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挑战”:岂能为博眼球忽视安全

“心跳挑战”:岂能为博眼球忽视安全

首页游戏大全万盛娱乐最新版本更新时间:2024-06-12

专家提示——

●经营者提供高风险游乐项目,在无法提供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依旧以“博眼球”的方式诱导消费者,应给予重罚。

●自我保护才是有效的保护。消费者要树立安全理智消费的观念,认真评估自身承受能力,不应盲目跟风“心跳挑战”。

●明明白白看广告,认认真真签合同,淡定从容存证据,依法理性去维权。

“你这辈子,有没有为谁拼过命?”这句在短视频平台上爆火的文案,配发的视频通常是蹦极、魔鬼秋千等高空惊险刺激项目。这些视频的点赞量通常过万甚至百万,十分吸引眼球。但是,这些项目发生安全事故也不时见诸报端。

9月18日,重庆市万盛奥陶纪景区的高空项目发生人员坠落事件。两天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官方微博“万盛文旅”发布通报称,坠落人员为景区工作人员,在拍摄视频时发生意外,经抢救无效身亡。

据媒体报道,这已不是该景区第一次发生高空事故。如此高风险的娱乐项目,为何吸引大批游客“奋不顾身”?游客该如何在娱乐的同时保障自身安全与合法权益?记者就此采访了专家学者。

“挑战无止境”还是“危险无止境”

“抖音点击量破百万汇总”,在万盛奥陶纪景区官网游玩攻略的聚焦栏目,这句话格外显眼。景区内的“恐怖秋千”项目更被称为“抖音点击量百亿项目”。

该景区有吉尼斯世界纪录中最长的“天空悬廊”、300米悬崖蹦极、步步惊心、极限飞跃、高空速滑等21个高空体验及挑战项目。

作为网红游乐项目聚集地,刺激、探险、挑战……都是这个景区烙印在游客心中的标签。但“心跳挑战”背后的安全网是否筑牢?游客的每一次“高空之旅”能否安全落地?

据媒体报道,2018年10月1日,一段“游客在奥陶纪景区极限飞跃项目游玩时保险扣突然脱落”的短视频引发网友热议。10月3日,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官方微信发布通报称,经认真调查核实是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游客背后保险绳保险扣脱落,涉事项目已停止运营。此前,奥陶纪景区曾回应称该事故为网络营销宣传手段。

2019年8月18日,奥陶纪景区18米悬崖秋千的电磁阀在提升过程中电缆钢丝发生脱落,秋千没有到达指定的最高点就被释放,幸运的是游客安全着地。

据悉,重庆奥陶纪旅业有限公司曾因违反安全生产法遭到停业、罚款等行政处罚,极限飞跃、步步惊心、悬崖秋千等项目均曾被停业整顿。

今年9月18日发生坠亡事故的项目为“高空速滑”,该项目在官网上被标注为“园内最受勇敢者欢迎的高空项目”。

巧合的是,就在坠亡事故发生的当天,万盛奥陶纪景区还开展了2020年重庆市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寻求刺激的同时如何保障人身安全

不止在重庆,惊险刺激的网红游乐项目几乎风靡全国,“心跳挑战”随时上演。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网红游乐项目在寻求吸睛、获利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存在忽视运营安全的情况。

家住北京的徐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带5岁儿子到某游乐园感受网红项目“时空滑道”。

“滑道大约有三四层楼高,坐一个类似橡皮艇的东西滑下来,其实挺害怕的。”徐女士告诉记者,他们换票进园的时候,售票处的工作人员提示到,承载重量要控制在160斤以内,但进入游乐区之后,并没有工作人员进行监管和提醒。

“我抱着小孩滑下来其实是超重的。”徐女士说,园内没有看到明显的安全提示和安全告知,也没有工作人员严格监管。

“有的妈妈为了锻炼孩子的胆量,把孩子放在橡皮艇上直接推了下去,孩子吓得一路都在哭喊,也没有工作人员进行劝阻或者进行安全提示。”徐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孩子体验过后被吓得不轻,说“妈妈,以后不要再提这个事情了”。

和徐女士一样,在湖北恩施某网红景点打卡“魔鬼秋千”的邱先生,用“心脏紧缩”来形容体验感受。

“身上绑着几根安全带,坐在秋千上,被机器吊着升到最高点后,猛地下落,眼前就是万丈深渊。”说起这次经历,邱先生仍心有余悸,“结束之后,只剩后怕。”

被问及是否在体验前签订安全协议时,徐女士和邱先生均表示没有。

“运营高风险娱乐项目,经营者应该做到确保项目设施安全、充分告知游玩风险和安全须知、后续安全救援保障要到位。”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那么,游客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

发生安全事故该如何维权

网红游乐项目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今年5月25日,江苏徐州90后医学女研究生琪琪(化名),在蹦床馆玩时发生意外,全身瘫痪。

8月19日,在辽宁本溪虎谷峡景区,部分游客乘坐下山玻璃滑道时,因突降暴雨、滑速过快,导致人员碰撞,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

9月5日,江苏无锡某乐园一过山车突发故障,近20名游客被倒挂半空一个多小时……

网红游乐项目带来刺激和快乐的同时,有时候也把危险带到了身边。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邱宝昌告诉记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短视频平台以‘博眼球’方式鼓励网友体验高风险游乐项目的行为,应禁止并给予处罚。”邱宝昌表示,经营者提供高风险游乐项目,在无法提供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依旧以“博眼球”的方式诱导消费者,应给予重罚。

“另外,消费者也应该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理智选择娱乐项目。”邱宝昌告诉记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与经营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向主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投诉,必要时可收集证据提起诉讼。

“为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敲响了警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近年来,许多景点为了追求客流量,增加了一些网红游乐项目,忽视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景区应该‘扎紧篱笆’,为消费者站好岗,而不是只在办公室里监管。”刘俊海告诉记者,提供游乐项目的景区应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面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相关主管部门也要为安全运营把好关。

“消费者一定要认真评估景区的高风险游乐项目,以及自身承受能力。”刘俊海说,不要盲目追求“心跳挑战”,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人要是不在了,心就不跳了。”

“明明白白看广告,认认真真签合同,淡定从容存证据,依法理性去维权。”刘俊海建议,树立理性消费、安全消费的观念,自我保护才是有效的保护。(检察日报 李春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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