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将在燕山体育运动中心举行。该项赛事由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羽毛球运动协会、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体育运动中心承办,北京华玉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协办。赛事共设男子甲组、乙组、丙组和女子甲组、乙组、丙组共6个竞赛组别。竞赛规程等具体信息如下:
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北京市羽毛球运动协会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三、协办单位
北京华玉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1-4日在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北京市房山区燕房路52号)
五、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8岁);
乙组(男、女):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13至15岁);
丙组(男、女):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12岁以下)。
(二)竞赛项目
1.甲、乙组:单打、双打、混双、团体(单打、双打、单打)
2.丙组:单打、双打。
六、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要求。
(二)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2〕26号)的有关规定。
(三)获得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羽毛球冠军赛U13、U15、U18组各单项前16名,U9-U12各单项前8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单打、双打、混双项目比赛。
(四)团体比赛的运动员为已报名参加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羽毛球冠军赛的运动员。
七、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以2023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3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三)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各组别教练员1人。同1名领队、教练,只能代表1个参赛单位进行报名。
(五)双打、混双各组别最多可报4对,不允许跨区组对参赛。运动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单项比赛,双打、混双不能兼项;团体赛各单位各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6人,团体赛中运动员不可兼项,报名或到场不足4人不得参加团体比赛。各单项报名时,请按运动员技术水平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制定的2020年版《羽毛球竞赛规则》(不执行发球1.15米的规定)。
(二)赛制视报名情况确定。
(三)各项目各组别报名、参赛不足3人(对、队)时不进行比赛。
(四)弃权和罢赛
1.正常弃权:赛前或赛中运动员确因伤病弃权者,需经市一级以上医院或单项竞委会委派的现场医生出具证明;
2.非正常弃权:除以上正常弃权范围外,其他均属非正常弃权;如遇特殊情况,将根据出现的具体情节进行特殊处理。
(1)凡超过规定的交换团体赛名单时间20分钟,无故不交换名单者,以本场团体赛弃权论;
(2)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
(3)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含)以上者该场比赛按弃权论。
非正常弃权者,取消后续比赛资格,进入前八名的,取消本项比赛成绩和名次,后续名次不予递补。
3.罢赛:运动员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以及临场前拒绝出场比赛、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1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情况,单项竞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五)服装要求
1.比赛服装必须是运动短袖、运动短裤或短裙。
2.参加团体比赛时,同一参赛队的运动员应着颜色相同、款式相近的比赛服装。
3.参加双打比赛的配对选手应着颜色相同、款式相近的比赛服装。
4.各参赛队(员)应至少备有两种以上不同色系且有明显颜色差异的比赛服装。
5.服装背面,上方为运动员的中文姓名,下方为代表队(区)名称。姓名区域宽度20-25厘米,高度为:6厘米-8厘米。代表队原则上不得超过8个字,区域宽度25-30厘米,高度为:6厘米-8厘米。
印字:字应采用与上衣颜色形成明显差异的单一颜色,字体须为黑体。姓名与队名之间的行间距为1.5厘米-2厘米。背面不得有广告。
6.教练员在临场指导时,须着本队队服、长裤或样式、颜色简单的T恤衫、POLO衫、衬衫,不得穿样式、颜色夸张的服装,不得穿短裤、短裙、牛仔裤、拖鞋、凉鞋等非正式服装。
(六)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九、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6月5日—6日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6月8日—9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403室。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领队身份证复印件,教练员身份证、教练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的运动员参赛声明。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朱娜,*83163818
电子邮箱:zhuna@tyj.beijing.gov.cn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检录人(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对、队(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二)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十一、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所有裁判员由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市羽毛球协会统一选派。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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