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起诉斯凯奇"战略"抄袭:行业互撕走向常态化?

耐克起诉斯凯奇"战略"抄袭:行业互撕走向常态化?

首页角色扮演誓灵1.1.079更新时间:2024-05-11

作者 | 布鲁斯

著名的美国运动品牌耐克(Nike)最近下了双倍的力气,誓要自己的美国同行斯凯奇(Skechers)为"抄袭竞争对手外观设计的战略"负责。这不,耐克已经提起了第三件诉讼。

9月30日,耐克向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递交了最新的一份诉状,声称斯凯奇"经常抄袭他人成功产品,而不自己创新外观设计及技术"。

斯凯奇"战略式"抄袭,耐克不能忍

耐克提起的是一桩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涉案的共有12件外观设计专利,均为耐克Air Max 270和VaporMax鞋的有关设计。据耐克称,加州品牌斯凯奇将自身行为称为对受欢迎鞋款的"斯凯奇化"(Skecherizing)战略,其实不过就是抄袭。

什么是"斯凯奇化"?这个名词小编还真是第一次听说。耐克在诉状中是这么说的:"斯凯奇声称,它只是从竞争对手的产品中获取灵感,并称之为'Skecherizing'",然而"斯凯奇的商业战略包括抄袭竞争对手的设计,以获得市场份额"。

那么这种所谓的"斯凯奇化"战略,究竟是怎么发展而来的呢?耐克归咎于斯凯奇首席执行官罗伯特·格林伯格(Robert Greenberg)。换句话说,斯凯奇这个战略是"奉CEO之命行事"。

1992年,罗伯特·格林伯格和他的儿子创立了斯凯奇,这个新生的品牌在当时仅经营特种实用靴和绒面革溜冰鞋。"斯凯奇"(Skechers)这个词在加州俚语中的意思就是"坐不住的年轻人",可见品牌创立之初便定位于追求个性的年轻群体。

耐克这次起诉可是有备而来。诉状中,耐克援引了此前阿迪达斯提起的一桩诉讼,该案中,一名斯凯奇公司证人在证词中表示,格林伯格曾下令要打掉竞争对手的产品。在耐克看来,格林伯格可是"斯凯奇化"的"罪魁祸首",可以说是"蓄谋已久"。不过小编倒觉得这也不足为奇,格林伯格或许也是个"坐不住的人"。

在这次诉讼中,耐克在诉状中提到了斯凯奇Skech-Air Atlas两款编号分别为52970和52973的鞋款,称这两款鞋侵犯了耐克为自家VaporMax所用的外观设计专利。

▲ 斯凯奇Skech-Air Atlas编号为52973的鞋款(左)与耐克的一种VaporMax鞋款(右)(来源:斯凯奇、耐克官网)

除此之外,耐克还指出,Skech-Air Stratus的13275、13276和13278号鞋款,侵犯了耐克Air Max 270的相关外观设计专利。

▲ 斯凯奇Skech-Air Stratus的13275、13276和13278号鞋款(上)与耐克的两种Air Max 270鞋款(下)(来源:斯凯奇、耐克官网)

在耐克看来,一般消费者大多会认为斯凯奇被诉侵权的几款鞋子与耐克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所涵盖的鞋子"实质上相同"。

耐克正在诉状中请求法院授予禁令,禁止对其专利的任何侵权行为;除此之外,耐克还要求判给"补偿性损害赔偿金或陪审团裁断后直到最终判决前的一切持续侵权获利",并要求判给斯凯奇故意侵权的三倍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及律师费。

目前,国外媒体并未收到耐克和斯凯奇的发言人对此发表的任何评论。

在雅虎财经作者Reggie Wade对这起诉讼的报道中,Cardozo Law School知识产权法教授Christopher J. Buccafusco认为,耐克可能会面临一场艰苦的官司,因为针对外观设计专利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宽泛,"要构成侵权,必须与原告的专利非常相似"。

耐克:一而再,再而三,我会试着慢慢习惯

小编前面说过,这已经是耐克第三次对斯凯奇提起诉讼了。前两次,一次是耐克旗下的匡威(Converse)告了斯凯奇抄袭外观设计;另一次是耐克主张斯凯奇抄袭耐克Nike Free和Flyknit外观设计。

早在2014年,匡威就曾向"抄袭风"开炮,在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斯凯奇、FILA、H&M、沃尔玛、拉夫劳伦等三十多家企业侵权。2003年被耐克3.05亿美元收购后,营收数据快速增长的匡威自然不能坐视自家经典被他人抄了去,起诉也是情有可原,但一股脑把这么多企业全告上法庭,恐怕也是少有。

那次诉讼的结果如何?根据外媒2015年12月的报道,30多家企业中的绝大多数都与匡威达成了和解;只有斯凯奇、沃尔玛、新百伦、Ash Footwear等为数不多的几家公司坚持应诉。

2016年1月,耐克则再次将斯凯奇诉至俄勒冈州联邦地区法院,称斯凯奇推出的新款Burst等产品的设计与耐克的Flyknit系列球鞋等的外观设计非常相似,涉嫌侵犯耐克的8件外观设计专利。耐克要求斯凯奇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损失。斯凯奇随后向美国专利审判申诉委员会(PTAB)提出双方复审请求,但被驳回。

耐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丝毫不愧对于自己运动品牌龙头老大的地位。耐克的当家技术莫过于其运动鞋鞋面和鞋底的专利技术,据《中国知识产权报》今年6月的一篇报道透露,耐克为其运动鞋申请了超过7000个专利族,全球专利申请多达1.3万多件,从中可见一斑。

阿迪达斯:"敌人"的敌人,还是敌人

提到耐克,就不能不让人想起唯一能跟它匹敌的另一大运动巨头——阿迪达斯(Adidas)。按理说,全球第一大运动品牌遇见全球第二大运动品牌,理应是"敌人"的关系,水火不相容的那种。不过,这两大巨头碰见斯凯奇后,却是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块使,"敌人"立时变"战友",俄勒冈联邦地区法院变成了两大巨头怒怼斯凯奇的"战壕"。

话说,就在耐克对斯凯奇提起诉讼后没多久,2015年9月,阿迪达斯便也在俄勒冈地区法院把斯凯奇起诉了,称斯凯奇的一款球鞋Onix抄袭其运动经典系列的代表作"小白鞋"Stan Smith,并在2016年2月的一审中获得胜诉;二审2017年5月于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开庭,最终法官Jacqueline Nguyen于2018年5月判决认可了Stan Smith在市场上的成功和知名度,认为斯凯奇将有关"adidas Stan Smith"的搜索结果链接至Onix鞋款网页上,蓄意误导消费者,因此维持了原判。

▲ 阿迪达斯Stan Smith(左)与斯凯奇Onix(右)

但是,二审判决刚刚出炉,斯凯奇马上就回敬阿迪达斯一桩官司。2018年5月10日,斯凯奇在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称阿迪达斯向多家美国大学篮球队的相关人员及球员家属提供数十万美元的"好处费",促使球员与该品牌签下装备协议,导致斯凯奇处在不公平竞争环境。真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就在两方还在为小白鞋纠缠不清时,2016年7月,阿迪达斯还在俄勒冈提起了另一桩诉讼,理由是斯凯奇的一款儿童鞋Mega Blade故意侵犯其两件涉及Springblade的美国专利9,339,079和9,345,285。Springblade(刀片式缓震结构)是一种已有三年历史的设计,可以帮助推动跑步者前进。阿迪达斯请求法院签发预防性禁令。

▲ 阿迪达斯9,339,079号和9,345,285号美国专利附图(来源:USPTO)

不过这起案件没有阿迪达斯想象当中的那样顺利。2017年6月,法官Michael Simon作出一份判决,没有同意阿迪达斯有关预防性禁令的要求。Simon法官在判决书中表示:"阿迪达斯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显示Mega Blade鞋对Springblade鞋有足以观察到的不利影响。"他认为,阿迪达斯呈上的证据过于"臆测",其关于"无法弥补的损害"的证据也不足以令人相信能满足签发预防性禁令的条件。Simon法官同时将该案暂时搁置,以便专利审查上诉委员会(PTAB)处理相关问题。2019年5月,PTAB裁定两件专利维持有效。目前案件还在审理当中。

▲ PTAB对涉案专利的裁定结论(来源:USPTO)

结语

无论是斯凯奇与耐克的纠纷,还是与阿迪达斯的诉讼,在知识产权商业化的今天都已然是常态。斯凯奇是否胜诉,你我吃瓜群众或许也无心于此。胜败乃兵家常事,商业上的事儿更是不足道哉。

其实运动品牌之间的专利大战丝毫不弱于苹果高通那样的科技巨擘。斯凯奇来了,耐克和阿迪达斯抱成了团;斯凯奇不在,耐克和阿迪达斯还是要互撕。即便有其他品牌搅乱"计划",巨头们也不会轻易停下"相爱相*"的脚步。今天的朋友,未必不需要为明天的战斗做准备,而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储备,就是你迎战的弹药。这正应了一句话: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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