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
叶枫从竹席上坐起身,夕阳从窗口中透了进来,洒在他清秀、傲气的脸上。他拾起枕边那本边角微微卷起早已泛黄的古书,小心翼翼的吹了吹上面的灰尘,如痴如醉的读了起来。
这本古书是叶枫爷爷叶麻子留下来的,他老人家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师公,打卦、看相、治邪那是样样精通,但凡乡里乡亲谁家丢了鸡鸭,叶麻子只消打上一卦,便能知道方位,乡亲们照着方向找,准是错不了的;又或是谁家小娃娃受冲闹腾了,医药无效,只消麻子银针一扎,准保不哭不闹。
每逢十里八乡谁家娶亲、丧葬、暗梁等白红喜事,那是必须请麻子去打上一卦,求个吉利、平安,驱驱晦气。在神龙峰这一带,叶麻子那就是活神仙,就是镇长大人见了他也得恭恭敬敬的叫一声“叶爷”。
叶枫自幼父母走的早,叶麻子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他拉扯大,带他吃百家饭。不料到了叶枫上初二那年,叶麻子去了趟省城给人办事,回来第二天就突然患上重病,一命呜呼了。
叶枫永远忘不了爷爷死不瞑目的模样,叶麻子临死前再三叮嘱孙儿,千万不要像他一样当师公,习天机之术,以免惹祸上身。
叶枫那时候哪里懂什么天机之术,但叶麻子神通广大的高大形象却烙在了他幼小的心灵之上,随着年龄的增长,叶枫总觉的爷爷的死甚是蹊跷,很想弄清楚叶麻子真正的死因。
想来也是天意,这次清明回来祭祖,在翻找爷爷遗物时,发现了一个铁盒,里面用黄布包裹着这本古书。
古书名《青田遗书》,乃是大明朝开国军师刘伯温亲手所编。“前朝诸葛亮,后世刘伯温”,这刘伯温可是有诸葛之才,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精通阴阳风水、奇门遁甲、岐黄医药之法,最终辅助朱元璋打下大明江山。
《青田遗书》记载着刘伯温毕生所学,阴阳、风水、医药、兵法、天文无所不包,只可惜,叶枫手上的这部《遗书》只是上部,里面讲的多是些阴阳、风水、破邪、岐黄偏门之法。
叶麻子那身本事正是自这书中所学,封皮已经破损,但装书的丝线却极是牢固,书中的字迹虽然已经昏黄发暗,却也能够依稀辨认。
所谓阴阳风水之说,在现代科技浪潮之下,被打上了封建迷信的帽子,常人多嗤之以鼻,又或避之不及,被视为旁门左道下三滥之流。但叶枫不这么认为,他幼年可是亲眼见到爷爷卜卦、破邪,无人不敬,所以他相信这应该就是刘伯温的亲传之法。
得到宝书以来,叶枫废寝忘食,反复研读,愈发觉得神妙。
书中很多风水堪舆之术,在旁人看来晦涩难懂,枯燥无味,可是对叶枫来说,却并不复杂。
上大学这几年,每每想到爷爷的死,叶枫都觉的蹊跷,为了揭开真相,叶枫咬牙切齿的通读了《易经》,寝室的哥们都叫他叶疯子,有见过沉迷游戏的,沉迷泡妞的,还没见过一个土木工程系的,整天抱着本易经痴迷啃读,不是疯了还能是啥?
每次在寝室的批斗会上,叶枫都坚持,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易经》是百学之宗,学会《易经》,万事俱通。到了最后,寝室的哥们见他已经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索性放弃了治疗,任他做一个疯子。
《易经》本是卜筮之书,包罗万象,叶枫这几年翻看了数百遍,打下了玄学深厚的底子,加之回想小时候叶麻子讲解的一些阴阳常理,已然将《青田遗书》中的阴阳玄学,通读了七七八八。
“叶枫,你个懒伢子,这大学堂里的书都让你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一天到晚的睡懒觉,你看哪家屋头的男伢不在外面出力挣钱,养了你这个倒家煞,真是上辈子欠了你的。”
门外传来阿婶那铜锣般的嗓子,每当到了吃饭的时候,她都要到门口嚎这么一通,恨不得让全村的人都知道她家养了个大懒鬼。
叶枫却也不恼,阿婶是典型的农村妇人,口毒心善。叶麻子死的时候,叶枫才读初二,村里平时受麻子恩惠的人不少,但却没几个人愿意收留叶枫。
最后还是老根叔夫妇收留了他,这些年两人省吃省喝,再加上村委会的一些补贴,勒着裤腰带,愣是把叶枫供完了大学。
阿婶原本还指望叶枫上完大学,找份好工作,安安心心当个城里人,将来也接他们去大城市见见世面,在乡亲们面前长长脸,不曾想这孩子一毕业就回了村,整天猫在家里,读那破拾...
阿婶气在心头,嘴上自然是饶他不得,总觉得这么多年辛劳白拉扯了。
“麻子叔,春兰没本事啊,辜负了你老人家的寄托,自家娃儿莫出息在县城跟人混社会,好不容易拉扯个读书的,却是个懒伢子,我上辈子这是造了哪门子的孽啊。”
阿婶见叶枫没半点动静,又呼天抢地的在门外“唱”了起来。
老根叔夫妇在收养叶枫之前,自家已有一男一女,男的叫李勇,与叶枫相差不大,李勇在村子里名声不太好,据说在县城给人看场子,当马仔,进局子比自己家还勤快。女娃叫李雪,今年上大一,乖巧伶俐,只是极少在家。
“阿婶,你莫气坏了身子,待我回头挣了钱,给你买大汽车,住那大别墅。给你买金项链,我告诉你,省城里的金项链,有拇指粗呢。”
叶枫拉开门,手中比划着,两眼眯成一条线线,嘴角一扬,露出两排整齐的大白牙,阳光的笑容之中,略带三分俏皮之气。
阿婶一见他这样,也就骂不出来,翻了翻白眼,“这个臭小子,就会耍嘴上功夫,这话你从初中说到现在,不下千百遍了,你婶我至今连块银疙瘩都没见着。我看迟早被你气死,怕是没那命享受这福气了。”
叶枫上下打量了阿婶一眼,嘿嘿笑道:“婶婶你是菩萨心长,命里注定中年得福,大富大贵,长命百岁,你等着啊,不消三年,我肯定给婶在省城买上大房子,来回宝马接送。”
叶枫这倒不是瞎吹,阿婶嘴上有痣,眉心细长,微胖的圆脸下巴隆起是为地包天,鼻头细长,眉开二八,此为富贵之相,晚年必有余财、富贵。
“还宝马接送,你能给我买头骡子拉拉肥料,我就知足了。”阿婶被他逗的笑了起来,心中却想着这娃儿有这门心思,就已经知足了。
到了灶屋,阿婶给他重新把“河折”热了热,撒了一大把辣子、葱花,顿时油汤中晶莹透亮的粉条,弥漫着清香,让人口水直流,叶枫也顾不上烫,狼吞虎咽,吃了个底朝天。
“慢点吃,锅里还有,这是自家紫薯打的粉条,多的是。”阿婶慈爱的看了他一眼,又给他添了一碗。
“婶,我根叔呢?”叶枫问道。
“去隔壁村王癞子家了,他老母得了病。”阿婶说。
老根叔是村里的赤脚医生,村里离镇上的卫生院有七八十里路,又山路崎岖,十里八乡的看病很不方便,平日便指着老根叔了。
“枫子啊,你说你好不容易念完大学,阿婶倒不指望真能沾上你的光。只是你这大学不能白念,呆在家里也不是回事啊。”阿婶担忧的叹了口气道。
叶枫放下碗,低头沉思不语。
“倒不是婶嫌你多双筷子,只是怕屈了你这个人才,怎么着也是个大学生。”
“阿婶,我知道,要没有你和根叔,我早就成了没人要的孩子,路边的饿死鬼。婶,你放心,我总有一天会回到省城,风风光光的接你们去那养老。”叶枫目光微红,隐约闪烁着执拗、坚强的火花。
他放下碗,回到了自己的小屋,趁着还没天黑,再次翻开了那本破旧的《青田遗书》。
省城对他来说,是一个充满希望,同时又是一座悲伤、屈辱的城市。
他永远忘不了,与雅沁痛苦的分离场景。白雅沁是省城有钱有势的白家大小姐,而自己却只是一个山村来的穷小子。
他闭上眼睛,脑海中与雅沁相处的每一个瞬间如同电影一般,一幕幕的回放。
她依偎在自己的怀里,两人对着星空许下浪漫而又纯真的心愿。
“我希望叶枫能够永远都在我的身边,做我一辈子的跟屁虫,我走到哪他就得跟到哪。”
“雅沁,会的,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牵牢你的手,直到沧海桑田。”
……
在学校时,大家都说叶枫是癞蛤蟆走狗屎运,吃上了天鹅肉,白雅沁无视旁人的眼光,陪伴叶枫整整四年。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大学一毕业,白雅沁就被家人强迫出国留学。
最后一个晚上,叶枫还没来得及到机场见她最后一面,白雅沁的哥哥白朝歌便在机场外堵住了他,一群人把他打了个半死。
叶枫永远也不会忘记,白朝歌指着满脸是血的他叫嚣道:“你就是一个乡下跳出来的癞蛤蟆,有什么资格跟我妹妹交往?雅沁是天上的明星,而你呢,一滩星星影儿都显不了的臭水而已,至少我白朝歌绝对不允许我的妹妹嫁给你这么一个穷逼乡巴佬的。”
叶枫当时并没有反抗,他知道白朝歌说的是有道理的,白雅沁是白家人的掌上明珠,在学校她可以天天陪他吃食堂,可是到了社会上,自己忍心让她跟着受苦吗?自己拿什么来承担这份沉甸甸的爱。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蛟龙总有升天时,白朝歌,终有一日我会让你心甘情愿的把雅沁送到我的身边来。”叶枫咬着牙,说出了自己决心。
“十年,你做梦去吧,三年之间,你若敢在省城出现,我见一次打一次。三年后,你真长了本事,我白朝歌在白公馆亲自恭候你大驾。”
叶枫并不知道,那天雅沁在机场等了他整整一个晚上,她面对家里的逼婚,留学三年已是最后的法子,三年,这是她给自己和叶枫最后的选择,也是唯一的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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