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至塞上》作为王维的代表作之一,全诗有三个突出的特点:
一是押韵合辙,读起来朗朗上口,很有气势,具有一种令人愉悦的音律之美。
二是取景别具心裁,“征蓬”“归雁”“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将读者的思绪一下子带到了苍凉寂寥的边塞。
三是托物言情,苍凉悲壮,非常成功。“单车”“征蓬”“归雁”“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利用这些取像,虽然没有一个感伤之词,却将诗人内心的失落感伤描写的淋漓尽致。
诗人把笔墨重点用在了他最擅胜场的方面——写景。作者出使,恰在春天。途中见数行归雁北翔,诗人即景设喻,用归雁自比,既叙事,又写景,一笔两到,贴切自然。尤其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联,写进入边塞后所看到的塞外奇特壮丽的风光,画面开阔,意境雄浑,近人王国维称之为“千古壮观”的名句。边疆沙漠,浩瀚无边,所以用了“大漠“的“大”字。边塞荒凉,没有什么奇观异景,烽火台燃起的那一股浓烟就显得格外醒目,因此称作“孤烟”。一个“孤”字写出了景物的单调,紧接一个“直”字,却又表现了它的劲拔、坚毅之美。沙漠上没有山峦林木,那横贯其间的黄河,就非用一个“长”字不能表达诗人的感觉。落日,本来容易给人以感伤的印象,这里用一“圆”字,却给人以亲切温暖而又苍茫的感觉。一个“圆”字,一个“直”字,不仅准确地描绘了沙漠的景象,而且表现了作者的深切的感受。诗人把自己的孤寂情绪巧妙地溶化在广阔的自然景象的描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