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斋、水陆法会、盂兰盆会,神秘的佛事你了解多少
佛事
魏晋南北朝时期丧葬礼仪的改变,除了相墓术的传播与发展之外,第二个是佛事的兴起。
所谓佛事,是指佛教徒诵经、祈祷及供养佛事等活动。其中与丧葬有关的当推七七斋、水陆法会和盂兰盆会。
七七斋,就是从死者断气身亡日起,至七七四十九天之内,丧家要斋僧、诵经,每七天一次,共行七次,世称“七七斋”。
按佛教轮回观,人死后在七七四十九天内,分七阶段随业力受生,因此死者家属要在这段时间里斋僧念经,作种种功德,替死者消弭恶业,以投入良善之家托生。
据文献记载,七七斋最早始见于北魏胡太后之父国珍之丧。
水陆法会宣传图
《北史》卷八〇《胡国珍传》载:“国珍年虽笃老,而雅敬佛法。”等他死亡之后,“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干僧斋,斋令七人出家;百日设万人离,二七人出家。”
《北齐书•孙灵晖传》:(南阳王)“绰死后,每至七日及百日终,灵晖恒为绰请僧设斋”。
此后,七七斋一直在中国盛行不衰,流传至今。
水陆法会的全称是“法界圣凡水陆普渡大斋胜会”,也称“水陆道场”、“水陆大会”、“水陆会”、“水陆斋”、‘水陆斋仪”、“悲济会”等。
据宋代名僧遵式的《施食正名》,此名称的来历系“取诸仙致食于流水,鬼致食于净地”,故名“水陆”。
水陆法会是中国佛教的一种非常隆重的经忏法事。举行法事的时间较长,最少为7天,多者可达49天。规模盛大,少者僧人数十,多者成百上干。诵经设斋,礼佛拜忏,追荐亡灵。供品以饮食为主,供养诸佛、菩萨、天神、五岳、河海、大地、龙神、冥官眷属、城隍土地、儒士神仙、畜生、饿鬼六道、善恶诸神及地狱众生等水陆一切鬼魂。
水陆法会实拍
相传水陆法会始自南朝梁武帝。
《佛祖统纪》卷三十三:“梁武帝梦神僧告之曰:六道四生,受苦无量,何不作水陆大斋以拔济之……积日披览,创立仪文,三年而后成……天监四年二月十五日,就金山寺依仪修设。帝亲临地席,诏祐(僧祐)律师宣文……常设此斋流行天下。”
到了宋代,杨锷采用密教仪轨编撰成《水陆仪》(今已失传),对水陆法会的流行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至此,水陆法会盛行于世,特别是成为战争以后朝野经常举行的一种超度死者亡魂的大规模法会。
佛说盂兰盆经
当然,这种风俗在民间丧俗中也普遍流行。如苏轼就为其亡妻王氏设过水陆道场,以示追悼,祈求超度,并撰有《水陆法赞》16篇,号称“眉山水陆”。
创始于梁武帝萧衍的盂兰盆会仪式,也是灵魂不灭观念的产物,为中国民间丧俗中的重要仪式之一。据佛家的解释,“盂兰盆”三个字是梵语Ullambana译音,意为救倒悬,即救度死者亡魂倒悬之苦。
《盂兰盆经》载,释迦牟尼弟子目连以天眼看到死去的母亲生在饿鬼道,如处倒悬,受尽苦难而不能救拔,于是求佛救度。释迦要他在七月十五日众僧自恣时,集百味饮食于盂兰盆中,供养十方僧众,以这样的功德使母解脱苦难,往生人世或天界享受福乐。
佛教徒举行的盂兰盆会就是依此神话而来,成为佛教超度祖先的一种仪式。
目连救母
潜埋虚葬
潜埋虚葬,简称虚葬,又曰伪葬,是十六国北朝时期在上层统治者中间流行的一种特殊葬式:墓主的尸体潜埋它所,同时备礼仪文物虚葬之。
可能看名字有点难以理解,不过如果说曹操设72疑冢的传说故事,相信大家会更容易理解。
元代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十六《疑冢》条曰:“曹操疑冢七十二,在漳河上”。马端临《文献通考•王礼考•山陵》按语亦曰:“世传曹公疑冢七十有余,其防患至矣。”
这里所说的疑冢,就是指虚葬墓。
中国历史上有确切文献记载的最早次潜虚埋葬,发生在西晋愍帝建兴元年(公元313年)。据《晋书•石勒载记上》记载,石勒母亲王氏去世,石勒将她“潜窆山谷,莫详其所。既而备九命之礼,虚葬于襄国城南”。后赵建平四年(公元333年)石勒死,也行此法。“夜瘗山谷,莫知其所,备文物虚葬,号高平陵”。
《太平寰宇记》引《郡国志》曰:“勒尸别在渠山葬之。夜为十余棺分道出埋,以惑百姓。”
石虎死后同样伪葬,自别于深山埋之。由此可见,潜虚埋葬是石赵诸王及王室丧制的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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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南燕及拓拔魏早期也流行这种葬式。
南燕建平六年(公元405年),慕容德死,“为十余棺,夜分出四门,潜瘗山谷,莫知其尸所在,虚葬于东阳陵”。
《宋书•索虏传》谓拓跋浬时的风俗:“死则潜埋,无坟垅处所。至于葬送,皆虚设棺柩,立冢,生时车马器用皆烧之,以送亡者。”
《资治通鉴》卷一六〇载梁武帝太清元年(公元547年)八月甲申:“虚葬齐献武王于漳水之西;潜凿成安鼓山石窟佛寺之旁为穴,纳其柩而塞之,*其群匠。及齐之亡也,一匠之子知之,发石取金而逃。”
根据上述记载,我们可以推测,十六国北朝时期,在各族上层统治集团中曾普遍实行潜虚埋葬这一特殊葬俗。
潜虚埋葬的本意就是为了保守秘密。其流行的原因,据曹永年先生研究,与当时社会动荡不定的状况有关,是为了避免死者身后坟墓被人盗发的危险。
资治通鉴
招魂葬的盛行
招魂葬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流行的葬俗之一,时称招魂虚葬或招葬,是一种墓中不放尸体的葬式。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不定,战争连年不断,因此人民或死于乱兵,骸骨无存;或父子异邦,生死未卜。于是,招魂虚葬便在民间广泛地流行开来。
《晋书•慕容㑺载记》云,㑺迁都于邺,赦其境内,缮修宫殿,复建铜雀台。为此,廷尉监常炜上言:“自顷中州丧乱,连兵积年,或遇倾城之败,覆军之祸,坑师沈卒,往往而然,孤孙茕子,十室而九。兼三方岳峙,父子异邦,存亡吉凶,杳成天外。”常炜之言反映了北方招魂葬流行的情况和原因。
当然,南方亦不乏招魂虚葬之人,如《晋书•东海王越传》载:永嘉五年(公元311年),西晋东海王司马越死于项,其柏柩为石勒所焚。越妃裴氏“太兴中,得渡江,欲招魂葬越”。东晋元帝下诏命令有关部门仔细讨论一下这件事情。博士傅纯曰:“圣人制礼,以事缘情,设冢椁以藏形,而事之以凶;立庙祧以安神,而奉之以吉。送形而往,迎精而还。此墓庙之大分,形神之异制也。至于室庙寝庙祊祭非一处,所以广求神之道,而独不祭于墓,明非神之所处也。今乱形神之别,错庙墓之宜,违礼制义,莫大于此。”总之是站在专家的角度反对这件事情,元帝也就听从了他的建议,下诏不许裴氏不许为东海王越招魂立庙。但裴妃并不奉诏,最后还是达成了目的,葬越于广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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