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住宿价格陷阱揭秘!“避坑”指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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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休闲益智旅行装饰更新时间:2024-08-03

近年来

旅游消费市场火爆

但有消费者反映

由于经营不规范

节日期间的民宿市场

常常出现“票订好了房取消了”

“人到了房没了”等现象

揭秘价格“变脸”招数

记者梳理去年以来发生在福建地区涉及民宿的价格案件,发现民宿价格“变脸”主要有4种招数。

招式一:“花式”毁约。消费者虽然早早预订了旅游目的地的民宿,却在假期临近时被商家以“被警方查封”“要装修”“客房漏水”“天气不好”“电源损坏”“家电坏了”等各种理由退订或单方毁约。

案例

2023年4月14日,一位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上以350元/间的价格预订了3间霞浦县长春良筑民宿。随着霞浦县“五一”期间客流量火爆,房源紧张。该民宿经营者以“房量不足未接受订单”为由,单方短信通知消费者取消订单,并退回定金,随后将该房间价格提升至650元/间。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调解,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损失进行了补偿。市场监管部门对该民宿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39.1元、罚款1258.9元。

招式二:虚假降价。一些民宿为了吸引客流,利用虚假低价或误导性的价格手段吸引消费者交易。

案例

去年,霞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某些民宿“五一”期间,在网络销售平台以“划线价+销售价”的形式开展优惠活动,如某房型标注划线价1750元/间、销售价格1455元。经调查,该经营者在网络销售平台未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同时在实施价格比较之前7天内,该房型从未高于标注划线价1750元成交。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构成虚假价格比较的价格欺诈行为。霞浦县市场监管局对涉案民宿进行立案调查。

招式三:虚假承诺。为规范假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行为,多地旅游协会、酒店民宿行业协会发起价格自律承诺,但有的商家边承诺,边违约涨价。

案例

今年春节前,泉州市旅游协会发起《规范价格行为承诺书》,泉州市区旅游市场住宿经营者及行业协会代表积极响应。2月4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鲤城区一家民宿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在2月3日进行价格承诺后,2月4日通过在线旅游平台售出的2月14日房间价格涨幅超出其承诺,涉嫌不履行对商品价格作出的承诺。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并督促商家对已订房差价予以退款。

招式四:霸王条款。一些民宿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趁机收取高额违约金。

案例

去年国庆节期间,厦门市集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有民宿在其平台预订页面上标注有“订单一经确认,不可变更或取消,在未能如约入住的情况下,将收取全额房费作为违约费用”等内容,还有民宿在其平台预订页面上则标注了“仅限30分钟内免费取消,最晚5分钟内确认”的退订规则。这些条款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同时,该行为也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构成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向存在同样问题的4家民宿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者即时整改。

怎样解决这些问题?

来看福建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

如何出招

2023年9月,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宁德市在霞浦县启动福建省明码标价规范试点工作,选取47家已备案民宿作为首批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将明码标价逐步覆盖住宿业、餐饮业、停车场、网约车等旅游经济全链条,切实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去年7月,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民宿管理办法》,要求民宿应实行客房价格诚信经营承诺制,民宿备案必须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并上墙公示,向消费者公开。

今年以来,龙岩市长汀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行住宿行业价格报备登记制度,要求全县范围内的民宿、客栈等住宿行业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服务质量合理制定客房最高价,并向长汀县市场监管局和旅馆行业协会报备,报备后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

近日,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成立了住宿载体联动小组,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以便快速处置消费举报投诉,规范“五一”假期旅游市场价格行为。

近日

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

民宿消费“秘籍”

提醒消费者防范民宿消费风险

别轻信,多核实,做好挑选攻略。消费者在挑选民宿时要选择正规平台预订,确认商家经营资质,看清消费项目价格;不要只看平台上商家的美化照片,还要参考真实消费者的点评和上传的真实图片来避免“踩坑”。

看详情,慎交易,留意退改规则。消费者要认真阅读平台的退订规则,尽量选择条款公平、符合自己出行需求的民宿进行预订。同时,消费者应提前与商家充分沟通确认退改订房责任及后续处理,减少损失,降低纠纷风险。

多协商,善维权,留好相关证据。消费者入住时如果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如商家毁约、价格临时变动、经营者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协商不成时可通过12315平台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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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 88315438

转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张文章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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