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我是某大王,欢迎来到《电子游戏战争史》。
关于游戏历史这类的内容,大家一定看过不少,我在自己的观众群里聊天时,很多人对此也是如数家珍,比如大家津津乐道的299,比如世嘉(SEGA)退出硬件市场,从VCS到Switch,只是顺着这一条线捋下来,游戏界的历史就是如此简单。
在很多人看来,游戏的发展是线性的
这些信息在传播过程中,为了便于人们理解,逐渐符号化,但如果我们站在另一个维度,从高空俯瞰下去,就会发现战场上不止有将军还有士兵和逗逼。
看游戏行业大佬们撕逼打架是一件非常有乐趣的事,我会在今后为这个系列制作许多期节目,不敢说全网第一详实,但一定会尽我所能做到最具深度的挖掘,其中可能会有一些内容与你之前的认知有所不同,还请大家抱着娱乐的态度来看,如果能为你增添一点茶余饭后的谈资那就更好了,作为节目的第一期,我们一起去看看第一世代雅达利的主要竞争对手米罗华,现在让我们一起进入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吧。
从提纲来看,工作量有点大
如果从物理学家威廉·辛吉勃森(William Higinbotham)在1958年用示波器作为显示装置所创造出的《双人网球》(Tennis for two)开始算起,电子游戏已经诞生了60多年。但此后无论是复杂的《太空争霸》(Spacewar!)还是《弹球》(Pinball)都受限于硬件条件,只能在一小部分人群中传播。在更多的玩家印象中,电子游戏真正商业化要从1972年雅达利(Atari)的《Pong》开始算起。
当然如果不局限在图像显示,只要“插电”就算电子游戏的话《Tennis for two》并不是最早的电子游戏
是啊,雅达利,又是它。什么诺兰·布什内尔(Nolan Bushnell)把《Pong》放在酒吧里大获成功、什么创建了雅达利,关于这些“百度一下,你就知道”的二手资料,我们就不多说了,其实《Pong》这个游戏严格来说并不能算做布什内尔原创,而是对《双人网球》的模仿,当然它还借鉴了另一个产品的设计思路。
第一台家用游戏机并不是雅达利的主机,而是米罗华奥德赛(Magnavox Odyssey)。
1966年一名叫做拉夫·亨利·贝尔(Ralph Henry Baer)的美籍德裔电子工程师和他的团队一起,鼓捣出来一个可以连接电视的游戏系统——棕盒子(Brown Box),上面可以运行一个类似《双人网球》的简单游戏。这个棕盒子很快就被米罗华的高层相中,获得授权后,米罗华连同专利公司一起申请了3728408号专利,——“电视游戏与训练装置”。
拉夫·亨利·贝尔和他的助手对棕盒子的展示,电视机上的画面就是《PONG》所借鉴的原型游戏
说起米罗华(美格福斯),玩音箱器材的朋友一定不陌生,虽然现在已经被收购,只是飞利浦的子品牌了,但世界上第一个动圈扬声器可是他们做出来的。
1972年雅达利推出《PONG》,同年9月,米罗华推出了奥德赛,比雅达利的第一台家用游戏机要早了三年。
这台游戏机没有音频输出,只有黑白画面,还需要用六节1#电池驱动,虽然发售时就附带十多款游戏,但区分游戏的主要方式是往电视上贴玻璃纸。
米罗华奥德赛有着丰富的配件
你贴上绿色的就是网球,贴上白色的就是曲棍球,还有排球、手球、橄榄球、棒球等等。后面还曾单独推出过光线枪和一些游戏,比如《鬼屋》(Haunted House)、猫捉老鼠(Cat and Mouse)、枪战(shootout!)什么的,在玩法上有所开拓,但主要是依托于传统民间游戏加说明书来进行的,比如在游戏《西蒙说》(Simon Says)中,一名玩家手持卡片说到:“西蒙说,请指到您的右脚”,另外两名玩家就需要操控屏幕上的白块移动到脚部,速度快的玩家获得胜利。
不管你贴什么纸,反正就是操控两个白块移动就完事了
看到这里大家先不要急着笑,这一时期的游戏基本都是这样,此时的主机战场上还有一个重要角色Telstar,它是由美国玩具厂商Coleco制作并当做玩具销售的,两年间一共推出了14个机型,这14个机型的主要游戏有:曲棍球、手球、网球、回力球和光枪射击游戏,游戏机出的比游戏还多,真的是让人大开眼界。
包括五年以后,还没成为世界主宰的任天堂也没好到哪里去,他们推出的TV-Game15里一样是网球、排球、曲棍球、乒乓球然后再把游戏分成单打双打,硬是凑成了15款游戏。
Telstar得益于大量在玩具零售门店的铺货,全系列总销量还是不错的
至于奥德赛和《PONG》之间到底是否存在抄袭,这个问题就很微妙了,《PONG》的游戏创意源自于《双人网球》,但是设计思路也确实参考了奥德赛的原型机,应该说是有所借鉴吧。更何况在那个年代,电子游戏连市场都没有成型,对于游戏的版权和专利保护肯定也不完善,《PONG》的街机版在推出三个月后,便出现了大量的模仿者,雅达利申请专利的过程也被人从中作梗,期限一再延长,布什内尔对此毫无办法。
奥德赛发售三年之后,也就是1975年,出货量达到了接近35万台,同年雅达利家用机版《PONG》正式发售,一时间受到了许多消费者的欢迎,成为了圣诞礼物的热门选择,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拥有电视游戏专利的米罗华,一纸诉状将雅达利告上了法院。
审理的最终结果是雅达利侵权,需要支付给米罗华一笔70万美元赔偿金,同时在接下来的一年内米罗华拥有雅达利所有产品的版权,也就是说,不管你雅达利的主机卖的有多好,我米罗华都要分一杯羹,第一世代的战争就这样以米罗华的胜利宣告结束。
Home-Pong也推出过数个型号
这一判决结果给了雅达利不小的打击,但也许是上天注定了雅达利命不该绝,米罗华虽然在诉讼中获得了胜利,可是因为他们此时已经被飞利浦收购,奥德赛也随之停产。新的游戏机开发计划被延后数年,没能乘胜追击,等到奥德赛2型推出时,黄花菜都已经凉了。
不仅如此,因为状告雅达利尝到了甜头,米罗华在此后十年内,利用专利权起诉过十几家游戏公司,其中不乏动视(Activision)、任天堂(Nintendo)这些行业大佬,家用游戏机生产厂商每生产一台游戏机就要支付一笔授权金,直到1993年专利到期,米罗华总计获利上亿美元。对此我感到极度的不满,为什么米罗华就没有起诉过科乐美,是被游戏界最强专利流氓的名号给吓退了吗?捏柿子就会挑软的?我呸。
KONAMI在专利方面有多恶心以后会说的
从不肯吃亏的任天堂在1985年也曾起诉过米罗华,指出第一款视频游戏应该是《双人网球》,要求法庭废除奥德赛主机的专利,但是法官判断《双人网球》并未运用视频信号作为输出,因此不能算做是视频游戏,东半球最强法务部折戟美利坚。
这种近乎专利流氓的行径,得罪了大量的游戏厂商,今后在这个行业内是很难立足的,米罗华的东家飞利浦也很清楚这一点,在榨干了剩余价值之后,就将米罗华定义为只做中低端电器产品的二线品牌。所以作为第一世代的胜利者,它已经淡出游戏界许久,除了偶尔被我这种作者拉出来鞭尸以外,没有太多人会关注它。
对讲机、电视、录像机、半导体收音机、音响等等等等,米罗华都做过
不过我们从第一世代就可以看出来,游戏行业从诞生之初就伴随着抄袭、侵权,并且这种现象从未停止过,哪怕是到现在游戏的玩法和设计都不能作为判断抄袭与否的裁量标准,因为游戏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创意的融合史。不止是国内,国外的乌鸦也是一样黑的,每一个厂商都做出过能震碎你我三观之事,抄袭、侵权与否同样是一门“生意”,谈的拢大家一起赚,谈不拢就诉诸于法律武器,玩家对于这些,真的没必要太过敏感,最黑暗的一天早就过去多少年了,现在的只能算是洒洒水,各位观众老爷,你们知道我指的是什么。
你们这些老玩家,有一个算一个,从小就是乱纪份子
好了,本期到这里就结束了,文章相对应的视频版本也已经发布完毕。从下一期开始应该会进入大家更加熟悉的雅达利王朝,不过我的宗旨就是发掘一些更有趣的内容给大家,所以就算你熟悉,我也会给你整点不一样的好活。好,谢谢你们的支持,我们下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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