身携带在口袋里”。书籍,也如浩瀚宇宙,让我们窥得万千生命,汲取无尽力量。

423世界读书日期间,今日头条推出独家视频策划——《我将书本随身携带》,用镜头跟随梁鸿、刘亮程、蒋方舟、程永新四位嘉宾,记录下他们“随身携带的书籍”,阅读、创作及日常生活。

刘亮程总是在书写时间。1998年,他写下《一个人的村庄》,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2023年,他的长篇小说《本巴》获得第十一届茅盾文学奖。

对刘亮程来说,文学是他回归故乡的甬道。这些年,他喜欢住在村子里,边劳动边写作,感受万物的生长与衰老。

长年生活在村庄沉静而朴素的土地上,刘亮程将如何思考写作,故乡和广阔的生活?

01 看见时间

住在新疆木垒县菜籽沟村十余年了,刘亮程每天在鸡叫第一遍醒来,在鸡叫第三遍的时候起床。

他是在50岁时住进来的。当时菜籽沟村只有一个小商店,半开半关门,他想家主人可能在田里面干活,要买东西就站在山梁上喊一声,主人就会回来。“像是被我的祖先住过多少代,把它住旧了”。

恍惚间,他识别出了很多小时候的记忆,从此将菜籽沟认作自己的家乡。

村庄里路坑坑洼洼的,村庄的人把路走坏,路也把人走老。他能感知到时间经过了这个村庄,一百年又一百年,村庄被雕磨成今天的样子。

刚来的头一年,他从附近的小河里捡了一个大树根,村里人曾经把它当小桥过桥用,刘亮程测了一下年轮,大概“400”年。他从这个树根上看见时间了。

对刘亮程来说,时间是永恒的写作母题。而村庄就是时间遗留的一处遗址。在这里,所有的东西都老了。

村里住了400多人,几乎都是老人。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家办丧事。如果走在路上遇到老人,他一般不会走过去,而是慢慢跟在后头,他望着前面的老人,感受到那个80岁的老人过着他20年后的光景,90岁的老人过着自己30年后的光景,“每一个老人都是我的挡风墙,挡着一场一场的西北风,每一个活到暮年的老人都是老师,教给自己生命。”

在菜籽沟村,他一住就是十年,一岁一岁地感受自己年龄的变化,也感受着天地间万物的兴盛与衰老。

这是他典型的一天:起床吃完早饭,会忙一会儿写作,午饭后,他再午睡一下,睡醒就要下地干活。刘亮程的院子一共有40多亩地,有时候一个人还干不完。

在他笔下,本是无限虚构的小说,每一个细节又很真实。他可能前一个小时坐在电脑前,后一个小时就在院子里干活。如此循环,小说中的场景其实就在他身边。“可能那些虫子它此时正爬过我的身边,在后一个小时中,它爬到了我的文字中,变成了文学叙述中的虫子。”

刘亮程从来未曾离开乡村,他笔下的乡村都是身具其中的乡村。在菜籽沟感知到的自然万物和时间,被刘亮程书写下来,收在了新作《大地上的家乡》。

这本书里写道:“看到身边树叶在老,屋檐的雨滴在老,虫子在老,天上的云朵在老,刮过山谷的风声也显出苍老,这是与万物终老一处的大地上的家乡。”

02 “没头没尾,从哪开始都可以读”

刘亮程曾说,我们都注定是要失去家乡的人,当以前的村庄不能再回去,家乡只是破碎地残存于大地上那些像家乡的地方。

他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书写的村庄,位于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它确实潦草:只是一堆土房子扔在沙漠边上。

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他拥有完整的童年:从最细微的一粒尘埃、一条小虫子的蠕动,到雷鸣电闪的声音、村庄人的喊叫和一年四季鸡鸣狗吠的声音。

童年时期,他受到了两位父亲的文学启蒙。先父是县城关小学副校长,1961年年携家带口逃饥荒到新疆,在沙漠边一个村庄的泥地里挖一个深坑,差不多两米深——刘亮程从出生的8岁到12岁住在这个洞里。

先父是一个老式的中国文人,会吹拉弹唱、写毛笔字。刘亮程记得先父带来好几本繁体字竖排版的中医书,成了这个家中唯一的书。在这些中医的书中,书中的草木都有神奇价值,可以治病救人。

8岁那年,先父因病去世。几年后,他遇到了第二个文学启蒙者——后父,一个普通又不普通的农民,平时在村里面赶马车,不识几个字,报纸都读不下来,但是竟然会说书。

那些书可能是他晚上住在县城的车马店,听那些同样是赶马车的人讲。那些漫长的夜晚,煤油灯挂在炕柱上,照亮了刘亮程后脑壳,其他人则在暗处,后父开始讲《三国》,讲《薛仁贵征西》,讲杨家将……

这对刘亮程的早期文学启蒙起到关键作用。他不但听到了故事,还看到了后父因为讲不下去而胡编的创作。“文学,就是现成的故事讲到讲不下去时,还讲下去。”

另一个重要的读书路径,来自街坊四邻或挑货郎。比如四大名著,一本书只剩中间几十页,其中一本书,有皮没毛,前后都没有了。当时村里人抽旱烟卷,一本书到谁家去,没纸了,看完以后撕一点做烟卷,最后就剩下一个书瓤子。正是这些不完整的书,打开了刘亮程写作的世界。

他记得最清楚的是一本书讲游历海外岛屿、见识各种各样新奇之物。直到他20多岁,才知道这本书叫《镜花缘》。开始写《一个人村庄》的时候,他经常想到这本书,因此希望《一个人村庄》也是“没头没尾,从哪开始都可以读”,无论被撕掉多少页,无始无终,但又自足。

这些年他阅读、写作,同时回乡。正如《大地上的家乡》里写的,“写作是一场语言的回乡,我写的每一个句子都在回乡之路上。每一部我喜欢的书,都回到语言的家乡。”

03 读世间万物

今天的阅读跟过去太不一样了。

在刘亮程看来,手机时代的到来,读书变成一种太简单的事:每个看手机的人都在读书。当每一个看手机的人看到一段有意思的文字,看到一个趣闻,其实都是在读书。

他还是建议大家读“大部头”。在一部小说中,读者可以读到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成长和情感,而一句金句无法深入内心。他怀疑,除此之外,我们能从什么样的阅读中获得这样的经历?

当然,有些感知不是通过书本阅读可以达成的。古人讲究晴耕雨读,刘亮程提倡耕读生活。

刘亮程总是在干活时阅读世界。比如某一天,他正在菜地里种菜,看到一群乌鸦飞过去,乌鸦的叫声很抒情,翅膀扇动得很费劲,“是一个老乌鸦的声音,一个老者”,他猜乌鸦应该快“五十岁”了。刘亮程看着老乌鸦飞过菜地,飞到那个山坡上飞远,“一个老人跟一只天上的老乌鸦相互认识。”

后来他在书里写道:万一它真的飞下来,落我身旁,要跟着我走,我会把它领哪去呢?

2013年,刘亮程建起了木垒书院。每年招募一些志愿者来书院跟他一起过“耕读生活”。这些志愿者更愿意跟他劳作,“主要是‘耕’,而‘读’的时间相对少”,刘亮程带他们种菜、做手工、编筐……

刘亮程也喜欢在木垒书院带着孩子们读书。通常,在孩子们来这里的第一堂课上,刘亮程会讲:“书院里有很多小虫子,我没有把虫子*死,是留给你们听虫鸣的。假如有虫子落在你身上,轻轻拍一下就行了。虫子和你们都在赶路,都在往秋天走,我们都是同样的生命,这一路上要互相陪伴。”

在他看来,孩子们最重要的阅读对象是世间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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