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马和砍*是中世纪骑士最热衷的活动,靠着这些本领他们不光能赢得荣誉、爱情,更能赢得传承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地产,为自己的后嗣迎娶白富美、当人生赢家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诺曼骑士的远征,征服者威廉带着他们打下了几乎是千年不变的基业。
诺曼骑士是维京人和法国骑士文化杂交的产物,他们继承了两者的优点。维京人善于航海,工于心计,对海外扩张有着与生俱来的*;法国骑士好斗,骑术精湛,在欧洲骑士中最为著名。诺曼骑士继承了他们的优点,却抛弃了维京人不善骑马作战、法国骑士鲁莽的缺点,是11、12世纪欧洲最有效率的征服者。
公元11世纪上半叶,诺曼骑士已经在老家陷入了人多地少的困境。11世纪圣佩雷沙特尔教堂的资料就是最好的证明,当时一个村庄里有“一个教堂,三支犁地队伍,12个农民,五个自由骑士和一个磨坊”,可以说在威廉征服前这些诺曼骑士过得非常惨。因为他们身上的铠甲、手里的武器、胯下的战马就像房贷、车贷一样不断吞噬着财富,没有金钱来“保养”这些吃饭的家伙都会变成废物。诺曼骑士就像借了校园贷一样选择卖身,他们纷纷到南意大利给当地领主卖命,在拜占庭人、教皇、神圣罗马皇帝的混战中寻找机会。在1066年以前,已经有足足一代诺曼骑士外出发财。
诺曼骑士外出拼命时也磨练出了集体冲锋的技术,在他们集群冲锋时甚至能做到膝盖对膝盖,以至于产生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时,仍一个苹果到他们中间不会落下的传说。11、12世纪的诺曼骑士不但在意大利和拜占庭帝国作战,甚至还进攻巴尔干半岛,他们骑兵冲锋的技术甚至让拜占庭人惊叹。
当奔腾的诺曼骑士冲向中世纪农夫组成的步兵队伍时,经常会发生一面倒的屠*。诺曼骑士的夹枪冲锋可以轻易撕开步兵的防线,反击农夫步兵手中的武器难以伤害到身穿锁子甲的诺曼骑士。临时征召而来的农夫步兵也往往缺乏纪律性,在面对骑兵冲锋时往往会惊慌失措抢着逃跑,一旦被诺曼骑士的战马践踏就会被一吨多重的压力踩死。更何况诺曼骑士还没有法国骑士的好面子的臭毛病,他们经常和己方的弓箭手、弩手配合,玩诈败欺骗敌人。如果敌人用障碍物阻拦他们冲锋,他们还会投掷标枪,甚至自己也射箭。你在《骑马与砍*》中练就的技能他们差不多全都会。
诺曼骑士强悍但桀骜不驯,经常和诺曼底公爵开战。到了征服者威廉的时代,他们起先并不服从这个“私生子”,威廉用铁血手段折服了他们,并把他们带上了征服英国的里程。征服英国彻底改变了诺曼骑士的命运,威廉将4000名不列颠贵族几乎全部屠*(少部分人逃到拜占庭当佣兵),将英国大部分土地分封给1400名诺曼骑士。直到今天,英国还有2/3的土地,属于这1400名诺曼人的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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