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5月7日18时15分,一辆16路铰链式公共汽车(车号1031)行驶到成都剧场附近的人民中路,正穿越十字路口向北行驶时,突然发生猛烈爆炸,由炽热的气浪组成的冲击波将附近骑车或者步行下班的人们悉数拍倒在地上,附近临街部分建筑的玻璃窗被瞬间震碎,有目击者看到又一块公共汽车车顶的天窗盖子直接被炸飞到老远,最终在一栋临街建筑的五层楼上被找到,随后整辆公交车燃起了熊熊烈火。
在爆炸发生的时候,车内有三个人被炸飞出了车外,当群众围上去试图施救的时候发现都已经血肉模糊,没有任何生命迹象;另外还发现一整条大腿被炸飞出车外。一些率先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群众纷纷行动起来,报警的报警,叫救护车的叫救护车……
70年代行驶在成都街头的铰链式公共汽车
70年代行驶在成都街头的铰链式公共汽车
根据事后赶来的医护人员的统计,总共有十人被炸死,二十六人不同程度被炸伤。构成了一起特大爆炸伤亡事故。
这是1990年16路公共汽车爆炸现场,用这张照片脑补本案中爆炸的公共汽车吧
事发后,四川省和成都市公安机关立即行动起来,一辆又一辆搭载着公安干警和公安战士的警车呼啸着赶往现场,四川省公安厅厅长乔志敏和成都市公安局局长丁献等所有带“长”的领导干部第一时间随着大队人马赶赴现场,指挥消防官兵将公交车的大火扑灭,并协助医护人员实施对现场伤员的抢救工作,并就地成立专案指挥部,指挥现场勘查、清理以及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乔志敏(左二)
在随后的七个昼夜里,四川省和成都市的四百多名公安技术人员们分成拍照录像、拍照绘图、物证提取、群众走访等小组。了解爆炸的每个细节,对现场周围进行逐段清理,发现和搜索各种残留物。穿梭在被炸得四面洞穿的公共汽车残骸内外,对公共汽车残骸的每个部件和每个爆炸造成的痕迹逐一进行勘验鉴定。现场提取了二百多份材料物证,陆续送往成都市公安局和四川省公安厅的技术室,进行化学、薄层和光谱分析,以尽快确定爆炸物的成分以及确认出可疑的金属片。
与此同时,十名死者的尸体被送到四川省公安厅刑科所法医室,由省厅和市局的法医逐一进行尸检,判断死者在爆炸时所处的位置和冲击波的方向。负责走访的干警们则四散开来,发动群众寻找从1031号16路公共汽车从起点站发车到爆炸现场这段距离内所有乘坐过这辆公共汽车的人员,调查发现爆炸发生前后的可疑人员。
经过七个昼夜的努力,专案指挥部基本还原了事故的基本面貌:1031号16路公共汽车于5月7日17时20分从火车南站发车,沿途经过七个站点(人民南路四段北、省体育馆、华西医院、华西坝、锦江宾馆、人民南路广场、成都剧场),在成都剧场站上下乘客后,又行驶了二百多米,至白家塘街西口发生爆炸。经过技术人员的反复鉴定,确认1031号公共汽车在发生爆炸之前,自身能引发爆炸的油箱等部件全部完好无损,做出了公共汽车本身不可能自己发生爆炸,爆炸事故是人为带上车厢的炸药引发的结论。
老照片 70年代的公安民警形象
通过调查,1031号公共汽车从火车南站站发车至成都剧场站时总共有一百一十名乘客上下车,爆炸前下车七十一人,经一一核查,没有发现这七十一人有任何与爆炸有关的可疑迹象。在公共汽车发生爆炸的时候车上尚有三十九名乘客,受伤的二十六名乘客和侥幸没有受伤的三名乘客经过一一核实,也没有发现他们有任何与爆炸有关的可疑迹象。
专案指挥部将十名死者一一进行了编号,除了六号死者外,其余的九名死者的姓名、住址、职业都被查实,根据群众反映他们的平素表现和当天外出时携带的物品看排除了他们接触或者携带爆炸物的可能性。唯有六号死者既没有查出姓名和其他的底细,因此专案指挥部决定对这个神秘的六号死者进行深挖。
5月13日,专案指挥部在成都市公安局会议室召开案情分析会,成都市公安局负责现场勘查的治安处处长向到场的省厅和市局的头头脑脑汇报了他们现场勘查的结果:
老照片 成都市公安局
现场勘查表明:1031号16路公共汽车内一号座位的四周车体有爆炸时冲击波和夹杂的铁螺钉平行射入的痕迹;在一、二号座位之间靠右侧上端的车顶被爆炸掀开一个大洞,下面的车厢地板被炸穿,上下两端恰好连成垂直线。其周围四个几乎同样高度的损坏部位呈对称状,将其连成两条对角线,正好交叉在垂直线上,证明这个交叉点就是爆炸中心点,或者说就是起爆点,炸药就是从这点向四周炸开的。这个位置的高度距离车厢地板90~100厘米,没有悬挂和放置物品的条件,因此炸药必然是处在某个乘客的身上引爆的。
从调查绘制的爆炸发生时车上三十九名司乘人员所站和所坐的位置反映出:六号死者就站在爆炸中心的位置,爆炸中心点就位于其腰腹部,从六号死者的尸检情况看,六号死者的腹部、腰部、胸部和面部被全部炸光,整个尸身只剩下连着一点后脑勺头皮的背部和两条大腿。九名死者和两名重伤者在爆炸发生时就在六号死者的四周,形成一个圆圈。根据这些人的尸检结果发现:位于六号死者左侧的人的创面集中在右侧;位于其右侧的人的创面集中在左侧;位于其前部的人的创面集中在后侧;位于其后部的人的创面集中在前侧。而且创面全部位于上身,这种情况只有爆炸物在六号死者身上,并从其腹部炸开花,才会呈现如此现象,所以六号死者就是携带炸药并引爆的凶手。
由于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大量的拇指大的铁钉、炸开花的子弹壳和子弹头,其中有十四颗铁螺钉射入了死者或者伤者的体内。因此,可以证明这些螺钉、子弹是和炸药和雷管绑在一起,用来加大爆炸威力所用的。
为了证明这一点,专案组在成都军区军械部门的协助下,将螺钉、子弹、炸药、雷管等物品捆绑在一起DIY成了和现场爆炸物一致的爆炸物,进行了数百次的爆炸模拟试验,得出的结论是:雷管不可能由于摩擦或碰撞引起爆炸,必须是由人为操作进行引爆。
此外,爆炸专家在现场勘查时并没有发现用于定时引爆或者遥控引爆爆炸物所必须使用的齿轮、发条、弹簧、线路板、晶体管等零部件,因此排除了爆炸物系遥控引爆或者定时引爆的可能性,从而也排除了第三人制造爆炸物将罪责转嫁给六号死者的可能性。
现场勘查时发现了一节二号电池的塑料盖和一些断节多股铜丝、红色塑料电线,在六号死者体内发现了两块金属片,外层是纯锌,内层附着物含锰,这是电池的锌皮残片。因此爆炸专家判断,爆炸是六号死者用双手使用导线接触电池引爆爆炸物所造成的。
至此,专案组确定此次爆炸是犯罪分子蓄意制造事故,而犯罪分子就是六号死者。四川省公安厅乔志敏厅长将这个结论上报给公安部,由赵苍壁部长亲自审查后认可了这个结论,赵部长随后做出批示:四川省公安厅要集中力量查明六号死者的身份,突破全案。
赵苍壁
鉴于六号死者的尸体严重残缺不全,除了脚穿的酱色棉纶暗花丝袜、三眼牛皮鞋、被炸断成几截的牛筋皮带以及扎花鞋垫外,其他的衣裤已经全部被炸飞,可查的物证线索极少。此外,对现场提取到的一百四十多件介绍信、工作证、提货单、信件、饭票菜票和记录电话号码的纸片等遗留物进行逐一查证后也没有发现任何与六号死者有关的线索。
为了不放过一丝可能的线索,专案组的侦查员们以极大的毅力,对公共汽车残骸内外收集到的多达两百多斤的渣滓进行清理,与车上人员炸飞或者炸碎的衣物碎片进行一一核对,终于找到了三十块属于六号死者的衣服和裤子的碎片,经过仔细清洗后拼成五件残缺的衣服和裤子,其中两件经鉴定分别是上海双喜牌白色的确良衬衣、罗口肉色棉毛衫。
还清理出一些毛发以及一颗尽头牙可以确认属于六号尸体。专案组根据六号死者的残骸,对六号死者的初步特征进行了刻画:是一个留着长发的男性,从脚掌长度判断其身高不低于1.65米;根据那颗尽头牙并虚心请教了川医(今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鉴定出此人的年龄应该在30岁左右。
根据以上的刻画,专案组发动成都市各级公安保卫基层单位深入发动群众开展大面积的排查工作,一查失踪的成都市的常住人口;二查居民来客下落不明的人;三查旅店、招待所五月七日前离开的人。同时,由四川省公安厅向全省发出查找六号死者的协查通报。
专案组侦查员拿着属于六号死者特征最为明显的三眼皮鞋和扎花鞋垫的实物或照片分别进行走访。
负责鞋垫的小组走访了四川省的四十二个习惯做鞋垫的县市,重点走访了以做鞋垫出名的绵阳、内江地区的农村,走访了五百二十名善于做鞋垫的妇女,试图查出扎花鞋垫的来历,结果一无所获。一筹莫展之际,有个做鞋垫的妇女反映:这种扎花鞋垫很可能来自云南的农村。
负责皮鞋的小组走访了全市各个制鞋厂、百货商店皮鞋经销柜台,虚心请教老师傅和有经验的购销人员。这些人一致认为这种三眼牛皮鞋用料虽然很好,但制作工艺却很差,不是大城市的产品,至少四川省内从来没有销售过这种产品。经过外贸部门和轻工业部门的皮革专家的鉴定,这双皮鞋使用的皮革是云贵的产品。
同时,还有一路侦查员赶往成都市的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观察成千上万南来北往的旅客,寻找穿三眼牛皮鞋的人,希望从中发现线索。
5月19日11时左右,一列由云南开来的旅客列车抵达成都站,在成都站蹲点观察的侦查员在千余名出站的旅客中发现一名中年旅客穿的三眼皮鞋和现场发现的三眼皮鞋很相似,于是拦住这名中年旅客,向他亮明了身份说明了来意。该名旅客在得知是人民警察查案子,立即主动热情地表示愿意配合人民警察的工作,自我介绍说自己来自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的下关市,脚上穿的双眼牛皮鞋是在当地买的,侦查员向他借了这双皮鞋,和现场六号死者的皮鞋进行仔细对比,证实这两双牛皮鞋都是同一家鞋厂生产的产品。
至此,案情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当晚一个小组连夜驱车赶往云南大理,从5月21日开始,在云南省公安厅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处下关市公安局的热情协助下开始查这种双眼牛皮鞋的生产厂家。到5月24日,查明这种双眼牛皮鞋是大理州皮革厂的产品,同类型的产品一共生产了14700双,全部在云南省内销售,其中半数在大理州内销售。同时还确认六号死者所穿的白色的确良衬衣、肉色棉毛衫和酱色棉纶暗花丝袜近几年都在大理当地出售过。这几种出现在六号死者身上的物证都在大理出现,证明六号死者极大可能来自大理。
六月下旬的某天,一名侦查员在大理县城外闲逛的时候,意外地在一群白族姑娘的头巾上发现了和六号死者的扎花鞋垫相同的图案。于是他立即返回大理县公安局,向身为白族的内勤女警李艳美同志请教这种图案的来历。李艳美接过鞋垫仔细端详图案后说:“前掌做的八角花,中间是小绣球,后跟是青年花,这种做法在我们州的一些农村里比较流行,我建议你去问问我们这里的妇联主任,她可是我们白族的绣花能手,什么样的花色图案出自哪里,她一眼就能看出来。”
老照片 大理县城城门
老照片 白族姑娘
大喜过望的侦查员立即拿着鞋垫找到大理县妇联副主任、白族绣花能手李某某,李某某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反复研究了鞋垫的扎针法、花纹后,判断这种鞋垫图案是当地的汉族妇女仿白族的做法做的,在附近的漾濞、洱海、祥云三个县的农村比较流行。于是,侦查员们立即分头前往漾濞、洱海、祥云三个县,请三个县局的刑侦股协助查找使用这种图案鞋垫的可疑失踪人员。
7月2日,漾濞县公安局刑侦股股长汇报了他们排查到的可疑人员:时年28岁的云南宾川县人季重贤,此人在1969年在大理州农机学校毕业后被下放到漾濞县脉地公社,因为有文化有技术,后被分到了公社农具厂做工。1978年11月被招工进入滇西纺织厂锅炉房当学工,1979年3月25日自动申请辞职,理由是工作苦、工资低,4月28日失踪,下落不明。
群众反映,季重贤出走时穿着垫着扎花鞋垫的三眼牛皮鞋,衣着也和六号死者极为相似。侦查员顺着这条线对季重贤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查明扎花鞋垫是季重贤的原恋爱对象杨某某送的、而鞋垫是同村妇女文某某做的,罗口肉色棉毛衫是季重贤的姐姐亲手织的。通过组织季重贤的亲属,原恋爱对象以及原来做工的工友识别六号死者的衣服、鞋子、袜子和鞋垫,他们一致证实这些东西都是季重贤生前所穿的。同时还确认,季重贤出走时腰间所扎的牛筋皮带与现场发现的牛筋皮带吻合。
在检查季重贤的寝室时,侦查员在季重贤的床单上发现两根毛发,经化验证明这两根毛发的血型与六号死者的血型一致。稳妥起见,侦查员还动用警犬对带来的衣物进行鉴定,最终证明六号死者就是季重贤。
季重贤的工友郭某和罗某向侦查员提供:他们曾经多次和季重贤炸鱼,还亲眼看见季重贤晒过岩石炸药和雷管,这种炸药在当地十分普遍,很多老百姓家都有私藏。此外,季重贤的好友——复员军人李某证实:1976年春节他从部队回家探亲时,季重贤曾向他讨要了20发56式半自动步枪子弹,而现场发现的子弹弹头和弹壳经过鉴定也是56式半自动步枪子弹。至于在现场和尸体中找到的大量的螺钉螺帽,季重贤工作过的农具厂里有的是,就在季重贤的寝室里还发现有两个相同的螺帽。
56式步枪子弹
大量的人证和物证证明季重贤就是制造1031号公共汽车爆炸案的凶犯。但现在还有最后一点需要证明:这个平素没有劣迹的青年工人,为何要干出此等恶事?
侦查员在走访季重贤的父亲时发现老头子眼神躲闪,像是欲言又止的样子,于是在反复工作规劝下,季重贤的父亲交出了一封季重贤写给他的诀别信,寄出的时间是4月27日,也就是季重贤失踪前的一天。信的内容如下:“命运只有我自己才能掌握,任何人也无法包办代替……我不需要家庭和社会任何人的关心,今后也不能和你们任何人通信了,与家庭断绝一切关系……我们家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就行了,也不要问我的事,也不要议论我的事。”
根据这封诀别信,专案组刻画出了季重贤的作案动机:季重贤是个极度自私的利己主义者,在农村时想去城市,到城市后又嫌工作苦、工资低,自己辞职不干,将自己的不幸归结到社会制度,最终变得仇恨社会,乃至不择手段、不计后果,疯狂实施报复,制造了1031号公共汽车的惨案。
Copyright © 2024 妖气游戏网 www.17u1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