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涌先生是沪上收藏时代曲老唱片的大家,他读了拙文《黎锦光的日本之行》,对黎锦光与日本胜利唱片(ビクターレコード)的版税疑云颇有共鸣,因为在他保存的几组名人信札里也记录了类似悲剧,在另一位时代曲大作家陈歌辛的身上。
农场家书系列之一,杨涌收藏,铁匠翻拍
金娇丽学生时代留影,原载《良友》1933年第82期
我有幸翻阅杨先生的这批藏品,超过一百五十件,包含陈歌辛在白茅岭农场改造期间写给妻子金娇丽的几十封家书(内附未发表歌曲手稿若干),以及金娇丽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写给李中民、李香兰、姚莉、龚秋霞等时代曲明星的书信底稿。这些底稿有不同程度的修改痕迹,信中的金娇丽,是我研究时代曲以来见过的最为坚毅的女性。她在丈夫早逝后独自抚养四个子女,只靠一份上海电影乐团抄谱员的薪水决计不够。自1973年,为追讨陈歌辛在港台地区以及海外的版税,她给境外友人写了许多信,时常提及自己一身是病、债台高筑,是诉苦,也是为了争取对方的援手。可是,无论他们如何推进,那笔据说存在百代香港公司的五十万港币版税就是岿然不动。在上海人还在吃大锅饭、月薪几十块人民币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五十万港币堪称巨款。金娇丽执着于此,还有一点为亡夫平反之意,所谓“悬念”,也是悬着的一些念想。1978年,陈歌辛终于“摘帽”,金娇丽在给友人辛上德的信中写道:“至于我个人,我同样也为局势清朗而心情舒畅,决心想把歌辛的版税事,不论成败得失,弄出一个结论,以了此悬念。”
一
要厘清陈歌辛的版税悬念,最好是从1946年讲起。抗战胜利后,陈歌辛被国民政府抓捕。他一生三陷囹圄,这次最快出狱,随后举家赴港。后世对陈歌辛在日占时期的部分文艺工作有心结,提到他的这次南下,容易打一个避风头的标签。但是在杨涌先生收藏的一份为陈歌辛平反的申诉材料里,陈氏家属是这样解释的:“46年总理来沪与国民党谈判时,陈歌辛同志在李丽莲同志的帮助指引下,赴港参加革命工作。在夏衍同志的直接领导下,为进步电影作曲,作了不少好事。解放后又毅然回到社会主义祖国,这是爱国的表现。”这段内容,在歌影明星李丽莲的部分小传里有一些回声,缺乏佐证。假设属实,陈歌辛就成了左翼进步人士。
申诉材料,局部,杨涌收藏,铁匠翻拍
无论如何,随着新中国的建立,陈歌辛重返他赖以成名的文艺阵地上海。金娇丽在1979年11月给姚莉的信中写道:“1950年我们从香港回祖国后不久,就接到李厚襄来函告知,‘蔷薇处处开’和‘玫瑰玫瑰我爱你’这两首歌曲在国外有大量数字的版税可取,当时没及时领取,此事一搁即三十年了。”
《玫瑰,玫瑰,我爱你》初版唱片,林玫是陈歌辛的笔名之一,杨涌收藏
同为时代曲大作家的李厚襄,面对政权更替,走了与陈歌辛完全相反的一条路,果断走那条路的时代曲明星还有姚敏姚莉兄妹,以及李厚襄的胞弟李中民。
李中民正是打开陈歌辛版税魔盒的那个人。1970年6月16日,身在香港的他给金娇丽写信,信的原件后来被金当作旁证寄去香港,上海这边只存了抄本,全文如下:
陈太太:
未曾通信将有廿年,近况如何甚念,去岁厚襄曾将歌辛先生之委托书,来敝公司登记歌曲,并托代版税,如数寄上与你,现在正在展开调查,有多少歌曲被人使用,现我五月份已收得一处版税,计廿五元四角港币,先行汇上,以后每六个月汇上一次,目下有一家日本公司用了歌辛先生作品甚多,想赖版税,弟曾往对方律师楼交涉,彼方云歌辛先生已去世,委托书已无效,弟为此与敝公司董事长相商,附上委托书两份,请即签就寄下,以便进行追讨工作。因弟知如果全部版税能追到不下千元,同时我们亦将向百代追讨,则数字将超过万元也,将来收到版税,或分次汇下,或由令亲朱先生会同汇出,或由厚襄会同汇出,请你指定可也,来信请寄香港九龙尖沙咀星光行1112室柏灵顿音乐出版公司弟收可也。
此倩
近安
弟
李中民启
六月十六日
李中民来信外封,杨涌收藏,铁匠翻拍
李中民提到的令亲朱先生,即朱文清,金娇丽在1974年给辛上德的信中写道:“请你替我向她们了解一下朱文清(歌辛之侄)的地址,他和歌辛在港相处多年……”参考姚敏友人“纸飞机001186”在百度姚敏吧的留言,李中民本叫李厚袠,李家幼子,除“中民”外,还有“藕笛”“候笛”“沧浪”“清心”“西门”等笔名。查阅文献,李中民多与唱片业打交道,譬如:“抗战胜利后,孔雀唱片公司恢复了大中华唱片厂的名称,由中国资方李中民管理,但未能开工生产。”(《广播电视史料选编》之七,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89年,16页)黄霑的论文《时代曲南来香港》对他评价不低:“(香港)新唱片公司中较著名的是‘大长城’。这是南来的沪上作曲家李厚襄和他的弟弟李中民创办的。‘大长城’在成立初期,刚好填补了上海唱片公司停产空出来的市场,成绩颇有辉煌。”
这封信的来意很清晰,要拿到金娇丽作为陈歌辛遗孀最新签署的版权代理授权书。廿多年音讯睽隔,李中民突然提出这种要求,无论理由多漂亮,总得拿出一点诚意,他寄上了所谓5月新收到的一笔版税,廿五元四角港币。
抄本的底下有金娇丽的批注:“此信系李中民于1970.6,合另一信9.18刚寄来沪,并附两份授权书,我未回信。”9月18日并非这封信寄到上海的日期,而是李中民第三次给金娇丽写信的时间。那封信也有抄本:
陈太太:
这是第三次寄你的信,因为地址不对,连退两次,请你收信后即覆一信,因为在新加坡已收到了陈歌辛先生之版税约有港币四百元,是新加坡国家电台唱片公司付出来,因为住址不详,所以我不能向新加坡收取,以免耽搁在港无人收取也。
九月十八日七〇
这次诚意十足,只要金娇丽回信,就能拿到港币四百元。金动心了,回信的时候字斟句酌地给自己戴上一张面具:
李先生:
来信收到。
近年来健康状态较差,蒙政府及领导关怀,经日在家养病。
您信中所提到的版税事,尤其是要与外国公司交涉,同时要由我出面签订委托书,我觉得有些不妥,希谅解。
有两点建议请考虑,一.目前收到之版税,请存你处。二.有些税款如需奋力交涉,就不必多劳神了。
版税之事给您添了不少麻烦,颇感不安,只能在信里表示些微感激和歉意。
祝
安康
金娇丽上
一九七〇年十月
注一:上次汇来十元已收讫。谢谢。
注二:现将委托书两份附信内退回你处。
1970年10月,那封打X不敢寄出的书信之底稿,杨涌收藏,铁匠翻拍
这封信她并未寄出。底稿清晰可见被打了一个巨大的“X”,顶上有铅笔写的“不敢搞”三字。局势不够清朗,但是版税的诱惑太大,两年后,她涉险另写了一封信:
李先生:
来信早已收到,因病迟复为歉。
我们生活尚好,谢谢您的照料。
关于先夫前存您处之款,若便请寄来。
令兄厚襄和文清先生的地址,我已忘却,请代为向他们致意问候。
顺祝合第
健康,一切安好。
金娇丽书于
1972.4
她这是明讨四百港币的版税。可是李中民后来的回信日期是1973年1月底,中间有惊人的九个月间隔,原因可以在她1973年8月12日给友人辛上德的信中找到:“由于李来信,正值文化大革命中(70年),我觉回信不妥,因此搁置了两年多。七三年一月我才回信……”
李中民的回信现存金娇丽的抄本:
陈太太:
你的来信今天收到,去年柏灵顿皇家音乐出版公司曾为歌辛先生作品之法律问题请教过律师,在四月份世界唱片工业保障协会在香港开会时,我也问过英国总会之法律顾问,但是没有下文,现在接得你的来信,我已把原信寄与柏灵顿董事长,叫他尽快回复,如果可以的话,我会把合约再寄一份与你,由他向百代交涉版税,这是一笔很大数目,而中国的各唱片公司,我会分别通知,叫他们来付版税,虽然数目不大,但每年也有数百元可收也,总之只要董事长认为符合法律程序,我决会全力支持你的,敬请放心,现在香港柏灵顿由内人兼理,没有多大问题。
此请
新年快乐
家兄厚襄嘱代候
李中民字
一月卅一日七三
李中民在信中表现得很天真,企图从中国大陆收取版税,仿佛陈歌辛(戴“帽”已十六年)的那些“黄色音乐”还在内地发行。李的妻子何露(名字出现在李写给徐德明的一封信中)当时任职于柏灵顿皇家音乐出版公司(Burlington-Palace Music Orient Limited),在文献里几乎没有印记,可能是一家借了外国招牌的夫妻皮包公司。
2月27日,金娇丽回信:“不知‘柏灵顿音乐出版公司’经您交涉后可有下文?其他方面可有少量版税交付?甚念!即使小数目,对我目前的经济状况都是必需的。”此时的金娇丽应该生活非常窘困,讨债的声音力透纸背,无畏而坚定。耐人寻味的是,她那声呼喊,李中民不到一个礼拜就听见了,回信落款是3月5日,推测当时沪港的邮政,南下远比北上(慢时几乎一个月)通畅。这封回信也只有金娇丽的抄本:
陈太太:
你的来信刚收到,恰巧家兄厚襄亦在,上星期柏灵顿要员都在香港,可惜你的来信迟了五天。为了歌辛先生作品公司方面曾向英国版权协会询查法律问题,回信是“在国内作品,均无版权。”但是厚襄在香港之作品,都有版税收取,所以我想凭这一条尚有办法补救。以前大长城时代之作品,有好多公司灌用,照例应当可以收取版税,所以为造成既成事实计,我当于最近设法嘱人灌几曲歌辛先生在港作品之旧作,向柏灵顿交付版税,同时附上授权书一纸,请签就寄下,明天会另函寄上合约,谋事在人。希望柏灵顿肯接受登记,方能有版税之保障也。
三月五日
来自新加坡的四百港币版税迟迟不给,假设李中民是骗子,那么他的这封来信可谓图穷匕见,他要版权代理授权书。除了继续相信,金娇丽别无他法。3月15日的回信写道:“您寄来的授权书,我已签就并寄上,希望能有所进展。”随后的三个月,通信继续,却未提及版税。金娇丽在静候佳音的暗潮汹涌之下,差遣李中民当一名免费的香港代购。李中民在4月25日的回信里附了治疗关节炎的药片,又推荐名为Deep Heat的药膏。这封信因为无涉版税,被金娇丽留在身边。收到药物后,她在5月16日的回信里感激道:“药膏要是方便也请寄来。据说有种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疗效很高的名叫‘三蛇胆’的药,不知你处可有出售?若有望代买之。”接着笔锋一转,切入正题:“上次随信寄上的授权书,不知可有下文?甚念!希望能将交涉情况告诉我,如有困难,是否另有途径请关照。谢谢!”
李中民的确遇到了困难。回信如下:
陈太太:
五月十六日来信收到,近来心情甚劣,家兄五月初曾入医院一次,而现又入了医院。病况据医生说甚为严重,腰子不能起功用而且血液只有常人三分之一(五月份曾输了两次血)。现在只有政府医院之设备尚可勉医,必要时要送台北就医,所以弄得我覆食不安。
来信中三蛇胆是药酒,恐怕无法可寄,而且蛇胆是医眼睛,而不是医风湿,现只能邮包寄上药膏一支,是外搽用的,歌辛先生之版权事,俟我心境略好当为办理。
李中民
六月廿八日
1973年7月14日清晨五时许,李厚襄去世于九龙伊莉莎白医院(见《新明日报》1973年7月22日第五版),这恰巧也是金娇丽回信的日子:
中民先生:
接信后知厚襄兄病情严重,至为挂念,厚襄兄是歌辛当年故交,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是和你一样的。版税之事容当暂缓办理。
巧的是近有朋友辛上德即将去港,他也是音乐界人士,在港也会留一段时间,所以我托他来你处了解交涉情况,如蒙抽空接待。则感激不尽。
厚襄病情是否好转?请代问。
此致
1973.7.14
这封信的底稿留有“彭金河 侨务组 外事处 每星期三”的字样,想来金娇丽当时已有前往香港解决问题的准备,彭金河应该是涉外机构的员工,每周三方便找他帮忙。可惜赴港之事落空,与此同时,金娇丽一直在等李中民的音讯。她在李氏来信的抄本的末尾批注道:“以上三封信于七三年寄来,以后无下文。”久等无果的她,那个念头的声音越来越响——自己好像上当受骗了。
李中民寄给金娇丽的代理协议将她的名字错写成金娇艳,杨涌收藏,铁匠翻拍
二
1973年夏,陈歌辛之友、作曲家辛上德移居香港(那里有他的直系亲戚)。金娇丽后来在1974年11月写给辛上德的信中透露自己夜访之前的忐忑内心:“虽然歌辛在世时我们曾有过交往,但以后由于种种原因,已是十几年没有往来了。您临行前我鼓足了勇气来找您,您虽然一口答应,我还是将信将疑。”
辛上德1973年回信,局部,杨涌收藏,铁匠翻拍
与李中民通信的这半年辰光里,金娇丽连一分钱版税都没拿到,她已经起疑了。在上一封写给李中民的信中,她委婉地表达了这层意思:“托他来你处了解交涉情况。”1973年8月1日,辛上德给金娇丽匆匆回了他抵港之后的第一封信,内容简短,道歉占了一半,为回复之迟,为行前不曾与陈钢夫妇道别。涉及版税的只有这部分:“李厚襄在我们到港前已去逝。版税之事不能随便委托他人办理,港地人情淡薄,社会非常复杂,还好我在港地有不少很有地位的朋友,都是父亲或者哥哥的好友,因他们是有地位,去见他们,尤其是委托他们给你办理版税之事,就不能过急,得慢慢来,总之一有眉目我就会去信详告。请耐心等待一个时期。”
同月12日,金娇丽回了一封长信,过半篇幅是在追溯她与李中民的书信往来。“此后情况就愈来愈不妙,从一场千元、万元的收入逐步化为乌有,这里面原由我也实在搞不清楚,看来最清楚的还是李中民(李厚襄已死)……”她写到这句的时候,明显带了情绪,“对于李厚襄我还有所信任,对李中民,我就很不了解了”。内心之矛盾,一方面说:“我的事你也不必过分挂在心上。你还有你自己的事要办。”另一方面洋洋洒洒写下更多嘱托,信末又添了一长段备注:
歌辛作品,皆为解放前之旧作,在香港百代公司、大长城唱片公司等所录唱片。
作品名字大多是用笔名。当时歌唱者是演员龚秋霞、陈娟娟等人,若能遇到她们,约能告知(长城影片公司)。
信寄出三个月回音全无,按捺不住的金娇丽于11月19日又补了一封:“您在港不知是否居半年左右,然后去马来西亚,现在已经过去将近四个月,我不免有些着急。”她担心的是:“我给李中民的亲笔合同,不知他会作什么用途?自他哥哥李厚襄过世后他从未来过信,我很不放心。”她说了许多设想,归根结底:“我是否能索性委托你办理?这样可以使我安心些,当然对你不无麻烦。”
辛上德的回信让人读了七上八下。先是安慰:“如果我返马手续办妥也不要紧,为将你所托之事办得有些结果(无论成与否),都会给你一个详细答复。”再泼冷水:“港地是个十分复杂尖锐的环境,大大小小的骗子无奇不有……您给李的弟弟的亲笔合同,看来太轻易相信其‘弟弟’了。”第二个弟弟多了引号,辛上德似乎假设了两种骗局:一、李中民行骗;二、有人冒充李中民行骗。信末,他承诺:“您的事该如何进行和办理,待我们和律师研究后,再告诉您。”
这封信没有落款时间,应该书于1973年11月底,因为金娇丽的后续回信发生在12月6日。信中,她补充了版税悬念之缘起:“1950年回国前夕歌辛曾拜托李厚襄代收香港百代、大长城等唱片公司版税。文化大革命前夕李厚襄来信,请我们找百代公司会计汪小姐收取版税,当时因经济上无此需要,后来连地址也遗失了,就没有联系。”在杨涌先生收藏的这批金氏遗物中,并没有李厚襄来信的原件或抄本。
12月28日,辛上德写信告知事态进展:“1 通过有关朋友,和陈娟娟通过电话,然后又知道姚莉任职于百代唱片公司。2 和百代取得联系后,他们非常热情,过些时候百代会直接去信给您。3 百代已明确指出:李某人根本没有和他们联系过有关歌辛的稿费事。4 他们希望您设法将以前所有签过的合同即寄来给我,或直接寄给他们:地址是九龙尖沙咀星光行1517室刘焕苹小姐收(是姚莉小姐指定她和您或我联系的)。5 建议您将一些证件之类的东西寄来,亦可直接寄给她们。6 她们一致表示待您的信或(合同证件等)寄来后一定负责给您详细搞妥,该付给您的稿费,如查到,一定会付上寄去给您的……”
金娇丽读完来信大抵是喜忧参半,心情和李中民其人其事一样复杂。所幸版税还存在百代,除了感谢跑腿的辛上德,姚莉的功劳也不小。她在旧上海唱过陈歌辛写的时代曲,应是一个念旧之人,凭着歌坛地位以及在香港百代的监制职位跟公司打了招呼,不过公事公办,付钱的前提是金娇丽能够拿出陈歌辛与百代唱片之间的业务合同,再提供她家属身份的证件,两者缺一不可。参阅金娇丽1974年1月9日写给百代会计刘焕苹的书信底稿,她在1月初收到了刘焕苹代表百代的回信,要求她提供上述证物。
出示合同的要求貌似合理,实则荒唐。百代方面既认可自己使用了(唱片再版或老歌新唱)陈歌辛的作品,则百代必然曾获陈歌辛授权,而且作品尚在版权保护期(起码是作者死后五十年)内,就理应支付版税,否则,相当于百代宣称自己未经授权灌录唱片。
就这样,弱势的金娇丽当年被如此霸道的理由卡了脖子,她在给刘焕苹的回信里很为难地写道:“您问及的证件事宜,由于当年歌辛和我归国前,对稿费看得较淡,只是随意委托李厚襄先生办理,以后我们一直未过问此事,也从未收过稿费,至于合同副本,一方面歌辛已死,另一方面事隔经年,不知是否有,或者已经遗失,总之是我找不到了。”她只有旁证:“我这里所保存的李中民先生来信及授权书副本,虽谈不上是证件,但可能有些用处,因此我就依尊嘱寄辛上德先生处,供参考。”
同时另起一封信,给故人:
姚莉和陈娟娟小姐:
很久未曾联系你。这封信总觉着写得有些冒昧,但看到辛上德先生信中提及你们的热情关心,就平添了不少勇气。
通过辛上德先生的简单介绍,感到老朋友还没有忘记我们,这更使我感触万状。
几十年来我们都经历了很多事,我现在真的觉得老了,但是孩子们都大了,二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在大学教书,还都有了儿女。
我已退休,就是体弱多病。不知你们的境况如何。老朋友们都好啊!很想知道一些。要不是这偶然的机遇,真会‘老死不相往来’呢!不是吗?许久不通信,不知从何写起,至于我写这封信的目的,就是谢谢你们。
顺祝
近安
龚秋霞小姐前代问候
金娇丽书于1974.1
金娇丽1974年1月给姚莉书信之底稿,杨涌收藏,铁匠翻拍
信附在1月9日写给辛上德的长信里,请他转交。金娇丽对他坦言:“现在问题是如无歌辛手签合约,是否有其他办法?是不是能够索性委托你来办理?”
不久,金娇丽收到刘焕苹的第二封来信,内容不详,但在金娇丽5月8日给辛上德的信中留了踪迹:“一月十七日就收到她的回信,看来由于没有歌辛的亲笔合约,有些阻碍,所以回信说要等总经理从星加坡回来后才能决定,并说如有进一步消息,会及早通知我,至今已是五月份了,还是杳无音讯……”上海此时局势生变,金娇丽写道:“运动正在稳步深入取得很大成就,工农业生产、社会生活都很正常,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近日银行人员还来宣传对外政策,鼓励争取外汇的意义。”她把这些改观当补品吃,或者说,安慰自己。她在11月5日给辛上德的信中有如此觉悟:“歌辛虽亡故,但他的作品仍在使用,家属的利益应该是不可剥夺的。”也清楚百代方面:“总经理未必会离开公司的立场来理解一个家属的申述,而刘小姐虽热心,但作为公司的雇员,也是无能为力的。”近乎残酷的自省成了她消极等待刘焕苹回信的原因之一。12月10日,辛上德在给金娇丽的回信中也表现出相似的无奈与疲累:“你的来信收到,内心深感不安,没有给你办成所委托之事。香港这个尖锐、复杂、人情淡薄的社会,什么事都得讲‘证明’(当时歌辛的合约证明),如果有这份东西,早就解决了,而投诉于法律,更需要这份东西,没有它,法律上根本就不成立。”
忙了几年,版税之事再度退回原点。金娇丽的追讨工作被迫进入一段漫长的冬眠,好在陈歌辛的摘帽问题终于解决。在金氏遗物中有一份盖了红印的平反证明:
根据中共中央(1978)11号文件,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通知,已于一九七八年五月廿六日宣布摘陈歌辛的右派分子帽子。
上海市第二劳动改造管教总队
1978年7月14日
陈歌辛摘帽文件,杨涌收藏,铁匠翻拍
1978年6月25日,金娇丽收到辛上德从香港寄来的食品邮包一件,隔天她开始草拟回信,于29日寄出。她写道:“今年年初,王小琳由港来沪,见到我儿小辛,并带来您给我的口信,说是关于歌辛版税事,最好我能亲自去港一行云。”小辛即陈钢,在几封家书里有这个昵称。金娇丽接着向辛上德介绍国内拨乱反正之近况,谈及亡夫的摘帽,她说:“我全家大小都为之称幸,从今以后,可扬眉吐气,振作精神做人了。大儿陈钢过去的‘梁祝’作品全国已重再广播,新作曲作品也不断发表,小儿陈东多年来幻想转入合唱团屡屡碰壁,前几个月,已蒙‘拔尖’,正式转入‘上海乐团合唱队’,并充当朗诵主要角色。在这次‘上海之春’恢复演出中,都有他们兄弟俩的一分。”
“上海之春”创办于1960年,1966年办完第七届后停摆,1978年恢复,查阅“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官网,在第八届的节目单上可见陈东朗诵的《黄河大合唱》,以及陈钢参与创作的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这种可喜的事,想您知道后,定也为他们额手称幸,”金娇丽写道,“至于我个人,我同样也为局势清朗而心情舒畅,决心想把歌辛的版税事,不论成败得失,弄出一个结论,以了此悬念。不过,如不仰仗您的大力,我只好望洋兴叹,无能为力”。她又堆砌了许多感激与溢美的词句,然后写道:“我直率告诉您,按目前这里情况,‘我亲自去港’是一桩办不到的事,一是因我没有直系亲属在港,政府不会让我去;二是如说为了交涉亡夫版税为国家争取点外汇为理由,但我一时又提供不出有说服力的证明文件,因此徒叹奈何。不过我想知道,您建议我最好赴港一次,其原因到底是什么,望您把经过情况详细告知我。”她还是放不下李中民:“他这种行径,不免使人猜疑,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希望您能探悉一个究竟,明了这事的真相,以便考虑对策。”所谓对策,大概是寄希望于李中民持有陈歌辛与百代公司的合约或合约副本,否则何苦再寻麻烦。
7月7日,辛上德回信道:“恰好最近有一位叫徐德明的,是认识李厚襄、李中民等人。徐先生是吹口琴的,他在本月中旬将去上海探亲。我们已尽量说服他去上海时一定去拜访您。”信末,辛上德还抄录了从徐德明处问到的李中民的新加坡地址。
参考陈国勋2003年为《口琴艺术》写的《徐德明简介》,徐1929年生于上海浦东,1947年赴港从事电影音乐制作,1979年移居檀香山。1984年9月2日的《新民晚报》在第二版刊文《留支乐曲在家乡——记美籍华裔口琴家徐德明》,写他:“一九四七年,为了谋生,他来到香港当了汽车喷漆工……五年前,徐德明移居美国檀香山,专职从事口琴技艺传授和演奏。”
1984年徐德明衣锦还乡,在上海办了音乐会,还上电视台录制节目,1978年的回沪纯属私人行程。那年夏天,金娇丽在上海见到了徐德明,她在1979年写给姚莉的信中提了一笔:“去年曾听徐德明告知说:‘姚敏先生逝世前曾透露,在汇丰银行有歌辛的巨款版税存着。’”
热心肠的徐德明后来还把李中民于1980年1月22日写给他的信笺寄送金娇丽。信中,李中民这样向徐德明解释:“陈歌辛太太版税事,EMI一直不肯付,如果EMI肯付版税会在五十万元港币以上,现在只有托百灵顿皇家音乐公司向其他小公司去收,我遇到Coupland时候一定会向他提出。”
李中民1980年写给徐德明的信,谈及版税之事,杨涌收藏
看起来,李中民与百代公司,在各自面对金娇丽时都在踢皮球。至于李中民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仍是无解之谜。
三
1979年11月30日,金娇丽写了一封长信给姚莉。起因是:“最近EMI公司的王福林先生也证明有歌辛版税存在汇丰银行。可喜的是,他说只须我寄一些有关我是陈歌辛的妻子的证明去,似乎这样就可拿到这笔版税了。这消息又引起了我多年来渴望着的希望!我将努力去办证明,但若您和其它老朋友肯根据我寄上的我们夫妇照片代为作证可行的话,你能作证吗?”
她在上海已有行动:“我到中国银行申请协助取回此款,但中国银行要我告知是何年何月何名何号码存折后才能代查,我因不知,只好作罢。今来信要求您几件事,烦请大力协助。第一,这笔汇丰银行的款子,不知您能否查出何年何月何名何号码存折?”又说:“想麻烦您了解一下,有关歌辛的作品有哪些歌曲?是哪位演员所唱?还有歌辛的作词作曲?他的名字有陈歌辛、陈昌寿、林枚、戈忻。如果查到这些时,也是一个根据,过去不论在祖国的上海或在香港,和唱片公司都是有合同的,73年EMI唱片公司的刘焕屏小姐(当时她做会计,现听说到别处做经理去了)来信也承认百代从大陆搬至香港时遗失了不少合同,问我可有付本,若有他们就给付清,无奈合同早已遗失。刘小姐过去甚关心此事,不知您还能找到她帮忙吗?”
姚莉应该是帮忙了。一个月后,金娇丽从百代香港收到一笔版税,她称汇款人“陈经理”,在1980年1月5日的回信里她写道:“目前收到您的来函;汇款亦于元旦前收到,在此谨表示感谢!关于陈歌辛先生的版税,我记得他在港期间除用‘陈歌辛’的名字外,尚有‘陈昌寿’、‘林枚’、‘戈忻’等笔名。为此我想劳驾陈经理有便再进一步查阅,是否有遗漏的版税?”
在1985年7月4日金娇丽写给黄志炜的信中,记录了她收到的这笔版税的数目:“于1979年十二月曾收到EMI最后一笔版税港币683.36。”按当时汇率,折算人民币在两百元出头,几乎是老百姓大半年的收入。不过与她追求的五十万港币天差地别。“最后一笔”说明在1980年至1985年7月这段辰光,百代没有继续向陈歌辛家属支付版税,这也是让人迷惑、前后矛盾的一招。
以金娇丽为首的陈氏家属一直没有放弃在版税这个层面讨要一个公平,正如他们为陈歌辛平反,哪怕摘“帽”达成,还有许多的消毒去污工作要辛苦。在金氏遗物中留存了大量的申诉材料、机关证明以及个人档案。譬如这份公证书的底稿:
申请公证人金娇丽,女,生于1917年11月3日,上影乐团工作,现已经退休。在1934年与陈歌辛结为夫妇,育有长子陈钢、次子陈铿、三女陈丽、幼子陈东四人。陈歌辛已于1961年1月25日病故。陈歌辛生前在香港EMI百代等唱片公司拥有大量版税未取,今因长子陈钢赴美讲学,将经香港回国,特授权于陈钢洽办遗产事宜。
1.在此特证明陈钢确系陈歌辛之长子
2.在此特证明陈歌辛已于1961年1月25日于安徽白茅岭农村长乐分场病故
代申请人
金娇丽
1981.2.23
1981年,哪怕陈钢代母赴港交涉,版税问题依旧未能解决。
同年5月5日,金娇丽给李香兰写了一封长信,核心内容如下:“最近,黎锦光先生将有日本之行,我曾托他代我向您问候,并拟请求您百忙中为我就上述情况出点主意,以及代为向过去胜利公司的有关方面,取得联系,设法能追索一点歌辛的版权酬金。”说得更直白点,黎先生要去日本,而日本的胜利公司用了不少陈歌辛的作品,请李香兰像姚莉处理百代问题那样跟胜利公司打一声招呼。
金娇丽写给李香兰的信,局部,杨涌收藏,铁匠翻拍
李香兰帮忙了吗?此事在金氏遗物中没有下文。
四年后,一潭死水的版税悬念起了涟漪。金娇丽收到所谓柏灵顿音乐出版公司员工黄志炜的来信,由于金氏遗物中没有这封来信的原件或抄本,我们只能从金的回信中推断发生了什么。线索如下:“今悉柏灵顿音乐出版公司提出歌辛之版税委托该公司之事……鉴于贵处来信涉及歌辛之作品,如‘玫瑰玫瑰我爱你’‘初恋’‘可爱的早晨’‘永远的微笑’等作品均为解放前于上海百代公司所录。其它也有大部分作品约于香港录制。如这类作品由柏灵顿重录制的话,那就有可能是接到我的委托书后所录,但分文稿费未得,今岂有渔翁得利之理……至于您所摘录陈歌辛先生作品的出版年份,有待查考,待查明后即奉告。”黄志炜的来信应该提到“柏灵顿”重录过陈歌辛的作品,近期还有类似的计划,所以来信打听原作的出版年份,这种行为似乎还找了一个合法的理由——“柏灵顿”有委托书。由此,金娇丽发现了回望李中民迷之操作的一种新角度:李中民主动与陈歌辛的遗孀打交道,是为了拿到重录作品的合法授权。无论这种假设是否成立,李中民都欠金娇丽一句解释、一声道歉。
可惜在杨涌先生收藏的这批金氏遗物中,这封写给黄志炜的长信是一个戛然而止的句号,陈歌辛的版税悬念似乎定格在了1985年7月4日。后续发展不详,我只清楚,陈氏家属最终与百代达成了某种和解。
故事在1990年迎来了一个明媚的转折。百代香港公司中文部的赵月英(Teresa Chiu)女士为筹备《百代·中国时代曲名典》的系列唱片,带了香港团队北上拜访那些留在大陆的时代曲名宿,或他们的家属。此行之目的记录在两位时代曲大作家的通信中:
折西兄:
港百代总经理赵小姐来电通知我,她于七日飞沪,晚上到沪,住新锦江饭店,她定于八日上午来电与我连系后,再通知您和严华去和她会面,主要是了解一下我们的作曲版权问题。请开明您所作歌曲以及词作者与演唱者是谁,以便给她备案。秋安!
锦光
1990.11.1日
黎锦光给严折西的信,严半之供图
这封信目前由严折西的幼子严半之保存,说明当时黎锦光是“中国时代曲名典”项目的上海联络人。严半之先生还给了我两组老照片。一组是1990年11月8日在新锦江饭店聚餐的留影,席间九人,黎锦光、严折西、严华各带了一名家属,赵月英的形象酷似靳羽西。陈歌辛的家属缺席,原因不明,但是次年9月11日,赵月英一行见到了陈钢,后者为《百代·中国时代曲名典》的周璇专辑写下寄语:“‘渔家女’的歌声,永远在‘夜上海’的上空飘荡。”其中含了周璇首唱的两首时代曲杰作《渔家女》《夜上海》,作曲皆为陈歌辛。
陈歌辛(左一)旅港时期与周璇合影,摄影佚名
《百代·中国时代曲名典》封面之一,严半之供图
1990年11月8日,时代曲元老们在新锦江重聚,左起:黎芳、黎锦光、严折西夫妇、赵月英、严华夫妇,严半之供图
陈钢代替父亲为“名典”系列写寄语,严半之供图
严半之记得,1990年11月8日在新锦江饭店是其父与赵月英的首次会面,赵女士介绍了整个项目,歌曲授权需要签署合同,有版税。第二次会面是1991年9月12日在严家旧宅(南京西路1451弄17号,今静安嘉里中心),当时赵月英带了几十份歌曲授权合同让严折西签署,随行的香港摄影师(用的是尼康当年最顶级的全自动对焦F801,他见严半之用Fujica机械相机拍他,露出诡异的笑容)为严折西拍的照片后来用在了周璇专辑的内页。和陈钢一样,严折西也为那本内页题写了寄语。这应该是赵月英当年寻访时代曲元老的标准操作,所以百代香港公司必然与陈歌辛的家属签署了最新的授权合同,此时,距离陈歌辛去世已有三十年。一年后,中国正式加入保护著作权的《伯尔尼公约》。
四
今年9月19日,是陈歌辛的一百一十周年诞辰。要客观评价这位时代曲巨星是非常困难的,他过于复杂,在过往的历史中,人们倾向于只看他的某一面。太平洋战争之后,日本人认定他是共产党,抗战胜利之后,国民政府认定他是附逆,这两次认定都给他带来了牢狱之灾以及更深远的历史问题。仿佛变色龙,他的底色让人琢磨不透,而他的灵魂一直不合时宜。
1944年,陈歌辛接受《翰林》杂志的专访,谈及李香兰的歌艺,他吐槽道:“不要以为我把她看作一个职业的歌唱家。我相信她的音乐会的听众与其说是音乐会的听众,毋宁说是一群影迷。”当时上海人民还活在帝国主义的阴影之下,记者打圆场说:“音乐爱好者也不在少数吧。”岂料陈歌辛的嘴巴张得更大,他说:“我以为很少,真正的音乐爱好者很少。”又说:“我从来不想抹煞任何人的好处过,我只说不能把李香兰当作职业的歌手看罢了……最初她见我时说她是唱大歌剧的最高的华丽的女高音,我发现她不是,随即讲了些关于华丽女高音和大歌剧的话,再加上一句干脆的结论:‘你不是Coloratura Soprano’……”(《翰林》1944年第一期,22、23页)
回望陈歌辛,他的身上有一种不合时宜的浪漫,浪漫得让人心碎。他一直没有放弃创作,哪怕是在白茅岭农场,白天干重体力劳动,他还在坚持写歌。这时期的作品连同他写的家书,金娇丽都妥善保存,仿佛在编图书馆索引卡片,每封家书的信封上都有她娟秀的字迹,写清楚收到的日期、这是第几封。
在这批金氏遗物中,还有一封中国音乐家协会上海分会、上海电影制片公司于1957年9月22日联署的通知书:“兹定于九月二十三四五日上午八时半在上海政协文化俱乐部(茂名南路58号)举行座谈会……希你准时到会。”
改变陈歌辛命运的那次座谈会,杨涌收藏,铁匠翻拍
这次座谈会彻底改变了陈歌辛以及他所有作品的命运。会议内容在同年9、10月的《解放日报》有大量的回声与发酵,让我对陈歌辛,更对那些发言的文化名人产生了极大的困惑。
时至今日,我依旧无法看清楚陈歌辛,我只清楚,他为中国流行歌曲做出了极大的贡献,这一点,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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