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把一条蠕虫放进嘴里,那么它会立刻感觉到那不祥的热度。你以为它会赶紧往深处爬并掉进你的食道吗?虽然暗处通常是安全的避风港,但它不会这么做,它会从你的齿缝钻出来。我的牙齿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缝隙,因为在20世纪70年代的谢菲尔德(Sheffield),可没人戴牙套矫正牙齿。蠕虫会把身体缩成细细的一条线,拼命从你牙齿的缝隙中钻出来。如果被昂贵的牙套挡住,怎么钻都钻不出去,那么蠕虫就会陷入疯狂。它会猛烈摇动,像离心机一样快速旋转躯体的后半段,鞭笞你的牙龈。最后它会非常沮丧地蜷曲在舌系带旁边潮湿的空间,思考自己的处境。等你再次张开嘴巴时,蠕虫就会用身体尾端压住嘴巴底层,像弹簧一样弹出去。
第一次咬住蠕虫时,我以为会像每个钓鱼客熟悉的画面一样(希望钓鱼客也觉得这很讨厌),蠕虫会不停地扭动,想挣脱鱼钩。结果却不是这样。像我这种不敢用臼齿把蠕虫磨碎,所以斯文地改用门牙咬断的人,只能将压碎作为吃下蠕虫的主要动作。压碎不同于其他动作,被压碎的动物只会卧倒,而且似乎不会觉得有多痛。有一次我在苏格兰被重物压到了手臂,当时,我完全不觉得痛,反而受到脑内啡的影响,产生了飘飘然、仿佛上天堂般的麻醉快感。或许蠕虫也有某种原始的镇静系统,但我认为不太可能,从进化角度来看,这种功能既突兀又过于奢侈。总之,蠕虫被咬断之后就会停止反抗,乖乖被我收入嘴里咀嚼。
蠕虫吃起来黏糊糊的,带有土味。它们是最地道的食物,借用品酒人士的话来说,就是能感受到一种非常特殊的“风土”。法国沙布利(Chablis)的蠕虫吃起来有一丝矿物的余韵,在嘴里久久不散;皮卡第(Picardy)的蠕虫则有着浓浓的霉味,那是一种充满腐土和断木的味道;英国肯特原野(Kent High Weald)的蠕虫新鲜又单纯,适合搭配炭烤比目鱼一起享用;萨莫塞特平原的蠕虫则有一种皮革和黑啤酒的过时古板风味;威尔士黑山的蠕虫就很难定义了,如果蒙着眼吃,这种蠕虫的味道绝对会难住你。我的文字能力还不足以形容黑山蠕虫的滋味。
蠕虫身上黏液的味道和身体的有所不同,而且每一种蠕虫的黏液吃起来都不一样,非常神秘,跟身体的“风土”没有明显关联。用力吸吮黏液的话,你会发现沙布利蠕虫的黏液是柠檬草和猪粪的味道,至少春天时是如此。肯特原野蠕虫的黏液则充满了电线烧焦味和口臭味。虽然蠕虫的味道会随季节变化,但没有你想象得那么明显,反而是颜色的改变会比较明显。诺福克郡有两种颜色的蠕虫,一种像婴儿尿布的白,一种则是石蜡白。尽管这两种颜色的蠕虫一年四季都有,不过8月的时候“尿布白”会比“石蜡白”多。
一般而言,獾的食物大部分是蠕虫。这件事降低了獾的魅力,同时也让獾变得更加难以接近。不过,这道难关却激励了我。
獾是最好也是最糟的起点。
獾是最糟的起点,是因为我们自以为了解獾。小时候,我们最喜欢拟人化的獾,就算长大之后对此少了一点热情,拟人化的獾也还是很讨人喜欢。它们那宽大的下颌常常会叼着一管药草烟;那对可在夜间移动数千英里,并且最受吉卜赛人喜欢,能用烟熏烤来吃的后腿,在穿起厚绒斜纹棉布长裤后也很帅气;那双掘起土来强有力,同时还会拍打机器的前脚,可以在周日晒完日光浴之后,轻松解开背心的黄铜纽扣。獾住的家看起来都有百年以上的历史,这暗示獾很有智慧,把家盖得十分坚固。听到其他爱幻想的动物提出的意见后,它们那颗有暗色条纹的头就会充满威严地摇摇,表示不赞成。
獾也是最好的起点,因为獾比起苍鹭更容易打破人们的传统观点,而且我对苍鹭的研究也较浅。跟随獾是燃起你情感的最佳途径。它们是很棒的老师。在天色逐渐变暗的森林里,獾会瞪着机灵的双眼盯着你,若有所思般地用前掌拨弄着它的灯芯绒吊带裤,然后把你的脸蛋划得皮开肉绽。
獾总会让我想起伯特和黑山。并不是说獾与威尔士中部有明显的关联,其实獾跟这些都无关,它和萨莫塞特、格洛斯特郡(Gloucestershire)或德文郡的关系反倒还更密切一些。我之所以会...
我和伯特很久以前就认识了。我们曾在地球上最讨厌的几个地方一起流血、受苦、咒骂和痛饮。现在,伯特正在英国最陡峭、最贫瘠的土地开垦耕种、从容漫步,旷野上的幼苗被石块和坡度阻挡了生路,山谷也被滴着水珠的阔叶林挡住了,但是伯特不在意,因为自己在家酿苹果酒、遍览山水风光并不需要几个银子。
我们在阿伯加文尼(Abergavenny)车站和伯特会面,我带着8岁的汤姆。獾是重视社交和家庭的动物,无法离群索居。汤姆虽然患有严重的阅读障碍,但他也因此获得了一项美妙的天赋,即可以从更完整、亲密的关系角度去看世界。我想,这样的汤姆远比我更接近獾。汤姆没有遗传我的悲剧病状:我认为只有可以被当成逻辑命题的事物,才有被赋予意义的价值。
獾的沟通方式很有效,内容很丰富,目的很明确,它们的沟通丝毫没有抽象的成分。抽象是书写语言建构出来的灾难,用语言指涉文字本身以外的事物,把根变成“根”这个字,再用层层细微的差别将其包覆,厚到差点令事物本身窒息。
汤姆知道根是什么,他永远不会搞错,就跟獾一样。獾喜欢啃树根,不喜欢啃抽象概念。汤姆从生态学的角度,以关系(与其他人类的关系,以及跟大自然的关系)来定义“汤姆”这个词,即“汤姆”由各种关系组成,在关系里存在。这比我对自己的认知更精确、更健康、更有趣,也更接近獾。我怀疑獾的巢穴里其实充满了病态的原子论。另外,汤姆身高1.37米,我1.83米,从离地高度而言,汤姆的视角也比我更接近獾。刷过獾脸颊的蕨类植物同样也刷过汤姆的脸庞,他的鼻子也比我的更靠近腐叶堆。汤姆、我和所有的獾最后都会化成腐叶堆的一部分,被蠕虫吃进肚子。
我们跳上伯特的越野车出发了。我们先是去载货,将货物在车上绑好后,便去到一家烤派店吃用不合格的牛肉做成的肉派(因为实在没有很想吃的蠕虫),最后我们回到了农场。
几年前,我在伯特的厨房头一次认真反思变成另一种动物的可能性。伯特活像只两栖动物,在人性和兽性之间快乐地生活着,但这并不是我想变成动物的原因,我一直都很清楚。那只是伯特的魅力来源。我想变成动物也不是因为伯特的厨房不断地在野外和《小猪佩奇》之间来回兜转。原因其实是他的妻子梅格。梅格是一名“女巫”,是你能想到的最棒的女巫。坏女巫只会用针扎蜡娃娃害人,而梅格则是用针来治病。不过梅格对个体之间相互联结的概念,在过去的英格兰是会让她被送上木柴堆烧死的。而与其说伯特是一位丈夫,不如说他是供女巫驱使的精灵,是跨越专制物种界限来帮助女巫的伙伴。这位蓬头垢面、蹦蹦跳跳的小精灵即使一脚被捕兽夹夹住,也依然很快乐。
十多年前,我和伯特在撒哈拉沙漠的马拉松活动中认识。当时我替他那双被磨破的双脚擦碘酒,于是伯特便邀请我拜访他的农场。他在这个村子出生,一路从纳米比亚的钻石矿坑到剑桥,再到埃塞俄比亚、阿富汗和加萨的兽医诊所。接着,他便和梅格结识并在一起了。
伯特夫妇的厨房交织着各路景色。窗外山丘的翠绿色倾泻在地毯上,计算机旁挂着一把青铜器时代的斧头。梅格认为不论是我还是其他任何人,毫无疑问都能变成动物。
“放眼所有文明,人们一直在变身。你想飞翔吗?一堆鸡尾酒就能给你一对翅膀,那里就有一些酒谱。”梅格指着书柜说。
“你想变成狐狸吗?只要在不见光的房间点一根蜡烛、带一只鸡,多多练习就行了。毕竟这些生物在进化史上,只不过比我们更靠近起始点一些。我们可以划船逆流而上,我有认识的船夫。或者,如果你够聪明,你也可以直接逆转流向。”
我当时对此深信不疑,现在也没有一丝动摇。我想要这种能力,但也惧怕这种能力。我倒是读得懂生理学书籍,也不怕感同身受。我想知道他们能带我进入獾的皮肉到多深。
我打算在平顶山的一侧挖地洞。人类曾在山顶上为了利益骨肉相残,但獾不会做这种事,早在青铜器时代的孩童被*以前,獾就驻守在这片山谷中,挖空山丘,建造了许多如迷宫般盘根错节、却又不失雄伟的獾堡垒。要是哪一位黑暗之神在尝了孩童的味道后,因不满意而发怒顿足,那么挖空的山丘就会像爱尔兰手鼓一样喧天作响。
平顶山的獾群既古老又独立于世,不像低地獾群那样四处交际应酬。在老家找不到伴侣,因失意出来游荡的野猪,很难偶遇獾群的堡垒。獾群的基因几个世纪以来都在原地循环,随着新生的獾一代代地传下去。我们在开挖现场找到了一块异常突出的下颌骨,能挖到头骨是因为獾通常在地下死去。它们的尸体会在隧道里形成一个新的弯曲形状,在家人的围绕中长眠,也就是说,奶奶的遗体会决定几代子孙居住的地理环境。
我作弊了。我曾经想过把一处废弃的獾巢挖大,但又没信心让警察相信我不是在挖獾,而且我也不是很想把一大堆结核杆菌配着威尔士中部的肥沃土壤一起吸入体内。再说,我妻子经合理推论后认为,我挖的任何洞穴最后都会坍塌,并且还会压到汤姆,到时候她肯定会让我吃不了兜着走。
杰西博挖土机无法挖出一条隧道,最多只能在山丘上刻出一条渠沟。不过效果倒是挺好的。我们用树枝和欧洲蕨盖住上方开口,再用土壤铺平,这下子我们的獾巢就大功告成了。伯特开着发出“突突”引擎声的挖土机出了山谷,买鱼肉饼和看《芝麻街》(Sesame Street)去了,留下了我们父子俩。我和汤姆躺在巢穴里蠕动着身体,尽量让自己入戏。
獾巢是充满回音的迷宫,形状颇像石头和树根附近成群蜷曲的蠕虫,但并非所有的獾巢都是一个样。最简单的獾巢是临时挖出来的避难所,只有一条通道。这种獾巢跟中世纪古堡的入口一样,一进门就必须立刻直角转弯,这可以有效阻止入侵者长驱直入。獾巢会在距离入口大约1米处转弯,再继续向前一小段路,最后是一个用于睡觉的钟形空间。我们的獾巢就是这种格局。我们用手和一把儿童海滩铲(很适合小空间工程)开挖,当然也试过靠后脚推动土壤,但是很难办到,因为獾巢太矮了。獾从侧面看上去是一个半圆形,它们的身体宽度大于高度。汤姆会用手把垫在地上的欧洲蕨往身后拨,动作跟獾一样,我就做不来。
我们不断地打喷嚏,程度之猛烈,与獾相去甚远。獾的鼻孔开口处似乎有某种括约肌,可以在挖土的时候把鼻孔关起来,避免尘土跑进去。人类没有这道防护,所以在干燥的7月呼吸到地道上方的空气时,那完全就是一场灾难。当獾用鼻子贴着地面,靠嗅觉探索世界时,救星括约肌就派不上用场了,否则气味根本进不了鼻孔。探索结束之后,它们会用力喷气,把尘土清出去。而我们在挖土的时候,就是不断在喷气和打喷嚏之间循环。汤姆擤了整整一个星期的硅土和鼻血。
我们在巢穴里戴了头灯。獾的视网膜中,感光视杆细胞(photoreceptive rods)比人类的要多,它们还有一层可以反射光照的反光色素层(tapetum),会将没被吸收的光线反射回视网膜,这就是为什么它们的眼睛被车头灯照到时会发亮。獾的大脑从世界接收的光线量也比人类的要多很多。世界以同样的面貌呈现在我们和獾面前,只是獾能利用的成分更多。我们的漆黑巢穴到了正中午会透进一丝光亮,而这对獾来说恐怕已经太炫目、刺眼了。
梦境
挖掘是一项大工程,但总算是完工了。我们往下爬到河边,在一个水池边舔水,水蛭就在我们嘴边扭动着。喝完水,我们又爬回巢穴,跟所有的獾一样头脚相对,并排睡觉,这种睡姿最节省空间。汤姆总是会不断变换睡姿,他说:“脸一直对着脚不是很舒服。”
我做梦了。那种藏在意识表面底下、炫丽、挑衅的梦,是一种在热带常会做的梦,梦里所有绿色和金色的东西都跟着天花板上吊扇的旋转节奏舞动着。只不过现实中那股节奏来自汤姆跳动的心脏,旋律则是山丘的低吟声和小河清脆的流淌声。
我一直都认为獾有意识,其中一个理由是我看过它们睡觉时的模样,它们的脑袋一直转个不停。它们会滑动脚掌、尖鸣和嗥叫,脸上露出喜怒哀乐各种表情。仿佛在它们的脑海中正在上演一则故事,而主角除了獾自己还会有谁呢?平常被压抑、否定、践踏的自我,只有在神秘的梦境国度才能骄傲地昂首阔步,畅所欲言。做梦的獾显然是在消化白天或晚上发生的事,为了取得进化优势,它们不断在梦里分析所采集的新数据,并思考如何应对未来的挑战。以上公式化的枯燥说明并没有抹灭獾的自我存在,反而更进一步证明獾拥有自我意识。因为这种带有进化色彩的思考就是为了自我而产生的。
我常常觉得睡觉就像是计算机在整理程序。程序会自动把四处分散的废弃档案整理归档,放进柜子,方便日后查阅。当我进行自我催眠时,眼皮会像是在睡眠的快速眼动期一样跳动,与*程序时小红灯闪烁的情况相同。我确实可以感受到大脑正在*,但是这个比喻还不够完整。计算机*不需要故事。睡着的獾却会在梦里说故事,而故事需要的正是主体自我。
没有意识的动物做梦还有什么意义?睡觉又有什么意义?失去“意识”又代表了什么?还有什么能陪着动物进入虚无以外的世界?如果獾不具有像人类一样的意识,那它们在睡梦中的一颦一笑,可以说都比意识本身还要不可思议。我宁愿相信比较合理的解释。
我和汤姆在不同时段逐渐醒来,或者说我们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均等,毕竟身处大自然无法完全进入无意识状态,周遭有太多事在发生。我们会被“嘎嘎”叫的松鸦唤醒,又会被“隆隆”的引擎声吵得更加清醒。原来是伯特带着烤鱼派来拜访我们了。伯特说:“给你们带食物是作弊,我知道,但我不会说出去。”其实这一点也不算作弊。獾是非常懂得投机取巧的杂食动物,碰到送上门的烤鱼派没理由不吃。伯特接着说:“不过呢,为了公平起见,待会儿我会放狗咬你们。我们会沿路追赶,我还会试着开挖土机碾过你们。”
伯特真是搞笑,但他也点出了严肃的事实。我认为獾的生活充满了树林的颜色,我希望自己眼里也能倒映出那片树林。但是除此之外,暗色系的恐惧也潜伏在獾的生活之中。獾在穿过蕨类的途中,当嗅到人类浓浓的恶臭味时,它们会倏地停下脚步,你会看到恐惧的颜色(我看到的是浅浅的电光蓝)弥漫在它们竖起的背毛边缘,又或者当它们听到有狗在靠近时,恐惧的颜色就会弥漫在它们绷紧的双耳尖端。
狼被*光之后,人类就成了獾最大的威胁。如果獾真的会做梦,那么我们肯定是它们内心深处的梦魇,除非它们在梦乡里可以倒转时光,回到还会被狼逼到栎树边,发出反抗怒嗥的时代。野生动物的大脑还留着远古时代的记忆。即使狮子早在一千年前就已无法构成威胁,但现在的赤鹿如果闻到狮子的粪便,它们仍会陷入疯狂的恐慌。事实上,我怀疑獾还会梦到狼。獾的生活方式已经大幅调整成没有狼的模式,它们的心智应该也会随着行为改变才是。英国的獾喜欢热热闹闹地群聚生活,但是在有狼出没的地方(比如东欧较荒凉的区域),獾却不可能有如此的闲情逸致。
东欧没有排水良好的山丘,没有从祖先时代流传下来的宽敞“圣殿”,那里的獾只能住在更狭小、更幽深,没什么嬉戏乐趣的空间。如果外头有狼,那么獾的移动路线就会更加谨慎小心。它们不能四处任意觅食,所以同样大小的区域,东欧的獾会比英国的少。当然,宽敞的獾巢也会引来带着斗牛犬前来捣乱的“神经病”。但是“神经病”的猎捕能力要比狼低,他们也不喜欢去离公路太远的树林深处。威尔士对獾而言或许是个恶劣的居所,但比起白俄罗斯,住在这里绝对要快乐得多。
情绪的颜色
如果动物会因躲避不同的天敌而改变重大的社群结构,那梦境想必也会跟着改变吧。獾的梦境肯定会用颜色反映出对树林的情感,我想有狼的树林应该是红色和黑色的。
专业的生物学家不喜欢讨论动物的情绪。一有人提到这个话题,他们就会张嘴露出咬文嚼字的学术舌头,集体倒抽一口气,一个个挑起眉毛,表演球赛观众爱看的波浪舞,最后再互相交换同情的眼色,确认这愚昧的家伙不是他们中的一分子。谈论动物的认知无妨,因为他们已经用主流行为学家提出的单一专制比喻,框限住了对动物认知的讨论方式,而那个比喻就是“计算机”。但如果你把动物当成执行软件的硬件,或是直接视为软件来讨论,那么最后只会换来对方的笑而不语。我们可以大谈动物的福利指数,指出不快乐(哎,抱歉,应该说压力大)的牛群体内的皮质类固醇会上升。但是要谈情绪,门都没有。
有一位生物学家独排众议。他是一位优秀的自然主义者,一位具有同理心但从不感情用事的观察家,且并未受到达尔文式简化论的浸淫。他的名字就叫查理·达尔文,他还写了一本几乎没有人看过的精彩大作《人与动物的情感表达》(The Expression of the Emotions in Man and Animals),其中在以下这段,达尔文的态度很强硬:
查尔斯·贝尔医生很明显想在人类与低等生物之间划清界限,因此他主张:“低等生物不懂得表达,用比较简单的话来说就是,它们只会顺着天性或根据意识行动。”贝尔医生还说动物的脸“似乎主要是为了表达愤怒和恐惧”。但是,连狗都能轻易通过下垂的耳朵、放松的嘴唇、跳上跳下的身体、摇曳的尾巴等外在迹象表达对主人的爱意,贝尔医生却否认动物能通晓爱与人性。所谓“顺着天性或根据意识行动”根本无法解释这只狗的动作,它的这种行为真的跟人类与老朋友相见时,那透着光芒的眼神和上扬的嘴角一样。如果有人问贝尔医生该如何解释狗表达爱意的行为,那么他肯定会说这是动物具备的特殊天性,以便能与人类共处。仿佛想用一句话就把后续的问题全都打发掉。
达尔文将这段话写在了《人与动物的情感表达》的开头。他不认为动物情绪的深入研究是可以轻易打发的问题。所以说亲自前往充满嗥叫、痛楚和喜悦的真实世界去研究动物的人,与关在研究室里死盯着图表的人的思考方式就是不一样。
主张动物有情绪并不是将动物拟人化。动物和人类的情绪可以被拿来比较,但不代表两者拥有相同的情绪。恐惧的情绪尤是如此。即使同为人类,我恐惧的颜色就和其他人的不一样。獾的恐惧是明亮刺眼、令人难忘的蓝色,但那不是它们的世界的主要颜色,那种蓝色会在它们的颤抖、*和饥饿边缘,形成一条明暗交界。就像我的颤抖、*和饥饿边缘,也闪烁着对自己最终毁灭的灰色恐惧一样。
獾会害怕自己死亡吗?看看它们面对猎犬时恐惧扭曲的脸庞就知道了,它们当然不想死。但它们拼命想延续的是什么?难不成獾的基因会跟獾来一场振振有词的神奇对话?基因说:“你是我们的宿主,如果你死了,我们就全完了。所以请你为了我们拿出你的最佳表现,行吗?”然后獾回答:“好吧,你们说了算。”其实许多生物学家都心照不宣地默认了这种对话。
我自己比较喜欢简单且没那么流行的版本。这个版本认定獾具有真正的自我意识,可以感受到真正的快乐,并且认为快乐比痛苦更重要。獾是哲学家,它们对“美好生活”有自己的概念,这个概念假定有一个自我可以过着美好的生活。这个自我不想失去用鼻子爱抚幼兽、闻野生大蒜或用舌头品尝蠕虫所带来的神经快感。你也可以主张这是强健下颚的表现型基因,为了奖励獾把这种基因传下来而给予的酬劳。因为你的主张并没有抹灭獾的自我,也不否定这个自我确实过着美好的生活。
我把烤鱼派放到塑料盒里,浸入河流内冷藏。用盒子保鲜食物似乎不像獾会做的事,不过话说回来,虽然獾是十足的食腐动物,但它们好像还是比较喜欢吃“新鲜”的腐肉。尽管更腐败的肉会长出蛆,而獾吃到蛆大概会像小孩子吃到洒在布丁上的巧克力豆一样开心。
我怀疑獾选择吃“新鲜”的腐肉是因为这样比较不容易感染疾病。獾的免疫系统从小就开始接受严酷的训练,因此它们不会一天到晚都对着蕨类呕吐。所有设想周到的人类父母都应该打一杯蠕虫牛奶给孩子喝,不论气喘或湿疹全都可以药到病除,以后吃到怪味咖喱也不会作呕。不过獾跟很多动物以及某些人类一样,可以在必要的时候轻松呕吐,吐完也不会感到虚弱难受。我也想要这种能力。
把派放好之后,我和汤姆沿着河岸蹒跚而行,然后在欧洲蕨中间挖了一个小窝,躺在上面。欧洲蕨茎在我们上方耸立,看起来像支撑着颓败大教堂的凹状石柱。绿色的光芒如海藻般略过汤姆的脸庞和脖颈,一步步将他分解。这时候,一只煞风景的羊虱蝇迅速地钻进了汤姆的上衣。羊虱蝇总是一刻不得闲。我把汤姆的上衣掀起来,想看看这只羊虱蝇会选择从哪里下手。它们通常会去我的鼠蹊或腋下,这很合理;但它们也会跑到小孩子身体的显眼处,这就不太合理了。或许孩子身体的神经分布比较疏散,所以被咬后也不太容易察觉,但是身体又不像腋下有活动关节,或像鼠蹊有摆动的阴囊不太可能出现伤口。这只羊虱蝇本来可以守在潮湿的腋窝处,但最后它却定在了一根肋骨的上方。我立刻就用指甲把它碾碎了。
很多獾身上都有壁虱,通常是刺猬壁虱、牛壁虱和羊虱蝇,但是有壁虱的概率并没有一般人想得那么高,因为獾的皮肤如皮革般坚硬,这对壁虱来说是一大挑战。獾身上的壁虱比较集中分布在肛门和会阴等皮肤较薄的地方,不像狗的壁虱往往长在头部、颈部、腹部和大腿内侧皮肤细嫩的地方。
大白天躺在巢穴外并不违反獾的天性,但它们确实很少这么做。有时候獾跟人一样,会在植被浓密的地方躺着,直到天色转暗才准备出发打猎。我不清楚獾为什么不待在巢穴内,或许是家里的气氛有点僵,它们不想跟某只惹人厌、坏脾气又可恶的獾多相处一秒钟;也有可能已是黎明之际,它们离家还有一大段距离,不想在回家途中遇到可怕的清晨遛狗人士。这是獾的青春期叛逆表现,就像处在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常常深夜还在外游荡一样。
不过我想,待在巢外的獾也无法恣意行事。虽然獾巢外头也有威胁,但至少獾可以一起面对,发挥古老熟练的战术。落单、陌生和阳光对獾来说是“邪恶铁三角”。獾打心底里喜爱交际,不喜欢新奇的事物,并且长年待在阴影处。它们一晒到太阳就会动弹不得,好像所有的感官都被迫关闭了似的。如果你在大白天遇到这种状态的獾,就算直直朝它走去,它也不会逃跑。獾只有两种模式:开机和关机。它们每日都住在无人地带,生存条件十分严苛,因此在这个群体中,丝毫容不下粗心大意的半吊子。
汤姆爱犯困,于是他在欧洲蕨上缩成一团,因挖洞而粘满土壤的手在脸侧重叠,不顾任何威胁地睡着了。我也很想睡觉,但我没睡。我和那些照到太阳的獾一样,目光涣散,像一个肉做成的躯壳里被闲置的软件。
我们常在树林里睡觉。我们必须把生物钟调成跟獾的一样,在白天睡觉,但一开始我便发觉巢穴散发着不祥之兆,令人无法安心入睡。这是不是担心被活埋的古老恐惧?若真是如此,这种恐惧还真奇特。活埋并不是常见的行刑手段,更何况人类祖先还在遮风避雨的洞穴住了数千年。
我们会把掩埋和死亡联系在一起,但大多数人怕的不是死亡本身,而是死亡的过程。肉体被物理降解的概念其实并不可怕,虽然人类是很保守的动物,被大自然消化吸收的这种新奇概念需要调整心理才能接受,但肉体死亡并非是一种扭曲灵魂的吓人想法。应该说我们害怕的是失去由这双长腿带来的广阔视野,害怕无法再做个能望穿地平线、拥有无限选择的生物。生存的意义就是可以见吾所见、行吾所往、选吾所择。就算是我在德比郡(Derbyshire)某处,从狭窄的岩石隧道奋力挤压身体而触发的幽闭恐惧症,其实也不过是由于选择受到局限而产生的不快乐的感觉罢了。
我们巢穴的土壁如子宫般不断蜿蜒蠕动,却不比子宫来得舒适。土壤不断扭曲、摸索、挣扎、萌芽和突进。一只虫掉进我的嘴里。如果是獾,应该会欣然吞下,如同坐卧在沙发里的帕夏(Pasha)(14)一口吞下仆从送上的葡萄一样,只不过这只虫八成是吃了埋在土里的獾奶奶长大的。我默默作呕之后,将脸埋进铺在地上的欧洲蕨里继续睡觉。
你并非世界的中心
待在地下的前几个白昼教会了我很多事情。我明白即使装成一副邋遢杂乱的模样,自己仍旧是一个软弱无能的郊区人。我喜欢雪白的墙壁胜过变化无穷的迷人土墙;我宁愿看着排列整齐的花朵图案的壁纸,也不想要真正的野花。说实话,真正令我烦恼的原因是,我喜欢美丽矫揉的制品远胜于实体。我喜欢脑海中想象的獾和大自然,不喜欢它们真实的模样。想象中的它们要求没有这么严苛,它们更听话、更单纯,不像现在这样扯开嗓门,高声散播着我的不足之处。
这些都是一种顽疾的症状,我以为自己可以免疫,结果我也患上了名为“殖民主义”的恶疾,它又被叫作“人类中心”主义。《圣经》里写道:“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我们一直断章取义地解读着这句话,为我们造成的一系列灾难找借口。在全球牛群灭绝的地方、在靠各种农药化肥种满小黄瓜的尘暴干旱区、在“托里峡谷号”(Torrey Canyon)(15)油轮上、在工厂化农场里、在倒退的冰河边缘,以及其他“赏心悦目”的景点,停下脚步吃一顿野餐然后遍览“风景”吧。别忘了顺道观赏把狩猎当成运动的当地人,反正他们也不是依照完美的形象被创造的,对吧?
我曾道貌岸然地认为自己是一位绑着头巾的斗士,坚决反对以上提到的那些邪恶的行径。但如今,我却自暴自弃地躺在巢穴里,满脑子充斥着理应唾弃的想法。我以为自己比荒野更厉害、更高端、更进步,我把自己视为了进化的巅峰。
我还明白了其他事情。首先,所有人或多或少其实都知道自己的自负有多荒谬,也知道其实有比“人类中心主义”更理想的处理方式。例如,找一位打扮阔气的银行家,最好是来自德国斯图加特或瑞士苏黎世的银行,把他丢到森林里,并在他完美无瑕的手掌上放一颗漂亮、干燥的水獭粪便,或一把狐狸粪便,并向他解释这是什么。这时,银行家会仔细审视手上的粪便,并且还会恭敬地闻一闻。如果此时把水獭粪便换成宠物狗的粪便,那么银行家肯定会立刻把狗屎丢到地上,转身吐出刚吃下去的价格高昂的午餐。由此可知,他还没到无药可救的地步,至少还愿意承认野性的高贵,并保留内心高贵的野性。他那原始的对驯养的厌恶之情被狗屎引了出来。
其次,我还明白,恐惧、喜好和视野有可能会发生真实而恒久的改变,并且改变正是按照这个顺序发生的。我会逐渐喜欢上巢穴。习惯的力量大得惊人,几乎到了万能的地步。光是按时进入巢穴,把欧洲蕨睡到压出我身体的形状,就足以让我喜欢上地底的生活。慢慢地,我从喜欢的基础开始进阶到更高等级的欣赏:我喜欢隧道尽头阳光洒在地上的形状;喜欢伴随着爬行而闻到一系列茂盛植物的气味;喜欢从沾满尘埃的欧洲蕨爬到一片稻草上,穿过土壤和腐叶的通道,最后因为爬得太吃力而大口喘气,吸进接骨木、栎树,常常还有焚木的气味(汤姆喜欢点燃干燥的树枝)。
因为喜欢的事物不太会引起恐惧,所以先祖遗传下来的令人晕眩的恐慌逐渐消散了。我不会因为没靠后脚(包括真实和比喻的后脚)站立而换气过度,我可以勇敢地扫视远方,纵观情势,拟订计划。我可以自在地躺在一片黑暗之中,被那些伸出爪子抓扒、发出“嗡嗡”声、猛烈摆动的动物团团包围,即使知道它们要把我吃掉也无所谓。我迈出了一小步,接受了自己会被吃掉消化的结果,也接受了未来会被消化或是即将被消化的事实。虽然只是一小步,但也足够了。
迈出那一小步之后,我终于称得上是生态学家了。了解自己的定位,并且摒弃所有生态殖民主义的想法,唯有走完这条令人疲惫苦恼的形而上学之路,才能真正开始变身成獾。
变身成獾,有很大一部分是指身体力行地体验獾在树林里的生活。下雨的时候不回室内避雨、形成獾的生物钟、住在拥挤的地下巢穴(世界已经不在你那双至高无上的脚底下了,现在整座世界都在你的头顶,并会不时地挤压你的双腿、掉进你的耳朵)、让以前扫过靴子的风铃草刮着自己的脸。但是,人类和獾的世界仍有几道高耸的生理墙挡在中间,其中最难跨越的就是嗅觉。
换一种方式处理信息
我的地形景观概念主要建立在视觉之上。我有一双大眼睛,视觉处理区占了大脑的一大部分。我大脑建构的世界有相当高的比例是由视觉元素组成的,而且我的认知处理程序还会替这些视觉元素增添一些重要的素材,所以当我说“我看到了一座山丘”时,那座山丘绝对与其他人描述的山丘很不一样。我会透过层层“高级”的滤镜,包括误区、假设、回忆、交叉比对、影射来“看见”那座山丘。有一些方法可以去掉这些滤镜,其中许多都来自东方智慧,这几年我都是靠这些方法去掉大脑的滤镜的。要学会真正看见一朵花很难,但并非不可能。纵使达到那个境界,我们仍然是用视觉去看世界的。
獾的地形景观概念则主要建立在嗅觉上,它们的世界是靠气味“一砖一瓦”打造而成的。獾凭着气味划出物理界线,用排便标记地盘。每一只獾的排泄物的气味都是独一无二的。一直以来,我们都是细菌的基底,细菌会对每个人造成或大或小的影响(大家都曾跟某个没洗澡、没除臭的少男/少女在闷热的空间共处过吧)。獾也是一样,每只獾都有其专属的特征气味,那种气味是由尾巴腺体含有的麝香味分泌物和细菌加工而成的。
四周的景观不是獾关注的唯一重点。獾的鼻子不仅可以探勘周遭环境,它也是獾了解形体、颜色和个性的管道。对视力不佳的獾而言,酢浆草的气味就是酢浆草;大热天高耸的鹅耳枥的形状是螺旋状的气味漩涡,天气寒冷的时候,鹅耳枥就会变成低低隆起、气味浓烈的地衣,中间矗立着独特的柱状体;一只死去的刺猬先是刺猬的形状,接着会化成生肉的形状、内脏的形状、甜点的形状、凉拌猪肉的形状,最后才是甲虫的形状。
要进入獾的嗅觉世界,应该先从联觉者,也就是看得见每个字母的颜色,或是能将颜色和气味、数字和气味联想在一起的人的自传式反思入手。奇怪的是,这些文学,包括由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16)费尽心思写的有关联觉的作品,一点也不带有诗意美感,也没有任何反思意味。仿佛拥有了从多重维度理解世界的天赋后,就会丧失描述能力似的。抑或是,联觉者的世界已经超越了文字所能到达的境界,这对本书以及其他任何试图探索极端差异性的尝试来说,都是个不祥之兆。目前做出最大胆,也是最成功的艺术尝试的人是奥利维耶·梅西昂(Olivier Messiaen)(17),他创造出的全新音乐模式,让听众体验了活在重叠感官区是什么感觉。
与獾相比,人类简直是嗅觉“盲”。我们甚至无法画出气味景观的轮廓,只能勉强绘出边缘模糊的形状。想象你走在街上,眼前所见不是来往行人的身躯和脸庞,而是摇晃的格子呢地毯,那就是我们的气味景观。
其实我对此并没有失望。我认为人类是可塑性很强的生物,比如盲人可以学会回声定位,即使技不如蝙蝠,但也足够避免他们走到一半就撞墙。盲人拿着导盲杖“咔咔咔”地走路,就是要获得从障碍物反弹回来、进入大脑的回音。大脑会将这些信息搜集起来,大致拼凑出前方的样貌。
我费尽千辛万苦,想把自己变成更依赖嗅觉的生物。我加入了蒙眼品酒的社团,跟着同伴一起惊叹,一起发挥想象力去形容杯中的酒味。我在家里的每个房间都点上了不同品牌的熏香,想要替每个房间的视觉印象增添一些嗅觉记忆,并努力感受气流在家里上升下沉的方式。我闭着眼睛闻孩子们的衣物。我甚至在房间的每个角落放了不同种类的干酪,还把所有的家具都移了位。我蒙上眼睛,转了好几圈使自己失去方向感,好让干酪的气味成为唯一可辨识方位的线索。当我跟熟悉的人打招呼并亲吻对方脸颊的时候,我会顺便深吸一口对方的气味。我每天都会闻不同种类叶子的气味,睡前再把叶子放到枕头底下。最重要的是,我会跑到户外躺下,鼻子朝上,试着探究从白昼到黑夜、春季到冬季,从地面到平常鼻子所在的水平高度的气味是如何转变的。
水会释放出气味。石灰岩地质的地区在下过一阵暴雨后,空气中会弥漫着一股死亡已久的虾的气味。经过雨水的洗礼,世界才能再次呼吸,这是植物学的老生常谈,也是感官体验到的客观事实。
清晨的夏日地面比其他时辰的更冰凉,上头凝结的水珠会带出地面真实的气味。干燥的地面就没什么气味。随着白天热度的上升,地面的气味也会随之升高,有时一下就会升到猎人最喜爱的“胸口的高度”。猎犬一闻到这股气味就会兴奋,并且常常还会因为闻得太多,而醉到发不声来。
这种纯粹的气味最高只会停留在猎犬的肩膀,或獾的头顶。等到日照将地面的气味抬升到这个高度时,空气就会开始旋转、翻滚、滑动,此时离地面60~90厘米以上的气味就不再属于脚下那块土地了。6月,到了早上7点,在外整晚辛勤捕捉蠕虫而露出破绽的獾,会占据整座山谷的树梢和水池草,睡一大觉。
冬季又是另一番风情了。因为冬季没有地面温差,所以气味无法轻松愉快地一路升到半空,只能跟其他懂得掘土的生物一起躲在土壤里避寒。而且即使在土壤里,气味也是停滞不前的。
当我们一路顶着12月的严寒回到巢穴时,寒气会把气味阻塞住,或许其实是我们鼻子堵塞的缘故。神经元在低温环境下的活跃度并不高。拉格啤酒的酿造者坚持拉格啤酒一定要喝冰的,他们挺聪明的,这样大家就不会发现这种啤酒原本就没味道的事实了。傍晚气温降低时,储存了一整天热量的地面,会比空气更温暖。地面上方的冷空气就像一条毯子,牢牢地将气味盖住。这对獾来说绝对是件好事,因为它们只对地面上方和地底下几厘米的东西有兴趣。这就是獾在日落之后才爬出巢穴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进入气味世界的企图有一部分成功了,但是阻碍我继续进行下去的限制还是很明显。我可以学着更注意气味,而我确实也这么做了,在几个短暂的瞬间,我可以微微体会到用气味描绘的地形景观是什么模样。但是,这些只不过是我在实际感知之后,运用想象力的推测罢了,因为我能带给大脑的气味实在是太少了。
我无法再增加感官受体的数量和感知力,以达到接近獾的境界,我只能问自己:“好吧,如果气味输入总量为X的结果是这样,那么1 000X的结果是什么?”
设想1 000倍气味的结果并且一一去理解,这是很困难的。如果我光是用尽脑内的形容词和比喻去形容枕头上的荠菜或树林中的山靛是什么气味,那么一点意义也没有。那些描述或许可以看出我的生活经历,但是却跟獾和树林毫不相干。
獾会用形容词吗?我设想獾是懂得描述这个世界的,所以它们必定会用形容词。獾的世界不可能只是一个由一大团名称组成的巨大且潮湿的名词。如果它们分辨得出细微差别,那么运用形容词就是必然的结果。
比喻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比喻需要运用更多的中央处理能力。獾的中央处理能力不差,但是比起制造比喻,为世上不能相比的事物建造桥梁,并且在生活中运用这些联结,那么它们宁愿把脑力拿去处理其他或许更有益的事情。如果想要采取跃进的策略,比喻是很好的工具,很适合拿来处理给獾带来痛苦的新奇事物。然而,獾的每日行程不外乎睡觉、走路、伸展、在巢穴的固定区域或地盘的边界处排泄、吃蠕虫、睡觉,日复一日。它们不会在此过程中多说一句:“大树仿佛母亲。”
重点是,我所有理解并形容气味世界的方式,都不能代表獾世界的一分一毫。那全是人类的权宜之计,也是这本书无法反映真实情况的主要原因。但换个角度,这道限制的高墙说不定没那么糟。
因为獾跟大多数生物一样,不会对山靛本身特别感兴趣。山靛的气味会立刻被獾的大脑转换成完全不同的东西,例如:“昨天我走到这里的时候,再往前走20步,然后稍微往右,会遇到一段老圆木。圆木底下有几只肥美的蠕虫,我昨天吃了几只,今天应该还有。”我无法知晓山靛的气味会立刻在獾的大脑里引起什么反应,但这重要吗?我已经可以大致推断出特定气味对獾的意义了。我无法改变我的感官(倒是可以改变大脑处理输入信息的方式),但我可以将外在刺激翻译成更贴近“獾语”的修辞主题句。
以“獾”之名获得新生
伯特把我和汤姆丢在山丘几天后,又带着西班牙腊肠和新消息,开着车“轰隆隆”地来了。伯特说了几个国家资产负债的数字,还告诉我们有一场暴风雨将至。数字丝毫提不起我的兴趣,这表示我进步了,不过我倒是很关心那场即将到来的暴风雨。伯特开着他的路虎车匆匆离去了,临走前他说:“记住,你一定要全裸哦,连内裤也不准穿。”
我在第一章赞美过全身赤裸的美妙之处,以及弗雷泽·达令光着脚行走的精神。虽然我至今对此仍然赞许有加,但伯特这次说错了。獾的身上有一层柔软的细毛,外面还罩着一层厚重的粗毛。这两层毛发都能有效地隔绝空气。獾的身上每时每刻都是暖暖的,如果我不披上厚重的外衣,就无法感受獾的感官世界。我穿上了鼹鼠皮和粗呢大衣,以让自己更接近獾的世界。伯特离开没多久,我就在温暖大衣的保护下,在巢穴的深处睡着了。
我们在树林中才待了一阵子,就已经觉得树林是属于我们的了。现在我和汤姆小心翼翼地从巢穴探出头来,跟獾一样嗅着薄暮之际的空气,不是因为担心外头有危险,而是因为我们打心底里认为自己拥有这座树林。如果这份认定遭到了践踏,那么我们会感觉很危险。
现在我们都睡在地下了。我们每天都会爬出地面,并且尽可能随时接近地面。一开始,我认为在树林里用手掌和膝盖爬行既突兀又做作,但我发现如果不这么做,反而会使自己显得高傲自负。不只如此,我们逐渐意识到,如果不用“爬姿”,自己会错过非常多的细节。在树林用两只脚走路,就像手上明明有剧院前排最佳位置的票,却选择回家看电视一样愚蠢。
每次从巢穴出来,我们都会左顾右盼,这跟獾探索时摇头晃脑的动作一样,只不过我们的身体结构使我们的动作显得很笨拙,而且身上的长手长脚也常常会使我们感觉跟截了肢一样不便。我们穿越欧洲蕨、芦苇和表面不平滑的青草地。我必须使身高降低120厘米,倒退几百万年的光阴,才能进入獾的世界。嗅觉和听觉是我在这里最有力的感官,但跟獾的比起来还是一无是处,就好像我戴着超厚手套在触摸獾的世界一样。尽管如此,从客观上来说,这个世界比我的有趣多了。120厘米以下的天地比这之上的更加热闹生动。
獾为什么会变成现在的模样?答案非常明显。视力在这里没什么用处,我最多只能看到几厘米以外的地方。头盖骨里面的空间可谓寸土寸金,要是都让给视觉处理能力,那就太愚蠢了。即使在昏暗的光线下,我的视力也要比獾的强。我一抬头就能看见蝙蝠在栎树的茂密枝丫间穿梭,一只仓鸮在对面的矮墙上鬼鬼祟祟,还有林鸽唠唠叨叨正准备休憩。獾的夜晚不包括这些场景。它们放弃高空的娱乐,换来阴暗、黏糊糊、潮湿又粗糙的乐趣。
要我低下头不看天空,就好像把舒伯特从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一股脑儿拉到点着烛光的小酒馆,还必须小心绕过一堆啤酒罐才能爬上床睡觉一样。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獾的体验,我会选“亲密接触”(intimate)。杂草和欧洲蕨不时扫过脸颊,开辟新道路的每一步都像是新生;草尖的露珠滴进眼睛;每样事物都从身旁滑过。滑行、跳动、追赶。你不是在被动地吸收世界,而是在主动创造世界,创造出窸窣作响、朝四面八方弥漫开来的恐惧。
獾外出的目的是与食物相遇。它们必须在树林里觅食,所以也最适合栖息在树林。我们四处奔忙、嘟哝、前推、挤压地面。连我们也闻得到某些气味:田鼠的尿液在青草间留下的柑橘味;蛞蝓的移动痕迹留下的遥远海洋的咸味,那种气味很像冬季海边岩石之间的潮水潭;青蛙留下的揉碎了的月桂味;蟾蜍的尘土味;鼬的刺鼻麝香味;水獭更钝一点的麝香味;以及再迟钝的人也能闻得出的红色狐狸的气味。但我们最常闻到的还是被我们笨拙地称为泥土的东西的气味,这其中包含着叶子、粪便、屋舍、雨水和蛋等各种气味。我们通常会用单词指涉这些气味,偶尔会用短句。如果我们的鼻子和獾的一样灵敏,那么这些只言片语就会变成相互交织的复杂情节,并会不时穿插着各种可能和挫败。
头几个夜晚,每当我和汤姆进入树林东闻西闻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被困在了视觉至上的牢笼中。当我偶尔靠鼻子闻出森林的气味,猜出眼睛没看到的地方时,身为囚犯的恐慌、悔恨和苦恼的感受就会全面爆发。我设计过各种荒唐神秘的逃狱计划,但最终无一成功。感官的幽闭恐惧症从来没有减轻过。现在,我只祈求获得救赎,我最希望能实现的愿望之一,就是鼻子能得到救赎。
专注的美学
理解獾的听觉世界稍微不那么绝望。獾对高频率声音的感知能力比人类强得多,它们最高大约可以听见60 000赫兹的声音。听觉最灵敏的小孩顶多也只能听到高出25 000赫兹一些的声音,而许多60岁以上的人最多只能听见8 000赫兹的声音。獾听得到堤岸田鼠的“吱吱”声,人类不行,但“吱吱”声也挺容易想象的,我家就经常出现这种声音。而且,獾的“收听”范围不只微弱的“吱吱”声,獾会听到田野边缘传来的雉鸡的报晓声、屋舍里发电机马达的撞击声、树莺的鸟语、被铁丝网困住的绵羊发出的惊恐叫声,以及远方“轰隆隆”的雷声。獾的耳朵起码记住了以上这些声音,每次只要一听到,其大脑皮层处理听觉的部位就会产生电流。
獾耳鼓室压力的变化,使得獾能听见我们所谓的“声音”,但实际上獾究竟听见了什么呢?严格说来,我并不知晓,就像我不知道莫扎特的音乐在其他人听起来究竟如何。连我自己在对音乐有着不同的理解的状态下,听莫扎特的音乐都会有不同感受一样。这不是生理构造的问题,而是生物个体之间的差异,只是我们用不恰当的生理学解释,把问题归咎到大脑的中央处理能力的本质不易理解。
我们无从得知自己是否独立于世。我只是纯粹出于信念,主张我和孩子及亲友们能共享某些事物。同理,我也选择相信獾能听见雉鸡的叫声,而不只是注意到有声音存在。就我与孩子和亲友的情况而言,脑电波图、听觉诱发电位和功能性核磁共振扫描都可以为我的论点提供部分证据(不过就我所知,目前在这方面没有关于獾的研究资料)。这些证据十分有限,如果不足以说服他人,那也毫不意外。
我们倒是可以认定獾对发电机没什么兴趣。獾一下就能习惯声音,尤其是远方没有威胁的声音。发电机的撞击声势必会使獾的耳膜震动,这是永恒不变的物理现象。但是獾的大脑却能选择性忽略,这个易变的生物学现象真是有趣极了。
獾的大脑可以选择不用发电机的声音来构建它的世界,并且还可以把树莺的哀鸣放入“左耳进右耳出”的无意识地带。树林中每天都会响起树莺的叫声。如果叫声出现了变化,那么便暗示状况有异,能引起獾注意的也是不同于往常的变化,而不是鸟鸣本身。我无法理解鸟鸣变化有何涵意,我对整体状况也一知半解,所以我会比獾更在意周遭环境。换句话说,我的树林比起獾的树林更大,也更复杂。獾的心力几乎全都放在生存这档事上,而专注和美学几乎没有交集。我想獾的美学应该是以亲属关系为主,而且大多是不加修饰的感官体验。它们喜欢在大太阳底下和孩子们一起打滚,挠自己的肚皮。
这倒不是说獾无法打破自身的美学局限。假使我能拓展自己的感官造诣和理解能力,谁说獾就不行呢?音乐就是很明显的例子。希腊神话的畜牧之神吹奏的笛声就比他说的话还多。如果巴赫可以(他确实可以)将这座缤纷世界最基本的常规定式转化成音符,那在他进入威尔士森林后,岂不是能激发出更多灵感,写出更多打动人心的曲子?如果巴赫能撼动我的基因,那么与我如此相似的獾,它体内的基因是否也会为之一震呢?
我曾经试了几次,不过没有得到确切结论。不是喇叭被雨淋坏,就是打击乐声不够响亮,播放效果不佳。喜欢听古典乐的狗主人肯定会同意我的看法。《主人的声音》(His Master's Voice)画作里,那只歪头蹲在留声机前的杰克拉西尔梗,就算没有摸头和零食的诱惑,肯定也会爱上B小调的弥撒曲。纪录片《哭泣的骆驼》(The Story of the Weeping Camel)述说了蒙古一只骆驼妈妈原本不愿喂养亲生的小骆驼,后来一位琴师为它拉了一首蒙古古调,深深陶醉在乐声之中的骆驼妈妈,立刻开心了起来,这才愿意重新担起母亲的责任,让小骆驼吃奶。
乐声代表了世间万物运行的常理,这世界包括骆驼在内,都是和歌而行。音乐就像去颤器,轻柔地触击世界,将世界拉回节奏的韵律上。流传千古的音乐、文学和任何伟大的事物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们全都由最基本的元素组成。因此,上至国王,下至百姓,甚至獾和树莺,都能欣赏其中的美妙之处。我之所以建议放B小调弥撒曲给獾听,就是因为这个道理,说不定它们真的会专心聆听。
獾不只能听到阈限更宽的声音,它们对听觉范围内声音的敏感度甚至更胜人类,能比人类听得更精准。一般认为,獾有可能和鸟类一样,听得见蠕虫在地面爬动时刺毛擦刮的声响。
如果动物连毛虫爬动的声音都听得见,你大概就能理解附近汽车发出的如海啸般讨厌的声浪在它们听来是什么样子的了。找一个静僻的户外角落坐一晚,别带手机出门,然后静悄悄地走到公路上,这时开过来的第一辆车对你来说简直跟坦克军团来袭没有两样。你不仅会感觉自己受到了侵犯,还会觉得这片土地也受到了侵犯。接着你或许会有点意外地意识到,既然产生了这种被侵犯的感觉,那就表示先前你和这片土地其实是团结一致的,只是你没发现而已。又或者,你受到了夜空所营造的浪漫氛围的影响,觉得自己和大地已经相互认定。你会讨厌那位司机,但其实你更同情他,同情他只能困在那块开着空调的金属框架中,听着广播里的陈词滥调。你知道他错过了什么,你拥有他无法体会的一切。你知道獾被引擎轰鸣声打扰的愤怒,知道它们脚下能感受到路面的震动,还有它们全身从头到尾、由里到外受到的欺侮、冒犯、入侵,以及被彻底控制的感觉全力轰炸的滋味。
獾的脚可以感受到低频的声响,幽暗树林远处的脚步震动都能传到它们的脚蹼上。只要感受到声响,獾就会静止不动,直到再次确定安全为止。如果是在树林里,只要再次听到蠕虫的擦刮声就没事了,它们就喜欢平常周遭环境中的声音。但是这时要是路上开来了一辆公交车,那可就不妙了,公路上可并不安全。
一场暴雨,去芜存菁
一团乌漆墨黑的大灾祸,挟带着新斯科舍半岛(Nova Scotia)最糟糕的态势朝我们席卷而来。它盘旋在斯诺登山(Snowdon)的上空并剧烈地震动,散落些许苦咸的大西洋碎屑,接着不断旋转,直到树林上方刺骨又清新的空气划开那一层闪电云。它持续往下翻滚,带着怒气和古老的气息,沿途卷入雨水细尘、飞羽小虫,像一台大型压捆机一样,把所有东西都包裹在一起,只不过它用的不是塑料包装,而是一层闪电云。我和汤姆压低了头,从后颈便能感觉到它正在逐步靠近。
太阳没入了浓密黯淡的天幕之后。空气里似乎弥漫着一种有条不紊的迫切感,谁都想在不寻常的日子到来之前,过几天正常的生活。对想锻炼嗅觉神经的学生来说,这也不失为临时抱佛脚的好时机。随着光线的消逝,我们发现自己正处在以触感和气味为主的私密地道中。外面的世界充斥着各种声响,但是当我们一边匍匐,一边嗅闻着爬进地道时,外界仿佛变得越来越遥远、越来越与我们不相关了。雨水打在叶片上发出爆裂的声响,头上的阵阵雨声就像枪炮齐发一般,模糊了背后的其他杂音。此时,已经听不见邻近田野的树莺啁啾,只剩我们头部周围半径约15厘米的一层光圈,光圈内只有“咝咝”细语和鲜明的气味。那阵齐发的枪炮将地面打得千疮百孔,气味从中不断溢出,强到连人类的鼻子都闻得出来。好像大地等不及了,一开口就连珠炮似的说了整个夏天的故事。
獾的鼻子可以分辨出树林这座舞台上每位演员的故事,而我们却只能闻到一团大杂烩,但这还是新奇得令人入迷。我知道一出戏少了演员就称不上表演,演员抽掉后并不是只剩下普通场景,而是会一无所有。“普通”是个抽象概念,我就是为了逃离普通才躲进这座树林的。但是我还是忍不住想,那股窜进鼻腔的气味就是夏天,而我能联想到夏天,总比没有联想来得好。
阵雨的“砰砰”声仿若军队行进时的鼓手敲打的阵阵鼓声。声音引出了成群结队的蠕虫。地面一敞开,蠕虫就迫不及待地从山丘上涌了出来,就好像鼻涕不断地从打喷嚏的孩子的鼻子中流出一样。这道被大雨逼出来的“蠕虫大餐”肯定会让獾左右为难,虽然树林一下成了充斥着蠕虫*声的自助餐厅,但是饱餐一顿的前提是要忍受被雨水淋成落汤鸡。獾天生就喜爱舒适,没事就会彼此蜷成一团,挤在干燥山丘深处的欧洲蕨上昏昏欲睡。它们当然也可以一反常态,出外猎食,但这得花费一番工夫并下定决心。于是,蠕虫安然度过了那一夜。我们也跟着獾回到了山丘中的安乐窝。
我躺在“獾巢”的洞口,洞口垂下一帘水幕,让我想起小小的中式餐厅洗手间前挂的那一排串珠帘。外面几近全黑,至少我的视杆细胞检测不到光源,只能偶尔瞥见从夜空断层带窜出的闪电。幸亏每一滴雨珠就像视网膜一样,能有效吸收树林的光线,并将其反射至我的视网膜,深埋进我的脑袋,以及这座山丘之中。
我们的“獾巢”被三根交扣的树根捧在手心,两侧是山毛榉,上方则是栎树。树枝被风吹得弯了下腰,这里没有地上地下之分,举目望去只有一整片大地。我们睡在晃动的摇篮中,围绕在旁边的树根扭曲变形,像正在颠簸的船上的木材一样发出“嘎吱”声。一只森鼠逃出了它的淹水或崩塌的地道,急急忙忙跑进来,躲在汤姆弯起的膝盖里,缩成一团发抖。要是那只森鼠没有跑进来,那一晚我大概会无法入睡。看见森鼠后,我感到很安心,这只野生动物已经认可我们的“獾巢”是最安全的避难所了。我很快便进入了海上的梦乡,断断续续,睡了又醒,醒了又睡,全部睡眠时间加起来倒也和平时差不多。汤姆则跟身处暴风雨中的獾一样,睡得很安稳。
暴风雨不是带来破坏,而是去芜存菁。一些肆无忌惮、伸得太高的枝丫被暴风扭断,挫去了一身傲气;另一些不小心耗费了太多阳光和养分去萌发绿叶,而忘了顾及根本的树木,一放上风的秤就被发现不及格。河流被染成浑浊的棕色,一只乌鸦的尸体绕着水池转圈,仿佛它正在砾石上觅寻腐肉。除此之外,新斯科舍半岛的情况还不算太糟。
我们的“獾巢”毫发无损。一来是出于感激之情,二来是因为我们撑过了夏季最严重的暴风雨,一股全新的自豪感油然而生,于是隔天早上我们决定改良小窝。我们新辟了一个穴室,钉好架子,加强屋顶结构,还在入口造了一座威风凛凛的土拱门。完工之后,汤姆继续开心地玩泥土去了,我则沉沉地睡了一觉。
我原本以为这种日夜颠倒的作息很难适应,当然我知道生物钟可以慢慢调整,因为生物钟不过就是皮质醇的运作现象。但我以为调整作息的过程会很辛苦,我会因为见不到日光而烦躁,全身都会因夜行习性违反了人类本能而高声抗议。结果出乎我意料,虽然皮质醇大约花了4天才完全调整好我的生物钟,但是才过两天,我就心甘情愿地接受了日夜颠倒的作息。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我身为“游客”的好奇心太强烈了。
充斥着野外各种嘈杂声的第一夜,许多证据显示(不对,不能用视觉动词,还是该说“提示”?也不行,太笼统了。我们需要嗅觉版的“显示”,但是人类语言中没有这个词),许多证据显示(很平淡,但我想不出更好的字眼了),这座树林奇特得炫目,它简直就是一个令人迫不及待想要去探险的小宇宙。这里是无人之境,只拥有普通感觉神经的人类还没有踏进这一国度,他们想进也进不来。我对这座树林充满了向往。
改造普通的感觉神经
伯特背着沉重的背包蹒跚地走来。他把朋友和一只“幼兽”遗弃在树林里,任他们被史上最严重的暴风雨之一蹂躏。从伯特的神情来看,他似乎对此并不怎么在意,但他给我们带来了美味的千层面。
食物的问题令我担忧,我并不担心食物的来源,正因为如此,我才无法复制獾那种永远不知道下一餐在哪里的生活。我们已经尽可能重现獾的食性,吞下了生的和煮熟的蠕虫,吃任何山谷中勉强能吞下的残渣碎屑;我们也曾从路上抓过一只松鼠,并将它配着酢浆草和生大蒜吃。但是伯特也会定期送给我们礼物,我们自制力不足,也不想无礼地拒绝他。背包的底部装着沙丁鱼、鲔鱼和豆类,还有我们的罪恶感。
后来我读到的一些资料多少给了我一点安慰。大多数时候,獾并不是神经敏锐的猎人。饥饿是獾的一大死因,但通常这只发生在幼兽身上。选择蠕虫当主食是个好主意,蠕虫适应力很强,连旱灾都*不死它们。英国大多数林地中蠕虫的数量都多得惊人。当表土化为灰尘,蠕虫钻进地下,獾也就开始掘土了。干燥的夜晚更漫长、忙碌,尽管干旱的天气会影响繁殖行为(这会逼得兽群*乱不安),但很少有生物会真的因干旱而死。因此,我们大可以光明正大地吃掉那一盘千层面。
“你竟然觉得自己可以跟獾一样了解这座树林,真是太荒谬了,”一周过后,伯特如是说,“你的了解程度甚至还不如我,而獾的了解程度至少跟我一样,也许还要再精通几倍。人类在这里定居不过500年,就算这样,你也永远赶不上我。比起只在这里待个几周,四处嗅闻爬行,还是我这种祖先早在500年前就已经在此地闲晃的人比较懂獾。”我听了很生气。我决定把一部分树林从伯特手中夺走,比如獾的那一部分。应该不难吧,我想。伯特只是一介人类,而我正朝着化身为獾的路上大步迈进。
开战的第一步是摸清自己的方位,我需要地图,还要设想各种可能和不可能的情境。第二步就简单多了,伯特抽了好几年雪茄,嗅觉早就迟钝不堪了,大脑的思考能力也被几个世纪的务农给拉低了。而我们则利用干酪进行严苛的嗅觉训练,平时还把鼻子维持在獾的高度。再说,我们心怀谦虚,谦虚得不得了。有了嗅觉和智慧,我们对树林的了解程度绝对可以迅速超越这个只知道靠祖先庇佑的家伙。
总之,经过几周蠕动刨土、窸窸窣窣的日子,我们绘制了树林地图。这是一份气味地图,其轮廓跟实体地图非常不同。当你走进一座小镇,你会看到红砖砌成的墙,墙间穿了几个孔洞,抬头则是倾斜的砖瓦和穿插其中的管线。这幅视觉影像经过大脑处理之后,可以使你认定这是一间“房子”。接着,你进一步观察了那几个孔洞,或是砖瓦倾斜的角度,来判断这是哪种类型的房屋。一堆砖瓦构造在几毫秒内,通过你的眼睛就能转化成某种柏拉图式的抽象名词。再过一会儿,鼻子才开始跟着生成抽象概念,但嗅觉能联想到的概念,也是平常在处理视觉信息的过程中,深深内化进大脑的比喻。
欧洲蕨在我们周围筑起了巨大显眼的“街区”。每次一闻到欧洲蕨,我就像看到了一排雄伟但灰扑扑的新建住宅区。欧洲蕨的气味既强烈又单调,无法令人满足。嗅觉比较敏锐的生物还能闻到欧洲蕨根部附近稀疏植被的气味,就连我们也开始渐渐看出那排“住宅区”每栋房子的门窗、屋瓦角度和门框的装饰有何差异了。
世上每一株栎树都是独一无二的,就连栎树的小树也长得各不相同。我曾在东非平原见过一种毫无章法的房屋,建造者用青草、镜子、冲浪板和多本《林奈学会会报》当建材,拿象粪当水泥,刻意盖得摇摇欲坠,还用骨头、尿布和钉上古罗马诗人卡图卢斯(Catullus)诗篇的软木塞板作点缀。
我们以为长在一起的树木气味也会很相似,至少比远方的树木更相近。但是事实并非如此,至少不是百分百如此。我们已经可以闭着眼睛光靠气味记住“獾巢”附近的地标了:“地道一出来右转,爬13米,生烟草,大部分是土耳其品种;继续爬,半分钟后就会遇到石灰岩和不宜农耕的土壤,左边全是柑橘擦在皮革上的气味,右边则是加了太多帕玛森干酪的野菇炖饭味。慢慢爬下山坡,褪下的马鞍还飘着放在架上时的牛脚油味,继续往下才是蜘蛛网和大蒜酱的气味。”
每一棵梣树也是独一无二的,只是区别没那么明显,大概就像艺术工艺改良运动(Arts and Crafts)(18)时在英国东南部的萨塞克斯当斯(Sussex Downs)建造的房舍一样。我们分辨不出山毛榉(布朗普顿路旁的公寓街区)、接骨木(黄色砖头、塑料窗框和停着公司车的红色柏油车道)或赤杨(布拉德福德市的排屋)的差别。对此,伯特说:“老天,我以前还挺喜欢比喻的,现在都被你毁了。”
这些气味街区的规模越庞大,就越能凶猛地战胜其他气味,霸占整座山谷。栎树毫无胜算,它们连一个街区都称不上;盛夏之际,欧洲蕨通常会占上风。等到秋天我们再度造访时,山毛榉便成了林地霸主,直到降下第一场霜,宝座才让给了接骨木。
这些分法其实很粗略,而且树林中还藏着许多例外。我们像被关在一个翻腾摇晃的瓶子里,有时候某棵特定的树会突然迸出气味,这种气味沿着奇怪的路径飘落,先碰到遥远的地面,然后才重新回到树木自己的庇荫下。树木的边缘几乎没什么气味,尤其是树篱,至少会令追踪气味的狩猎者因此而陷入无望的困惑。这个无气味地带是一条相对安全的长廊,战战兢兢、柔软鲜嫩的猎物可以沿着长廊爬行,躲过利齿上方黑压压鼻子的追捕。
树林也有潮汐起伏,跟海边的浪花一样强劲、有规律。清晨旭日东升,空气会挟带着气味从山丘的一侧升起。接骨木就像柏南森林(Birnam Wood)(19)一样移动,穿过矗立的山毛榉和欧洲蕨。到了正午,嘴唇就能尝到它们的味道。接骨木的气味会一直逗留,直到夜幕低垂才退回河边,凌晨3点完全消散。
精进嗅觉本能
我们的气味地图算是有点进展。但是几周之后,我却在树林里趴着,心生绝望。我改变不了这个视觉构成的世界,我还是得靠形状和色彩来架构画面,接着才会借助气味和声音。有时候,气味能唤起我强烈的记忆,把我从原地拎起,再用重力加速度甩回过去的场景,视觉记忆就没有这种魔力。
气味深埋在脑干最古老的部位,急躁地提醒我嗅觉才是主导鱼类和蜥蜴祖先的至高无上的感官。有时候,记忆会最先冒出声音,但是气味和声音永远都只是视觉的辅助,影像才是把世界从魔术帽里拉出来的伟大魔术师。
光靠房间的干酪和线香这些小伎俩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主要问题不是我的鼻子不够敏锐,而是我的气味记忆库太贫乏。獾和我的世界不仅不平行,而且还以某种几何学也无法连贯叙述的角度并列着,所以我只能勉强满足于这些无法连贯的描述。
欧内斯特·尼尔(Ernest Neal)的经典作品《獾》(The Badger)有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
某天上午11点,有个人把手掌按在獾行经的路径上,持续按了一分钟。到了晚上10点,一只公獾沿着路径走了过来,走到手掌位置时它突然停下来,嗅了嗅,然后绕过手掌的位置继续前进。另一只经过的母獾则是当即停下脚步,立刻带着幼兽返回巢穴。
如果用我在树林学到的新语言重新讲述一次,那么情况便会是这样的:
在獾平常行经的路径上,有些气味分子附着在枯叶叶脉和被压扁的粪便上,那些粪便是很久以前就死掉的蠕虫留下来的。这些气味分子筑成了一道高墙。公獾知道高墙的确切范围,它可以沿着边缘绕行,避开高墙继续往前。而母獾的母性却激发了它保守恐惧的一面,那座墙又高又长,墙后的世界更是无法预测。
第二个例子:
另一条獾的行经路线会穿过一片草原,即使那片草原经过了开垦和播种玉米,獾也仍然会选择沿着老路线穿过玉米田,完全不会绕道。
我的版本:
第二条路径被两道高大但透明、可穿过的高墙包夹。两道高墙各有实体和心灵上的界线范围。就实体而言,高墙的气味分子深埋在地底下,但是它们同时也会翻滚着高高升起,在玉米上空形成实际场域,并在獾的大脑中划出一长排气味墙。獾的路径交织在高耸的障碍之间,即使这些障碍物早已不复存在,獾也会始终记得。
8岁小孩的鼻子适应力很强,可以很快拾回嗅觉本能。第一周过后,我们在观察瓢虫把蚜虫压碎时,汤姆说:“我闻到了老鼠的气味。”从此汤姆便开辟了一条新路径,用蛙式“游”过草坪,放“鼻”吃草。
汤姆说得没错,他可以靠粪便、细碎根茎和尿液的气味找出土堤鼹鼠的行进路线。但是汤姆狩猎的方式更有趣,他嗅闻的速度很快,一秒可以闻好几下。我后来发现,仰赖嗅觉的哺乳类动物就是这样闻气味的,这被称为“气味采样”,可以增加鼻腔上皮吸进的空气,而一般的呼吸速度会直接把空气送进肺部。我试过了,这样做效果非凡。所以现在品酒的时候,我都会发出跟以往不同、比较没教养的噪音。
如果你很讲究,不愿离开进化树的最高分枝,那么在神经系统走回头路也没什么意义(人类的语言表达真是贫瘠,而且只能局限于线性表述)。幸好汤姆还保有一点克制力。汤姆愿意舔蛞蝓(“那只黑色的大蛞蝓比较苦,体形越大就越苦,我比较喜欢咖啡色的蛞蝓,舔起来有坚果味”)、咀嚼蚱蜢(“吃起来像没有味道的虾子”)、被蜈蚣咬舌头、被蚂蚁入侵鼻子,他还能把蠕虫当意大利面吃(“大的蠕虫有长毛,我不喜欢”)。
汤姆不只鼻子适应力强,他整个人都正在一步步顺利地变成獾。汤姆的阿喀琉斯腱被拉长了,手腕和颈部也更紧致了,这有助于他在蕨类游乐园中四肢着地尽情嬉戏。汤姆发誓他能听见啄木鸟把舌头伸进树洞的声音。“我真的可以。想象一下指甲剉刀的声音。”我难以想象,我们日后该如何送汤姆去上学,让他忘掉这一切。当夜晚在树根基底凝结时,汤姆便会伸出手指去翻搅夜晚的凝块,他说那些凝块一直在旋转,粘在手上甩不掉。当汤姆躺在“巢穴”中或白天用的“沙发”上时,他的身体似乎能轻易地在石块上滚来滚去。我常被树林刺伤,而汤姆却能毫发无伤。
与环境彼此渗透
大多哺乳类动物会花很多时间睡觉。獾的睡眠时间也很长,于是我们也跟着狂睡,也就是比平时都要睡得多。进入獾的模式之后,疲累程度累积得很快。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我们的专注力比以往高出好几倍。光是理解各种争相迸出的声音就已经够累人的了。平常去乡间游憩的时候,视觉神经的工作量总会暴增。每走一步都是全新的景色,因此原有认知会不断地受到挑战。比如,左脚要踏下去的那排石块,那种排列方式简直前所未见;右脚要踏的石块又跟左边的截然不同,同样也是全然陌生的景象。更别提一阵阵的狂风了,它吹拂着树上新长出的那群叶子,吹动的方向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人们平常司空见惯的那些景色其实一点也不正常,而且比起大自然来说无趣多了:那间房间那个角落的那些椅子;那幅挂在壁炉台上的画像,画的是僵住的一瞬间,至少比椅子好多了,它还能使视网膜放松放松,尽管视网膜足以捕捉发生在这一瞬间之后,成千上万个迥异的瞬间。
大多数人一生唯一能察觉每个瞬间不同的视觉差异的,就是计算机屏幕上变换的文字,只不过我们不把文字视为影像,而是直接聚焦于文字背后代表的抽象概念。难怪我们饿坏了的大脑,只要看到任何改变,就会饥不择食,连西蒙·考威尔(Simon Cowell)(20)去整牙也会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不论谁在乡间小路闲适地散步,心情都会为之振奋,但也很快就会因为感官超载而疲劳,因为周围实在有太多变化了。我们必须对每件事都做出反应,这样的专注力已经超过了我们平时习惯的程度。我认为这就是为什么人们老说外出呼吸新鲜空气之后会很疲惫,晚上睡得都特别好。
现在试想,你进入了一座森林,除了眼前所见景象之外,你还必须注意耳朵、鼻子和肌肤所感知到的所有事物,那么这座森林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再想象一下,每种感官都能带你闯进一个新世界,而且每个世界彼此间都会以神秘的方式相互对应。仅仅是想象就这么累,更别说亲身体验了。处理感官信息会耗费大量精力,所以獾和练瑜伽的人都需要大量睡眠,我们也不例外。
獾的视力没有问题,它们只是不把视觉当成先发选手。它们眼中的树林似乎只有形状。它们会描绘出物体的轮廓,因此视觉记忆库只会把以前的轮廓拿来和眼前的轮廓作比对。换句话说,獾只会注意到树林的粗略结构是否有所改变。就算把纽约帝国大厦搬到山脊上,獾在周三晚上可能会吓一跳,但是只要保持大楼外观不变,不喷出任何危险气体,那么它们虽然周四还会保持警戒,但到了周五就会司空见惯了。
白天,人比獾更厉害,就算暮色低垂,我们也能在微光中辨认出影像的细微差异。但是一到晚上,我们和獾的视觉能力就处在了同一起跑线上:我们都只能看出物体的轮廓。为了发挥轮廓的功能,我们必须具备獾那种运用记忆比对连续影像的能力。大多数人打从胚胎起就具备了这种能力。如果我们熟悉的房间有地方被动了手脚,我们会说:“好像不太对劲。”住在时时有危险的树林里,只有具备这项技能才能保命,就算找不出变动的地方,你也知道躲回地底才是避开猎食者尖爪利牙的明智之举。但是獾还能更进一步,它们在发现不对劲之后,可以立刻比对记忆库中的影像,找出变动之处,再靠鼻子和耳朵收集更多的情报。
这种技能必须深入当地才能做得到,獾得精准掌握自己身体与树林的时空关系。我怀疑自己是否能做到这点。我非常希望自己可以。
我们想了两种办法来渡过这个难关。第一,我要尽量把自己当成四海为家的人。这方法一如预期,彻底失败了。我变得做作、肤浅又神经质。第二,不论我的家人离家去往何处,都无所谓。这好像会变成某种会遗传的坚忍性格。我们都是汹涌大海中的孤岛,除了都姓福斯特,我们这一家似乎没什么共同点,这种孤岛策略也并没有使我家兴盛壮大,事实上我们只是花了更多时间在电视上罢了。
獾隶属于一个地方,因此可以说它拥有那方天地。其他动物无法达到这种程度。獾的山丘“王朝”的历史比人类最古老的皇室家族还要久远,它们的肉体从几亩循环利用的土地中孕育出来,它们在地底打造巢穴,对地下世界了如指掌。人类只能理解土地,獾则是直接与土地产生联结。獾对于当地生活不会轻易放手:它们*不死也赶不走。獾的头盖骨很厚实,当铲子打到它们的矢状脊时还会被弹开。侵犯领域的小猎犬一旦被獾咬住喉咙,只有打碎獾的下颌才能逼獾松口。我觉得獾是守护神的一种体现。
我不太清楚欧洲有哪些獾神,但是法国科多尔省的高卢铭文(Gaulish inscriptions)中提到了一位伟大的獾神(Moritasgus)。这位獾神似乎融合了太阳神的形象,因此也被视为治愈之神。这层神学关联并不明确,但也不难猜测。只要仪式正确,獾神就能“扛”起人们的请愿。身为天神的侍祭,它可以带着人们的愿望觐见天神。只要天神愿意,天神就会帮助獾兑现愿望,并将獾送回地面世界。
当然,看事情可以有很多层面。Moritasgus的词根-tasgus可能源于古爱尔兰语中的tadg,即“诗人”的意思。(獾的英文badger可能也保留了tadg这个词。)历史曾经非常看重文字的力量,所以Moritasgus与badger的意思,似乎已经融合在一起了。
将獾视为传递文字、打造符号、诵念咒语的使者,意义极为非凡。在我的想象中,獾会分别对地上和地下世界解释另一边的世界,让双方了解彼此的来龙去脉,同时也理解使者存在的意义。獾神就像一台缝纫机一样在不同的世界间来回穿梭,把两个世界缝合成完整的天地,使两边更趋完整。于是,这份差事就一直延续到了现代獾的身上。
我不得不承认,在树林里只待个几周没办法变成当地生物。当地生物的定义是,你所经之处都有你的祖先残骸的遗迹。人的寿命很长,脱皮的能力也很强,如果把皮屑算成“残骸”,似乎人自己都可以当自己的祖先了,但我所谓的在土里腐烂的祖先遗体必须是真的,而不是皮屑这种象征。人类可以找一个地方定居,祖祖辈辈在那里生活,这么一来,这个地方就会遍布我们祖先以及我们自己的遗体,我们还可以靠墓地认出各个地点。我正试着在德文郡的一片荒地上这样做,某方面多亏了獾的教诲,让我能一点一滴地进步。
当然,我还是没法用伯特的方式去了解这片树林。在同一个地方住了数百年,人总是会和邻近的矮栎树共享一些集体潜意识。人会和附近的事物融合,每一次张口呼吸共同的空气,都是一种结合的过程,彼此的基因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混合在了一起。(伯特说:“老兄,你真是个心理失常的怪咖。”)
就算只在树林里待了几周,我和汤姆也跟树林开始了彼此渗透。我注意到我们第一次爬行就靠着非比寻常的机警,找到了“巢穴”与外界最舒适的路径。我们俯卧的身躯与陆地接触,重塑了土地的样貌,一如土地逐渐重塑了我们一样。我们身体常与地面接触的部位长出了厚茧,两腿也学会了怎么伸展才能轻松滑过掉落的山毛榉。我们沿着路径认真爬行,爬久了就逐渐记住了路线。獾也是一样,它们建立起固定的路线,而且打从心底里不想偏离。死于“内战”的獾用气味标出这些路线,除非发生塌方或者有挖土机来袭,否则这些路线永远不会改变。
我崇拜荒野,我希望能在土地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獾用麝腺分泌物疯狂标记领域内所有的物体,并且每天勤奋地在边界处排便,标记地盘。我和粪便的关系不如獾那样亲密,但我也会在排泄的时候,把手放在同一块石头上面,看到石头被我磨得越来越光滑,我就会感到安心,这就是我的麝香。我必须确定我曾在这里待过。这不是占有欲,我只是想确认自己属于此地,并且曾与之共度了一段连续的时光。这一切的重点在于“我”。如果你把一只幼獾放进兽栏,那么它先是会无法自拔地拼命分泌麝香,然后再冷静下来,仿佛只有闻到自己的气味,它才知道自己和兽栏已经有了共同的记忆,它才能安心。这就是我的状况。
凯伦·白烈森(Karen Blixen)(21)快要离开肯尼亚的时候,问了一句:“我身上衣服的颜色,会不会映在非洲平原盛开的鲜花上?”她的答案是否定的,而且多少还带点割除自我的救赎意味。安德鲁·哈维(Andrew Harvey)(22)就明确得多:“忽视我们的事物最终会救赎我们。”白烈森的结论错了。肯尼亚的恩贡山(the Ngong Hills)将因为她曾穿着一件红色洋装在那里呼吸,而发生永远不可逆转的改变。就算白烈森是对的,我还是觉得哈维错了。因为如果哈维说的是真理,那么万物就不可能建立任何联系,也就不可能有所谓的救赎了。一个人不可能孑然一身地活着又死去。当我伸手去摸山毛榉树干旁的石头时,追求的就是这种救赎。
考虑到冬季即将来临,沐浴在8月阳光下的獾也开始为自己的下一步做打算了。獾的嗅闻和翻找动作明显透露出新的急迫感。除了蠕虫和蛞蝓之外,它们也开始吃水果和谷物,因为它们也很懂得增肥之道。我们也知道冬季即将来临。很多人都认同一件事:我们整年其实都在为严寒的冬季做准备。夏日酝酿的想法和排定的行程也只是暗黑冬季的走狗。
虽然我已经很努力地对抗这股邪恶的投降氛围,但我终究很难放宽心享受8月的日子。越是奋力反抗,越不得不承认严冬肯定会获胜。我像獾一样绕着圈子急躁地奔跑,想迅速获取大量热能。结果我越狂躁,随之而来的抑郁就越严重。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我应该像一只自鸣得意的蛰伏寄生虫,寄生在7月的身上度过一个月的时光。獾就是这么度过寒冬的。獾不冬眠,只是每年11月到次年3月,獾的行程几乎都是空白一片,只有漫长的睡眠时间。獾偶尔会外出吃吃蠕虫、伸展伸展筋骨、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5月初的某个星期,世界似乎一切正常。万物正在复苏,我们也相信寒冬即将过去。但这份信念很快就消失殆尽。等到6月中旬,我们初次来到“獾巢”时,黑顶莺(blackcap)清脆婉转的鸟鸣声听起来就像是在嘲讽(“很快就过去了,很快就过去了”),就连黑顶莺这名字听起来都充满了不祥。
我努力咀嚼、舔舐、作呕、嗅闻、蹒跚爬行,朝着獾的世界迈进。有时候觉得自己快要抵达了,但结果发现这种自负心态只会使我离得更远。我们每晚都会听见獾踩踏欧洲蕨的声响,黄昏时分偶尔还会瞥到獾头上那跟贝利沙信号灯(Belisha beacon)(23)一样的黑白条纹,或是獾移动的身影。我们通常会试图接近獾,但只要一听到它们停下来就会打住,不过只要我们发出很大的刮擦声,它们的恐惧就会消散。我们一爬出“巢穴”就开始用“前爪”抓树皮,并且特意在獾看得见的小山丘处排泄。我们身上发出的浓厚气味,连鼻子塞满羊毛脂和柴油的伯特都闻得到,他对此非常嫌弃。当汤姆在温暖潮湿的天跑在我前头时,我甚至可以闻得到20分钟前他留下来的水汽痕迹。
伯特不再像以前那样经常带着食物来访了。我和汤姆两人慢慢在山谷里长出坚硬的外壳,我们曾在一间废弃已久的屋舍看见过奇特的亮光,听见狗吠我们就吓得汗毛直竖。人类对我们而言就像月亮一样遥远,而且也跟我们没多大关系。我们在意的是云层的重量、叶片的颜色和饥饿的摇蚊。说不上为了什么,我们在“巢穴”外面*一根树枝,上面放着獾的头盖骨。我们偶尔才洗一次身体,就算洗也只是三两下敷衍了事;我们的嘴巴里还有烟熏味和泥土味。某天,汤姆躺在一团枯掉的风铃草上打鼾,一只鹪鹩飞下来啄走了他腿上的毛虫。我的手表显得很唐突,所以我褪了下来,将它放进塑料袋,并举行了一场郑重其事的埋手表仪式。我和汤姆立正站好,我用锡哨笛吹了一曲《最后岗位》(Last Post)(24)。
那年夏天,我们必须感到知足。我们知道自己或许有那么几分钟,在某方面成功地以獾的身份和它们共同生活在树林里。这样我们就心满意足了。当时我们认为这就是那个夏天我们达成的目标。
我把手表挖了出来,回到阿伯加文尼车站,心想着这次失败了。他者是一只顽皮的小精灵,它一如既往地闪躲开来,跑回细细低语的绿林里去了。城镇充满了刺耳的声响、打嗝声、“咯咯”笑声,还有色眯眯的斜睨。“巢穴”外任意一片叶子都要比这整座城镇来得色彩斑斓。城镇靠着从东方空运来的粮食填饱肚子,所有人都单调乏味,他们聊天的内容不外乎足球运动员在和音痴歌手偷情。这里的气味街区巨大又粗俗,它蹒跚摇摆,发出阵阵咆哮声。各种惊吓、无聊,以及地面散发出的令人窒息的恶心气味,都让我感到不适。有个人问我提款机在哪里,他简直像是贴着我的耳朵扯开嗓门大吼似的。我盛怒难抑,差点把他打倒在地。这个城镇非常宜居,我曾在这里度过了很愉快的日子,没想到现在却成了这个样子。
我迫不及待想要回到山谷。我坐在火车上戴着耳塞,望着田野从眼前飞逝,火车引擎缩短了路程,真令人讨厌。我摘下耳塞,放起了林地鸟鸣声。我想念那些现在急切需要的事物,而那些事物不久前我才拥有过。于是我提出了第一个提议:要想成为一个生命力旺盛的人,我必须变得更像獾,像獾一样,适应自然。
回到家之后,我很快就忘了大半的树林生活。不过,尽管我的鼻子恢复得像以前那样懒散,我也再次习惯了日常生活中的耳鸣状态,夏天的经历却没有完全消失,我甚至还产生了一点离乡背井的焦躁感。我知道不必靠瑜伽的弯折动作,只要依赖感官就能把注意力一次放在世界的多个层面,不像平常只能最多关注一两个层面。当你达到了那个境界,你就会有全新的领悟。
仲冬时分,我和汤姆再次回到“獾巢”,我们发现洞口已经结满蜘蛛网,真是令人伤心。我还盼望有其他生物会来“鸠占鹊巢”,至少狐狸应该来避避寒风。獾的头盖骨还在树枝上,不过位置改变了,现在它不再盯着地面,而是仰头眺望着山丘,似乎要望穿栎树那如同老人嘎嘎作响的手指般的树枝,穿过静默的秃鼻乌鸦,将视线一直延伸到伯特那年夏天建造的房子。房子里梅格正一边卷着雪茄,一边读着《马比诺吉昂》(Mabinogion)(25)。
我们常走的那条路还在,就在不远处。虽然一到春天,这些痕迹就会消失,但那条路仍旧是爬行的最佳路线。躺在地上的时候,一阵刺骨的寒意会随着晨光的色泽一起钻入体内,如瀑布般流泄,先是流进肋骨,灌满整个胸腔,然后再流向双腿。地面又吸又咬,似乎等不及要拿我们饱餐一顿。
外面浓密的棕色欧洲蕨垂着头,乍看之下树林变得更巨大了,而且比起夏日,树林与我们的关系似乎也更深厚了。有时候,远方会浮现清晰的地平线,但更多的时候是一望无际的树群。冬季的獾和外界始终保持着一段距离,但是同时也切断了由獾鼻和夏季的热气做媒、与土地的那段津津有味的密切关系。微弱的冬阳想竭力敲碎大地,希望能为飘散出气味的谷物带来一丝温暖,但是我们依旧感觉不到热力。地上只有堆满腐叶的土和刚开始腐败的树叶残骸,除此之外一无他物。冬季的树林了无生气,比起夏季更接近人类城镇的气息。耳朵终于又获得了应有的重视。视线望得越远,双耳就越能专注地倾听远方的目标。四周没什么动静,所以比起嗡嗡作响的夏天,此时,更能听清楚每一种声音的细节。
獾就在附近,静悄悄的。厕所里堆着新鲜的粪便,铁丝网勾着黑白色的獾毛,交通要道的泥泞中还印有獾的足迹。我们听见獾在夜里喘息,那声音很像是铁路调车厂的小机车,引擎听起来快要报销的那种。我们和獾之间的距离照理说应该更近一些才对,因为那鼾声不会再被6月茂密的绿叶打断了。清新的空气中少了夏天的沉闷、冲撞和高声尖叫,只会偶尔传来灰林鸮一声试探性的鸣叫。但是感觉上獾却离我们更远了:我们共享的事情变少了,它们好像没什么能和我们分享的,或者说它们已经不如6月时那般大方了。
獾巢的寒气包围了我们,土壁此时成了吞噬的咽喉。喜欢热气的蠕虫遇到散发热气的我们后便围了上来,像咽喉吐出的多毛舌头,在我们身上到处留下黏液。“我不喜欢现在这样。”汤姆缩在厚度完全不够的睡袋里,一边发抖一边低声抱怨。“我也不喜欢,”我说,“我们走吧。”我们收拾行囊,跨越河流,沿着小径走回农场。小径在月光的照耀下看上去比白天更笔直了。
没有獾跑出来向我们致敬。它们正舒服地待在窝里,它们的獾巢比我们的更深入树林的地底,深到无法保障我们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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