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宗:“县令之职,有民有社,一邑刑政重轻,皆得自专,若非其人,为害不细,虽远方僻郡,尤当择人宣朝廷德意。”
县,是国家的基础行政单位,尤其是从秦始皇建立了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秦国之后,正式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把国家分为了三十六郡,郡下设县。
而接下来的历朝历代,虽然在行政编制上各不相同——有些是两级,有些是三级,有些甚至是纵横交接,比较混乱,但基本都保留了“县”这个编制,可见其重要性。
甚至在如今这个编制仍然保留着,全国一共有1300多个县,只不过已经和历史上的出入甚大,有些仅仅只是“名字”相同而已。
而一个县的主官一般称为“县令”或者“知县”,民间也习惯称呼县太爷或者是七品芝麻官的,但是这两个称呼却更加清晰的表达了其重要性——虽然对于朝廷和地方大员来说,知县只是个小“芝麻官儿”,但对一县之军民来说,他又是“大老爷,父母官”一样的地位。
因此大部分的朝代,统治者们对于知县都是十分看重的,它官职虽不高,但是牧民一方,可以说是朝廷政策和制度在地方的直接“体现者”和“执行者”,若是这个知县不得力的话,国家就算有再好的政策和法度,也是无法顺利执行下去的。
所以清朝最贤明的皇帝康熙曾经感慨过,只要知县做的出色,别说五品四品,就算一品他也舍得给,可见他对这个“七品芝麻官”的在意。
不过历朝历代由于官制,风格,文化,宗教信仰的不同,对于官员的要求也不一样,咱们今天就来聊聊宋朝的知县,看看都有什么特点。
我们从宋朝的行政编制,知县的要求,考核,任期,俸禄这五个维度来分析。
宋朝的行政编制宋朝虽然上承五代(州,县两级),但是在行政编制上却有所改革,宋太宗又把全国分为了几十路——相当于唐朝的道,这样就变成了路,州,县三级。
宋朝的州是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它和传说中大禹铸九鼎而划分的“九州”不是一个概念,差不多相当于现在“市”一个级别,有些比较大的州会升级为“府”,比如开封府,大名府等等,也有一些驻军的地方被称为“军”,在集中制盐、铸钱和冶铁等“工业区”则设立监,其实都是一个级别,侧重点不同而已。
州的长官一般为知州,副手为通判,下面还有各种长吏。
《宋会要》:“通判,州各1人,与长吏均理,州府之政,无不统治,藩府或置两员,广南小州有试秩充通判兼知州者。”
然后下面就是县,县的主官一般为知县,下面根据县的规模大小,位置远近等等,分别有县丞,主簿,县尉,以及各种诸如押司,都头,节级等小吏。
《长编》:“县千户以上,依旧置令、尉、主簿,凡3员;户不满千,止置令、尉各1员,县令兼主簿事;不满四百,止置主簿、县尉,以主簿兼知县事;不满二百,止置主簿,兼县尉事。”
大概了解了宋朝的行政编制之后,我们再来看知县的要求。
知县的要求有许多朋友受了影视剧或者小说的影响,每每不把知县这个“七品芝麻官”放在眼里,感觉是个人都能做,其实这是不对的,尤其是在宋朝。
众所周知,宋朝对于士大夫——也就是文官是十分尊重的,所以导致宋朝的读书人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超余朝,甚至造成了“冗官”现象,所以根本不缺官员,必须要严格选拔才行。
而且宋朝的统治者对知县这个“地方要员”也很重视,比如我们最开始引用的就是四帝仁宗赵祯的一句话,因此宋朝要做知县,最起码要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身体要健康,年龄也不能太大,宋朝规定70岁以上官员必须退休,否则不给考核和升迁,而县令更是要求六十岁以下。
《长编》:“诏州县官有昏毫笃疾不任从政者,令判官、录事纠举,与长吏同署,列状以闻。判官、录事之能否,则委长吏察焉。”
第二,除了一些靠近边境或者特殊的地区任用武人以外,都是文官担任,而且基本上以科考进士出身的为主, 恩荫补官出身的候补官员也不是绝对没机会,但是非常困难,除非在基层锻炼多年再加上朝中有人为其担保才行。
第三,对于品行和操守要求也很严,凡是曾经因为“贪赃”被弹劾过的官员,基本上不会再有担任知县的机会。
第四,还要精通律法,尤其是早期, 宋太宗曾下诏:所有文臣地方官,“今后并须习读法书,庶资从政之方,以副恤刑之意”,因为知县本身就是一个县的司法系统的最高长官,如果不懂律法必然会影响工作,也会被下面的猾吏欺骗。
考核知县的考核是一年一次,任期满了之后,就根据这些考核结果来决定你是升迁,平移,还是降级甚至罢黜。
对于知县的考核,主要从品德,清廉,勤勉,审案,财政几个方面来查看。
《宋史》:“考守令以善最:德义有闻、清谨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为四善;狱讼无冤、催科不扰为治事之最,农桑垦殖、水利兴修为劝课之最,屏除奸盗、人获安处、赈恤困穷、不致流移为抚养之最。”
换句话说,就是看知县是否品德良好,清明廉政,工作勤奋,审理公正,财政良好——这个标准,其实就算拿到今天也是极好的。
只不过到了北宋后期乃至南宋大部分时间,由于中央财政上的压力,导致别的都不重要,只要能够缴纳足够多的税就行了——只要税务缴纳足了,就“超资任以大县”,反之则“降资授以小县。”
因此导致知县的能力和品行越来越差,只是用苛捐杂税去逼迫百姓,形成了恶性循环。
任期关于任期也是比较混乱的,最初根据县的远近一般为三年或四年。
《长编》:“诸道知州、通判、知军、监、知县及监,任内地满三年,川广福建满四年者,并与除代。”
但是后面随着官员数量的大幅度增加,任期也是越来越短,到了真宗年间就改为二年半了,再到后期就是两年,南宋甚至一年——知县简直大半的时间都花在赴任之中了。
这种过于频繁的更换也给县里的治理带来了极大的问题,县令往往还没来得及熟悉当地情况呢,就又被调离了,所以只能依靠手下的当地胥吏们去做事,客观上造成了宋朝“吏强官弱“的问题。
薪酬最后我们再来谈谈“工资”的问题,宋朝对于官员的宽厚是出了名的,比如包公一年的收入最多的时候达到20000多贯,折算下来要1500万左右了,所以中前期的士大夫基本上都比较清廉。
不过这个薪酬两极分化还是比较严重的,到了知县这个级别的收入并不高,我们可以看看《宋史》中的这个表格。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知县一个月的收入也就是十到二十贯(千)之间,换成现在也就是五千到一万块,并不算高,毕竟县太爷一般也不只是单身一人,还有一家老小要养活。
当然了,宋朝官员的收入不仅只是“月俸”,还有其余实物补贴,如果再多兼几个“官”或“职”的话钱还能再多些,但总的来说知县的收入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高,和京官们没法比,除非是“贪赃枉法”,有另外的收入。
结论综上所述,咱们简单的聊了一下宋朝的“知县”的一些相关知识,最后再来简单总结一下。
第一,宋朝的行政编制是路,州(府,郡,军,监),县,而知县正是一个县的主官。
第二,知县一般都是文官担任,而且要求身体健康,品学兼优。
第三,知县的考核一年一次,从品德,政绩,司法,勤政,财政等多个维度来评判。
第四,早期知县任期是三到四年,但后期有逐渐缩短的趋势。
第五,知县的“白色收入”并不算很高,但算上一些补贴和福利还是可以的,不过到了后期再算上灰色甚至黑色收入的话,那就是两回事了。
参考资料:
《续资治通鉴长编》
《宋史》
《宋会要》
《宋代县级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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