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那些已去的时光

纪念那些已去的时光

首页角色扮演破天残局更新时间:2024-07-31

在决定这个题目的一刻,突然对该用纪念还是记念拿不定了主意,想了想还是决定用“纪”,绞丝旁,好像有千丝万缕各种滋味搅在一起的意思,显得更有含义吧。

01

马上就到了知天命的年龄,第一个二十五年,从来到这个世上到只身走出大山,来到城里闯荡到成家立业。第二个二十五年,从我的女儿睁开眼,到现在她马上大学毕业,真是恍如一梦,中间只是微微醒了那么一个瞬间。

细细想来,这些年做了什么,做成了什么?

趴在电脑前打游戏当大侠,与如今早已远离了的“朋友”大酒大肉,然后勾肩搭背地醉酒高歌,亦或是因为地球上某国家的破事争得面红耳赤,到头来全都落花随了流水,索然无味而去。

记不清从哪天开始,突然离不开家里灶火煮出来的一日三餐了,看些短小的新闻,听久违的老歌,重读淡忘了的某本书,偶尔和多年的寥寥无几的好友小酌几两,随口说几句扯淡的话,觉得这样的日子,过得轻松,舒适的不得了。

最浅的感悟是,如果少喝五年的酒,多读五年的书,少去一百回KTV,多研究一下残局对阵,学一种民族乐器,学一学花草养殖,背背经书,练练书法,那么到了现在,这个的年龄的每一天,可能比现在活得更要充实和底气。

前年,在很认真地思想了自己究竟喜欢什么,想来想去竟依是小学时树立的理想:当个作家。于是动了笔,这次玩个长的,写个三十三万字的一个长篇。

一八年春节,我遇到的一生中最为痛苦的事情,父亲走了。我心灰意冷,贱卖店铺,不管白天晚上,也不管几点,一个劲地想不停脚地走,不晓得累,不晓得时间。

跟出版单位请了假,到了实在不写不行的时候,才开始续写,结果在经历了这场巨大的创伤之后,记忆、架构,描述能力,仿佛全都受到了重伤,在重写的时候,很难走进我的人物世界里去,每次动笔前,都要呆呆地坐上个把小时。

还有,我发现有很多的地方,因为自己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而导致小说人物的走向也和当初的设想大相径庭了。

稿子晚交了三个月,责编很理解我,不但没责怪,还数次安慰我,并顺利地把书稿交给了出版社。

作协通知开会,突然想到自己进作协已有十多年之久,这十几年,却正是自己吃喝玩乐惰于笔耕的十几年,顿时惭愧起来,好在这只是爱好,若是给人家上班工作,如此懒惰不务正业的话,背后里还不让人骂死。

有句话说人老了就爱回忆,有一定道理,但我更多地认为,爱回忆和个人性格有很大关系,是念旧,念旧是一种情结。

我喜欢回忆在山里生活的那些日子,总是很努力地想把它写得很美,可总是写不满意,大概是实际上那些岁月并不怎么美,甚至有些凄惨的原因吧。

好在我写这些玩意,就是记录、抒发,就是自己和自己聊天,能使自己静下来,在自己的文字下,能把一幕幕往事更接近真实地展开。范伟被赵本山忽悠了以后,拿起锤子说,等等,让我捋捋。我觉着我写过去,也就是想捋捋。不同的事,他捋的是钱,我捋的是记忆。

很反感 “爱回忆证明你老了”这样的说法,人老不老和爱不爱回忆关系不大,其实这和一个人有没有故事关系最大,至于你回忆的是什么故事,那则是另外一码事。

但无论如何,那都算得上是故事,因为,每个人一路走来都不容易。

那天我对闺女说,我虽然没有上过大学,但我知道大学是人生的关键时刻,会积累才识,会有在今后你觉得值得回忆的故事。

我没有上过大学,别人上大学的时候,我已经进了厂,抡着铁锹在球磨机下铲除跑漏的铁精粉。别人拿着红色的毕业证书走进工厂的时候,我却决定只身进城闯荡。

你看,回忆就这么简单。

但事实上不是这样,时间是一分一秒过去的,如果你胆子够大,你敢闭住眼睛,仔细、再仔细地回忆那些更细的细节吗?包括你曾经说过的那些话,那些誓言,那些许诺。包括你曾经的那些想法,或者说是梦想,理想,以及毫无边际的乱想。

02

城里的小雨和山里的小雨,不太一样。

城里的晚上的好看,因为有很多霓虹映照,显得很有情调。

而山里小雨则是白天好看,淅淅沥沥,绿了树,湿了地,润了嗓子,连小鸟都叫的比往常欢实了许多。

我住的那个地方, 二十里外有座大黑山,一下雨,就能看到从山的腰身之处升起了白雾。

家家户户院前院后种着西红柿韭菜茄子,有的翠绿,有的透红,美得很。雨小些的时候,鸟就耐不住饿而飞了出来,一片一片的,唧唧喳喳地觅食吃,到处是很有生命力的样子。

不过,到了晚上,就很不好了,到处一片漆黑,很吓人,若是伴着雨声,再有某人家的狗急促地叫起来,就会让人胡思乱想,这是不是一个*人夜?或者是不是真像老人说的,狗能看见鬼,狗真地看见了鬼么?

晚上下雨,尤其连阴雨,房子容易塌。大概在八零年,我家房子的后墙就因为下雨裂了,那是公家的房子,后勤来人,全部弄倒后又重新垒起来。

中学毕业时,我们搬进了砖房子,屋后有个小院儿,院里有两棵梨树,很高大,果实枝叶垂落,掩住了整个后窗,到了晚上,会有少许月光投进案前,正是青春年少,在这样的晚上看书听歌想未来写秘密,至今回味起来,仍旧很是眷恋。

当时听的是姜育恒的磁带,有《一个人》的苍凉和《再回首》的无奈。

看书就是些关于爱情的小说,《人生》,《红楼梦》,《散文》,遇到秋雨夜,窗外梨叶啪啪轻响,此外再无任何声音,你会随着书里的人物,走进作者写就的故事中,有时,你看到的不是僵硬的文字,而是画面,能动起来的画面。

我在那个年龄患上了历经二十几年的失眠症,因为没有阅历,却要强行思考,琢磨,很多事情,越想越复杂,却找不到答案,滋味很痛苦。

对于雨,小时候的我,很矛盾,喜欢和厌恶并存。

雨来了,衣服湿了,鞋子也湿了。衣服还好,好干,鞋子就一双,一下雨增加了分量,一有分量,鞋跟就开了,鞋跟一开,破了脚跟的袜子也会露出来,很丢人。

喜欢放假。放假赶上下连阴雨,拿一个笸箩或者筛子,弄一根细细的绳子,绳子一头绑根小木棍,将筛子支起一半,筛子下面扔些小米粒,自己悄悄的躲进小房里,拽着绳子,也不敢大声喘气,听着落雨,等着墙头上麻雀的跳下来小心翼翼地钻进筛子下面。

麻雀从墙头飞下来,又飞上去,叫几声,又飞下来,开始在院子里啄食。 有时院子里的鸡很讨厌的抖动翅膀,会将警觉的麻雀吓飞。不过不用急,它们并不死心,会再次飞下来,当发现了金灿灿的米粒后,就会一点一点的跳进去。

绳子在地面淋了雨水,增加了分量和摩擦力,传送力量也需要过程和时间,若是麻雀不是完全站在筛子的中央,会惊叫着逃走,前功尽弃,所以这也是技术活,需要迅速果断地拉动绳子拉倒筛子。

但是,当真的把他们抓住了,所有的兴趣就不复存在了,兴奋只是一瞬的。麻雀不吃不喝,绝食抗议,几天就会死掉。麻雀死的很可怜,眼睛紧闭,羽毛黯淡,浑身冰凉。当自我总结到抓麻雀真正的快乐是布局、等待,以及斗智斗勇以后,我每次扣住他们,玩一会儿就会放走它们,然后继续捉下一只。

03

像我们这样的人家,孩子多,只靠国家供应粮根本吃不饱,所以到了秋天,玉米能煮着吃的季节,就去偷玉米。也不是我家,住区很多人家的孩子,可能都干过偷玉米这样的事吧。

但是当时那些田还是公家的,大队会安排农民看地。那时的人认真啊,真当回事,大手电,七节电池的,白花花的一照老远,一束刺眼的白光,一声破天的怒骂,一阵急促地脚步,真是能吓死个人。

下雨的时候去偷玉米,则会少去这样的烦恼。偷玉米要先看地形,看有没有窝棚,窝棚里住着老农呢,要尽量离他们远些。要尽量靠沟近点,被发现了,把袋子扔沟里去,然后人跑,去沟里把胜利果实扛回家。看地的不会硬追你,他也害怕掉沟里去。可我们不同,山里的哪条路都走过跑过跳过无数次, 熟悉的很。

我哥和我去偷玉米,弟弟也要去,指挥官和主劳力当然是大哥的。那是个阴天,接近玉米地后哗哗地下起了雨,到处响。

到现在我也搞不清在下雨的夜晚,人为何能看到一些东西,你可以看到雨水打在玉米叶子的反光,这点光究竟从哪里来的呢?

硬掰玉米发出的咯吱声很大,所以先要剥下几层皮,然后拧,拧的声音很小的。

那次,看地的家伙就好像算定了我们要在他的地盘上“作案”,一束白光照过来,他突然就蹿到了我们跟前,穿着大雨衣,就跟电影里雨夜偷取情报的大特务一样,可把我们吓坏了。

小弟坐到了地上,我也不敢说话了,我大哥说,放了我们,我们长大给你报酬。

那人听完急了,你说啥?长大了还想报仇?

到现在家里人聚会,总把这事当笑话说,但每次笑完,都觉得有些悲凉。

小时过于贫困的日子,让我一直想脱贫,所以连高中也放弃了,直接上了技校。那时候技校包分配,而且一入学就给助学金。中专当然很不错,毕业直接就是干部待遇,但分数很高,没能考上。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和我最好的家伙,什么也没考上,却扭头走了社会招工,直接进了城里单位,出徒就是三级工。

04

不过好在都是往事了,而且越走越远了。

平时生活和工作,顺其自然最好,累了,该歇脚就歇,不用怕天黑前到不了家;想唱几句就唱几句,想笑就笑几声;想有人陪,就花点票子请客好了;人人都想发财,可并不是人人都会动不择手段的下三滥的心思,钱,多少是个多,多少是个少?

好像不该把宿命论写到台面上,可细细想想,人走哪一步,多少是你主动的?就是阴差阳错地往某个方向走,根本无力违抗,不信不行。

北周《步虚辞》说,“宿命积福应”,意思是人一生的贫富是受既定限制的,顺,则生,逆,必亡。这个顺,应该理解为积极努力,顺其自然。这个逆,则是违背天理,为了钱财去做坏事。

有些看似不好的背后,却又暗藏着许多玄妙,结局并不一定不好。

写这样一篇文章,一是为了纪念过去平淡却又问心无愧的岁月,另外也把它作为一个Mark,作日后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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