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梦想仗剑走天涯,后来不懂法律就没去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后来不懂法律就没去

首页模拟经营小美旅行日记手机版更新时间:2024-04-17

临近端午假期,世界这么大,很多人都想趁此机会去看看~但是大家要注意了,高高兴兴出门去,发现“路上全是坑”。这不,一位小美同学前几天就决定出门看世界,结果遇到了烦心事……

小美的旅行到底发生了什么?面对防不胜防的“套路”,我们又该怎么办呢?别急,我们一起来往下看。

“哇!终于要出发啦!”

几天前

梦想“仗剑走天涯”的小美决定

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在选好地点和旅行社后

小美收拾好行李

怀着激动的心情

踏上了去远方的路途中

......

旅行第一天

愈发湛蓝的天空,触手可及的云彩,苍茫广阔的天地......纯洁无垢的画面震惊了小美。远处隐约传来诵经声,小美和其他游客在导游的带领下来到了某寺庙。

一路上,行走的僧侣不断,佛寺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更加洁白无瑕。佛寺内的佛像就坐落在那儿,迎接着信徒们的瞻仰。

“太美了!我一定要拍下来!”为了留念,小美兴奋地来到佛像下,摆了一个食指指向佛像的动作。

紧接着,还沉浸在兴奋状态中小美就被寺庙的管理人员赶了出去,并被罚款300元......

旅行社的负责人表示,小美的行为被当地人认为亵渎佛祖,触犯了宗教禁忌,所以才被罚款。

小美认为导游没有事先告知,损失应由旅行社承担,但旅行社认为这是小美的个人行为,后果应由小美个人承担。

那么,导游有义务告知游客当地的民俗禁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二条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一)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四)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在包价旅游合同履行中,遇有前款规定事项的,旅行社也应当告知旅游者。

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应当向小美告知当地的民俗禁忌。可小美对法律规定并不了解,因此,在与旅行社协商未果后,小美虽然内心极度崩溃,但最终为了能开心地走完剩下几天的旅程,小美还是选择吃了哑巴亏。

旅行第二天

“今天去看山河湖泊,风景一定非常美......”小美早早地起了床,准备好物品,精神满满的坐上了奔向美丽湖泊的大巴上。

微风吹佛,湖面的碧波荡漾,与天空连接为一体。远处的山谷涌出阵阵云雾,整个画面如仙境般美好。行走在湖泊旁的小美坐了下来,沉浸在眼前的美丽画面中。

这时,导游的喇叭开始喊起来:“十分钟后出发,我们去下一个目的地。”

啥?还有十分钟?

来不及多想,小美开始拿起相机,想把美好的一切都记录在镜头里。但是没拍几张,小美就被催促着上了车。

本以为是到下一个美丽的景点,但旅游大巴却停在了一家当地土特产商场门口,导游还催促着大家去购物。

“催我们走就是为了让我们购物?”

“之前报团的时候也没说要购物啊?”

小美越想越气,找旅行社导游理论。导游却说:“哪有旅行团没有购物环节的?这个还需要提前告知你吗?”

听了导游的话,小美无言以对.......

那么,旅行社可以组织旅游者到指定购物场所购物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第九十八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时,应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才可安排购物行程,对于非游客自愿的购物安排是违法行为。但小美不知法律规定,最终在导游的“强词夺理”下败下阵。

旅行第三天

最后一天的旅行,是小美期待已久的篝火表演。

落日的余晖,喷张的篝火,热情的歌舞,无处不在诉说着浓郁的少数民族风情。小美沉浸在篝火晚会中,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惬意和自在。

篝火晚会结束后,小美的行程也就要结束了。

“旅行结束了,明天又是元气满满、努力工作的一天!”这样想着,小美和其他旅客便踏上了去机场的路。

但是,当全团按时到达机场后,由于航空公司航班延误,全团游客等了一晚才踏上了返程的路,小美迫于无奈向公司请了第二天的假。

当小美回去后,发现自己因无法参加第二天公司的重要会议,被公司罚款了200元。

小美欲哭无泪,不知道自己的损失该找谁去理赔。

那么,旅行航班延误,游客该怎么办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一条

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但是,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航空公司擅自取消或者延误航班,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但是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旅游者无法要求旅行社与航空公司进行赔偿。

旅游是放松自我的事情

但很多人也像小美一样

在旅途中遇到一些旅游纠纷

却不知如何是好

最终丢失掉好心情 浪费了美好时光

所以,在旅游的同时

我们也要记得了解相应的法律常识

冷静应对旅游带来的一些纠纷问题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保持愉悦的旅游心情

So......

抓紧get上述法律规定

再去“仗剑走天涯”吧!

注:以上故事纯属虚构

图片均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来源|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微信号jntqjcy)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游戏

Copyright © 2024 妖气游戏网 www.17u1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