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凋敝,人心情义犹存

时代凋敝,人心情义犹存

首页休闲益智撑杆过河更新时间:2024-08-01

《文城》应该是一本典型的page-turner,一个熟悉余华的读者会被这本书唤醒许多关于他作品的记忆。小说中历史背景的描写让我想到《活着》,幽默的叙述让我回忆起《许三观卖血记》,残酷的刑罚与酷烈的战争场面又让我想起《现实一种》。情节曲折、文笔流畅、细节丰赡、幽默风趣,当然也不乏许多残酷,这是我阅读过程中所能够回想起的许多关于本书的词汇。

《文城》封面

古话说:宁为太平犬,莫作离乱人!林祥福生在乱世,五岁丧父、十九岁丧母从此孑然一身,所幸家产丰厚,仆人忠厚,林祥福自己又有一技傍身,因此生活平顺衣食无忧。而他一生命运浮沉变化、最终客死异乡都是因为一个女人的出现—小美,也是本书的女主角。林祥福很中意小美,经历了多次失败的相亲之后最终选择小美作为自己的伴侣。这也是他一生悲苦的缘起。在林祥福同住五个月后,小美不告而别,并且卷走了林祥福祖产一半—十七根大金条中的七根,三根小金条中的一根,并且是把这些钱给了自己的原配丈夫沈祖强。林祥福既伤心且懊悔,心中却依旧对小美念念不忘,待小美*回到林家,林祥福选择原谅了她,并且为了留住她举办了隆重而又正式的迎亲之礼。然而,小美在替林祥福生下女儿后,再次走了。林祥福践行了自己对她的诺言:我会抱着孩子去找你,就是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你。而那个沈祖强与小美虚构出来的文城正是林祥福的追寻之所。

为了南下寻找小美,林祥福变卖祖产、安置仆人田大一家,历尽千辛万苦来到溪镇,后来又结识陈永良夫妇,并在溪镇定居继续寻找小美。林祥福出钱与陈永良共建木器社开始新的事业,后来又结识溪镇商会会长顾益民,最终为了救顾益民被土匪*死,让人唏嘘。林祥福与佃农一起劳作,毫无架子,是踏实;对待仆人田大五兄弟爱重信任,是仁厚;出钱与陈永良共开木器社,是慷慨;孤身带钱要去从残暴土匪张一斧手中赎回顾益民,是勇敢;舍弃家财用一生去寻找欺骗过他的爱人小美,是执着。身在乱世,林祥福实在是活出了一个圣人的样子,可惜未能“忘情”。

同样未能忘情的还有小美。小美十岁即被父母给了沈家做童养媳,后来顺利嫁给沈祖强。沈祖强与沈父相似,都活在沈母的威严之下。他性格软弱、本事一般,北上途中走投无路,对林祥福撒谎二人是兄妹把小美留给他。沈祖强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对小美一往情深爱得执着,不惜为了小美顶撞沈母,最后偷拿家中一半家产带着小美出逃上海。也正是这一番不惜叛母毅然逃离的深情打动了小美,让她两次背弃林祥福回到他身边。沈祖强本没有错,如果乖乖留在父母身边是可以在二老庇佑下安稳度日的,可悲的是他既无责任又无能力,他只有对小美的爱,只有执着的爱。鲁迅说: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他对小美的爱就像无根的浮萍。与林祥福相比,沈祖强只是痴情而无用的好人。

不过无论是靠谱的如林祥福,还是不太靠谱沈祖强,都让小美难以割舍。她为了沈祖强欺骗林祥福、偷窃林家金条,又为了替林祥福祈福最终冻死在冰雪中。小美这个人物的矛盾在于:她与林祥福在一起时牵挂的是沈祖强,而回到沈祖强身边之后第一次想着要把孩子送回去第二次则不断地在思念林祥福与女儿。软弱无能的沈祖强为了她不惜背母偷窃家财,她心怀感恩歉疚;林祥福为了他变卖祖产千里寻妻,她也是心怀愧疚。读完全书,最奇怪的感受就是:即使小美脚踏两只船,她依然无法让人对她生起恨意来。最后小美的死也许是在暗示她最终选择了林祥福吧。

除了主角一生的纠葛,溪镇的人们也多是有情有义之人。陈永良、李美莲夫妇对林百家视如己出,对林祥福照顾周到,为了不破坏林百家与顾同年的婚事毅然搬家,分田也绝不多要;田大千里寻主,为了守护林祥福的祖业恪尽职守,最终在迎林祥福尸骨的来路上去世,田家兄弟一片赤诚,劳心费力要带少爷林祥福尸骨还乡;此外,看似冷酷威严的沈母,也对小美属意已久,临终把账簿托付给小美,实是个面冷心善之人;顾益民虽教子无方,但为人尽职尽责,与官兵周旋,招募民团斗匪,要守护溪镇周全;就连私窝子里的翠萍也不忘林祥福的恩义,对他存有眷恋。这些活在乱世之中的人或因寻情或因报恩始终保持着人性中的善良。

不过,本书也并非如此沉重,在余华流畅的叙事中,我依旧不时能够感受到字里行间的幽默风趣。全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幽默描写有两处,一是顾家四兄弟依次撑杆过河看戏嫖妓的片段,充满夸张荒诞的喜剧氛围,语涉猥亵,不详述;另一处是小美结婚,她父兄去沈家吃饭的段落,极有趣,不过寥寥几笔勾画,画面感十足如在目前,细想可爱得很,抄录如下:

婆婆准备了一桌丰盛的菜肴,这五个来自万亩荡的贫穷亲人却是胆怯地吃着。虽然他们饥肠辘辘,虽然桌上的鸡鸭鱼肉香气扑鼻,可是他们的双手仍然插在袖管里,仿佛是在互相等待,当父亲的手从袖管里出来,拿起筷子夹一块肉放进嘴里后,另外四个的手也从袖管里出来,也拿起筷子夹肉。父亲的双手重新插回袖管后,另外四个的手也都跟着插回袖管。然后又是等待,下一个是小美的哥哥,他勇敢地将手伸出袖管,另外四个受此鼓舞也伸出袖管里的手,当小美哥哥的双手回到袖管后,其他人的手也都回归袖管。就这样,他们的手从袖管里迅速出来,又迅速回去,快去快回像是小偷的手。

纪父(小美家姓纪)与家人“伸着头、手缩在袖管,在一齐拿出来,一齐收回去”,这父子一致的一伸一回动作之间的渴望、畏惧与矜持真是有趣得很。后来纪父与三子回家时讨论沈家的气派与鸡鸭鱼肉,充满了意犹未尽,满满的喜剧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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