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克,“硬汉侦探小说大师,纽约犯罪行吟诗人”,他的所有作品都绕不开纽约,纽约才是他书中的最大主角。
《小城》的名字引用自美国作家约翰·冈瑟:“长夜漫漫,屹立不倒,但每到刮风下雨,纽约,也只是一个小城。”
小说背景的设定在“9·11”之后,“在这座城市里,每个人心里都清楚:纽约再也不是以前的纽约了。”
布洛克写下五个系列近三十多部小说,他对《小城》情有独钟,说这是他最好的小说。
在《小城》里,他一反侦探小说套路,开头就点明了凶手,把悬念变成“接下来会怎样”。在他游刃有余的阴郁风格中,写出了更深的黑色。
这些人跟这个伟大城市里所有的人一样,都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劳伦斯·布洛克(Lawrence Block,1938- )
清洁工故事从一个清洁工开始:杰利·潘科。
三年前,潘科酗酒、吸毒;如今,他每天清晨去打扫三家酒吧、一家妓院、一间公寓,以此为生。
他打扫的三家酒吧各具特色:“死之列”聚集性变态者、“脸颊”聚集男同性恋者、“哈力根”则是正常人去的热闹酒吧。
这天,他如常打扫了三家酒吧和一家妓院,然后去打扫玛丽琳·费雪的公寓。
玛丽琳是个房产中介,38岁。他看到卧室门关着,以为玛丽琳还没睡醒。除了卧室,他把里里外外清理干净,最后推开卧室房门,发现玛丽琳已经死了,脖子上有伤痕,显然是被勒死的。他打电话报警,他把犯罪现场清理得一干二净了!
潘科不是主角,但他和接下来的谋*案息息相关。
玛丽琳被勒死后,妓院发生屠*案,两个妓女、一个老鸨被*,警方在现场找到榔头和凿子。不久,三家酒吧发生连环纵火案,死亡73人,重伤12人。
“9·11”之后,城市诞生了新标语:“我爱纽约,更胜从前”,代表“爱”的心形符号添了缺口。
面对突如其来的毁灭,大家才发现大城不堪一击,人心如此脆弱。然而,生活还在继续。
情感难免磨损消逝。你身上有条疤,就跟那个心脏一样,你舔舔伤口,继续忙碌,然后,你就好了。或多或少吧。
面对城市如此巨大的伤痛,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小说里面的主角总会因某些事卷在一起。
作家约翰·布莱尔·克雷顿,作家,47岁,离异、有子女,出过六本小说,住在有房租管制的公寓里。为了维持生计,他还在学院开写作班,每周一晚给学生上课。
文学,要不就独特,要不就普通,没有缓冲地带。
那晚,约翰上完写作课,去“鱼壶”酒吧消遣,玛丽琳搭上了他,他们一起回玛丽琳的家。他们喝得醉醺醺,约翰的记忆断断续续。玛丽琳被害后,警察找上门,约翰成了头号嫌疑犯。
约翰写过一个短篇小说:关于丈夫厌倦并*掉妻子的“超完美谋*案”。被警方指控犯罪后,他打算扩写这个短篇,把它写成长篇小说。
他发现他已经在考虑:检方会不会拿他的小说当罪证,陪审团又是做何感想。文坛圈里的人,都知道作家是作家,作品是作品,未必文如其人……问题是陪审团知道这些吗?
他以五万元保释,经纪人告诉他,现在他是出版界的抢手货了。经纪人拍卖他的新书出版权,皇冠出版社以315万的价格成为赢家,这个数字远远超出他们的预期。
爬格子,换钱。没赚过大钱,也没饿死。这几年日子特别难过,不只是他。上面的人放下身段,下面的人自我提升,全部挤到他这个中间阶层来了。麦真纳那句话,越想越有道理:当作家能赚大钱,却未必能过上好日子。看来,他也即将成为一个赚大钱的作家了。
这场拍卖让约翰大为满足,简直是作家梦寐以求的刺激。竞标的数字越高,他的贪欲就更上层楼。
这还是他第一次弄明白:为什么有的亿万富翁,家财万贯,但还是拼命赚钱;为什么有的公司高级主管,光遣散费就好几千万美金了,还要用这笔钱开新公司。他们得到越多,想要的也越多——不是想赚更多的钱,而是他们忘不了那种“得到”的快感。
他知道自己没*人,但未必有充分的证据。
他的律师并不在乎他有没有*人,律师的目的是帮客户脱罪。
他的经纪人要帮老板赚钱,只要书本畅销,他有没有*人关她什么事?
他想明白了,出版社肯花大价钱去买他的新书,是因为他的犯罪记录。这本书在审判前可能就已经出版了,会引发很强的宣传效果,他被判有罪或无罪都能刺激销量,出版社都不会亏本。
他的旧书开始重印,出版社安排他上节目、接受记者采访。
他成功所有的理由、唯一的理由,就是大家都百分之百地相信,他勒死了一个女人。
律师和约翰说,检察官提出要他承认犯下二级谋*罪,换三年徒刑,有可能提前释放,他拒绝了。后来,警方查出这几个案件都是同一个人所为,媒体把凶手称为“血手木匠”。他被撤销指控了。
布洛克写约翰这个作家角色简直是信手拈来,太多心得体会了。
凶手有的时候,你得挣扎,瞪着眼睛看着空白的页面,动辄几小时,搜索枯肠,毫无收获。有的时候,又像福楼拜,花了整个早上,加一个逗号,到了下午,又把它擦去。
有的时候,你有东西可写,但细细咀嚼,又觉得出自你手笔的文字,淡而无味。敲敲键盘,像是农人摘下一朵朵棉花,或者是生产线上的人员的机械操作。没错,有的时候,文字会一页一页地冒出来,产量不少,动作顺畅,事后一看又觉得总不如写的时候认为的那么好,但绝无乐趣。
威廉•波义斯•哈宾杰, 62岁,曾经在广告公司担任研发部主管,2000年提前退休。他太爱纽约了,喜欢研究纽约的历史,和妻子住在买下的公寓里。
“9·11”改变了他的一切。他27岁、*三个月的女儿和女婿在双子星塔的办公楼上班;他的儿子在纽约消防局云梯队服务,刚赶到北塔抢救,北塔崩塌,他被埋在废墟里。
他的太太承受不了打击,不久服用安眠药自*。那天他发现妻子死去,也去买安眠药,同样吞下,但两个小时后醒了,床边全是呕吐的痕迹。他来到公寓顶楼,想纵身一跃,站了半个多小时,最终没有跳下去。
他的女儿、女婿已经粉身碎骨,尸体永远找不到了;他的儿子也埋在百层高楼之下。他把太太的骨灰撒在尽可能接近的世贸遗址。
他站在那里倾听城市的声音,呼吸都市的气味。有的时候,他深呼吸一下,甚至觉得他吸进了女儿、女婿飘浮在纽约空气中的分子。他们已经融入空气中了,谁能说他呼吸的不是组成亲人的颗粒?曾经是他们身体的一部分?
他读纽约的历史,充斥暴力与死亡。他读到南北战争的纽约征兵暴动,他明白这个事件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注定要发生。
他们是这个城市,纽约,牺牲自己,成就未来荣耀,贡献给老天的祭品。他们是这个城市在献祭仪式上释放出来的血液,让纽约的灵魂以此得到救赎,重获新生,让它从灵魂的灰烬中重生,让纽约变得比以前更伟大。
他相信自*不成是因为有“未竟的事业”,他要彻底牺牲自己,去毁灭、去犯罪,为了让纽约“清除污秽,建立美好的将来”。
前警察局长法兰西斯·巴克伦,53岁,前纽约警察局长,是下届市长的热门候选人。
巴克伦到处演讲赚钱,讲的是熟悉的题目,表现越发收放自如,他觉得自己就像百老汇演员。他留意到血手木匠的案件,被*的老鸨是他以前经手的一宗命案的目击证人。
画廊老板他的心智澄清起来,如果这是他的案子,他知道该怎么着手,他也很清楚,这才是他真正想要的。不是巡回全国告诉听众他们早就知道的事情,也不是当官,不管是市长,还是局长。他想到街头上,查案子,把坏人揪出来。
苏珊·波玛伦斯, 37岁,聪明、对艺术品有鉴赏力。她离婚了,不想再婚也不想生孩子。她的画廊声誉日上,她却心神不宁。她渐渐觉得,有什么想做就赶紧做吧。
她每天都性欲高涨,看到帅哥就忍不住在脑海勾勒最细腻的场景;性幻想整天在她脑海打转,她寻找机会真刀真枪去干;她沉迷各种性游戏,买了很多性玩具。
苏珊男女通吃,每当写到她,文字特别活色生香。
我是一个每天都在进步的作品。
苏珊把性掌握在可控范围,她决定上床的时间、地点、对象和方式。她很清醒,男人到处猎艳不算什么,她是女人也有方便之处。
她串起了书中的人物。
莫瑞是约翰的刑事律师,八个月前查出前列腺癌,治疗会影响性生活,他宁可吃草药。他和苏珊吃饭时,苏珊钻入桌底下给他吹箫,他爽爆了。这一幕给在一旁吃饭的巴克伦留意到了。
苏珊从巴克伦那里体会到君临天下的支配欲,每周五,她让巴克伦来她家。
这个男人,充满男子气概的男人,习惯指手划脚的男人,她要他干什么,他就得乖乖地干什么。她叫他法兰妮,要他变成小女孩,像搞小女孩一样地干他,还让他陶醉不已。
每周二,苏珊和两名男子玩3P,一名男子还发现了自己的同性恋倾向。
性,很美妙,做得越多,就想要的越多。你越来越熟练,表现越来越好。
巴克伦心甘情愿沦为苏珊的“性奴隶”、那名发现自己有同性恋倾向的男子,他们的阴暗角落不是苏珊创造出来的,而是本来就在那里,只是被苏珊开发了。
苏珊后来爱上了约翰,熟读他所有作品。她在餐厅给约翰留下名片,约翰没找过她;她想到莫瑞是约翰的律师,通过莫瑞牵线搭上了约翰。
苏珊终于如愿和约翰上了床,把自己的性史全部告诉约翰,隐去对方的姓名。她连同自己的性玩具、性幻想都一五一十交代清楚。约翰说,这就是她自己,这是她的艺术。
她大声说:“你恨我吗,约翰?”
“有什么好恨的?”
“我恶心吗?”
“你很美。”
在一次性爱中,苏珊要约翰把手压在她的喉咙上,她心底是想约翰*了她,但约翰没有下手,从侧面证实了约翰不是凶手。
性与暴力在“9·11”悲剧笼罩下,城市的芸芸众生都被改变了。
哈宾杰是“9·11”的受害者,摇身一变成为恐怖的*人凶手;巴克伦是雄赳赳的前警察局长,竟然甘心任由苏珊摆布,犹如拥有“甜蜜秘密”的“小女人”。
受害与伤害、常态与变态,竟然是一体两面。
苏珊用性来疗伤,哈宾杰用仇恨来疗伤。他们有着相似点:打破底线、获得快感、寻求合理解释。
性与暴力都隐匿在人性深处,苏珊对性的探索或许出于对生命的好奇,哈宾杰对暴力的迷恋则是出于对生命的绝望。
配角也出彩或许他不是所谓的艺术家,但从作案地点的选择、工具确认,到成品完成,至少也像个细细打磨作品的工匠。看来,他真的是着魔了。
布洛克这次不写他的侦探系列,试图全景式描绘“9·11”之后更黑暗更脆弱的城市众生相,配角也很出彩。
艾迪雷根在“鱼壶”酒吧的吧台干活,他知道这种工作赚不到钱,但他两年前就意识到自己这辈子会困在酒吧里。
事实很清楚:除了酒吧,他哪里也不想去。他只是觉得他应该脱离这种日子,跟大家一样。但他不是。他的生活就本该如此。他用不着拼命工作,用不着担心太多,一切都得过且过。这世上有他永远买不起的东西、做不到的事情、当不上的角色,但是,谁不是这样?就算你是全世界最有钱的人,全地球最成功的权贵,还是会碰到不爱你的女人,爬不上的高山,还有,你想买别人偏偏不卖的东西。
城中热门丝蒂莉餐厅,老板叫丝蒂莉·沙芙兰。
她从小就胖,在大学毕业后遇到一个不嫌弃她胖的男孩,迅速嫁给了他。这段婚姻维持不到一年,原来那个男孩并不爱她,只是故意挑个胖女孩来展现自己的优越感。
离婚后,丝蒂莉每个周日都在公寓开派对。她向心理医生抱怨,每周一收拾公寓太麻烦了,心理医生建议她找个清洁工。又有一次,她向心理医生抱怨她的工作无趣,心理医生的建议改变了她的一生。
“你喜欢做什么?”
“我喜欢做什么?找朋友过来,听他们侃,看他们吃喝。如果,能靠他们离开之后剩下的半瓶酒过日子,就好了。我有两架子开过瓶的剩酒。我的工作让我想吐。”
“你这是在开沙龙呢。”
“如果二〇年代在巴黎,说不定还有搞头,可能还有人会写本关于我的书呢。”
“加个O。”
“什么?”
“不要搞沙龙(salon),”他说,“搞个酒吧(saloon)吧。”
丝蒂莉找对了人生方向,餐厅的生意一直好得不得了。
改变她从来不花钱搞宣传,但报纸上一天到晚都看得到免费的美食家推荐。这当然是有道理的。纽约最有趣的人,都是丝蒂莉的常客,都喜欢在这家餐厅的吧台上高谈阔论,消磨一个晚上。
看《小城》的过程,犹如照进现实。繁华大都市也好,脆弱小城也好,大环境的影响无处不在、无人幸免。
我们深感无力的时刻太多了,坚持信念、追逐梦想谈何容易?能把握的只有自己,能选择的只是走好眼前每一步、对未来多一点信心吧。
布洛克在《小城》想给我们展示的,不是城市创伤后遗症的愤怒、恐惧或绝望,而是某种改变。
每一天都会改变每一个人,某一天改变你一点,另一天改变你很多,一点一滴地累积,在本质上,无法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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