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可能都理解错了“易子而食”的意思了。
我们总是会将“易子而食”理解为双方相互交换孩子来吃,这没问题,但问题在于,可能我们都先入为主的将这个“子”理解成了“活着的孩子”了。
我们知道,古代关于灾荒的记载中,除了“易子而食”“父子相食”“夫妻相食”之外,其实更多的只是简单的“人相食”。
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人相食”是一个大灾荒年代的常态现象,为何还会出现父子夫妻相食的人伦惨剧?
要知道,虽然“食人”就已经有悖了人伦,但如果非要加上一个条件的话,到底是吃陌生人还是吃父子夫妻,一般人应该都不会有什么选择上的犹豫。
所以,或许我们都理解错了“易子而食”“父子相食”“夫妻相食”的意思了。
说是将活着的孩子、父母、丈夫、妻子*死吃掉,这种行为并非是不会出现,但起码会出现在“人相食”之后。
因为孩子是一个家庭传宗接代的最重要的工具,若是没有了孩子,即使挺过这次灾荒,剩下的人生也就没有了什么希望。
所以,所谓的“易子而食”,大概率是双方交换已经死去的孩子,因为虽然自己的孩子已经死掉了,但一般人也很难就能做出直接将孩子吃掉的行为。
以此类推,所谓的“父子相食”“夫妻相食”,也应该都还有一个“已死”的前提,要不然,逻辑上难以自洽。
《左传·宣公十五年》中就记载:宋国都城被楚国围困期间,宋国“易子而食,析骸以爨”,相互交换孩子吃,并且用骨头来作为柴火生火。
虽然无论是“已死”还是“活着”,都改变不了这是人间惨剧的现实。
但若是将一个活生生的孩子交给别人打死,让那个人用自己孩子的骨头生火,将自己孩子的肉煮熟并吃掉,我想,大多数人应该都是万难接受的。
宋朝大夫将城中实情告诉了楚国大将子反,子反听说这件事之后“俱”,并转告给了楚王,楚王听说了这幕惨剧,害怕影响自己的仁义之名,于是下令退兵。
如果检索史书,会发现,在我们这片土地上的“人相食”现象实在是数见不鲜,两千年来,像这种大规模的,国史中记录下来的人间惨剧,发生的次数甚至高达四百余次!
平均每五六年就会出现一次,而这,还不包括地方志中记载的小规模“人相食”。
其中,明代末年因天气原因导致的各种灾荒、因人祸原因导致的战乱不断、再加上因死人太多而导致的瘟疫横行,所以崇祯年间的食人现象最为严重。
有人翻阅明代地方志对此做了统计:
崇祯年间“人相食”事件次数统计
从这个表格可以看出来,在时间上,崇祯年间这短短的十七年时间里,竟然就出现了73省次475县次的“人相食”事件,尤其是崇祯十三年,全国竟然就发生了9省224县的人相食现象。
在空间上,整个崇祯年间,河南出现的“人相食”事件次数最多,高达100多县次,其次是80多县次的山东、山西、北京,然后是陕西、南京、湖广地区等。
生活在今天的我们,可能很难理解那些看似古老的故事,然而,我们大部分人真正敢吃饭,敢吃饱饭,其实也没几年。
在这片土地上曾生活过的大多数人,他们虽然没有留下任何名姓,然而,他们也曾与你我一样,为了活着而拼命努力。
那些我们所难接受的人间惨剧,在他们心里,又怎么可能真正情愿呢……
可是,又能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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