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永棣 来源公号:燕大元照
《投名状》电影改编于晚清四大奇案之刺马案,讲述的是太平天国运动年间,一件兄弟阋墙的奇案。
在清朝末年,因为当权者的更替等原因,发生了很多冤案。在这些冤案中,又以刺马案和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等最为出名,合称为清末四大奇案。那么清末四大奇案是哪些呢?这些冤案背后又有哪些寓意呢?
刺马案
何为刺马?刺倒是刺*的意思,而马是指的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晚清的一位大官员,当时任两江总督的马新贻。
马新贻
两江总督总揽两江南以及江西的军政大权,是一个颇有权利的职务。但是就这么个权高位重的人,却在光在化日下被人给刺*了。
当时马新贻正在路上走着,突然听见有人喊“救命啊”!马新贻见是一名衣裳破旧的人朝自己走来,走着走着并且跪了下来,没想到这个人突然见朝马新贻扑去,一击毙命,马新贻被刺*成功。
刺*者却不慌着逃跑,而是做了件特别奇怪的事。刺*者成功后,高喊: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啊!我张文祥一人做事一人当,人是我*的,我认罪!
投名状改编自刺马案。
大哥庞青云爱上了二哥赵二虎的妻子,并且被利益所诱惑,最终与二哥赵二虎决裂并且害死了他,而三弟江午阳处于两方之间十分痛苦,最终为二哥报仇手刃大哥。
庞青云即被刺*而死的马新贻,赵二虎则是黄纵,三弟江午阳就是张文祥。
在刺马案中,马新贻因为朝廷的调令而来到两江地区任职。当时两江地区一直是属于曾国藩势力的,所以湘军的人对于马新贻一直是十分排斥的。当时想要马新贻命的人很多。最后谁都没有想到的是马新贻死在了结拜兄弟张文祥的手上。
太原奇案
太原有一个富人叫张百万,他有两个女儿。二女儿早与曹文璜定下了婚姻,但曹文璜家道中落,张百万嫌弃他,于是将女儿许配给一个姚姓大户。张玉珠就与曹文璜私奔,准备投靠曹家的故交交城县令陈砥节。
途中途经豆腐铺,得到了豆腐铺莫姓老汉的同情,就借出毛驴帮助逃走。
第二天,张百万知道女儿逃走了,以为在大女儿家中,就带领家人前往大女儿家。他怀疑二女儿藏身在衣柜中,于是就让人将衣柜抬走了。谁知道衣柜里有个和尚,他以为和尚已经死了。为了给自己一个台阶下,于是谎称二女儿暴病身亡,为和尚穿上嫁衣置于灵房。
半夜的时候,和尚醒来了,就逃走了,他也经过了豆腐铺,于是就用嫁衣换取了一套普通的衣服。
原来和尚是一个花和尚,在他逃走后,又调戏一名有妇之夫,遭到了妇人丈夫吴屠户*死,并将其弃尸于井内。
张家灵堂走尸,再加上和尚命案,于是阳曲县令就开堂公审,因为听说花和尚的衣服在豆腐铺发现,于是就视为老汉为凶手,并屈打成招,上报刑部以结案。
吴屠户*死和尚后,打算搬往晋祠,在途中遇上曹文璜,酒后向曹泄露。曹文璜回太原,想将毛驴还给老汉,得知他遭诬陷,便想替他申冤,谁知知县反诬陷曹文璜为帮凶。
玉珠的丫环得知真相后,赶赴交城寻访玉珠,而玉珠投靠的陈砥节正升为提刑按察司,两案终于真相大白。
杨月楼冤案
杨月楼是某京剧戏班演小生的名伶,由于演技扮相俱佳而名噪壹时,时誉赞其玉立亭亭艺兼文武。他在上海租界著名戏园金桂园演出倾倒沪上男女,一般京调非偏爱只为贪看杨月楼。
杨月楼在金桂园连续演出表现男女之情的梵王宫等剧,一广东香山籍茶商韦姓母女共往连看三天。
韦女名阿宝年方十七,对杨月楼心生爱慕。归后便自行修书细述思慕意欲订嫁婚约,连同年庚帖一并遣人交付杨月楼约其相见。杨月楼且疑且惧不敢如约,韦女遂病且日见沉重。其父长期在外地经商未在沪,其母即顺遂女意遣人告知杨月楼,令延媒妁以求婚。
月楼往见遂应约,倩媒妁具婚书,行聘礼订亲并开始准备婚事,但事为韦女叔父所知,以良贱不婚之礼法坚予阻拦谓,惟退。
韦母遂密商杨月楼,仿照上海民间旧俗行抢亲 ,韦女叔父即与在沪香山籍乡党绅商以杨月楼拐盗罪公讼于官。
审案的上海知县叶廷眷恰亦为广东香山籍人,痛恶而重惩之,当堂施以严刑,敲打其杨月楼胫骨百五;女因不但无自悔之语,反而称嫁鸡遂随鸡、决无异志而被批掌女嘴二百。
二人均被押监待韦父归后再行判决。此案一出立刻传遍街衢,舆论轰动。
杨月楼是红极一时,人人皆知的名优,犯了这样颇富戏剧性的风流案自然格外引人注目。同时优伶一向被视为贱民,而韦姓茶商则不但属良家且捐有官衔,是有一定身份、家资小富的商人,杨月楼以贱民之身而娶良家之女违反了良贱不婚的通行礼法。另外韦杨婚姻有明媒正娶的正当形式,而乡党则以拐盗公讼于官县官,又以拐盗而予重惩,这种种不合常规的事也引起人们的兴趣,因而一时众论纷纷。
杨月楼案糊糊涂涂的了断。参与制造此案的人都未受到一点关系,照样高开心兴当官搂钱。而杨月楼的老婆韦阿宝,被其父逐出家门不知下落。杨月楼忧愤改名为杨猴子,自取辱名,以表其对官场黑暗及当时戏子社会地位低下处处受欺的不满。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起因是小白菜的丈夫葛品连暴病身亡。杨乃武这个人好打抱不平,与知县刘锡彤关系不和,积怨已久。
因为之前小白菜与丈夫葛品连一块租住在杨乃武的房子里,葛品连听信街坊的流言怀疑杨乃武与小白菜有染,遂搬出杨乃武家。后小白菜丈夫葛品连死亡,口吐白沫、七窍流血很像中毒的迹象,知县刘锡彤就怀疑是杨乃武伙同小白菜谋害毒*小白菜的丈夫葛品连。于是对杨乃武和小白菜动用重刑屈打成招,被迫认罪,定为谋夫夺妇罪。
知县刘锡彤见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已经定案,于是就将此案上报给了杭州知府。杭州知府听信知县刘锡彤的话,对杨乃武滥用酷刑,杨乃武说出与案情不符的情况,希望知府能查证,证明自己的清白,没想到杭州知府威逼利诱愣是让药店掌柜承认卖过砒霜给杨乃武,并开具文书。杭州知府并没有为杨乃武与小白菜平反,反而定罪。遂层层上报,请求刑部批复定罪。
杨乃武写下诉状,让他二姐去京城上诉,失败,后杨乃武的二姐去找杨乃武的同学吴以同,希望吴以同能帮帮杨乃武平怨,吴以同和兵部侍郎夏同善说了杨乃武的冤屈,夏同善同意回京城帮忙投递冤壮,太后看后,下令命彻查此事,但杨乃武与小白菜又被用刑,再度屈打成招。后有朝廷大员见文案中多处疑点重重,上报朝廷重审,经查证,杨乃武和小白菜是清白的,葛品连是病死的。这便是著名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最终二人平反昭雪。
然而平反昭雪了又能如何?且看落日残照下的一桩冤案,以及冤案如何被平反:
2006年11月,笔者以晚清四大奇案之一杨乃武冤案为研究对象所写的《1877帝国司法的回光返照:晚清冤狱中的杨乃武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研究这起历史名案并最终形成书稿的缘起在该书的前言里已有交代。
笔者本非学界中人,不承想这部自己兴之所至的业余之作,蒙法律出版社不弃予以公开出版已是受宠若惊,近日北京大学出版社决定再版该书,可以说更是喜出望外。当年撰写该书的目的在于探究杨乃武冤案发生、发展并最终纠正的历史真相,而着力最多的还在于冤案为什么能够得到昭雪,这也是冤案之所以被称为奇案的主要原因,因此笔者还专门在《中外法学》2007年第4期上发表了《落日残照——晚清杨乃武案昭雪的历史、社会与制度因素》一文。
十年过去了,在对原书稿的修改中笔者感觉到当年无意间开始的研究,如果说现在还有一点点价值的话,在死刑冤错案件如何发现与纠正上似乎开始凸显出来。
《1877帝国司法的回光返照:晚清冤狱中的杨乃武案》出版及《落日残照——晚清杨乃武案昭雪的历史、社会与制度因素》一文发表后,确曾激起些许涟漪。《中外法学》曾对2000—2007年八个年度刊登的全部论文评选出12篇优秀论文,《落日残照——晚清杨乃武案昭雪的历史、社会与制度因素》忝列第二;2008年该文又获中国法学会第一届“法学期刊优秀论文奖”二等奖(参见《中外法学》2008年第1期和《中国法学》2008年第2期)。
笔者认为,与其说学界看中的是论文本身,不如说是该论文所涉及的题材,这一点也在网络媒体上也得到了印证。《腾讯历史频道》在为纪念辛亥百年推出的“转型中国1864—1949”专题系列中,依据拙著研究将1877年年度事件定格为“杨乃武小白菜案进京翻案成功”,2011年1月10日以《真相无处安置——帝国司法的隐秘逻辑》为题对拙著进行了全方位解读;2013年10月17日,在优酷 《罗辑思维》第45期中,罗振宇先生又以《你怎么知道他该死?——罗振宇说〈1877帝国司法的回光返照〉》为题,对拙著进行了解构性的阐释。笔者注意到,两者的关注点恰好形成互补:前者关注冤案形成的原因,后者定位冤案昭雪的不易。
“冤”,在古代汉语中的本义是“兔被蒙覆屈缩不得舒展”,后被引申为“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屈枉之事,被诬陷的罪名”。王充《论衡》云:“无过而受罪,世谓之冤。”《论衡·谰篇》:“民犯刑罚多非一,小过宥罪,大恶犯辟,未有以无过受罪。无过而受罪,世谓之冤。”研究冤案之所以形成,我们可以发现共性大于个性,除了案件本身的原因以及囿于科学技术水平事实真相确难查明外,先入为主、刑讯逼供、官官相护往往是冤案的标配。即使在现代法治国家,无论多么完备的制度设计,没有“上帝智慧”的人类并不能完全避免冤错案件的产生。
既然冤错难以完全避免,因此不管是古代政治需要,还是现代程序正义、保护人权,如何发现和救济无疑都十分重要。但无论古今中外,“冤易纠错难”似乎是个很难打破的规律。“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元)无名氏:《朱砂担滴水浮沤记》(又名《浮沤记》)。】古代戏曲中冤案往往只能利用屈死的鬼魂诉冤,关汉卿笔下的《窦娥冤》即谓典型。窦天章为上京求取功名借得盘缠而将年仅七岁的女儿抵给蔡婆为童养媳,十六年后窦天章出现,无辜的窦娥为救护婆母,被张驴儿诬陷,屈招罪状,已被太守桃杌问成死罪判斩。此时作为肃政廉访使的窦天章之所以在“没有其他人证物证”支持下相信窦娥,并非缘于二人的父女关系,而在于超自然力量——鬼魂告状和三桩誓愿的显灵。当他翻阅卷宗时,窦娥的鬼魂几次将压在底下的文卷翻到上面,使其确信:“这桩事必有冤枉!”到窦娥说出事情的全部真相,尤其是说到三桩誓愿的显灵“都是为你孩儿来”时,窦天章才表态:“有这等事!到来朝我与你做主。”戏曲尽管是虚构的,但往往反映出本质的真实,所谓“善为史者,偏能于非事实中觅出事实”。
只能通过鬼魂诉冤成功,恰恰反映出人间昭雪冤案的不易!学者吴思曾统计历史上一些著名冤案的昭雪,无一例外都十分曲折漫长,如在明朝,有明确记载能够考证的冤案平均昭雪时间长达八年。当然能够统计的必然载于史书,既无申冤物力和能力,又无详加记载和考证价值的无数蒙冤小民,都随时光流逝无声无息地湮灭了。杨乃武冤案之所以得以纠正,政治环境、人脉资源、舆论造势、京控伸冤,可以说诸多因素一个都不能少。之所以能成为晚清四大奇案之首,正是因为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竟能昭雪,正如罗振宇先生在《你怎么知道他该死?——罗振宇说〈1877帝国司法的回光返照〉》一文中所说:翻案绝对是个“小概率事件”。
案件成冤易,昭雪纠错难,时至今日依然困扰着司法机关。从2005年湖北佘祥林被改判无罪,到2013年媒体称之为“纠错攻坚年”的浙江张氏叔侄、河南李怀亮等5起冤案、14名当事人沉冤得洗,以及2014年8月念斌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告无罪、12月呼格吉勒图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告无罪、2016年12月聂树斌被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宣告无罪,所有这些案件无不经历了曲折漫长的过程。
北京大学陈永生教授在《我国刑事误判问题透视——以20起震惊全国的刑事冤案为样本的分析》一文中,通过对2005年底前各地纠正的20起典型冤错案件进行研究,发现得以纠正的原因都极其偶然,此所谓偶然,即真凶出现或 “亡者归来”。其中,真凶出现17起,占85%;“亡者归来”3起,占15%。陈永生筛选的20起冤案的范围,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2005年7月4日下发的《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佘祥林等五个典型案件剖析材料的通知》(高检发办字〔2005〕7号)及2006年9月21日再次下发的《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滕兴善等七个典型案件剖析材料的通知》(高检发办字〔2006〕27号)所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9月下旬召开的全国“刑事重大冤错案件剖析座谈会”讨论的14起案件,以及其自行通过平面媒体、网络等搜集的案件。
而确定的标准是:第一,经过侦查、起诉、一审三阶段被认定有罪,最终又证明无罪;第二,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确系被误判有罪;第三,近年被确认为冤案的。陈文以此尽量使作为研究样本的案件具有典型性,从而确保据此得出的研究结论能够反映我国刑事冤案的实际状况。
死刑冤错及其纠正同样困扰着号称法治极其完备的美国。据《死刑与误判——以美国68%的死刑误判率为出发点》披露,20世纪90年代中叶以后,美国政界和法律界出现反思和主张改革死刑的浪潮,美国联邦司法部委托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对全美死刑的适用进行研究。这项研究是美国对死刑进行的一次最完整的统计研究,对象为1973年1月1日至1995年10月2日23年间美国死刑的适用情况,由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詹姆斯·S·利布曼(James S· Liebman)教授主持,至2002年正式结束。据最终报告,美国死刑案件一审裁判后有68%会在此后的救济程序,包括直接上诉、州定罪后救济和申请联邦人身保护令中被推翻。也就是说,每10件死刑裁判中平均约有7件会被推翻。
密歇根大学教授塞缪尔·格罗斯等则在2014年5月20日出刊的《美国国家科学院学报》第111卷第20期上发表研究报告指出,在全美已经执行死刑的犯人中,有41%后来被证明无辜。也就是说每处决25人,就错*1人。”这一比例不可谓不高。
因冤入狱,可以想见蒙冤者每天都在等待重见天日,至于那些已被执行死刑的冤魂更期盼昭雪!因此,不让实现“个案中的公平正义”仅仅属于极小概率事件,等待真凶出现或“亡者归来”,制度化的发现和救济就显得非常重要。换言之,冤错如何纠正往往更被普通百姓关注。因此,研究死刑冤错的发现和纠正问题,堪比死刑冤错的预防,两者可以说构成了死刑冤错问题的一体两翼。而无论《1877帝国司法的回光返照:晚清冤狱中的杨乃武案》还是《落日残照——晚清杨乃武案昭雪的历史、社会与制度因素》,其着眼点更多的正在于杨乃武冤案的发现与纠正,虽然只是一次小概率事件。但真凶露面、“亡者归来”这样的小概率事件,恰恰提醒我们司法应该如何通过正常程序尽快发现已经铸成的冤错,这是需要我们关注、研究的重大问题。
应说明的是,此次再版在保持原书稿内容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适当作了增删修改,同时经授权收录了《你怎么知道他该死?——罗振宇说〈1877帝国司法的回光返照〉》和《真相无处安置——帝国司法的隐秘逻辑》两篇文章,读者借此可以通过不同的视角研读这一历史名案。
是为序。
陆永棣
2017年12月5日于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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