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民之所忧” 行“民之所盼”
——*主席2022年新年贺词蕴含的思想意蕴
作者:刘金祥(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新年前夕,**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互联网,发表了二〇二二年新年贺词。*主席在二〇二二年新年贺词中提出“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这是对中华传统文化民本思想的深刻揭示,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精辟阐发,是对中国共产党人民立场的高度概括,是我们党的宗旨的生动体现和精准表达,可以说“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是一种站位、一种情怀、一种担当、一种境界,有力表明我们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坚持同人民在一起,尽心竭力为人民谋利益。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我们党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价值取向,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和坚实基础。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一语与《孟子·梁惠王下》“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这一表述一脉相承,体现了中国自古以来关注民生、顺应民心、注重民愿的价值理念。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中,以“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为主要内涵的人文情怀,成为贯穿中华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永恒主题,逐渐演变为历朝历代治国安邦的理念和策略。可以说,这种惜民爱民和忧国忧民的价值追求,千百年来一直滋养着厚德载物的中华民族,始终涵育着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这种“万事民为先”的朴素思想,也成为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秉持执政为民价值理念的重要历史渊源。
*主席提出的“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这一重要论断,既是一种内心独白也是一种情感流露,明确阐明了我们党与人民之间“源”和“本”的辩证关系。为什么人的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也是甄别和区分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变革的推动者、人类文明进步的决定力量,这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重要内容。“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所蕴含的思想意蕴,高度契合“人民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特别是“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包含着主动和被动两个维度的意蕴:就主体而言,“我必念之”“我必行之”体现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群众观点和人民立场;从执政客体来讲,如果“民之所忧”“民之所盼”得到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高度关注与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就会激发出巨大能量给予马克思主义政党以有力支持,二者是相辅相成、密切关联的。
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回望百年奋斗历程,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无私奉献,中国共产党就不可能取得革命和斗争的辉煌胜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不会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们党历经挫折而不断奋起,历尽磨难而淬火成钢,正是因为我们党“念”“民之所忧”、“行”“民之所盼”,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心手相牵、血脉相连。“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民心无影无形,却是江山的定盘星。“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深刻昭示我们党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要始终如一地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中国共产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百年恰是风华正茂。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过去百年历史,中国共产党向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现在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又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铭记“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在认识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爱护群众,以群众忧乐为忧乐,以群众甘苦为甘苦,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毅执着奋力实现既定目标,不断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努力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成效,只有这样,中国共产党的事业才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赢得更加伟大的胜利和荣光。
来源: 光明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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