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珲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珲春)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珲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4年]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白山森工集团珲春林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及企业自有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白山森工集团珲春林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白山森工集团珲春林业有限公司经营区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林四级防火道路784.93公里,改造林四级防火道路184.12公里,共计969.05公里。
2.3招标范围:(1)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珲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使用林地砍伐林木调查设计资料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资料收集、按设计图纸编制、成果计算整理、申报和报批过程补正及相关咨询工作;(2)协助招标人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林木采伐许可证。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完成林木砍伐后1个月。
3、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3.3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日后(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 1 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业绩。
3.4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自有人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人员证明材料为身份证、职称证、社保缴费(或劳动合同),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不用提供社保缴费(或劳动合同),但应提供该人员是投标人单位职工的承诺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注;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公章及法人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6日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2日16时00分,每日上午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带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特别提示∶报名方式及公告详情可在微信公众号搜索《投标汇》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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